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管理办法
实名制管理办法
实名制管理办法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等活动的各类主体。
第三章实名制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实名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个人可以自愿选择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2.合法合规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真实性原则,个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4.保密原则,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
5.限制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限于必要范围,不得超出需求或过度收集。
第四章实名制的实施要求第四条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等活动中实行实名制管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主体责任:各类主体应当对其所收集和使用的个人信息负有责任,保证信息安全。
2.信息采集:个人信息采集应明确告知目的、方式和范围,经个人同意方可进行。
3.信息使用:个人信息使用应符合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超出约定范围。
4.信息存储:个人信息的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数据泄露、丢失和篡改。
5.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应采取技术、管理措施,保障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实名制的监督与处罚第五条监督部门应对实名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或纠正。
附件:1.《个人信息保护法》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个人信息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人信息。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法规,主要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监管。
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
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内部人员和外部访客,加强安全防范和信息保密工作,特制定,希望在广大员工和访客的配合下,有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公司内部安全和秩序。
一、实名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访客,包括外来客户、合作伙伴等。
2. 所有员工和访客进入公司内部场所时,必须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实名登记。
二、实名登记规定1. 公司员工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名片等)进行实名登记,手机扫码或人工登记均可。
2. 访客必须在前台登记处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进行实名登记,取得访客证或通行证方可进入公司内部。
3. 实名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三、实名制管理1. 公司内部设立实名制管理专岗,负责员工和访客的实名登记工作,并严格保密登记信息。
2. 员工和访客进入公司内部场所时,必须主动进行实名登记并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3. 积极配合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擅自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品进入公司内部场所。
4.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进入公司内部场所,如有发现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四、实名制管理制度宣传1.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让全体员工和访客充分了解制度内容和重要性。
2. 定期组织员工和访客进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大家的管理意识和执行力。
3. 鼓励员工和访客积极配合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司内部安全和秩序。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员工和访客,一经发现将被限制进入公司内部场所,情节严重者将被通报公司高层处理。
2. 凡是有违规行为(携带危险物品、未经授权进入等)的员工和访客,将进行记录并报请公司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所有员工和访客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实名制管理办法
实名制管理办法实名制管理办法概述实名制是指基于身份信息的核查和验证,确保用户身份真实有效的管理制度。
在互联网时代,实名制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如政府公共服务、金融领域、网络社交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行业均应建立实名制管理办法,以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维护公共秩序。
本文将对实名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实名制管理的目的实名制管理的目的在于保障用户信息安全,防止恶意利用他人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用户信息管理制度,规范用户在不同平台的注册和使用行为。
实名制管理办法内容1. 实名注册要求在使用特定服务时,用户需要进行实名注册,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等。
注册信息应存储加密并严格保密,用户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
2. 实名认证流程针对特定敏感服务或交易,用户可能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以验证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认证流程包括提交相关证件、进行人脸识别等方式。
3. 用户信息保护运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用户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不得私自泄露或出售。
4. 违规处理机制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户,运营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暂停账号、限制功能使用等。
对于涉嫌犯罪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处理。
5. 敏感信息保护对于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如银行卡号、密码等,应采取加密存储和传输等措施,防止泄露和被不法分子利用。
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实名制管理办法是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
只有建立完善的实名制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防止网络犯罪活动,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同时,实名制也有利于企业建立可信赖的用户数据库,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总结实名制管理办法是互联网时代用户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行业都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通过实名制管理,可以有效防范网络犯罪和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行业能够认真贯彻实名制管理办法,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合用于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之间的劳务用工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合作、劳务外包等形式。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保障劳务用工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有序。
第四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劳务员工信息。
劳务员工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岗位技能、工作经验、劳动合同等内容。
第二章劳务用工流程第五条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务用工的时间、地点、人数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劳务供应单位在劳务用工前,应当对劳务员工进行地点的培训和技能测试,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务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有效身.分.挣件、户口簿、学历证明等。
第八条用工单位在接收劳务员工后,应当核实其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并与劳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务员工在劳务用工期间,享受与用工单位内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期满或者应劳务员工自愿终止用工关系时,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供应单位进行结算,履行相应的清偿义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务实名制管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配合监督工作,提供相关的劳务用工资料。
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劳务用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违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劳务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附件:1. 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劳务合作协议范本2. 劳务员工个人身份信息采集表3. 劳动合同范本4. 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指劳务供应单位将其所拥有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就业,并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的行为。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及相关劳务用工活动。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一)管理目标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劳务人员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劳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升企业劳务管理水平。
(二)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合法合规。
