近世科举、士人与社会科举家族与地域网络
明清时期的社会等级与身份制度
明清时期的社会等级与身份制度一、社会等级的构成与特点明清时期的社会等级制度基本上分为九等:士大夫、农民、工商业者、士人、地主、农民工、小商人、奴仆和游民。
这些社会等级的划分主要依据财富、职业、家世和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
1. 士大夫士大夫是明清时期社会等级最高的阶层,包括官员、文人和学者。
他们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担任朝廷官职,享有特权和尊荣。
2. 农民农民是社会等级中最底层的人群,他们依靠务农为生,辛勤劳作,生活贫苦。
农民在明清时期人口占据绝大多数,但他们受限于封建土地制度和赋税负担,往往处于社会的边缘。
3. 工商业者工商业者是明清时期逐渐形成的新兴社会阶层,包括手工艺者、商人和工人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通过生产和贸易获取财富,并逐渐提升自己在社会等级中的地位。
4. 士人士人是指未能进入官场,但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
他们通常从事教书育人、传授文化知识的工作。
士人在社会等级中位于士大夫和底层百姓之间,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5. 地主地主是拥有大片土地的富豪阶层,他们依靠收租养尊处优。
地主通常拥有庞大的家族和家族财富,在社会等级中属于上层阶级。
6. 农民工农民工是指从农村流入城市从事手工劳动的农民。
他们常常因为贫困无法耕作,只能寻求城市的雇佣工作。
农民工既与农民身份有关,又与手工劳动的特点相连,处于社会等级中偏低的位置。
7. 小商人小商人指的是经营小型商店和个体经营的商贩。
虽然小商人在经济上有一定的收入,但在社会等级中的地位较低。
8. 奴仆奴仆是明清时期的奴隶,他们失去了个人自由,完全受雇主支配。
奴仆在社会等级中处于最低的阶层,生活极其艰苦。
9. 游民游民是社会等级中没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人群,他们常常四处流浪、乞讨谋生,处在社会等级的底层。
二、身份制度的影响与变迁明清时期的身份制度与社会等级相辅相成,社会等级决定了身份的地位和身份的地位又进一步巩固了社会等级的存在。
然而,社会等级和身份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它们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变迁。
汉朝的科举制度士人选拔与社会流动
汉朝的科举制度士人选拔与社会流动在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士人选拔制度,在汉朝时期起源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通过科举制度,汉朝社会实现了士人的公平竞争和晋升,并推动了社会的流动与进步。
本文将探讨汉朝的科举制度对士人选拔和社会流动的影响。
一、科举选拔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汉朝的科举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汉武帝时期,而其正式的实施始于汉明帝时期。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选拔有德行、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以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
科举制度的发展经历了策举、乡试、会试和殿试等阶段。
首先,策举是科举制度的起始形式。
这是一种由官员推荐有杰出才能的人才来担任治理职务的选拔方式。
然而,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官员的偏袒、官吏的贪污等,因此并不公平和透明。
为了解决策举制度存在的问题,汉明帝改革并引入了乡试。
乡试是一种考试制度,通过对士人进行文化知识和文笔的测试,选拔人才担任低级职位。
通过乡试,汉朝的士人能够有机会进入官僚体系。
然而,乡试只是科举制度的一部分,为了更完善选拔机制,会试和殿试被引入。
会试是对通过乡试的士人的进一步考验,主要测试其应对政治和实务问题的能力。
而殿试则是最终选拔的环节,由皇帝亲自主持,评审士人的品德、才能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科举制度的选拔特点与公平竞争科举制度在汉朝的士人选拔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科举制度通过考试的形式实现了士人之间的公平竞争。
每个参加乡试的士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官职。
这种公平竞争使得汉朝社会中的士人不再依赖家族背景或财富地位,而是以个人的学识和才能为标准来评价和选拔。
其次,科举制度鼓励了士人进行学术研究和文化知识的积累。
为了在乡试和会试中取得好成绩,士人需要通过广泛阅读、钻研经典文献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
这种文化知识的积累不仅帮助士人在科举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也促进了士人们对于文化知识的深入研究。
此外,科举制度还激发了汉朝社会中更多人们对于知识和学识的追求。
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与等级制度
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与等级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与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对整个社会结构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与等级制度进行论述,分别是贵族、士人与庶民。
一、贵族阶层中国古代的贵族阶层主要由皇室和宗室成员组成。
皇室是最高的贵族,代表着国家的最高权利和威望。
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执掌着朝政和军队。
宗室成员则是皇帝的亲属,他们享有特殊的地位和特权。
在贵族阶层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群体是诸侯。
诸侯是在中央政府下设立的地方行政官员,他们统治着一定地区的政务和人民生活。
诸侯的地位和权力往往取决于其对中央政府的忠诚程度和贡献。
贵族阶层的地位和特权在社会中是不可动摇的,他们享有土地、人民和权力的所有权。
贵族之间的地位差异也十分明显,高阶贵族拥有更多的土地和特权,而低阶贵族则相对较少。
二、士人阶层士人阶层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士人通常指具备一定文化素质和品德的人,他们主要从事政府官员、学者、军事将领和艺术家等职业。
士人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声望,他们通常被视为社会的精英。
士人阶层的地位和机会往往与其家族的功勋、学问和社会地位有关。
这一阶层的人通常通过科举考试来晋升官职,并且享有一定的特权和权力。
士人阶层中的文人,如詩人、書法家和画家等,也在社会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
文人通过才艺展示自己的才华,并以此获得名望和赞赏。
三、庶民阶层庶民阶层是中国古代社会中最广大的一个群体。
