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级法院”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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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Ⅱ》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4

东北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Ⅱ》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4

东北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Ⅱ》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乙偿还一笔三年前的欠款的诉讼,属于( )。

A、肯定的确认之诉B、给付之诉C、否定的确认之诉D、变更之诉正确答案:B2.关于证据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披露黄某隐私的文章。

黄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该杂志,该杂志属于书证B、患者王某以误诊为由起诉某医院。

王某提交的医院病历和X光片均属于鉴定意见C、张某认为徐某伪造遗嘱侵犯其继承权,向法院起诉徐某。

张某提供了该份遗嘱,该遗嘱属于书证D、周某驾车回家途中将行人吴某撞伤,交警冯某当时正处在事故现场,于是按照双方责任开具了事故认定书。

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并提供了事故认定书,该事故认定书属于勘验笔录正确答案:AC3.关于视听材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借助录音录像等设备播放或解读的材料都称作视听材料B.依据制造、输出和显现办法的不同,可把视听材料分为录音材料、录像材料和电子数据C.视听材料又称音像材料D.视听材料是科技发展的产物参考答案:ABCD4.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

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被上诉人已经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尊重B、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除解决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正确答案:B5.王某系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的被告,法院受理该案后,两次传票传唤王某于某日到庭,结果王某没有到庭。

对此,该法院( )。

A、应当对王某拘传B、应当再次传唤王某C、可以缺席审判D、可以对王某拘传正确答案:C6.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条件包括( )。

A、反诉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和第三人B、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C、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D、反诉与本诉必须为同一诉讼程序正确答案:BCD7.甲厂向法院诉乙厂不履行合同,要求乙厂赔偿损失90000元,从诉的种类看,甲主张的诉讼请求是何种诉讼()A.给付之诉B.确认之诉C.变更之诉D.A和C参考答案:A8.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一些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作的判定,称为()。

法院实践报告的范文

法院实践报告的范文

法院实践报告的范文法院实践报告范文篇1当注定在我人生记忆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xx年缓缓走过,转瞬即迎来了满含欣喜和期盼的时,我大学生涯中的第一个寒假正式到来。

虽已身在大学,相较高中理应轻松,但我并不想白白浪费这大好青春时光。

于是,假期去法院实习的想法油然而生。

而学校团委要求同学在假期开展“责任担当”的实践活动,正巧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更加坚定了我假期去法院实习的决心。

1月13日,周一,我来到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实习。

民一庭庭长李瑞同志作为我的主管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主要是协助书记员张同志做好开庭文件的整理和记录、庭后卷宗的整理、外出取证和为出庭人员提供帮助的工作。

在我为期两周的法院实习中,首先我要先感谢我的主管领导李瑞同志对我的点拨与悉心指导;感谢我的大哥张森同志,对我的言传身教和谆谆教导;感谢我身边的同事对我的包容和鼓励;感谢到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对我的支持和配合。

正是他们对我的支持、教导和鼓励,才使我有决心有信心利用假期在法院实习,利用假期充实自己,利用假期去寻找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集体和个人。

其次,从这些手握神圣的正义之剑的护法卫士身上,我看到并且体会到了他们面对国家赋予的责任,面对社会托付的责任,面对人民信任的责任时,所展现的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良好精神风貌。

人民法官面对责任勇于担当,用真情为民司法。

记得某个工作日的上午,民一庭庭长李瑞法官正在与向法院寻求帮助的两位老人交谈。

两位老人是因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前来寻求帮助的,听着老人的诉说,李瑞法官不禁潸然泪下,甚是同情。

在结束了一个庭审后,她主动要求陪同两位老人去其子女家进行调解。

寒冬腊月,李庭长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陪同老人奔赴乡下。

在李庭长的`耐心说服下,两位老人的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尽到自己作儿女的义务。

临走时,两位老人泪眼婆娑,拉着李庭长的手握了又握,深情的说:“李法官,你真是位负责任的好法官。

”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境界;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选择;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更是一种人生态度。

大学生法律实践报告5篇

大学生法律实践报告5篇

大学生法律实践报告5篇我们在进行实践报告的写作过程中,是需要做到态度诚恳的,大多数都知道记录实践报告,是我们跟大家分享实践情况的一种方式,下面是本店铺为您分享的大学生法律实践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大学生法律实践报告篇1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

