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是一家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的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公司所有人的利益分配。
为了最大化地保障各方的权益,设计一个完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该方案的建议。
一、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1. 设定入股标准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性和发展性,入股者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具备行业经验、投入资金、推动公司发展等等,这些条件自然也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股权比例分配在确定股权比例分配时,应综合考虑入股者的投入和公司的总体规模、发展前景等方面因素,确保分配公平和合理。
一般来说,初始投资额较大的合伙人应分配更高的股权比例。
3. 股权认购方式可采用现金认购或实物认购等方式,同时应制定相应的认购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责任。
此外,认购方式还需要考虑入股者的资本来源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条款,确保合法准确。
4. 股权转让限制为保障公司稳定经营,可设置股权转让限制,即限制合伙人在一定时间内转让股权,亦可限制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公司利益不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二、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1. 股东协议约定退出机制是合伙人股权设计的重要途径之一,应在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明确的退出机制。
约定机制的背景和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因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带来的风险。
2.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常见的退出方式,可分为协商转让和公开转让两种。
协商转让主要是在原合伙人之间完成,而公开转让则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
3. 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是公司收回合伙人持有的股份,通常会在合伙人股本协议中规定回购价格及回购条件,以便依法有效地推动退出。
4. 上市或合并公司上市或合并也是合伙人退出机制的一种方式,可以以股份上市或发行股票的形式进行合伙人持股变现,并获得更多的财务回报。
因此,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都是合伙人股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完善的方案,能够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同时保障各方权益的最大可能性。
最合伙人股权进入退出机制方案

4
据合伙人的业绩和
贡献,定期调整股
权比例
建立退出机制:明
5保合伙人退出时
股权得到合理处置
定期评估和调整:
6
定期评估股权分配
和退出机制的合理
性,并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
实施效果评估
股权分配方案 的合理性
合伙人的满意 度
企业绩效的提 升
股权激励制度 的实施效果
风险识别
实施股权转让:在 合伙人退出时,按 照协议进行股权转 让,确保公司股权 结构的稳定
实施步骤
确定股权分配方案: 1 根据合伙人的贡献 和角色,确定股权 分配比例
制定股权协议:明
2
确合伙人的权益和
义务,以及退出机
制
设立股权池:预留
3
一定比例的股权,
用于未来激励新合
伙人或调整现有合
伙人的股权比例
实施股权激励:根
合伙人离婚:合 伙人因离婚需要 分割股权,需要 退出股权
合伙人犯罪:合 伙人因犯罪需要 退出股权
公司破产:公司 因经营不善破产, 需要退出股权
股权激励场景
成熟企业:优化股 权结构,促进企业 持续发展
初创企业:吸引和 留住核心团队,激 发创业激情
成长型企业:激励 员工,提高团队凝 聚力和执行力
家族企业:解决家 族内部股权纷争, 实现家族企业传承
股权结构变化:可能导致 公司控制权转移
A
股权纠纷:可能导致公司 声誉受损或法律诉讼
C
B
合伙人退出:可能导致公 司业务中断或人员流失
D
市场风险:可能导致公司 业绩下滑或亏损
应对策略
设立紧急联系人:指定紧急联系人,以便在紧 急情况下及时沟通和处理问题。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职务。时隔一日,国美董事局就驳回了黄光裕这一要求,并 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二月前后的违 规行为。事情发展至此,“黄陈”两人已正式决裂,再无挽回余地可言。 • 10年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铜锣湾富豪香港酒店举行。国美大股东黄 光裕方罢免陈晓董事会主席动议未获通过,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私人律师邹晓春 未能当选执行董事,陈晓将继续掌舵国美。
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 08年底~09年初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 • 09年6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贝恩出资18亿港元,购入国美电器“可转债”。
2016年之前,若贝恩所持“可转债”转股,黄光裕持股比例将被摊薄至30.67% • 09年7月包括陈晓在内,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黄光裕
模块四:股权管理
公司员工持股的管理机构 可以授予股权的资格条件 认购办法和入股价格 股权的转让、中止和取消条件及方式 公司及持股员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模块五: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案例研讨
股权激励实施的五个阶段 准备阶段的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主要内容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要点 股权激励的实施 反馈与调整 一个股权激励案例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股权激励中的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 04年7月,国美电器65%股权借壳上市之后。黄光裕持股74.9% • 04年至09年,通过出售国美电器股权,黄光裕累计套现93.26亿港元。但其在国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引言在众多创业公司中,合伙人股东是公司的核心力量,他们一般指创始人、高管等人员,他们促成了公司的成立,拥有公司中较高的股权比例。
但随着公司的成长和股权结构的变化,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成为关键问题,本文将介绍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首轮融资在公司成立初期,首轮融资是最关键的时期。
此时,公司的估值通常相对较低,合伙人有较多的自主选择权。
在此时,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资本来源合伙人可以选择投资公司,也可以从其他投资方那里获得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资本结构,如股权比例、投资金额、股份支付方式等。
投资协议一份完整的投资协议应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并为所有股东提供平等的股权权利。
投资协议应详细说明投资人获得的股权比例,投资金额和付款方式等重要细节。
后期融资在公司成立后,需要进行更多的融资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这个时期的股权分配应该考虑以下几个问题:维护合伙人的股权比例随着公司的成长,需要进行更多的融资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保证合伙人的股权比例不会失去太多。
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在公司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非常重要,因为合伙人可能无法全职投入公司。
因此,要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的利益。
ESOP计划在公司成长后,为鼓励员工的工作,ESOP计划可以称为一个管道——通过股票期权,公司可以给予员工获得股权的机会。
这一机制可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合伙人主动退出股权转让合伙人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的投资方。
股权回购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权的方式,或者其他股东也可以回购合伙人的股权。
合伙人被动退出股权转让如果合伙人违反公司章程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公司可以转让其股权。
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应明确规定股东的行为规范,以避免合伙人因行为失当而退出股东行列。
公司上市或被收购在公司上市或被收购时,合伙人可以选择退出股东行列。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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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模板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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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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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人员、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XX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引言在创业投资领域,合伙人股权是创业公司最大的一笔投资。