庶民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等大多数平民。
他们是社会经济运转的基础,承担着生产和劳动的任务。
庶民阶层的地位相对较低,他们受制于贵族和士人阶层的统治。
庶民通常以务农、手工业和贸易为生,他们的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受到限制和剥削。
然而,庶民阶层并非完全没有合法权益保障。
在古代中国,农民和手工业者组织了一些工会和农民组织,共同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结语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与等级制度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试论明代进士家族的地域分布
试论明代进士家族的地域分布内容摘要:本文利用《中国历代登科总录》研究资料,对明代全国的进士家族进行了初步统计,得出全国一门三进士以上家族的地域分布状况:浙江以82户为全国之冠,南直隶78户紧随其后,第三为福建39,第四为江西36户,湖广31户排第五,山东29户列第六,北直隶22户列第七,四川21户列第八,以下依次为山西19户,河南18户,陕西18户,广东4户,广西和云南各1户,贵州为0,全国合计399户。
其中,一门三代以上中进士者全国合计189户,依次为浙江51户,南直隶32户,江西20户,福建16户,山东15户,山西13户,湖广11户,四川11户,北直隶10户,陕西5户,河南3户,广西、广东、云南各1户,贵州无。
这样一个排位,与全国进士总体分布规律基本相符。
进士家族有以下几个规律:地域集中,在科举考试中占据优势,构成高级官员的主体,对明代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
进士家族形成的主要原因:重视家庭教育,拥有足够的家族经济实力。
关键词:进士科举家族明代文化唐宋以后,科举制度不断完善,进士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入仕途径。
明代尤其如此,“今之高官要职,非进士不畀”1,而“进士一旦居要地,遂过数十年之财主;迨至九卿,不可言也”2。
在功名富贵的诱惑下,明代士人纷纷走上了科举这条独木桥,为博取一介功名,不惜皓首穷经。
然而进士录取的名额有限,考生无穷,“从生员考试,到成为进士,只有三千分之一的机会”3!一家能出一个进士,就足以光宗耀祖了。
在竞争如此惨烈的大背景下,有些家族却能数人、数代十余人考中进士,甚至数代鼎甲,一门高官,为时人所歆羡,而流芳于史册。
对这些家族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对明代的科举制度、政治格局、地方文化乃至家庭教育等等诸多方面,获得更加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关于科举家族的研究,正在引起学术界的关注。
吴仁安就长三角地区,深入研究了各家族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因素以及存在状况,但涉及的明代进士家族数量有限4。
曹国庆以铅山费氏为切入点,对江西的科举世家崛起过程及其在地方的作用做了探讨5。
近十年宋辽金元宗族研究综述
!)*"+,!./0123456789:常建华(南开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摘 要:宋辽金元宗族研究取得可喜的成果,出版了数部学术水准很高的专著。
台湾的宋代宗族研究尤为突出,深入探讨了宗族与科举、婚姻的关系,阐述了宗族在地方社会的作用以及保持强盛的机制。
辽金宗族研究也取得了不小进展。
宋辽金元宗族的研究,需要将宋辽金元各时期宗族与明清时期的宗族连在一起,注重宗族与社会历史断裂与连续的关系,进行长时段研究。
加强地域性宗族研究,开展宋元时期不同地域宗族的比较研究、宋元与明清宗族的比较研究也是必要的。
关键词:宋辽金元;宗族;谱序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11)01-0108-08AreviewofstudyonlineageinSongLiaoJinandYuanDynastiesinrecenttenyearsCHANGJian-hua(CenterforChineseSocialHistoryStudies,NankaiUniversity,Tianjin300071,China)Abstract:GratifyingresultshavebeenachievedinthestudyoflineageintheSongLiaoJinandYuanDynastiesandhighacademicstandardmonographhavepublished.InTaiwanthestudyonlineageinSongDynastyhasmadeoutstandingachieve ment,suchasrelationsoflineagewithimperialexaminationsystemandmarriage,thelineagefunctioninlocalsocietyanditsmechanismtokeeppowerful.ThestudyonlineageinLiaoandJinDynastieshasalsomadegreatprogress.Inthestudyoflin eageinSongLiaoJinandYuanDynastiesweshouldpayattentiontothebreakdownandthecontinuationbetweenlineageandsocialhistoryanddothelong-termresearch,whichrequiringstudyingtheconnectionwithinSongLiaoJinandYuanDynas tiesandtheconnectionbetweenSongLiaoJinandYuanDynastiesandMing-QingDynasties.ItisverynecessarytoenhancelocallineagestudyandpromotethecomparativeresearchesindifferentplacesofSong-YuanDynastiesandbetweenSong-YuanandMing-QingDynasties.Keywords:SongLiaoJinandYuanDynasties;lineage;prefaceforgenealogy 笔者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一文中①对于1998年前的宋辽金元时期宗族研究有比较全面的评述。
中国历史上的社会等级和身份制度
阶级固化:导致社 会不平等,阻碍社 会进步
阶级流动与固化的 平衡:保持社会稳 定,促进经济发展
阶级流动与固化的 挑战:如何实现公 平与效率的平衡
对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影响
社会等级和身份 制度对文化的传 承起到了重要的 作用,使得传统 文化得以延续和 传承。
社会等级和身份 制度也限制了文 化的创新和发展, 使得一些新的思 想和观念难以得 到传播和接受。
商人地位变迁
春秋战国时期:商人地位低下,被视 为“贱民”
秦汉时期:商人地位有所提高,但仍 受到限制
隋唐时期:商人地位进一步提高,出 现了“富商大贾”
宋元时期:商人地位达到顶峰,出现 了“富商巨贾”
明清时期:商人地位逐渐下降,受到 政府打压和限制
中国历史上的 身份制度
皇权与贵族身份
皇权: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大权
社会等级和身 份制度的影响 与意义
社会稳定与动荡的根源
社会等级和身份制 度是社会稳定的基 础
社会等级和身份制 度可以促进社会公 平和公正
社会等级和身份制 度可能导致社会矛 盾和冲突
社会等级和身份制 度可以影响社会文 化的传承和发展
阶级流动与固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阶级流动:促进社 会公平,提高社会 活力
