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高考高考模式高考模式下文科和理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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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模式下文科和理科学生
分别继续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的问题研究
—浅议高考30年

从1952年至1965年,尤其是1977年至2007年,普通高考一直是以全国统考的形式进行,高考科目的设置是高考形式和内容的最基本内容与环节,1977年至2007年的三十年间,高考科目设置和命题主体变化的基本线索是,1977年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年,采取分省命题。

1978年高考全国统一命题,此后长期延续至今。

1978年高考科目,文科是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理科是语文、数学、政治、物理、化学。

之后几年外语、生物学科逐步纳入高考科目。

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逐渐形成理科七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文科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即大文大理模式。

90年代中期以后,高考科目设置的变化趋势是减少到文理科各五门,称为“3+2”,文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地理和生物两学科退出高考科目组合。

1999从广东率先进行高考科目“3+X”的改革,很快波及到其他一些省(市)。

在“3+X”科目设置上由“3+大综合+X”演变为“3+小综合”,而“3+小综合”即“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近几年成为全国大多数省市采用的高考科科目设置的模式。

2007年广东、江苏、山东等省又推出新的高考方案,对原有高考科目的设置进行了相当大的调整变动,继续走在全国高考改革的前列。

从命题的主体看,1978年以来长期是教育部(前身是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组织命题。

1987年上海首先自主命题,到2007年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自主命题。

但教育部组织的命题仍占主导地位,有半数以上省区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和考生大省,在高考方案和科目设置上主要是采用教育部制定的统一高考方案。

1977年恢复高考,河南采用文理分科,各四张试卷自主命题。

1978年即采用全国统一的文理分科考试模式。

80年代至1993年,长期采用文六门,
理七门,又称“大文大理”模式考试。

1994年至2000年采取“3+2”文理分科考试模式。

2001年至2003年采用“3+大综合”模式,考生不分文科理科,除语文、数学、外语之外,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组合成一份试卷,称大综合试卷。

其中2001年大综合一门为150分,其余两年大综合为300分。

这三年除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四门必考科目外,设六个选考科目供考生选考用,只作参考分。

2004年至2007年,河南高考又分文科理科,采用“3+小综合”即“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模式。

就科目赋分方面,也有一定变化,除1977年考试四张试卷,每科100分,满分为400分,1978年五张试卷,每科100分,满分500分外。

80年代至1993年,长期采用“大文大理”模式,语文、数学每科为120分,其他学科每科100分(生物50分)。

文科六门满分640分,理科七门满分为690分。

从1994年至2007年,经历了“3+2”到“3+大综合+X”再到“3+小综合”,除2001年高考必考科目满分为600分外,其余年份满分均为750分。

在分数形式上,主要采取原始分,其中1994年至2000年,我曾省采取高考标准分的形式。


1977—2007年恢复高考30年,高考已在我国形成地位崇高的“国考”,其影响就广度、深度上讲,是空前的,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

从1977年全国570万人参加高考,录取27万人,到2007年全国1010万人参加高考,计划录取人数570万。

河南从1977年只录取1万多人,到2007年87万人参加高考,计划录取39万余人。

全国平均录取率从1977年的4.7%到2007年的56.85%。

30年间大中专学校共录取3600万人,如今,高等教育已从“千军万马闯独木桥,”进入了大众化阶段。

高考的发展伴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各方面的进步都可以说与高考密切相连,如今,恢复高考30年的教育成就,早已弥补了“文革”十年的教育空白造成的损失,所谓“文革”引起的人才断档也已经解决。

可以说,目前的高考在我国的地位和影响是难以撼动的,以高考为核心的“考试体系”如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职称考试、奥赛、研究生考试等等,“考”已深入广泛存在于我国社会之中。


随着高考地位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和影响的深入,高考除带来巨大正面效应的
同时,也越来越显示出负面影响来,“应试教育”、“文理偏科”、“一考定终身”,恶性竞争已从高中向前推到初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阶段(所谓不能输在起点)。

