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之要求细则
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细则
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细则(讨论稿)
为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担当意识、创先争优的的精神以及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为了对积极分子进行公正、公开的考察、评价提供依据,特制定如下考评细则。
基础分:80分(由所在科室党小组长根据综合表现给予评定)
加分说明:
一、参加医院以及支部的文体活动每次加1分。
二、参加上述活动根据获奖情况分别加3、2、1分。
三、获得省、市、院级荣誉称号分别加6、3、2分。
四、参加各种专业技术比赛前三名的分别加3、2、1分。
五、其它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捐赠、献血等可以查实的奖励1-3分。
六、主动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因积极作用有效避免医疗事故发生(非职责内行为)等视情节加1-3分。
减分说明:
一、无故不参加医院及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及活动每次扣1-2分。
二、违犯工作纪律扣1-3分。
三、有纠纷投诉扣1-3分。
四、思想汇报不及时每次扣2分。
备注:
1、每年6月30日前积极分子主动上交个人评价材料、佐证依据!不上交视为没有加分。
2、加减分由支部成员与科室主任、护士长共同确认!
2015-7-1
心理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细则及必备材料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细则及必备材料1、入党申请书(表上填的有几次,一定要附上几次申请书,日期要对照)2、个人自传(要写日期)3、思想汇报(一年4次,内容要深刻,过于简单的不予发展,日期要注明)4、个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材料(日期要在支部确定为培养对象之后、发展对象前期;时间要注明,凡是表中涉及到的人都要有证明材料。
有岳父母和公婆的必须填写)5、党内外人士座谈会记录(党内外人士可分开写,也可写在一个会议记录里,原则上总体座谈为数不少于10人。
10个座谈人员必须本人签名,日期要在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6、党支部对XXX同志的综合考察报告(落款时间要在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时间要写清楚。
)7、党支部关于确定XXX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时间为一周,时间要填写清楚)8、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的积极分子必须出具本人原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的政审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1、表中第1页:申请入党时间及次数一栏:必须与后面附加的申请书份数对照;申请人被确定为培养对象时间一栏:必须与第3页党支部意见组织委员签字日期一致。
组织委员签字处必须加盖党支部公章。
2、表中第4页:负责培养人考察记录一年不少于4次。
两个入党负责培养人必须签名(可分开写记录,也可两人也到一块)。
3、表中第7页:党小组考察记录一年不少于4次(个别无党小组的不填写)。
4、表中第10页:党支部考察记录一年不少于2次。
5、表中第12页:党支部意见一栏,组织委员签字后需加盖党支部公章。
6、表中第13页:上级党组织意见一栏,必须写明:经研究,同意XXX同志为发展对象。
并加盖党委公章。
注意日期的填写。
7、表中所有日期必须按正常培养、发展时间填写,不能涂抹,表中涉及人员签字必须本人亲自填写,凡是一个笔迹下来的一律不予发展。
8、表中不允许用蓝色圆珠笔填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官方解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官方解读1、申请入党的条件申请入党的条件又称入党资格,即具备什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入党。
按照党章的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1)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一个人成年以后才可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并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
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年满18岁,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愿意参加的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只有全体党员都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积极工作,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党的决议代表全党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
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是,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
(5)按期交纳党费。
这是每个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2、正确处理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问题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党章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入党,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根本保证。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
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既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具备党员条件、要求入党的人拒之党外。
第二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基础。
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加强对非党群众入党意识的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必须坚持党章第一条规定,要着重看他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处处起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是否积极要求入党。
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党支部审查讨论,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的纪律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
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世界观。
第七条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是:
1.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选派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
5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要求细则
格式:
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内容自己写)
请党组织考察并检验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年**月**日书写内容要求:
1 字数:至少1500字,不能有涂改和错别字,标点符号要书写清楚,汉字要书写工整。
2 时间: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那天开始算起,每3个月写一篇。
例:12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时间为20XX年10月21日,则12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第一季度思想汇报为20XX年1月21日,第二季度思想汇报为20XX年4月21日,以此类推。
3 内容:
(1)思想汇报内容与一个季度(三个月)发生的事情相关,绝对不允许发生逻辑上的错误。
比如我的第一季度思想汇报的内容(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月21日)里面出现20XX年4月发生雅安
地震的事情的这种逻辑错误。
(2)思想汇报中涉及到党章的内容必须是新的党章内容,同时涉及到党的理论知识、相关事件都不可以出现错误。
比如:今年是20XX 年,将党的成立时间写成成立了82年(实际我党已成立92年)
入党积极分子上交的思想汇报这学期起我都会细查严查,如果出现不符合以上要求,整篇思想汇报重写,请各位认真严肃对待。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打分细则)
软件学院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标准在从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受到党员的素质对于维护我党的形象,树立我党威信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对积极分子的行为进行监督,软件学院学生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考核标准。
发展党员的标准:一.入党积极分子应为软件学院正式注册学生。
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次发展资格:1.推优前受到过学校的处分、处罚,且未撤销。
2.推优前一个学期不及格门次大于2门次(含)。
3.在本次推优过程中有任何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制作、伪造相关的成绩单、证明、证书等。
二.每个被推优入党的同学在上报学院党支部后,应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得分,启始分为零分。