官僚等级制度
官僚等级制度是 中国古代社会等 级制度的重要组 成部分
官僚等级制度分 为九品十八级, 最高为正一品, 最低为从九品
官僚等级制度体 现了中国古代社 会的等级观念和 权力分配
官僚等级制度对古 代中国的政治、经 济、文化等方面产 生了深远影响
农民身份制度
农民身份:中国古代社会等级制度中最底层的群体 农民地位:受到地主、官僚等上层阶级的压迫和剥削 农民生活:贫困、艰苦,缺乏教育和医疗资源 农民反抗: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如陈胜吴广起义、黄巾起义等
历史中国古代的制度与社会结构
历史中国古代的制度与社会结构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其古代制度与社会结构的发展演变对于理解中国文化与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封建制度、科举制度和家族制度三个方面介绍中国古代的制度与社会结构。
一、封建制度封建制度是古代中国社会的基本制度,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之一。
封建制度源于周朝的分封制度,统治者通过授予土地和封号来维持统治秩序。
封建制度将社会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上层阶级是君主和贵族,下层阶级则是庶民和奴隶。
君臣之间建立了血缘关系和尊卑之制,君主享受最高权力,而贵族则在地方上拥有较大的政治和经济权力。
二、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最具特色的选拔官员的制度,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和唐朝,历经宋朝、元朝、明朝的发展与完善。
科举考试是通过文化知识的竞争来选拔官员,这一制度将人才选拔与社会地位相挂钩,使得士人成为社会的中上层。
三、家族制度家族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是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
中国的家族制度强调家族间的血脉和亲属关系,家族内部通常由长辈担任家族的领导者。
家族以尊老爱幼、忠诚、团结、互助为核心价值观,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多以家族为基础,这使得社会结构呈现出以家族为单位的稳定性。
在古代,家族也是重要的社会经济单位,掌握着颇大的地方政治和经济权力。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制度与社会结构主要表现在封建制度、科举制度和家族制度上。
这些制度和结构深深影响着中国古代社会的运作和发展,为中国历史和文化的独特性质奠定了基础。
对于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演变和中国文化的形成,研究这些制度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清朝的社会制度
清朝的社会制度清朝(1644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社会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与变革。
在清朝时期,社会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
本文将从清朝社会等级制度、科举制度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等角度,探讨清朝的社会制度。
清朝社会等级制度清朝的社会等级制度呈现出明显的封建特征。
最高的统治阶级是皇帝及其家族,他们统治着全国各地。
以下是清朝的社会等级制度的层次结构:1. 皇帝及皇室贵族:皇帝是清朝最高的统治者,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他们居住在紫禁城,被奉为尊贵的统治者。
皇帝的家族成员和亲属被视为贵族,享有特殊的待遇和特权。
2. 文武官员:清朝的行政机构由文官和武官组成。
文官主要负责官僚管理和政府事务,武官则负责军事和治安。
文官和武官的职位分为九品官、八旗官以及各级地方官员。
官员的晋升和升迁主要依靠科举考试。
3. 士人阶层:士人是清朝社会的知识分子,他们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功名,在社会地位上仅次于官员,为社会的精英阶层。
士人注重道德修养、文学艺术以及为国家效力。
4. 普通百姓: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等社会群体。
农民是社会基础,绝大多数人生活在农村,务农为生。
手工业者和商人则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
科举制度清朝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核心制度之一,起到选拔官员的作用。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省试和殿试,考试内容主要涉及经史子集、诗文和政策理论等。
通过科举考试合格的士人可以晋升为官员,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地位。
科举制度在清朝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社会提供了一种公平竞争的机会,使得社会能够选拔到有才干和品德的人才。
同时,科举也限制了社会的流动,培养出一批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
清朝社会生活在清朝时期,人们的生活主要围绕农业展开。
大多数人生活在农村,以务农为主要生计。
农民按照封建的田土制度,向地主交纳租税,生活贫苦。
除了农业外,手工业和商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社会阶级与身份制度
中国古代的社会阶级与身份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阶级与身份制度是一个广阔而复杂的主题,它涵盖了从春秋战国时期到清朝的几千年历史。
在这期间,中国的社会结构和身份地位发生了多次变化,各种阶级和身份制度相继出现和演变。
本文将以一个综述的方式,探讨中国古代社会阶级与身份制度的演进。
1. 原始社会:氏族制度与贵族统治在中国古代的原始社会阶段,人们以氏族为单位,形成了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
氏族制度是基于血缘、家族与土地的关联,由长老或家族长掌握权力。
贵族阶级即家族中最富有、有权势的人,他们统治着氏族的事务。
2. 奴隶社会:分封制与奴隶制度进入奴隶社会后,中国采用了分封制度。
君主把领土划分给贵族,以确保他们对政府的效忠。
贵族作为分封的领主,拥有土地和臣民,包括奴隶。
奴隶被视为财产,用于为贵族和王室提供劳动力。
3. 封建社会:封建等级制度与世袭制随着封建社会的兴起,封建等级制度在中国形成。
封建等级制度分为九等,在顶层是皇帝和王子,其下是贵族,然后是士人、农民、工匠、商人等。
这种制度主要依靠地权和等级地位传承,子承父业成为主流。
4. 士族与士人:科举制度的兴起士族是封建社会中的重要阶级,他们是士人的精英。
通过科举考试,士族和士人可以晋升为官僚,并在政府机构中起到重要作用。
科举制度封闭了社会阶层,但也为普通人爬升到社会上层提供了机会。
5. 农民与工匠:不断被边缘化的身份在封建社会中,农民和工匠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为社会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然而,他们的身份地位往往被边缘化,无法享受到与士人和贵族相似的待遇和尊重。