学生学习负担畸重,压力空前,学习时间延长,考试次数繁多。

周末双休日学生很难自由学习与活动。

采取封闭式管理,军事或半军事化管理的学校比比皆是。

七、八十年代高考录取率低,经常出现“八年抗战”即连考八年才考上大中专学校的现象。

1999年高校大扩招以来录取率迅速提高,高考竞争从能否考上学到能否考上重点、名牌大学的竞争,竞争的惨烈程度丝毫不减,经常出现“高四”、“高五”、“高六”学生。

高中和社会办复读班是普遍现象,并且出现大量上年已被高校录取不报到而选择复读考名牌院校的现象。

公办、民办高中的复读班经常出现百人大班,甚至二百人大班的现象,老师教学学生学习也不再是单纯的脑力劳动,而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加脑力劳动,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包含有简单的、重复的、无意义的劳动。

对师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很大,制约着学生的全面发展,影响着素质教育的开展。

高考也包括低一级的中考,有关的教辅类书,考试用书占据出版业半壁河山,考试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一份。

高考资源甚至出现被某些权威部门或人士垄断而谋利的现象,实际上也是一种腐败现象。

可以说,高考的负面影响,绝不可低估,已经影响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有关改革高考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甚至出现了取消高考的极端提法。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政府、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在各条战线不断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教育战线的改革包括高考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经济特区的建立发展,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外贸科技、文化领城等方面的改革,已经显示出巨大成效并越来越深入。

教育战线的改革,如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高校规模的扩大,民办教育兴起、素质教育的提倡,高校“并轨收费”,实行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等等,都是显见的改革成就。

单就高考制度改革这一环节上,曾推行春季高考的试验,保送生制度,自主招生尝试,高考命题从考知识到考能力的转变,会考制度增设,考试科目的减少,3+X方案的出现,扩大招生规模等等,都是改革过程中的尝试,但就高考的根本性质和内容实质而言,30年来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是高考能发挥出巨大正面作用的同时,弊端和负面作用又长期不能消除减弱的根本原因所在。


高考制度的改革,已经不单单是教育部门的事,它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是关
系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大事。

高考也只能承载它所能承载的一部分任务。

下面,本文作者仅就河南高考模式的变化、发展、评价提出自己的看法。

河南高考从八十年代的“大文大理”(文六门、理七门)和九十年代中后期的“3+2”,都是采取文理分科考试,学校普遍分文科班、理科班,学生偏科现象严重,而“3+2”,模式,不考地理、生物两科,名义上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实际上不可能减负。

反而把与自然科学、新兴科学联系密切的地理、生物取消了,造成地理、生物课的压缩,教师转行,学生不学的现象。

2001—2003实行3+X大综合+X,文理不分科,语、数、外加大综合为必考科目,物、化、生、政、史、地可任意选考,不计入总分,这三年学生学习负担骤然加重,同时学生用同一个模式考试,虽然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却忽视和不能体现学生的特长。

(选考科目,作为录取参考并不被教师、学生重视)。

2004—2007河南采取“3+小综合”(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又基本回到文理分科的“3+2”或“大文大理”模式的类型。

学生文理分科考试,与“大文大理”模式和“3+2”不同的是,将物、化、、生组合成一份试卷300分,将政、史、地组合成一份试卷300分。

高考实际上是理科考六门,文科考六门。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从试题看,都不是真正的综合,是拼盘组题,实际上是“大3+小3”模式,除了2001—2003年考试模式外,2000年之前和2003年之后的高考考试模式对学校的教学、学生的学习、考试的负担并没有实质上影响和区别。

目前河南高考模式对高中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有这样一些情况(正面影响本文暂不论述),①学生“偏科”现象严重。

绝大多数学生从高中一年级就出现文理偏科,学理科的不学或不认真学政、史、地,学文科的不学物、化、生,这种偏科造成理科学生的人文知识和素质决乏,文科学生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素质缺乏,也严重影响他们进入大学和社会后的进一步发展。

②学校课程安排受影响大。

高考是指挥棒,为了适应文理分科高考模式,文理分科越来越提前,可以说,如今再也恢复不到“文革”前高中教学三年文理不分科,只是在高中毕业前即高考前一个月学生自由复习时再决定报文科或理科去参加考试的现象了。