2、全员覆盖原则:将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3、真实准确原则: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跟踪劳务人员的进退场、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5、信息安全原则:加强劳务人员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劳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工程管理、财务、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2、协调解决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和劳动合同签订。
(2)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劳务人员信息。
(3)组织劳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工程管理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包括进退场登记、考勤管理等。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
(3)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
3、财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安全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2)对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动态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离职等手续办理,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档案。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在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等。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监督。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登记第九条劳务人员入职时,应如实填写《劳务人员信息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工作经历、技能证书等。
第十条企业对劳务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为劳务人员建立实名制档案,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劳务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更新档案和系统信息。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应采用电子考勤或书面考勤等方式,对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应包括出勤日期、工作时间、加班时间、请假情况等。
第十四条劳务人员应按时打卡或签到,不得代签、补签。
第十五条项目部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和公示,劳务人员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项目部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十六条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十七条工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的银行账户,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法规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法规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规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用人单位对招用的农民工实行身份信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招用农民工,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经农民工本人同意,不得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
第四条农民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农民工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实名制管理的具体要求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档案,包括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工资支付凭证上注明支付金额、时间、账户等信息。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时间规定,保证农民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并依法支付加班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违规处理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农民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 未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3. 未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4. 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四、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法规的详细文档,内容包括了总则、实名制管理的具体要求、违规处理和附则等部分,旨在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保障,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工人实名制管理方案
工人实名制管理方案
1. 目的和意义
实施工人实名制管理,旨在加强对工人的人员管理,及时掌握工人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人,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实习工等。
3. 管理要求
3.1 人事部门建立工人实名制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入职时间等基本信息。
3.2 工人入职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人事部门核实身份信息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3 工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如有重要信息变更,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更新相关信息。
3.4 工人离职时,人事部门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注销其在本单位的实名制管理信息。
4. 工作流程
4.1 工人入职
(1) 工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工人入职登记表》
(2) 人事部门核实身份信息,建立实名制管理档案
(3) 工人按规定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等入职手续
4.2 信息变更
(1) 工人提出变更申请,填写《工人信息变更表》
(2) 人事部门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更新管理档案信息
4.3 工人离职
(1) 工人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2) 人事部门审核离职手续,注销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
5. 管理职责
5.1 人事部门负责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5.2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本部门工人信息的收集和报备工作。
5.3 工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配合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6. 附则
6.1 本管理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管理方案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工单位和劳务者的劳务关系,具体包括但
不限于短期用工、临时用工等形式。
三、实名制登记
1. 用工单位对参与劳务的劳务者进行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
劳务者的联系明、工作内容、工时安排等信息。
2. 实行电子化劳务实名登记,建立统一的电子管理系统,确保
信息准确、完整、安全。
四、劳务合同签订
1. 用工单位与劳务者签订劳务合同前,应对劳务者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其真实身份。
2. 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关键条款。
五、工资支付与社会保障
1. 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者工资。
2. 用工单位应为劳务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六、劳务用工的监督管理
1. 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者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劳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
2. 对违反劳务合同的行为,用工单位应及时进行纠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工单位和劳务者,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2.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解释权归某某机构所有。
以上为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内容,用工单位和劳务者应严格遵守,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班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劳务班组管理。
三、管理职责(一)企业层面成立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层面项目经理为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管理员,具体负责劳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录入、更新等工作。
四、劳务人员信息采集与登记(一)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从业资格信息如职业技能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书信息。
(三)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
(四)考勤信息采用电子考勤或纸质考勤等方式,记录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
(五)工资支付信息记录工资发放时间、金额、支付方式等。
五、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
(一)信息录入劳务管理员及时将采集到的劳务人员信息录入系统。
(二)数据更新定期对劳务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信息共享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劳动监察部门等。
六、劳务人员培训与教育(一)入场培训新入场劳务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日常培训定期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
(三)培训记录做好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名单、考核结果等。
七、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一)工资核算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合同约定等,准确核算工资。