6. 商人与市民:商业发展与身份地位的转变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人地位逐渐提高。
在宋代,商人成为社会的重要力量,并在市民阶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商人们的声望和地位仍然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受到士人和官员的嘲笑和歧视。
7. 官僚与士绅:政府机构与地方势力的融合在明清时期,官僚和士绅成为社会中的主要阶级。
他们一方面依附于政府机构,一方面掌握地方势力。
东亚古代帝国的和社会制度
东亚古代帝国的和社会制度东亚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东亚古代帝国是指中国、日本、朝鲜半岛等地区的一系列具有强大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
在这些帝国中,社会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决定着帝国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就东亚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展开论述,从中探索其相似之处与差异之处。
一、中国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中国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以封建社会为基础,分为皇权、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三个主要阶层。
皇权属于帝王,是最高统治者,掌握着绝对的权力。
地主阶级是贵族、士大夫等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群,拥有土地和权势。
农民阶级是最底层的人群,负责耕种土地并缴纳赋税。
在中国古代帝国中,地方行政机构十分重要。
各地有巡抚、府、州、县等行政组织,负责治理和管理。
此外,科举制度也是中国古代帝国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制度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为地方行政机构提供了有能力的官员。
二、日本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日本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以朝廷为核心,类似中国的封建社会制度。
在朝廷中,天皇是最高统治者,负责制定政策和掌握权力。
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的贵族阶层十分显著,他们是天皇的亲近家族成员,并具有世袭的特点。
除了贵族阶层,日本古代社会还有武士阶层,他们拥有武力,并负责保卫国家的安全。
武士阶层之间存在严格的等级制度,忠诚度和功绩决定了他们的地位和声望。
此外,日本古代政权的权力下放较多,地方统治者(如大名)在各地行使实际的权力。
三、朝鲜半岛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朝鲜半岛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也以封建社会为基础。
朝鲜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是国君,拥有无上权力。
地方行政机构由巡抚、郡守等官员组成,负责治理和管理。
朝鲜半岛古代社会中的独特之处在于科举制度的实施。
科举制度在朝鲜王朝中并不普遍,只有士人才能参加考试,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官职。
此外,士人还有义务向国君上贡,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四、东亚古代帝国社会制度的共同点与差异点东亚古代帝国的社会制度有一些共同点,比如皇权至高无上,贵族阶层的存在,以及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
古代科举考试与社会阶层
古代科举考试与社会阶层在古代中国,科举考试是一种晋升社会阶层的重要途径。
通过举行科举考试,士人可以通过考试而晋升为官员,也可以为自己的家族争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科举考试是一种相对公平的选拔方式,使得古代中国社会的精英阶层得以不断更新,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科举考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朝时期。
当时,人们采用了解决教育问题的方式,即编写了诸多著作,并举行了府试和会试等类型的考试。
这些考试是为了选拔优秀的士人,进而为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考试的形式和规模逐渐变化。
唐宋时期,科举考试已经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选拔制度,可以通过科举考试晋升为官员。
科举考试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每年由各地官员推荐少数人参加考试,以选拔优秀的人才。
科举考试的范围也扩大到了全国范围,并且具有相当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因此,科举考试逐渐成为了当时社会晋升阶层的主要途径。
科举考试的参加者主要是士人,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士人是指仕宦、读书、山林等级别较高的人。
这些人有着较高的文化素质,具有相对的社会地位和财产,同时也对国家和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科举考试的晋升,他们可以为自己和自己的家族争得荣誉和地位。
科举考试的意义不仅在于选拔优秀的人才,同时也在于为社会提供了稳定的社会阶层结构。
通过对科举考试的分析,可以发现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有三个主要的阶层。
第一层是皇室和贵族,他们拥有极高的地位和财产。
第二层是士人,他们有着丰富的文化素质和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
第三层是庶民,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等。
这三个层次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剧烈的阶层动荡,从而为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做出了贡献。
总之,科举考试不仅是中国古代晋升社会阶层的一种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科举考试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阶层结构和实现社会稳定的方法。
唐朝的科举制度与社会流动性
唐朝的科举制度与社会流动性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代,其科举制度被认为是推动社会流动性和晋升机会的重要因素之一。