目前各地高中普遍是高一完成文理分科,其中绝大多数学校是高一年级上期期终考试后,下期开学时文理分科,还有一部分学校是高一年级上期期中考试后分科。

更有一部分学校是在高一新生报名入校时就文理分班了。

只有极少数学校是高一年级结束后文理分科的。

文理分班后,文科班仍排有物、化、生课,理科班也排政、史、地的课,但课时普遍压缩,学校大型考试不考,学生学习也只是象征意义,只是仅仅为了应付会考。

③会考功能弱化。

会考是水平考试,高考是选拔考试,两者功能不同。

会考是检查学生高中阶段各科学
习水平是否合格,高考是按文理两科选拔学生。

会考可以防止学生“偏科”和学校过早文理分科。

这种设想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但实践中就大打折扣了,以至于造成理论与实际完全脱节。

实际情况是,会考不与高考挂钩,而高考是学校、学生、家长追求的最大目标。

会考就不被这三者重视,由于会考不可能象高考那样组织考试,会考的权威性、公平性,可信度就大大降低,远远达不到会考制度建立的目的。

因此,利用会考阻止学生偏科和学校不能过早文理分班及学生尽可能在高中阶段在受到全面教育的基础上选择偏理偏文特长参加高考的初衷是难以实现的。


高考制度的改革,若干年来主要涉及高考科目设置,分数调整,标准分制度,试卷难易度的调整,增加春季高考,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等,但都没有触及到高考制度的核心。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行、素质教育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

教育部、各省市对高考改革的积极探索,高考制度的改革肯定会推向前进。

就河南高考模式的几次调整来看,有的值得肯定有的值得商榷。

从八十年代的“大文大理”模式过渡到94年至2000年的文理“3+2”模式,文科和理科分别减为五门,地理和生物高考不考。

学生高考负担并不会因科目减少而减轻,而地理、生物高考不考,大大削弱了这两科学生在高中应该受到的知识教育,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影响很大。

当时社会上就有许多人不赞成。

2001年至2003年河南学习广东采取“3+大综合”必考科目加选考科目的模式,实际效果也不理想,广东虽率先实行“3+X”方案,但连续三年自身也在不断调整完善,社会争议很大。

尤其是河南2001年的大综合,六门科目合为一张试卷150分,每学科只有25分。

而这六门课程在中学阶段开课课时,学生学习所占用的时间和付出的精力,与高考所占分值远远不成比例,至于选考科目由于不计入总分只作参考分,不能引起学校师生的重视,有所谓选考约等于不“考”的说法。

1994年至2000年实行数年的标准计分制度,也是不成功的。

标准分理论上合理,但实际上推行起来社会上难以接受,一是人们长期不明白,二是公布标准分的同时应同时公布各科原始分,而公布各科原始分容易造成各科原始分累加后总分高的有可能低于总分低的标准分现象,这样容易引起误解。

因此,标准分制度90年代首先在广东省实行,之后数年全国又有许多省市采取,到2007年标准分计分制度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废除。

以上事实说明,对高考制度包括它的部分环节和内容进行改革,不单单是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专家所能包办得了的(事实上往往是这样)。

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必须有方方面面的代表参加,尤其是一线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的主体学生代
表参加。

普通高中学生,目前全国有二千多万人。

这一层向上向下沿伸,即延伸到大学生和初中生层面,这三层学生都是高考制度的参与者,他们对高考制度下的教育体会最深,如何改革应该有发言权。

而数百万教师(也应包括初中教师)也是高考一线的工作者,他们对高考的理解、认识和高考制度如何改革也应有发言权,决策权可以由政府、教育部门拿,但话语权一定要扩大范围,尤其是高考一线的师生,同时,改革应有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后再推广,不能仓促推行。

以前由行政官员,教育专家通过主持研讨会、调研会、座谈会和正常的调查、搜集的情况和研究的问题往往与实际情况脱节。

改革高考制度确切地讲是高考制度的局部调整和改革,多年来有不成功或值得商榷的地方,是与以上做法有关系的。


河南从2004年开始实行的高考3+文综或理综模式受到高中师生的普遍认同,应该稳定一段时间,不要轻易改动,但它给学校教学和学生知识结构及未来发展带来的实际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可以通过改革逐渐消除或尽量减少负面影响,目前存在的明显弊端是学生偏科倾向严重,知识结构不合理,高中普遍过早文理分科。