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

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

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

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

2023年法官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范文

2023年法官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范文

2023年法官个人工作述职报告范文篇一:法官个人工作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很快就要过去了,一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自己紧紧围绕全院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努力创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我工作期内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年以来,自己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自己都能做到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作为一名党员,按照中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和统一要求,我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学习读本》及上级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等有关文件。

通过学习,自己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有了进一步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工作、指导工作的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也有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指导促进了自己的工作。

二是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

作为一名非法本专业毕业的学生,深知自己的不足,并认识到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我利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精读法律法规书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继续备考全国司法考试,目前正在按计划复习备考。

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

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与被上诉人母伟玲及原审被告郭宗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与被上诉人母伟玲及原审被告郭宗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与被上诉人母伟玲及原审被告郭宗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06【案件字号】(2021)陕05民终8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耀武李豪玲徐新卫【审理法官】杨耀武李豪玲徐新卫【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母伟玲;郭宗文【当事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母伟玲郭宗文【当事人-个人】母伟玲郭宗文【当事人-公司】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被告】母伟玲;郭宗文【权责关键词】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47元,减半收取273.5元,由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5 00:51:05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与被上诉人母伟玲及原审被告郭宗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5民终821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住所韩城市新城区盘河南路西韩大厦某某。

法定代表人:郭宗文,系公司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母伟玲。

原审被告:郭宗文。

审理经过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因与被上诉人母伟玲及原审被告郭宗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2020)陕0581民初27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韩城市夕阳红养老院撤回上诉处理。

强夺“好太太”

强夺“好太太”

场 围绕 “ 太太 ” 开 的商标 好 展
战, 彻底 引爆 了驰名 商标潜藏 的种种
危机 与问题 。
2 6】宁热 无 0 月波。 0 】日闷 已 炎 的地 年 里 气繁 炎 空处 9 夏 强夺[的,里 好太太b
● 文、 江伟 华 路段 中山路上 的宁 波江 黄
想 起 , 短短 几 个 月 的 时 间里 , 所 经 历 的 手 足 无 措 、 在 他
展 示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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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好 太 太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司 ( 太太集团 ) 好
收到传票 , 紧张 之余 又有 点困惑 。
起 诉 他 的 是 广 东 好 太 太 环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下 简 称 “ 东 好 太 太 ” ,广 东 好 太 以 广 )“
自动 晾 衣 架 、 体 橱 柜 、 整 走
的“ 好太太” 商标的所有权 。目前 ,好太太” “
商 标 在 晾 衣 架领 域 已 获 得 较 高 知 名度 。 2 0 年 7月 , 广 东 好太 太 ” “ 太 太 ” 05 “ 的 好 商 标 还 在 武 汉 被 当地 中 级 法 院 司 法 认 定 为 中
商 标 【
网 址
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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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n Go d f .o c ia o wi c m e
太 ” 起 诉 状 中称 , 早 在 2 0 年 l 月 2 在 其 02 1 1 日就 获 得 了 注 册 使 用 范 围 为 2 类 晾 衣 架 l
有一定 家庭 装饰 装潢性 质的成 品家具类 产
品 生 产 商 。 2 0 年 4月 1 06 0日 , 孝 华 收 到 应 了宁 波 市 中 级 人 民法 院 的 一 张 传 票 。 一 向 不 知 法 院 大 门 朝 哪 里 开 的 他 ,平 生 头 一 遭

收到法院传票法律规定(3篇)

收到法院传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给当事人的一种法律文书,是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当您收到法院传票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至关重要。

以下将从法院传票的定义、送达方式、法律效力、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院传票的定义法院传票,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给当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或者履行法律义务的文书。

传票是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

二、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直接送达: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负责人、代收人签收。

2. 间接送达:受送达人或者其成年家属不在住所地,或者送达人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3.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4. 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送达: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三、法院传票的法律效力1.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受送达人在收到传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履行法律义务或者参加诉讼。

2. 诉讼程序:受送达人收到传票后,应当按照传票的要求参加诉讼或者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 证据效力:传票作为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四、收到法院传票后的处理方法1. 认真阅读传票内容:收到传票后,首先要仔细阅读传票内容,了解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2. 确认受送达人身份:核对传票上的受送达人身份信息,确保无误。

3. 确定诉讼程序:根据传票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出庭参加诉讼或者履行法律义务。