科举制度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也是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科举制度,唐朝社会呈现出了良好的社会流动性,使得人们有机会在社会上获得地位和荣誉。
首先,科举制度为广大平民提供了晋升的机会。
在唐朝,社会地位主要分为士、农、工、商四个层次,士人居于社会的最顶层。
而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士人,打破了出身和世袭的限制,为广大平民提供了晋升的机会。
无论是人口普查的“举荐”,还是制度设立的进士、明经、明艺等不同层次的考试,都为广大平民提供了通过学习和努力,获得社会地位提升的渠道。
其次,科举制度激发了人们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望。
为了通过科举考试,人们需要广泛涉猎各种知识,而这种学习的需求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和知识的传播。
随着科举制度的推行,文学、历史、经学、法学等各种文化领域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唐朝的文化繁荣正是科举制度的一种表现,这些文化成果不仅加强了人们对知识的追求,也为后世的文化传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会上的贪腐和权力滥用。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可以避免一些权贵家族通过家族世袭的方式不断掌握权力。
科举制度使选官的过程更加公正公平,并充分考察候选人的才能和德行。
这种公正的选拔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腐败现象,从而提高官员的廉洁度和行政效能。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科举制度重视书本知识,忽视了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唐朝的科举考试主要以诗词、经义、文章为题材,所选人才更多是注重背诵和应试技巧,而对于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考核较少。
这导致了唐朝社会培养出了大量的文人而缺乏实干人才。
此外,科举制度的选拔范围比较狭窄,对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才都未能很好地满足需求。
尤其是对农民阶层的涵养相对较少,这导致了唐朝的农业生产发展较为滞后,对农民的尊重和关注也不够。
综上所述,唐朝的科举制度在推动社会流动性和提高人才素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宋朝的社会阶层与身份认同
宋朝的社会阶层与身份认同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时期,这个朝代存在着复杂的社会阶层和身份认同。
本文将探讨宋朝的社会阶层构成、不同阶层的特征和相互关系以及个体在其中的身份认同。
一、社会阶层的构成宋朝社会阶层主要由士人、地主、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等组成。
士人阶层由官员、学者以及在朝廷或学府任职的人士组成,他们凭借功名和学识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地主阶层是拥有大量土地的人,在土地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享有丰厚收入和豪华生活。
商人阶层是通过贸易和商业活动获取财富的人群,他们在经济上具有重要地位。
手工业者包括工匠和手艺人,他们通过手工制造和交流技艺来维持生计。
农民阶层是占据人口大多数的群体,他们依赖农业生产维持生活。
二、不同阶层的特征与相互关系不同社会阶层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士人阶层以文化和学识为基础,通过科举制度获取官职,并在政治和决策层面上发挥重要作用。
地主阶层依靠土地的收益来获得财富和社会地位,通常与士人阶层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通过联姻等形式来加强彼此的关系。
商人阶层以商业活动获取财富,有时候他们也通过向士人阶层捐赠财物来提升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
手工业者则侧重于手工制造和技艺传承,为社会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
农民阶层则以农业为生,其地位虽然较低,但对于社会稳定和粮食供应具有重要作用。
三、个体的身份认同在宋朝,个体的身份认同主要通过家族、职业、文化和地域等因素来决定。
士人阶层重视家族的名声和传统,传承家族的学识和学问成为他们的身份认同的一部分。
地主阶层注重土地和家产的继承,通过掌握土地来彰显自身的社会地位。
商人阶层则追求财富和商业声誉,通过商业活动来建立自己的身份认同。
手工业者则以技艺和手工制作的熟练程度为荣,通过传承和提升技艺来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
农民则以土地和农业生产为生,他们通过勤劳努力来维持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总结起来,宋朝的社会阶层和身份认同是一个复杂而多样的系统。
清朝的科举制度与社会流动
清朝的科举制度与社会流动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流动性,同时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特点。
科举制度是一种将士人选拔入仕的制度,因此与社会流动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社会地位等方面探讨清朝的科举制度与社会流动现象。
首先,科举制度要求参加考试的士人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考试来选拔合适的人才。
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依次为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地方性考试,会试是省级考试,殿试是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亲自参与。
科举考试主要内容有经义、史学、文学等,要求参加考试的士人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学术造诣。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社会上的士人有了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也给予了他们一定的社会地位。
不论穷寒富贵,只要有文化底子,通过努力学习就能参加科举考试。
其次,科举制度也对社会流动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科举制度打破了以世袭封建贵族来确定社会地位的传统。
在清朝,贵族并不是唯一享受特权的阶级,而是只有通过科举考试合格的士人才能进入官场,从而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
这使得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再仅仅依赖于身世,而与个人的学识和能力密切相关。
因此,科举制度为社会的流动提供了机会,使得社会上的士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另外,科举制度也从某种程度上强化了社会流动的限制。