文理分科后的学习时间,普遍占高中阶段的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以上。

(往届生的时间更长)高中绝大部分学习时间学生已经事实上是分成文理两列队伍,文科学生对自然科学如理、化、生学科,理科学生对人文学科如政、史、地学科的学习,从思想上不重视,造成知识结构不全面,面对现实和升学竞争的压力,学校开课也普遍调整,分科后文科班和理科班的非高考学科课时压缩,教师上课也徒有形式,有的甚至取消。

会考可以解决这一弊端,但由于会考作用的弱化,以至于河南各地高中普遍存在以上这些负面情况,我们认为,学生参加高考有偏文偏理的特长倾向是正常的,但前提应在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因此要尽量减少以上负面的影响,我们认为,解决的办法可以有几下几种。

(一)会考制度的调整。

核心是提高会考的权威和信度。

会考是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是政府行为,它的权威性和信度应该是很高的,但多年来的实际情况是,其信度既远远低于高考,也远低于中招考试。

甚至低于各高中自己组织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如果使会考恢复到原来制订它的最初目的,必须对它进行重大调整。

第一种方法是,会考科目考试只在一年级和二年级结束时举行,但完全按高考要求进行,各县交换监考,(或各县推磨交换监考)考点考场设置按高考要求,考场
纪律完全按高考要求执行,防止目前会考普遍存在的替考和考场舞弊现象,对考试的组织者,考务人员失职,违纪和考生舞弊者,按高考纪律处理。

第二种方法,会考只在高二年级结束前进行,不考语、数、外(因文理科学生高考都考这三门)只考语、数、外以外的物、化、生、政、史、地、信息技术或新增其他科目,会考科目每科100分,折为A、B、C、D四个等级,每门C级为及格,所有会考科目全是A,高考加10分,五门科目是A,另另两门或三门是B,高考加5分,其余情况不加分。

同样,从考试的领导、组织、实施一律按照高考要求,以上对会考制度调整的两种方法,关键是把会考和高考一样要求,会考成绩作为高考成绩的附属部分,提供给录取学校,会考出现的违纪考生信息入数据库,记录在考生的诚信档案中,提供给录取学校。

这样做只是增加一些考务经费支出和人力成本,以上两种方法并不会增加学生的实际负担。

只是把目前弱化了的会考(目前的会考信度差和失真度大,理论上可行,实际上作用已丧失殆尽。

)按高考一样对待,这里要特别强调,原来的组织会考办法绝对不行了,它与高考组织考试完全不一个层次。

我们可以这样分析,高考受国家、社会那样高度的重视,它的公平、公正性和信度还会受到严峻的挑战,象几年前嘉禾县、电白县严重的高考舞弊案,2006年陕西某县多人高考替考事件以及近年来呈上升势头的高考违纪现象等等,何况与高考不挂钩的会考呢?它的信度和实际作用可想而知。

如果这样改革会考,学生的过分偏科和高中普遍过早文理分班的现象就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纠正,对培养真正合格的高中生,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促进他们长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高中普遍存在着极其不正常的情况,几乎整个高中阶段,从一年级就开始,通常的“高中生”的概念已不能准确表达高中生个体的含义了。

实际应该称为高中文科生或高中理科生。

这样才更准确地符合高中生个体的身份实际。

事实上在整个高中阶段,老师和学生都是称为某某学生是文科生,某某是理科生,这才是普遍的现象,也是不正常的“正常”现象。

现实情况也决定了现在的高中生有相当大的比例不符合教育部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合格高中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学业能力的标准与要求,就整体而言,高中毕业生的综合水平和素质是呈下降趋势的。

(二)高考科目的微调和改革
如果会考制度的调整做到以上建议的程度,高考科目设置可以暂且不动,如果会考改革达不到高考的信度(不是指会考的难度)高考科目从内容和分数分配可以适当调整,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的和效果。

第一种方法: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外语150分三科不动,对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可以调整。