4.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案件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使用。

5. 按时参加诉讼:根据传票要求,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遵守法庭纪律。

6. 遵循法庭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遵循法庭判决,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法律程序错误_案例(3篇)

法律程序错误_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5年5月,张某某因琐事与邻居李某某发生争执,张某某一时冲动,持刀将李某某刺伤。

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审判人员对法律程序的理解和适用存在错误,导致案件判决无效,不得不重新审理。

以下是详细案例:二、案件审理过程1. 初审阶段(1)起诉与受理2015年6月,李某某的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某的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2)开庭审理2015年7月,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有罪判决。

2. 上诉阶段(1)上诉请求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二审审理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发现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法律程序错误,遂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法律程序错误的具体表现1. 侦查阶段(1)未及时立案在案件发生后,侦查机关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导致案件侦查工作滞后。

(2)未进行侦查活动侦查机关在立案后,未对案件进行必要的侦查活动,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 审判阶段(1)审判人员对法律程序的理解和适用存在错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准确,导致案件审理程序出现错误。

(2)未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未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导致被告人未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3)未依法进行证据认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未依法进行证据认定,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四、案件重审结果在案件重审过程中,原审法院依法重新审理了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业主欠物业费法律案例(3篇)

业主欠物业费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物业费作为物业管理的主要经济来源,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小区的维护。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业主欠缴物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物业公司的经营,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法律纠纷展开,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某小区业主李某因不满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多次与李某沟通无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李某辩称,自己未拖欠物业费,且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因此拒绝缴纳。

双方对物业费的具体数额及服务质量存在争议。

三、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

李某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李某作为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关于李某提出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法院认为,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李某无权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综上,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四、案例分析1. 物业费的性质:物业费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是业主为获得物业管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

2.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 业主的义务: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即使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异议,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4. 物业公司服务的认定: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到位,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业主如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业主的诉讼请求。

五、法律建议1. 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经济来源,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费。

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民事诉讼程序涉及许多环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

一、立案阶段1. 选择适当的法院:当事人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选择适当的法院,可以是基层法院、中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

2. 编写诉状:原告需要准备一份诉状,详细陈述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诉状应根据法院的规定格式编写。

3. 提交诉状:原告将诉状提交选定的法院,并按法院的要求缴纳案件受理费用。

4. 受理案件: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诉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予以立案。

二、准备阶段1. 传唤被告:法院在立案后会向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参与诉讼并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

2. 办理送达:法院负责将相关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包括传票、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等。

3. 被告答辩: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主张其观点、阐述事实和辩护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4. 举证阶段:原被告各自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可以通过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方式提供证据。

5. 应诉保全: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一些措施保全争议财产,防止相关财产损失。

三、审理阶段1.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的性质,决定是否召开庭审。

庭审时,原被告可以亲自出庭陈述观点,法院也可能传唤证人、鉴定人等作证。

2. 质证和辩论:原被告在庭审中可以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发表自己的辩论意见。

3. 调解、和解和撤诉: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尝试调解当事人,并协助达成和解协议。

若双方达成一致,案件可能会被撤销。

4. 判决: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将进行综合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5. 上诉:不满意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

四、执行阶段1. 生效判决:判决生效后,法院会颁发生效文书并通知当事人。

2. 履行判决:败诉一方应按照判决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判决,如果拒不履行,胜诉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郎伟国、宇志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郎伟国、宇志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郎伟国、宇志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2【案件字号】(2021)冀04民终21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魏志鹏冯雪徐海燕【审理法官】魏志鹏冯雪徐海燕【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郎伟国;宇志民【当事人】郎伟国宇志民【当事人-个人】郎伟国宇志民【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郎伟国【被告】宇志民【本院观点】上诉人郎伟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依法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郎伟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依法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郎伟国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0-23 16:03:20郎伟国、宇志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冀04民终2170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郎伟国。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宇志民。