虽然科举制度打破了家族传承的限制,但成功通过科举考试的士人却被冠以士人身份,享有特权和地位。
这使得士人们形成一种封闭的社会群体,与普通百姓存在明显的隔离。
在社会层面上,即使有能力和才干的百姓,如果没有参加科举考试并通过,也无法融入到士人的圈子中,从而得不到相应的社会地位。
这种士人身份的特权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流动的广度和深度。
总的来说,清朝的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流动性。
科举制度给予了值得称道的士人一定的社会地位,提供了他们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
同时,科举制度也打破了以世袭封建贵族来确定社会地位的传统,使得社会上的士人有了改变自身命运的可能。
古代科举考试与士人社会阶层
古代科举考试与士人社会阶层古代科举考试,作为中国古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士人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科举考试的建立不仅为社会选拔人才提供了一个公平的机会,也为士人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自身命运的途径。
然而,科举考试并非一种完美的选拔系统,它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一些消极的问题。
古代科举考试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最为著名的应属进士科举。
进士科举是唐代开始设立的,是唐以后几个朝代中常见的一个科举。
这种考试方式通过篇章、诗词等文学作品的考核,以选拔士人。
进士科举不仅考查了文学才华,还考察了思辨能力和生活阅历,因此被认为是一个全面评价士人的方式。
通过这种考试,社会上的人才不再局限于来自名门望族,任何人都有可能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功名进入仕途。
这为士人社会阶层带来了一个新的机会,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潜力。
然而,科举考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是制度的不完善。
虽然科举考试实行了一定的公平与公正原则,但是也难免出现舞弊与偏颇现象。
有时,官员可能会通过向有关人员行贿来获得更高的分数,这导致了一些不符合资质和水平的人进入了仕途。
其次是学业独断。
科举考试对文学才华的考察过于片面,忽视了其他重要的领域,如理工科、农业等。
这种偏重文学的考试方式限制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国家在某些领域的人才缺乏。
古代科举考试对士人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通过科举考试,士人们不再局限于出身,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得以进入仕途,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而这些士人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力,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
他们在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士人社会阶层中,高级进士往往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
高级进士往往成为朝廷重要官员或文化名人,他们掌握着决策权和权力。
而低级进士则可能担任地方官员或学者,影响着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此外,士人社会阶层还包括有功名者但未考中高级进士的士人,以及在科场中表现突出但未能取得功名的士子。
商朝的科举制度士人选拔与社会流动
商朝的科举制度士人选拔与社会流动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王朝,其存在的时间跨度长达约五百年,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演变的重要阶段。
商朝的科举制度是当时士人选拔与社会流动的重要手段,对于商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商朝科举制度的起源与演变、选拔标准与方式、士人社会地位以及社会流动性等方面来探讨商朝的科举制度对于士人选拔与社会流动的影响。
一、商朝科举制度的起源与演变商朝科举制度起源于商汤,史称“汤德补坠”,他以士大夫为“天子之传”[^1],打破了血缘继承的原则,使得士人可以通过个人才能和品德造诣来获取官职。
此后,商朝科举制度逐渐完善,经过商朝前期的实践和改革,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选拔体系。
二、商朝科举制度的选拔标准与方式商朝的科举制度以士人的才能、品德和家世为选拔标准。
在才能方面,主要考察士人的学识、才艺以及实践能力,以此来评价其是否适合担任官职。
在品德方面,商朝注重士人的廉洁、忠诚和公正,这些品质被认为是士人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而对于家世的要求,商朝更加注重其是否有政治家庭背景和世袭的官职。
商朝的科举考试主要采用文试和武试相结合的方式,文试对士人的学识、才艺等进行考核,而武试则主要对其战斗力和实践能力进行测试。
这种文武结合的考试方式,使士人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学识和才能,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战斗力和实践经验。
三、士人在商朝社会的地位在商朝社会中,士人是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担任着重要的统治职务。
商朝的科举制度使得士人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家族,而是通过个人才能和品德的选拔脱颖而出,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
士人拥有高收入和特权,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享有一些特权,如免除徭役和赋税等。
四、商朝社会流动性的影响商朝的科举制度对于士人的社会流动性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由于科举制度的实行,使得士人的选拔标准更加公正,不再受限于出身和血缘关系。
士人通过参加科举考试,不仅可以脱离原有的社会地位,还可以通过取得高分和优异成绩,获得更高的官职和更丰厚的待遇。
科举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阶级
科举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阶级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选拔人才制度,历经数百年的演变与发展,对中国古代社会的阶级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科举制度如何塑造中国古代社会阶级,并为此展开深入的讨论。
首先,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文化能力成为获得官位的关键要素,而非血缘与财富。