对于初创公司而言,股东当然越多越好,因为他们不仅能为公司提供资金,还能带来更多的人脉、经验和资源。
但是,当公司经营不佳或者其他原因出现危机时,股权的决策权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因此,合伙人如何进入和退出公司的股权是每个创业公司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本文将阐述一种完整的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以帮助创业公司更好地管理股权。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在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投资金额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都是与投资金额挂钩的。
为了保证股权的公正,创业公司应该在合同上明确规定每个股东的投资额,以及股权配置比例。
一般来说,创始人和天使投资者应该占据较大的股权比例,合伙人的比例应该视他们的投资金额而定。
投资期限对于合伙人来说,进入公司的股权应该有一个限制期限,一般为2-3年。
如果合伙人在期限内没有进一步的投资或提供其他价值,则其股权将被稀释或收回。
这样可以防止投机者进入公司,并迫使合伙人在期限内尽快为公司创造价值。
股权溢价为了让合伙人足够重视自己的投资,创业公司通常会在合同中加入股权溢价的条款。
这意味着在合伙人退出公司时,他们能够获得更高的回报。
这样可以减少合伙人在公司成立后立即退出的情况,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公司。
投资人身份除了投资金额和期限外,公司还需要考虑合伙人的身份。
一般情况下,公司应该优先考虑那些能够提供更多价值的合伙人,比如有实际经验、高级人脉或者能够直接提供资源的投资人。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在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股权回购权股权回购权是合伙人股权退出的一种方式。
创业公司可以在合同中规定自己回购合伙人的股权。
这样可以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决策权,同时也能够避免一些合伙人直接抛售其股权所引发的衰退。
股权引入第三方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回购合伙人的股权,或者合伙人不愿意出售股权,公司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股东来填补空缺。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建议收藏多读几遍!)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xx-xx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人员、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XX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4早期普通员工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二、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1、早期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设计主要牵扯到两个本质问题:一个是如何利用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另一个是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取更多资源,包括找到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2、股权分配规则尽早落地;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公司里可以看到的价值越来越大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3、股权分配机制;一般情况下,参与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投资方;在创业早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时的时候,要保证这样的股权结构设计能够方便后期融资、后期人才引进和激励;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人代持;而在投资进来之前,原始的创业股东在分配股权时,也可以先根据一定阶段内公司的融资计划,先预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后续融资,另外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由创始人代持;4、合伙人股权代持;一些创业公司在早期进行工商注册时会采取合伙人股权代持的方式,即由部分股东代持其他股东的股份进行工商注册,来减少初创期因核心团队离职而造成的频繁股权变更,等到团队稳定后再给;5、股权绑定;创业公司股权真实的价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就是说,股权按照创始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的年数,逐步兑现;道理很简单,创业公司是大家做出来的,当你到一个时间点停止为公司服务时,不应该继续享受其他合伙人接下来创造的价值;股份绑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然后逐年兑现一定比例的股份;没有“股份绑定”条款,你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6、有的合伙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应不应该多给些股份创业早期很多创始团队成员选择不拿工资或只拿很少工资,而有的合伙人因为个人情况不同需要从公司里拿工资;很多人认为不拿工资的创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问题是,你永远不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比较好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开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三、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创业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会遇到核心人员的波动,特别是已经持有公司股权的合伙人退出团队,如何处理合伙人手里的股份,才能免因合伙人股权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四、释疑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一个原则”,是他们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如果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的归属;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该如何处理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2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3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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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 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 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 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 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 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 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 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 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 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 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 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 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 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 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 “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 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 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 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 (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 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 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 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幵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 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 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 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 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 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 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 很可能5%殳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二、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1早期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设计主要牵扯到两个本质问题:一个是如 何利用一