审理经过上诉人郎伟国因与被上诉人宇志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2020)冀0407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上诉人宇志民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郎伟国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郎伟国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依法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祖丽菲娅绕孜与麦门绕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祖丽菲娅绕孜与麦门绕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祖丽菲娅绕孜与麦门绕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1【案件字号】(2021)新01民终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惠君谭建艳黄淑梅【审理法官】张惠君谭建艳黄淑梅【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祖丽菲娅绕孜;麦门绕孜【当事人】祖丽菲娅绕孜麦门绕孜【当事人-个人】麦门绕孜【当事人-公司】祖丽菲娅绕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祖丽菲娅绕孜【被告】麦门绕孜【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祖丽菲娅绕孜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172.39元(祖丽菲娅绕孜已预交),减半收取2086.20元,由上诉人祖丽菲娅绕孜负担,余款2086.19元,由本院退还祖丽菲娅绕孜。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3 15:48:56祖丽菲娅绕孜与麦门绕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新01民终63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祖丽菲娅绕孜。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麦门绕孜。

委托诉讼代理人:阿不都沙拉木艾麦提,新疆阿迪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祖丽菲娅绕孜因与被上诉人麦门绕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20)新0102民初245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祖丽菲娅绕孜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祖丽菲娅绕孜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172.39元(祖丽菲娅绕孜已预交),减半收取2086.20元,由上诉人祖丽菲娅绕孜负担,余款2086.19元,由本院退还祖丽菲娅绕孜。

典型法律案例及报告(3篇)

典型法律案例及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一)案件来源本案来源于我国某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位于某市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成交价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张某应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房屋过户至李某名下。

然而,张某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合同。

(三)争议焦点1. 被告张某是否应当履行房屋过户义务;2. 原告李某要求被告张某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二、案件审理过程(一)一审审理1. 2019年3月,李某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2.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告张某送达起诉状及传票。

3. 张某收到起诉状及传票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4. 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张某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并赔偿李某损失5万元。

(二)二审审理1.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

3. 经审理,中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评析(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1.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 本案中,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关于被告张某的违约责任1.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本案中,张某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三)关于赔偿损失1.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本案中,李某因张某违约而遭受损失,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丽、刘萍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刘丽、刘萍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刘丽、刘萍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15【案件字号】(2022)辽10民终5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军吴某某强范丹丹【审理法官】刘军吴某某强范丹丹【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丽;刘萍【当事人】刘丽刘萍【当事人-个人】刘丽刘萍【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丽【被告】刘萍【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刘丽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00元,减半收取650.00元,由上诉人刘丽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1 03:03:15刘丽、刘萍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辽10民终53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刘丽。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萍。

审理经过上诉人刘丽因与被上诉人刘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2021)辽1002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刘丽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刘丽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00元,减半收取650.00元,由上诉人刘丽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审判长刘军审判员吴某某强审判员范丹丹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法官助理孙丽杰书记员杨洋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蔡大茂、张林桃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蔡大茂、张林桃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蔡大茂、张林桃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0【案件字号】(2021)浙03民终34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潘林华李洁曾庆建【审理法官】潘林华李洁曾庆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蔡大茂;张林桃【当事人】蔡大茂张林桃【当事人-个人】蔡大茂张林桃【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蔡大茂【被告】张林桃【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蔡大茂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0元,减半收取685元,由上诉人蔡大茂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08:53:05蔡大茂、张林桃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03民终34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蔡大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林桃。

审理经过上诉人蔡大茂因与被上诉人张林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2020)浙0327民初47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蔡大茂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蔡大茂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0元,减半收取685元,由上诉人蔡大茂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审判长潘林华审判员李洁审判员曾庆建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法官助理方如意代书记员项道德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周元哲、袁硕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周元哲、袁硕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周元哲、袁硕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04【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143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晓静刘昭阳林伟光【审理法官】陈晓静刘昭阳林伟光【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周元哲;袁硕【当事人】周元哲袁硕【当事人-个人】周元哲袁硕【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周元哲【被告】袁硕【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周元哲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民事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38.00元,减半收取519.00元,由上诉人周元哲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4 08:30:53周元哲、袁硕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鲁02民终1438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元哲。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袁硕。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山菻,即墨潮海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周元哲因与被上诉人袁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2020)鲁0282民初49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上诉人周元哲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周元哲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民事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38.00元,减半收取519.00元,由上诉人周元哲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陈晓静审判员刘昭阳审判员林伟光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书记员宋明旭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法院传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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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级人民法院
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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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第号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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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住所
传唤事由
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
应到处所
注意事项:
1、被传唤人应准时到达应诉场所。
2、本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4、被传唤收到传票后,应自行通知诉讼代理人到庭。
5、被传唤人到庭时,应带好身份证。
6、被传唤人到庭时,应携带证据材料原件。
审判长:
书记员:
年月日
(院印)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缺席判决程序和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上)重点知识点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缺席判决程序和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上)重点知识点