(二)支付方式优先采用银行代发工资方式,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账户。
(三)工资公示在施工现场公示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接受监督。
实名制管理办法
实名制管理办法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虚拟世界日益重要,人们也越来越依赖网络。
然而,网络空间的匿名性也成为了一些人违法犯罪的温床。
遏制网络犯罪,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办法成为了各国重要的政策方向。
本文将从什么是实名制管理办法、实名制管理的必要性、实名制管理的现状和未来前景四个方面阐述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点。
一、什么是实名制管理办法?实名制管理办法,指的是一种通过实名认证来管理网络使用者身份的制度。
实名制管理办法不仅适用于互联网世界,也适用于移动通信、游戏娱乐等领域。
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核心在于验证用户真实身份信息,通过验证后才可以进行网络服务使用。
在我国,网络实名制管理办法具有法律效力,实名制认证的范围涵盖了所有需要网络实名认证的场景,例如在公共场所免费使用WiFi,购买机票等。
二、实名制管理的必要性实名制管理办法有其必要性的原因在于防止网络犯罪。
由于网络的匿名特性,一些非法活动容易被隐藏起来,例如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网络谣言、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
在这种情况下,实名认证可以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防止信息泄露,并且为网络犯罪的查处提供了依据。
此外,实名制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等应用必须通过实名制认证才能进行。
实名制认证不仅可以限制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时间、消费金额,还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推荐适合的游戏、节目等,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实名制管理的现状目前,在我国,实名制管理已经在网络世界得到广泛应用。
例如,在购买机票、快递物流等需要身份认证的领域,资费减免、便捷生活成为了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功能,实名制支付和实名制登陆功能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此外,社交平台等也在逐步实行实名制认证。
在2016年,微信朋友圈推出了实名认证功能,通过验证手机是真实拥有者,保障了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而新浪微博也在2017年开始实名制认证,认证后可以免费享受碳币礼物、蓝V认证等特权。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建筑工人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3)监督检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项目部各部门职责:(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现场管理,监督建筑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建立建筑工人档案;(3)财务部门:负责建筑工人工资的发放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建筑工人信息采集与录入1. 信息采集内容(1)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建筑工人的从业资格信息,包括工种、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等;(3)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信息,包括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4)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包括出勤天数、加班时间等;(5)建筑工人的工资发放信息,包括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
2. 信息采集方式(1)建筑工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项目部进行信息采集;(2)项目部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信息采集;(3)通过信息化手段,如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采集。
3. 信息录入与更新(1)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采集到的建筑工人信息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建筑工人信息;(2)建筑工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建筑工人本人应及时向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实名制信息内容1. 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基本信息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
从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诚信信息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三、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明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负责协调处理施工企业与建筑工人之间的劳动纠纷。
2.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配备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负责采集、核实、录入和更新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并及时上传至相关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将工资支付给建筑工人本人。
3. 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按照要求开展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对所招用建筑工人的实名制信息进行采集和报送。
四、实名制管理流程1. 实名登记建筑工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登记其基本信息和从业信息。
建筑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2. 日常管理施工企业应通过考勤设备对建筑工人进行考勤管理,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和劳动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
定期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及时更新建筑工人的从业信息和诚信信息。
3. 退场管理建筑工人退场时,施工企业应及时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办理退场登记。
五、监督管理1.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工程项目实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
三、实名制管理内容(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措施。
(二)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学历、职业资格、劳动关系等。
2. 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程参建单位应与工程项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人员培训与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并建立考核制度。
4. 人员工资支付:工程参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项目人员工资,并建立工资支付台账。
5. 人员考勤管理: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人员考勤制度,采用电子考勤系统,确保考勤真实、准确。
6. 人员用工信息报送:工程参建单位应将工程项目人员信息报送至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四、实名制管理措施(一)工程参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人员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考核、工资支付、考勤等信息的实时查询、统计和分析。
(三)工程参建单位应定期对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程参建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程项目人员信息。
五、监督检查与处罚(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工程参建单位,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暂停项目施工等处罚。
(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
现场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活动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大型活动、展览、会议等公共场所实施实名制管理,主要包括人员准入、身份核验、重点人员管控和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手机、二代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实名制管理应视活动规模、性质、风险等因素,采取不同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
第五条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应主动配合实名制管理,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未经核实身份的人员不得进入活动现场。
如有误解或异议,可向工作人员提出,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核验。
第七条活动主办单位应充分告知参与人员活动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方式、注意事项和个人信息使用保护等内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
第八条所有涉及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九条参与人员有权随时查询和修改个人信息,活动主办单位应提供便利的查询和修改方式。
第十条活动期间,参与人员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利用实名制管理进行个人信息盗窃、侵犯他人权益等违法活动。
第二章人员准入第十一条参与活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参与活动的人员若难以提供身份证件,可采用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方式,如护照、驾驶证等。
第十三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活动,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参与活动的人员如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将被拒绝入场,并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参与活动的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或其他身份核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参与活动的人员通过身份核验后,将获得一张个人准入证,凭此证件方可进入活动现场。
第十七条参与活动的人员离场后,个人准入证立即失效,不得再次使用。
