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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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熔化、焚烧等。

三、职责

1.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和检查。

3. 施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四、动火作业审批

1. 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动火作业申请表;

(2)动火作业方案;

(3)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动火作业的必要性;

(2)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3)作业人员的资质。

3. 审核通过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将审批意见通知作业单位,并告知作业单位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作业区域和禁止区域。

2. 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火服等。

4. 动火作业前,应清理作业现场及其周边的易燃、可燃物,并采取隔离措施。

5. 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

6. 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离开。

六、监督检查

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切实防范和控制动火事故,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动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

切割、烧烤、明火点燃等。

第三条动火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规范进行,确保施工现

场安全。

第四条动火活动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动火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五条每项动火活动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动火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动火类型、动火区域、动火时间、

动火安全措施等。

第七条动火方案的编制,应有具备相应证书和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且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以及动火活动的风险等级。

第三章动火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资格证书

第八条动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的资格证书。

第九条动火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动火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

紧急疏散和逃生措施,火灾扑救等。

第十条动火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定期更新,且在施工现场时应随身携带。

第四章动火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第十一条动火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操作正常。

第十二条动火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

备安全可靠。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动火操作

第十三条动火前,应向相关人员进行动火工作的通知,并说明动火区域、时间、安全措施等。

第十四条动火区域应按照动火方案的要求设置,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第十五条动火时,应保持动火区域周围干燥清洁,无易燃易爆物。

第十六条动火人员应穿戴合适的防护设备,且不得擅自离开动火区域。

第十七条动火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检查,确保动火区域已完全熄灭,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工地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气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高温的作业。

三、职责分工

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和安全教育。

3. 作业部门: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4. 动火作业人员:负责遵守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动火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四、动火作业管理

1.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明确动火作业时间、地点、范围、责任人、安全措施等。

2.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

(1)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动火作业现场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监护,负责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控。

3. 动火作业人员管理:

(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操作资格证书;

(2)动火作业人员应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动火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 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隔离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____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防火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责任分工: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动火作业人员负责具体的动火作业。

第五条本制度属于动火作业管理的基本文件,具体动火作业操作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二章动火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动火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的动火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第七条动火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最新的动火安全知识和技术。

第九条动火人员应佩戴专用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耳塞、防护手套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交底,对动火人员的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和提醒。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审批

第十一条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报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的审批手续包括:作业单位的动火申请、现场安全检查、申报材料的审查等。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的审批流程为:作业单位编制动火作业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批准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审批的时间限制为:一般情况下,动火作业前24小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动火作业前12小时提出申请。

工地动火管理制度

工地动火管理制度

工地动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地火灾隐患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地安全生产,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地动火作业活动。

二、工地动火作业管理责任

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工地动火作业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工地动火作业活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制定工地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安全负责人

每个工地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工地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3. 劳动者

参与工地动火作业的劳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并配合监督检查。

三、工地动火作业管理流程

1. 动火申请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向施工现场主管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动火时间、地点、动火物质、动火作业人员等。申请必须提前提交,并经现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 动火方案编制

项目负责人根据动火要求和风险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包括动火程序、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动火方案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审核并报批。

3. 动火作业实施

根据动火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动火程序和安全措施,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动火现场必须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动火过程。

4. 动火作业结束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检查现场情况,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同时,必须存档动火作业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安全措施

1.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督,严格执行动火程序,防止火源扩散。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保障人身和资产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本规定订立给施工现场动火负责人、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供应引导。

第二条

施工现场指在建设工程中进行建筑、拆除、修缮等作业的场合;动火作业指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操作过程中跟随的明火使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全部动火作业活动。

第二章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订立和完善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评

估和更新;

2.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确保作业各项规定的落

实;

3.监督作业人员的动火操作,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4.确保施工现场配备必需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并进

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5.组织开展动火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

技能;

6.及时报告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情况,帮助相关部门进行联

合检查和处理。

第六条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责任:

1.订立动火工作方案,明确作业人员、时间、地方和所需的

安全防护措施;

2.确保动火作业前进行必需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

作业风险、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负责布置专人负责监控动火现场的消防器材的设置、使用

以及应急疏散通道的畅通;

4.监督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并进行整改;

5.做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记录和报告,保存相关资料至少

三年。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烘干、灭虫、烧毁垃圾等作业。然而,动火作业往往伴随着火灾的风险,因此,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来进行,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动火之前的准备工作

1.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计划,并向施工方负责人汇报。动火计划中应包括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项目、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2.在动火前,必须对动火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动火作业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3.在动火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物、可燃气体等危险物质存在。