【壹】缺席审判程序概述| 「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对象」被告人出庭的对席判决是常态,缺席审判实际是作为被告人审判时应当在场的例外性规定。

我国第一次在刑事法律中规定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为了确保公正对案件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制。

1.对在境外的被告人的缺席判决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2.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被告人的缺席判决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3.对死亡被告人的缺席判决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I 「缺席审判程序的重大意义」1.推动司法机关积极履职,丰富惩治犯罪的手段,促进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

也可以使案件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及时固定证据,避免因为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情形的发生。

2.对外逃的犯罪分子及时作出法律上的否定评价,彰显我国的法治权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3.在2012年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仅针对财产部分。

2018年修正后的刑诉法增设了缺席审判制度,是针对定罪量刑部分。

【贰】对境外的被告人的缺席审判程序|「审判管辖」1.地域管辖: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院指定的法院。

2.级别管辖:中级法院(原因:重大、复杂、域外,更便于与外国司法机关对接)。

3.审判组织:合议庭审理|「域外送达:保障知情权」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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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下午,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

电话是语音自动发来的,说是长沙中级法院有我的一张刑事传票,今天下午到期了。

如果我不按时处理,将会依法执行。

最后告诉我,如果有不清楚的,可按“9”键,电话将转到长沙公安局。

我一听就知道这又是一个骗局,只是找错对象了。

对于这类所谓的“公安、法院、银行”的诈骗电话,我见多了,也戏弄过骗子几次了。

如今这骗子又送上门来,当然得好好玩下。

我按下“9”号键,很快,一个显得很有礼貌的男声说他是长沙公安局的,问我有什么事要帮助。

我告诉他,我刚接了一个电话,说是我有个传票,不知道是什么回事?他问我姓名,我便杜撰了个“王大勇”给他。

他又问我的身份证号码,我又编了个给他,并把年龄编为1949年出生,因为我知道这类骗子所感兴趣的都是老年人。

而对于年轻人,骗子得手的成功率是很低的。

他听了后,说要查一下,看是什么案件。

我只听得一阵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

只是,这敲击的声音也太夸张了,是一同速频率的连续声。

玩过电脑的人都知道,查资料主要是用鼠标点击,哪有不停地敲键盘?但骗子主要是要造成一种正在查找的假象,只要让对方听到就行。

也许,他面前根本没有电脑,只有一个破键盘。

很快,他告诉我,是有一个刑事案,说是我的一个农业银行的卡上有一笔消费7689元,是长沙市农业银行芙蓉行起诉我的,传票号码2518,要我在下午5点30分前到法院接受处理。

否则的话,法院将强制执行,从我的银行卡上扣去这笔款。

对这破绽百出的骗招,稍有点法律知识的人就懂,银行对消费的款,如果卡里有钱早已扣去了;如果是透支的,那也只是民事案,哪还用得银行以刑事案起诉?而如果卡里没钱,法院将如何从卡里强制扣除?
我故意装糊涂,说我没有农业银行卡,也从来没到过长沙,不可能到那里消费。

他就问我有没有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或是丢失,让别人冒用我的姓名开的卡。

我说这些都没有。

他说那你如果不去说清楚,钱到时会扣的。

我说我没卡,那张卡不是我的,要扣也扣不到我头上。

其实,骗子的招数是固定的,先吓唬你,然后骗出你的卡里的钱。

如果被骗的人正好手上有张农业银行卡,那下一步就会叫你转到一个所谓的“安全帐号”上,这钱也就到骗子手里了。

而我一开始就说没卡,也没丢失身份证,这把戏也就演不下去了。

看我这样,这骗子知道是诈不出油水,显然有点不耐烦了。

他说那你要报警,我说你就是公安局,那我还要报哪里?是报我这里的“110”吗?他说就报当地的“110”。

我说,那我现在就报,但我告诉你,刚才给你的姓名是假的,没这人。

一听我说姓名是假,那骗子知道上当,被我玩了好一阵,顿时崩溃,一下就挂机。

以后要是谁也遇上这事,也好好地玩一下骗子,话费可是他付的,千万不要错过噢!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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