这一改变颠覆了旧有的贵族掌握政权的格局,打破了社会阶级的壁垒。
由此,不再以家族背景和财产多寡来决定一个人是否能够担任重要职位,而是通过个人的学问、才能和努力来决定。
这使得社会阶级的限制得以削弱,为更多人追求升迁提供了公平的机会。
其次,科举制度也为底层人民提供了一个向上流动的途径。
在传统社会中,底层人民的社会地位往往受到严格的限制,难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然而,科举制度的引入改变了这一现状。
通过参加科举考试并且获得官职,底层人民得以打破原有的阶级束缚,提升自身社会地位。
这为社会的流动性提供了可能性,使得社会结构更加活跃与开放。
然而,科举制度的实施并非没有缺陷。
科举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士人,而非整个社会的各阶层。
这使得一些社会阶级在科举制度之外缺乏获得公正待遇的机会。
农民和手工业者等底层人民并没有机会参加科举考试,被剥夺了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
因此,科举制度的推行并未完全解决社会阶级的问题,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此外,科举制度的推行也为社会引入了新的权力机构,进一步扩大了社会阶级的差异。
科举选拔的官员成为了新的社会精英,他们统治者的身份和特权地位也日益巩固。
这使得社会的上层阶级越来越与底层社会脱节,社会阶级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虽然科举制度打破了贵族特权,但却在某种程度上创造了新的特权群体,加剧了社会阶级的分化。
综上所述,科举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阶级密切相关。
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得个人的学问与才能成为评价官员的关键标准,改变了血统和财富对权力的影响。
科举制度也为底层人民提供了向上流动的机会,打破了社会阶级的壁垒。
然而,科举制度并非没有局限性,其范围有所限制,一些社会阶级仍然无法享受到其中的机会。
宋代的科举制度与士人的社会地位
宋代的科举制度与士人的社会地位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发展最为完善的一个时期。
科举制度不仅直接决定了士人的社会地位,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本文将从科举制度的历史背景、内容和影响等方面,探讨宋代士人的社会地位。
一、科举制度的历史背景1. 前朝科举的基础在宋代之前,科举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
自隋唐时期以来,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士人的主要方式。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
2. 科举制度的创立宋代初期,因为政权更迭,科举制度曾暂停。
直到Northern Song朝的仁宗时期,科举制度才重新得到恢复和改进。
一系列的法令和制度规定确立了科举考试的具体内容和程序。
二、科举制度的内容1. 科举考试科目和内容宋代的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地方性的选拔,考察文学识能力;会试是省级的选拔,考察文学修养和才能;殿试是最高级别的选拔,考察文学才华和政治见解。
2. 科举制度的评判标准科举考试评判标准主要包括对文学才华、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科举制度强调文治,追求统治者对士人的道德修养和治学能力的全面评价。
三、士人的社会地位1. 经济地位通过科举考试合格,士人可以进入官府任职,享受相应的官俸和禄福。
更重要的是,担任官职给予了士人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为其家族带来丰厚的利益。
2. 社会声望宋代士人以儒学为主,注重道德修养和文化才华的培养。
科举制度对士人的全面评价也使得他们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和尊重。
3. 教育影响力科举制度要求士人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这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士人也成为教育的主要推动者和受益者,使得儒学在宋代占据主导地位。
四、科举制度的影响1. 动态社会变迁科举制度的存在使得社会地位不再仅仅由出身和财富所决定,通过考试进入仕途成为晋升社会阶层的一条途径。
这促进了社会的流动性,推动了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
2. 文化繁荣科举制度给予士人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使得儒学成为普遍的修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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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科举、士人与社会科举家族与地域网络作者:王瑞来来源:《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03期[摘要] 本文以周必大《曾南夫提举文集序》为线索,考察了《宋史》及《宋史翼》均未立传的北宋后期官僚曾安强及其家族的事迹。
从曾氏家族的仕途际遇,可以窥测到南宋前夜仕途的艰辛。
这种北宋因素,自中期以来开始积淀,至南宋在特殊的背景、特殊的场域之下,终于开始发酵,士人中的多数不再涌向仕途,出现流向多元化的势头。
而从曾经贵为宰相的周必大为当地的曾氏家族写下为数不少文字的行为来看,地域势力在当时乡党间的人脉经营相当受到重视。
这也从一个侧面折射了地域势力的崛起与强盛。
而这种地域势力的崛起与强盛则成为宋元变革的强有力的推手之一。
[关键词] 曾安强;周必大;南宋;地域社会;士人[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4769( 2015) 03 - 0001 - 05小引从名声上讲,曾安强默默无闻,周必大声名显赫。
从地位上讲,曾安强仅至路一级的提举常平,周必大是位极人臣的宰相。
从时代上讲,曾安强生活于北宋后期,周必大则活跃于南宋中期。
把两人捆绑在一起,犹若相声所说关公战秦琼,彼此不搭界。
不过,毕竟还是有东西将揆隔百年以上的两个人联系了起来。
这就是周必大写下的《曾南夫提举文集序》等一系列文章。
宋人见于《宋史》列传者,仅为荦荦要者,未收录者甚伙。
晚清陆心源,有鉴于此,辑纂《宋史翼》,稍补缺憾,然亦难尽网罗。
近阅周必大《周文忠公集》[1],于《平园续稿》卷12读《曾南夫提举文集序》,略见北宋晚期人物曾安强事迹。
曾安强于《宋史》《宋史翼》皆无传记,因以周序为主,参检其他记载,略加钩稽事迹。
而钩稽事迹过程中所观察到的曾安强家族的仕途遭遇,以及周必大与曾氏家族的关系,结合南宋的政治现实和地域社会状况加以思考,颇有可玩味之处。
一、曾安强事辑曾安强,字南夫,吉州泰和人。
据《曾南夫提举文集序》云,“此吾先大父秦国公元符庚辰同年进士也”,可知曾安强登进士第在北宋元符三年。
清雍正《江西通志》[2]卷49亦于“元符三年庚辰李釜榜”之下记有曾安强之名,且于名下施注云:“泰和人,舒州法曹。
”于此可见曾安强早期宦历。
《江西通志》尚于同卷“元祐二年丁卯解试”之下记有曾安强之名。
从元祐二年( 1087)至元符三年(1100),时光已逝去13年,可见曾安强的科举之途并不平坦。
《江西通志》卷75《人物》记载曾安强“登乙科”,成绩亦不是很好。
《江西通志》引述旧籍,尚记有曾安强一些早年事迹,不见于其他载籍。