二、施工现场动火的安全措施

1.在施工现场动火时,必须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车等,并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2.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明确的动火区域,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工人和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动火时,必须确保有足够的通风条件,以防止烟雾和有害气体积聚造成中毒的危险。

4.动火现场必须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紧急救援和灭火的能力。

5.动火前必须检查动火设备和用火工具是否完好,并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6.动火时,必须保持沉着冷静,严禁酒后动火,以免因酒后失控造成事故。

三、施工现场动火的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经过相关单位的批准,并严格按照动火计划进行。

2.在动火前,必须在作业区域周围进行喷水、铺设防护布等措施,确保动火过程中不会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3.动火时,必须配备专人监控,确保动火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意外情况。

动火施工管理制度

动火施工管理制度

动火施工管理制度

一、动火施工管理制度概述

(一)制度目的

动火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动火施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管道施工等各类施工场所。

(三)制度内容

动火施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动火证的颁发与管理、动火作业的操作程序与安全措施、动火现场的监督与检查、动火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内容。

二、动火作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动火作业申报流程

1. 动火作业申报人员应提前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书,并提供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根据动火作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3. 若审核通过,安全管理部门应向动火作业申请人员颁发动火证,并将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上报施工现场相关领导。

(二)动火证管理

1. 动火证应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每一张动火证应有独立的编号,并严格登记和归档。

2. 动火证的有效期限为动火作业实际开始日期到结束日期之间,并且在有效期内方可进行动火作业,过期的动火证不得继续使用。

3. 动火证需在动火作业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颁发并使用。

三、动火作业的操作程序与安全措施

(一)动火作业的操作程序

1. 动火作业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人员需持有效的动火证,并且按照动火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流程,减少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 确定动火作业区域和范围;

- 制定动火计划,并告知相关人员;

- 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的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 确保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和疏散设施畅通;

- 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 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

- 严禁未经许可进行动火作业;

- 坚决杜绝施工现场内未经认可的火源;

-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并配备足够的人员保障;

-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并保持良好的秩序;

-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3. 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保持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 保持现场通风畅通,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 在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

- 严格禁止在动火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

4. 灭火救援措施:

-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

- 配备有专业的灭火人员,并进行灭火应急培训;

- 指定专人负责火灾报警、撤离和救援等工作;

- 确保现场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并进行定期维护。

5. 动火作业后的处理:

- 完成动火作业后,进行现场清理和消防器材恢复;

- 做好动火作业记录,包括动火时间、人员、材料等;

- 及时上报作业结果和安全情况。

以上是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应根据不同的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

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及分类

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电、气焊(割)、喷灯、明火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作业。根据作业的危险程度,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

1. 一级动火作业

(1)在一类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及施工部位进行

的动火作业;

(2)在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进行的动火作业;

(3)在各种受压设备进行的动火作业;

(4)在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进行的动火作业;

(5)在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6)在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由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报上一级技术部门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2. 二级动火作业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在小型油箱等容器进行的动火作业;

(3)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审批。

3. 三级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批。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1.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使其了解作业的危险性及安全防护措施。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移走

建筑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气割、喷灯加热等能产生明火或高温的作业。

三、职责

1.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

实到位。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动火

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3. 施工班组:负责本班组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

规程。

4. 作业人员:负责个人动火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四、动火作业分级

1.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高压容器、储罐等部位进行的动火作业。

2. 二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密闭空间、高处等部位进行的动火作业。

3. 三级动火作业:在一般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五、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1. 作业申请: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班组,应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详细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安全措施等。

2. 安全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

位后,予以批准。

3. 动火作业许可证:经批准的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4. 作业监督: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落

实到位。

六、安全措施

1. 现场环境:动火作业现场应清理干净,消除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良好的通风。

2. 安全距离:动火作业与易燃易爆物品、电气设备等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或其他施工场所进行火焰、火花或热源操作的作业。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高温等火灾安全风险,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必须制定严格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本文将从动火前准备工作、动火操作、动火监管等方面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动火前准备工作

1.安全交底: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即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明确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制定动火方案: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动火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动火的具体工作内容、动火的时间和地点、动火区域的划定、动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准备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3.确定动火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确定动火的具体人员,动火人员必须持有动火作业证,并经过相应岗位培训。

4.动火设备的准备: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设备的检查和准备,确保动火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包括灭火器具、灭火器材、防护用具等。

5.封堵工作的安排: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进行封堵和隔离,确保作业现场无明火、火花和高温源。

二、动火操作

1.动火班组的建立: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建立动火班组,由动火负责人统一指挥和管理,负责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安全管理。

2.现场警示标识: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告知人员禁止靠近作业现场,并设置安全警戒线。

3.动火监测: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进行动火区域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热加工、电加热等明火作业。