文科综合(偏文科考生选考)仍为300分,政、史、地270分,理、化、生内容30分(理化生三科在30分之内不划严格分数比例,年年三科比例可稍有不同,但三科的题不论客观题和主观题都要有),理科综合(偏理科考生选考)满分300分,理、化、生三科占270分,政、史、地内容占30分,(政、史、地三科在30分之内不划严格比例,客观题、主观题都要有)。

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偏文)(或理科综合(偏理))总分仍为750分,考四场。

由于河南是考生大省,高考命题应遵循稳定前提下的改革原则。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建议仍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

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由本省自主命题,因这两个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赋分的微调,其对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及知识、能力结构和发展潜力的影响需要较长时间的检验,经较长时间检验后还可以微调,所以这两科最好由本省自主命题。

第二种方法,语文、数学、英语仍采用全国卷,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

目前高考英语30分的听力分,改为参考分,英语笔试部分的题是120分,再乘以四分之五成150分,近两年英语听力由于不计入英语总分,实际考试情况,相当数量的考生不听听力,放录音听力题时考生直接作笔试题,可以增加作笔试题时间15至20分钟,听力题是选择题,学生随便涂卡,考生形象地称为这种现象叫“抗干扰下的作题”(干扰指放英语听力时的音响干扰),学生平时考试时常常这样做,以锻炼自己抗放英语听力音响下直接作笔试题的能力,高考时等于相对延长了英语试题的笔试时间,还有利于得高分。

英语听力30分分别加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上,文科综合满分为315分,文科综合中政、史、地三科占275或280分,理、化、生三科占35分或40分,后三科的比例原则同第一种方法。

理科综合满分为315分,理、化、生三科占275或280分,政、史、地三科占35分或40分,(后三科比例原则同上)。

文科综合(偏文)中的理化生试题和理科综合(偏理)中的政史地试题的难度要高于会考低于高考。

调整后的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由河南自主命题,以待较长时间实施后完善、改进。

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的命题内容要有课本以外的知识,尤其可涉及河南或中部的理科或文科知识,这样,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合或理综合仍为四份试卷,满分750分。

今后如果全国卷英语恢复听力分数了,建议河南英语卷仍保持120分不变,听力部分占20分,笔试部分占100分。

英语卷减至120分,三科为420分,占750分的权重仍达百分之五十六,权重仍然不小,况且语、数、英三门主要科目,有两门是语言类学科,也是文科性质的学科,这种比例本身有不尽合理的地方,
再者,学校的师资条件,学生的学习条件,家长的教育投资,先天后天的环境,两门文科语言学科均对城市学生尤其是大中城市的学生有利,而对广大农村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山区和边远地区的学生十分不利。

河南9800万人口,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尤其是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学校条件、师资条件与城市相差很大,农村中学习困难的学生,“留守”儿童,问题儿童数量极多,因此,三主科中语言类科目占其二,对很大一部分学生是不公平的,尤其是英语,更是广大农村地区学校教学的薄弱学科,是和城市学校的反差最大的学科,因此,英语卷为120分,仅仅是微调,只是对不合理现象的象征性纠正,不会对河南高考模式包括英语教学产生多大的影响。

笔者认为,采取以上会考制度的改革调整,或者采取河南高招模式的改革调整,既不会影响整个高中教育的教学,不会增加师生的负担,也有利于克服目前河南高考模式下的实际存在的负面影响和现实存在的弊端,对培养全面发展,兼有特长(偏文或偏理的特长)的合格高中生,以及进入大学后的学习发展和长期的人才发展都会是有利的。

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宁夏、江苏等省、区对高考的改革和调整是值得借鉴的。

总之,在现行河南高考模式下如何纠正学生过分偏科,学校过早文理分班,文科学生或理科学生(原则上应该是高三下学期或高考报名前才应该有的称呼)如何克服知识结构不合理,文科生怎样保持提高自然科学的素质,理科生怎样保持和提高社会人文学科的素质,应该是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和参与解决的大问题,难度是有的,过程是长的,但是我们应该重视和逐步解决,它关系到高中甚至大学的教育,关系到合格人才的培养,关系到人才的培养发展方向是否有偏差,办法会有很多种。

本文着重从考试环节,(目前高考指挥棒是客观的现实)。

即会考制度高考科目设置(在河南高考模式前提下)及模式的改革调整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及设想,供有关部门和教育界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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