卷99《列女》于“吉安府”之下载:温氏,泰和人。
曾安强既定其聘,后以读书快阎,广帅过而奇之,欲妻以女,曾安强从之。
温闻之,自缢而死。
这里记载的是一个悲剧。
曾安强本已与温氏订婚,但后来在泰和的名胜快阁读书时,被路过的广东路转运使看中,要把女儿许配给这个有为的青年,曾安强居然答应了下来。
消息传到未婚妻耳中,温氏自杀身亡。
宋代没有了贵族世袭,士大夫为了保持家声不坠,不仅着力培养自己的子弟走上仕途,还尽可能地选择有前途的青年招为女婿,为自己的家族灌注新鲜血液,把关系网的编织向下一代延伸。
因此.宋代不仅有“榜下择婿”之风,更有物色择婿的现象,胥偃择欧阳修为婿[3],晏殊择富弼为婿[4],以及这个高官择曾安强为婿,都反映了宋代新土族家族建设的努力。
卷162载:曾安强为舒州法曹,母丧归葬。
值江水暴涨,舟遇石将摧,曾安强以帛系柩,誓与同溺。
俄有驾大舰者救之,回视原舟,裂为三矣。
人以为孝感。
此为曾安强任舒州司法参军时的事迹。
“母丧归葬”,表明曾安强是携带其母赴任的。
进士登第授阙,父母跟随赴任,这在下层士人中比较常见。
与曾安强同一乡里的杨万里,就曾携父母赴赣州司户参军任。
1《江西通志》卷75《人物》记载曾安强“调舒州法曹,后提举成都路常平”。
舒州法曹还属于低级官僚选人,成都路提举常平则已为中级官僚,这中间也一定还有不少宦历。
《曾南夫提举文集序》记载了曾安强始任成都路提举常平的明确时间:“政和三年( 1113),擢使益部。
”曾安强任成都路提举常平事迹,《江西通志》卷75《人物》所载稍详。
其一日:后提举成都路常平,至则民诉旱,决灌口水以灌田,岁因大穰。
士民刻石江上,号《均水记》。
其二日:先是,庐肆多火,无以潴水。
曾安强按地为沟三百所,或病之。
俄得断碑,乃张咏《疏渠积水记》,中一一如所经画。
其三曰:时朝廷遣中人督上供帛,有邓述者,挟持尤甚,市物不中意,辄焚毁。
曾安强疏其事,徽宗斥述不用。
按,此事由《曾南夫提举文集序》所述可以印证:“中贵人邓述市物无艺,不如意辄焚之。
公疏其害民十事,徽宗亟为斥述。
”不过,据周必大所记,曾安强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廉访王竦惧其并害己也,诬公失察典吏受赇,坐谪监当。
”《江西通志》略去曾安强左迁之事实,径记此后事迹:会户部议籴东南粟百万,顾左右未知所对。
上曰:“曾安强可。
”遂除河南常平。
居七月即罢,卒于家。
检《曾南夫提举文集序》,再度除提举常平,在左迁之后很久:“久之,上思其劲直,复起使两浙、湖南,滋不改其操。
”据此,可知通志所记“河南”不确,当为“两浙、湖南”两地。
审通志前句云“议籴东南粟百万”,可知所记“河南”或为“湖南”之音近而误植。
除了在上述事实上,文集序与方志所记可以互为印证补充之外,文集序还有一些有价值的记载。
比如:时禁旧学,颁新义。
公作《读资治通鉴》诗百余言,卒章有“何当释书禁,新学破盲聋”之句,其气何如也。
曾安强的诗反潮流而发,平允地主张解除书禁,让新旧学自由竞争,或许新学可以战胜旧学。
文集序以赞赏的口吻引述并评论了曾安强写于徽宗时代的诗句,折射出南宋中期周必大写作文集序时的政治倾向。
“新义”是指王安石的《周官新义》等《三经新义》。
南宋初期,痛定思痛,朝野大多认为,北宋亡于王安石新法,因此长期对王安石予以否定性的评价。
但到了南宋中期以后,这种一边倒的局面逐渐改变,对王安石开始重新认识,有了予以肯定的声音。
李壁为王安石的诗作注就反映了这种倾向[5],而周必大在引述了曾安强的诗句之后说“其气何如也”,无疑流露出他在对王安石的评价上倾向于肯定的立场。
《曾南夫提举文集序》还记载有曾安强八岁时写的一联五言诗:生才八年,赋白鹭诗云“外洁临清流,中贪鱼虾求。
”人已骇伏。
白鹭外表高洁,来到同样也是清澈的河流。
高洁的白鹭与清澈的河水可谓相映成趣,给人以清高之美。
不过,白鹭来到河上的目的并非显示高洁,而是为了获求河里的鱼虾。
一个八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观察,写出这样的诗句,的确令人“骇伏”。
曾安强诗文集没有存世,这样的诗句藉周必大之序而保留下来,十分可贵。
由此想到,隐含于大量宋代文献中的诗词或残句不知凡几,《全宋诗》的编纂已极尽搜讨之功,不过大概还有辑佚补阙之空间存在。
二、曾安强家族《曾南夫提举文集序》还对曾安强的家庭情况有所触及:其父肃,字温夫。
山谷黄公宰乡县,以清高处士目之。
生四子,皆践儒科。
仲安止,著《禾谱》五卷,东坡苏公所为赋《秧马歌》者。
公乃其季也。
关于其父曾肃,《江西通志》卷75《人物》也有记载:曾肃,字温夫,泰和人。
性纯孝,居父丧,庐墓侧,有慈乌来巢之祥。
黄庭坚知泰和时,嘉其行,称为清高处士云。
关于《曾南夫提举文集序》所云曾安强兄弟四人,南宋徐鹿卿《清正存稿》卷5《文溪曾氏五君图赞并序》所载颇详:西昌曾肃温夫,嘉祜进士,山谷宰邑,以清高处士目之。
有子四人。
长安辞长吉,三举,与大观三年特奏名。
辟室以居。
绘古逸士十人于壁,而徜徉其间,号十一居士。
次安上(止)移忠,熙宁中两中第,仕止彭泽令,号屠龙君。
尝著《禾谱》,东坡所为作《秧马歌》者。
次峄舜和,元符二年进士,仕止清川丞,号青城山人。
次安强南夫,第元和(符)三年一科,仕止湖南常平使者,号秀溪居士。
是为文溪曾氏五君子。
其曾孙待举绘为图,求赞。
赞曰:超然一翁,四子仪之。
孝友之风,见于须眉。
穷不失义,达不离道。
问胡为然?从吾所好。
落落难合,皓皓易污。
岁晚松桧,独不我疏。
父子一家,矩镬千古。
勖我云仍,祖乃厥祖。
[6]徐鹿卿此文详细记载了曾安强兄弟四人的情况。
长兄安辞很有趣,他在自己的房间墙壁上画了十个古代逸士像,犹如“对影成三人”,自称为“十一居士”,作为特奏名出身的他,这种行为无疑是流露出对仕途的失意。
二兄安止所著《禾谱》,凡五卷,《宋史》卷205《艺文志》也有著录。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10载:“《禾谱》五卷,宣德郎温陵曾安止移忠撰。
东坡所为赋《秧马歌》也。
谓《禾谱》文既温雅,事亦详实,惜其不谱农器,故以此歌附之。
安止熙宁进士,尝为彭泽令。
右丞黄履安中志其墓。
”[7]检《东坡全集》卷22《秧马歌引》所云诚如陈振孙所记。
[8]不过,东坡称之为“宣德郎致仕曾君安止”,可见当时安止已致仕还乡。
徐鹿卿记安止“两中第”也值得注意。
据明人陈谟《海桑集》卷6《曾学程应征序》讲述的原因是“以乙科不足荣,再试中甲科乃仕”。
…9‟这说明安止很有实力与自信。
由于兄弟四人五次登科,《江西通志》在曾安强传中引述时人郭知章挽其母刘氏诗曰:“一门十捧乡老书,四子五折东堂桂。
”科举研究应当深入到细部,这种因成绩不满意中第之后再度应试的现象,似乎研究者注意的不多。
兄弟四人皆有很有趣的别号,十一居士、屠龙君、青城山人、秀溪居士。
不仅其父与黄庭坚有交往,其兄安止与苏轼有往来,据明人何乔新《椒邱文集》卷18《跋苏颍滨帖》,曾安强跟苏辙也有书信往来。
跋文讲述了苏辙与曾安强通信的缘由:“右颍滨先生答司法庐陵曾君曾安强书一通。
先生归自岭表,道庐陵而北,司法君兄弟见之,且致书求教。
此先生之书所为答也。
”[10]这篇跋文还从两个方面着眼,称赞了曾安强的人品:三复此书而有感焉,先生见忌于时宰,台谏乘风排击,远窜瘴疠必死之乡。
当是时,门生故吏皆畏党祸,无敢通音问者。
而司法君乃能款接无所顾,诚哉所谓贤者也。
世之为士者,勤学好问,为利禄计耳。
一登第,则视故所业若敝屣然,其习至今犹然也。
司法君登第且有官矣,而知王氏新学之非,犹欲求益于先生,不贤而能如是乎?即是二事,可见其卓乎不可及也。
其一是从时代背景着眼。
在当时严酷的党争之下,众人对旧法党人避之唯恐不及,曾安强却不畏党祸,主动与苏辙来往。
其二从学问着眼。
在进士登第之前,人人勤学好问,不过是为了考取功名,为利禄计,一旦登第,多数人便抛弃了学问这块敲门砖。
这在何乔新所处的明代也是同样。
从已经为官的曾安强还虚心向苏辙问学的行为看,何乔新感到难能可贵,是贤者之行。
关于曾安强的子孙,周必大则有另文披露。
《周文忠公集》中《平园续稿》卷9《题曾南夫集序》云:“曾公提举生二子:长伯和讳埙,次仲和讳篪。
伯和生弥泰,有子日寅亮。
予既畀公集序,今仲和之子日镶、日琏来求别本,复书以遗之。
”三、曾氏家族个案引发的思考以上以周必大序文为线索,考述了曾安强的基本事迹,通过曾安强及其家族的事迹个案,可以得出普遍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