三、职责分工

1. 施工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

和监督。

2.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全

面领导。

3. 各施工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

四、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 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防火措施等。

3. 动火作业审批权限:一般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特殊动火作业由消防安

全领导小组审批。

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水桶等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动火作业现场应清理易燃、可燃物,作业区域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离。

4. 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

作规程。

5.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进行监护,确保动火作业安全进行。

六、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

1. 一般动火作业:指在施工区域内进行的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

2. 特殊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室等特殊场所进行的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范文

一、概述

本安全动火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过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

二、职责分工

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

2. 安全主管:负责监督和检查动火作业过程的合规性,并进行安全培训。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 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之前,必须向项目经理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并详细描述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类型等信息。

2. 动火作业审查:项目经理负责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查,包括评估动火作业风险,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 动火作业计划:批准后,项目经理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并将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4. 安全设备准备: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和保障动火作业所需的安全设备完好可用。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1. 火源控制:严格控制动火作业的火源,禁止使用明火进行动火作业,如有必要,需使用防爆设备。

2. 氧气控制:动火作业区域内应维持良好的通风,严禁贮存氧气或其它易燃气体。

3. 灭火器材准备: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操作人员熟悉使用方法。

4. 安全观察员: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安全观察员,负责监督动火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掌握灭火技能。

5. 安全垫布: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火毯或防火垫布保护周边设备和物品。

五、动火作业的施工管理

1. 动火许可证:在动火作业前,必须领取合法有效的动火许可证,并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展示。

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单位动火作业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高动火作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管理,包括火焰切割、电焊、烧烤等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保障安全,严格管控”的原则,确保动火作业过程

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动火作业前,需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包括动火人员、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并报送项目管理部门审核。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无可燃、易燃材料及爆炸性气体,同时开展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需要进行动火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动火设备完好无损。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需将动火地点进行划定,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警示标识、消防器材等。

第三章动火作业中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动火作业中需配备专人进行监护和管理,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

第九条动火作业中需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动火作业中需进行严格的动火过程控制,保证动火作业过程中不出现明火失控的情况。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中需进行精确的作业操作,不得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影响作业质量和人员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后的整改与总结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后需对作业环境进行清理,清除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后需进行动火设备的整理和维护,并及时对故障和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维修。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后需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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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通辽万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在通辽万达广场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所有项目。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

“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

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3.1.2.审批手续由施工工地、队、分部主管防火工作责任人或领导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保卫消防部门审核,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3.1.3.在一级动火区域范围内应用红白安全带进行警戒护栏,并设明显的警告标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3.1.4.动火监护:除了由动火单位指定有经验的监火员监护外,各单位保卫或专(兼)职消防人员同时到场监护。

3.1.5.在动火前应有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后方可动火作业。

3.1.6.动火结束后,监火员和保卫或专(兼)专职消防员进行复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栏中”签字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3.1.7.一级动火有效期为1天。

3.2.二级动火:

3.2.1.动火范围:各类物资仓库、设备堆场、、木工间、油漆间、油循环临时

明确禁火范围、变压器抽芯安装、电缆层电器开关、主控室、电缆系统的安装,钛管冷凝器安装以及禁火区域附近的明火作业及其它必须二级动火的区域。

3.2.2.审批手续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制订安全防火措施,经上一级保卫消防部门批准。

3.2.3.在二级动火区域的危险范围应当用红白带进行警戒防护,标有明显的警告标识。

3.2.4.动火监护由动火工地指定有经验监火员监护外,动火前保卫或(兼)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措施实施情况。

3.2.5.动火结束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在“动火作业审批表”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3.2.6.二级动火有效期3天。

3.3.三级动火:

3.3.1.动火范围危险性不大的固定或不固定动火点及一般高空明火作业。

3.3.2.审批手续由工地领导批准,班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3.3.防火措施: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指派监火员进行监护。

3.3.4.动火作业完毕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3.5.三级动火有效期为7天。

4.施工现场安全监火员的职责:

4.1.监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一般防火制度,掌握消防知识,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2.较大的施工单位有专职监火员可由专(兼)职消防人员担任,其他也可以设兼职监火员(可由焊工、老工人担任)。

但无论专职兼职必须佩带监火袖标或胸卡。

4.3.监火人员加强监火责任心,在岗期间不能擅自离开监火岗位,不得从事与监火无关的工作。

4.4.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对本区域动火负有直接责任。

4.5.对施工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危险源应当及时辨识,并对动火作业人员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监火员有权制止动火作业人员不安全的作业。

4.6.一个班组集中动火施工区,多台焊机作业又便于监护可以只设一个监火员。

4.7.动火作业人员工作完毕后,监火员应当认真检查动火区域范围有无火险隐患。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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