第三章重点人员管控第十八条对曾经在活动期间有违法行为、扰乱活动秩序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活动主办单位有权采取限制准入、加强监管等措施。
教师实名制管理制度(公开)2023
教师实名制管理制度(公开)202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严格规范学校教师管理行为,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确保学校教学质量和稳定运行,根据《教育法》、《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所有在编、外聘的教师。
第三条原则
实行实名制管理,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严格遵循教育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管理,发挥教师作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实施方式
第四条上报信息
在录用教师时,应征得教师本人同意,将教师的个人信息及其
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的输入教师管理系统中,实现信息互通、透明、高效。
第五条考核体系
在平时的教学管理中,学校应定期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达标的
教师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其中,双重一大量化考核体系包括日常表现、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师德建设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师德考评机制,规范师德建设活动,加强师
范生、从业人员的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七条认定标准
教师一旦违反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则认定
其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等,相应地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纪律处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教师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其责任。
违纪违
法者,根据情节轻重和性质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聘等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除有特殊规定外,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教师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实名制管理办法范本
实名制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具体适用范围)。
二、实名制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一)目的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准确掌握相关人员的真实信息,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各类风险和违法行为。
(二)意义1、增强责任意识:实名制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减少违规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2、保障安全: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提高服务质量:能够根据实名信息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的服务。
三、实名制管理的范围和对象(一)范围涵盖_____(列举具体的领域或活动)等。
(二)对象包括_____(详细说明涉及的人员类别,如员工、客户、访客等)。
四、实名制信息的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
(二)相关业务信息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可能包括工作单位、职业、业务办理类型、账号信息等。
五、实名制信息的采集方式(一)线上采集通过_____(具体的网站、应用程序等)进行信息填写和提交。
(二)线下采集在_____(指定的场所或地点)填写纸质表格,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六、实名制信息的审核和验证(一)审核流程设立专门的审核人员或小组,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
(二)验证方式通过与_____(相关权威数据库、机构等)进行比对和验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审核时间在_____(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信息提供者。
七、实名制信息的存储和保护(一)存储方式采用安全可靠的数据库或存储设备进行信息存储,并定期进行备份。
(二)保护措施采取_____(如加密技术、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滥用。
(三)存储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需求,合理确定信息的存储期限,到期后及时进行销毁或妥善处理。
八、实名制信息的使用和共享(一)使用范围仅限于_____(明确规定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如内部管理、业务办理等)。
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附件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有关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
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并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是指依法承接分包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专业作业(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对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建筑企业报送的实名制管理信息进行动态检查,确保报送数据完整、及时、准确。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并向施工承包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负责对本单位投资工程实名制情况进行统筹管理,落实经费保障。
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和权利义务,并将实施实名制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督促、检查建筑企业、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由监理单位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为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下面就这份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一、总则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用工行为,提升农民工的素质,加强劳动力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也是加强劳动力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必要举措。
二、管理机构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并指导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的贯彻执行工作。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地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工资待遇的管理和保障。
三、实名制登记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是指所有参加劳动服务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
四、实名制作废1.农民工因自身原因未如实填写实名制登记表格,而造成劳动争议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企业没有按时进行实名制登记,且在用工过程中未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影响农民工的工资、福利等方面,可视情况给予法律制裁。
五、责任和承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和劳动合同签订,并承诺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和谐的用工和劳动关系。
六、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管理办法,存在虚假实名制登记,拒绝进行实名制登记等问题的,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以上就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该管理办法的制定将有助于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提升农民工的素质,加强劳动力管理和服务工作,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助于推进城乡劳动力的互动和共赢。
劳动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动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建立和完善劳动实名制度,对用工行为进行真实有效的登记和备案。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情况、工资和福利等情况登记在用工台账、档案或者电子信息系统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安全,并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劳动者的登记信息,及时调整用工计划,保障用工合理稳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向劳动行
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服务机构报送用工计划、用工台账、档案或者电子信息数据。
第七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劳动
实名制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实名制
管理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
政处罚:
1.未建立劳动实名制度的;
2.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用工行为的;
3.向外界透露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的;
4.拒不履行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者经济赔偿
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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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福万达广场工程项目实名制
暨安全帽管理办法
1、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帽子应以颜色不同区分开;
2、帽子正前方设置本单位企业标志大小不超过15*15
3、帽子侧面设置编号(XX---00X)
4、
处罚办法:
1、不定期现场抽查数名施工人员,有人帽不符现象,每人200元罚款;每个队伍发现三人以上罚款5000元;
2、凡带他人安全帽且未做实名制教育进场做事,发现一例罚款200元;三人以上罚款5000元;
3、实名制登记帽子损坏未更换,发现一例罚款100元,5人以上罚款3000元;
4、实名制管理是持续性管理,实名制也是局及公司检查重点,如在此类检查中发现有人帽不符及未进行实名制登记入场现象,每人罚款10000元(以检查整改式记录为准)
5、以上要求自2012.3.21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