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另一个是通过股 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取更多资源,包括找到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
2、股权分配规则尽早落地。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 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 就是一张空头支票。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公司里可以看到的价值 越来越大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 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 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
3、 股权分配机制。
一般情况下,参与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 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投资方。在创业早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时的 时候,要保证这样的股权结构设计能够方便后期融资、后期人才引进和激 励。 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 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 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 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人代持。
而在投资进来之前,原始的创业股东在分配股权时,也可以先根据一 定阶段内公司的融资计划,先预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后续融资, 另外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原始 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由创始人代持。
4、 合伙人股权代持。
一些创业公司在早期进行工商注册时会采取合伙人股权代持的方式, 即由部分股东代持其他股东的股份进行工商注册,来减少初创期因核心团 队离职而造成的频繁股权变更,等到团队稳定后再给。 5、股权绑定
创业公司股权真实的价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通过长期服 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就是说,股权按照创始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的年数, 逐步兑现。道理很简单,创业公司是大家做出来的,当你到一个时间点停 止为公司服务时,不应该继续享受其他合伙人接下来创造的价值。
股份绑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 1年才可 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然后逐年兑现一定比例的股份。没有“股份绑 定”条款,你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
6、有的合伙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应不应该多给些股份?
创业早期很多创始团队成员选择不拿工资或只拿很少工资,而有的合 伙人因为个人情况不同需要从公司里拿工资。很多人认为不拿工资的创始 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问题是,你永远不 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
比较好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 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
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 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 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幵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
三、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创业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会遇到核心人员的波动,特别是已经持有 公司股权的合伙人退出团队,如何处理合伙人手里的股份,才能免因合伙 人股权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 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 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 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 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 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 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 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3、 设定咼额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 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四、释疑 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 章程?
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 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 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 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 个方法”。 “一个原则”,是他们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 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 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 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
“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 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 /或折价倍数。比如,可 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 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 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 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 300亿美 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
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 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 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
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 大的现金流压力。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 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 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如果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 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 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 约定财产的归属。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 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 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 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 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
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 该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 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
(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 结婚; (2) 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
(3) 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 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