三.学习方面。
1.加权平均分2.(1)(2)3.四.1.担任职务。
(1)班内职务。
仅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担任任期应满1年。
得分为5分。
(2)院校职务:仅包括:校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
担任任期应满1年。
得分为10分。
(3)班内职务和院校职务加分不累加。
2.工作加分。
(1)为表彰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制定此加分办法。
(2)在工作期间,根据群众考评,可有0-10分加分。
(3)执行办法:在第五部分的群众考评,由支部成员为推优分子中的干部同学打分。
全部得分平均后,四舍五入到个位,即为该同学的工作加分。
五.思想方面。
1.群众考评。
(1)应组织支部的推优入党会,来进行推优同学的群众考评。
(2)推优入党会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到会人数应大于支部人数的90%。
(3)每位推优同学应在会上介绍自己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相关情况。
(4)群众考评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5)群众考评应当场唱票,公布记票结果。
(6)所有投票应在唱票后封存,交由学院备查。
(7)违反以上规定的推优入党会,视为无效,应由团支部书记择期再次召开推优入党会。
若超过学院推优截止日期,责任由本支部承担。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是先进分子。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2014年5月28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文件[1]。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时间2014年5月28日印发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施行时间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目录.1原文内容.2细则解读.3知识解疑原文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4〕33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党员发展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细则
[1号]广大入党积极分子作为我党优秀的后备军,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优秀的接班人,对其要求不仅仅停留在优异的专业知识方面还要求其是一个高素质全方位的综合性人才,为此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当今社会新的人才培养需求我们从思想政治学习、专业课程学习、行为活动、获奖情况,社会工作,群众基础以及党员打分七个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量化考核:(1)思想政治学习思想政治学习种类评分细则得分思想汇报(书面)每季度上交思想汇报多于一篇,且思想健康、积极、深刻20分每季度上交思想汇报多于一篇,但思想不深刻15分每季度上交思想汇报一篇,切思想深刻,积极10分每季度上交思想汇报一篇,但思想不深刻。
5分不上交思想汇报0分党员谈话每季度找党员谈话多于一次,且思想健康、积极、有深度20分每季度找党员谈话多于一次,但思想不深刻,还有待提高15分每季度找党员谈话一次,且思想健康、积极、深刻10分每季度找党员谈话一次,但思不深刻,还有待提高5分不找党员谈话0分组织生活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并积极参与20分按时参加组织活动,但活动中不积极15分因故请假两次以上不能参加组织活动,但平时参与活动积极10分因故两次以上,或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5分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两次(含两次)以上0分专业课程学习类别细则得分专业成绩(平均学分绩)90分以上10分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8分70——80分(含70,不含80分)6分60——10分(含60分,不含70分)4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及有重修者0分学习态度按时上课,学习认真10分请假两次(含两次)以内,无逃课,迟到现象,学习认真8分请假两次(不含)以上,迟到五次(含五次)以内6分逃课两次(含两次)以内,迟到五次(含五次)以上4分逃课两次(不含两次)以上0分(3)行为活动行为活动类别细则得分说明行为规范模范带动,无不良行为,10分如若有违法违纪行为,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细则
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细则1 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细则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头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程》规定,结合我系实际,从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条、程序,培养措施等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的基本条: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三个月以上,入党动机基本端正;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并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一学期内不得无故不参加上述活动,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期排名必须在专业前0%以上,或者在某领域学有所长,取得突出成果,本学期内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团学联等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一学期内请假不得超过3次。
4、遵纪守法,行为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校系规制度,作息合理,一学期内无旷,迟到3次以下;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寝室检查无不合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
二、选拔的基本程序:1、确定候选人名单:每学期初,由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依据上述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候选名单,并在全系公示一周。
2、确定正式名单:由党支部征求辅导员、任教师及同学意见后,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严格依据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条,确定正式人选。
通过后,由党支部将名单张榜公布,在全系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系党总支。
对此次落选的同学,党支部派人与之谈话,待条成熟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积极分子选拔。
注:积极分子选拔说明:有以下任意情况之一的在本学期内不能被确定为积极分子:1、思想政治素质差,有明显不良言论和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考试考查程有不及格现象;3、学期成绩总排名在专业0%以后;4、旷一次或迟到3次以上(含3次);、党支部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含2次);6、班级、年级以及团学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或请假3次以上(含3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其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杜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于和其他杜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杜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杜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最新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细则
[1号]
广大入党积极分子作为我党优秀的后备军,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优秀的接班人,对其要求不仅仅停留在优异的专业知识方面还要求其是一个高素质全方位的综合性人才,为此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当今社会新的人才培养需求我们从思想政治学习、专业课程学习、行为活动、获奖情况,社会工作,群众基础以及党员打分七个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量化考核:
(1)思想政治学习
(2)专业课程学习
(3)行为活动
(5)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计分标准。
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细则
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细则
为加强我系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发挥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各班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迟到、旷课;
2、不允许在公共场合抽烟,不能在宿舍喝酒;
3、要保持个人床铺、内务干净整洁,所在宿舍在周环境卫生日检查中不能低于85分;
4、要自觉管理好本班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带头打扫好卫生;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必须参加志愿者活动3次以上,参加“土木大讲堂”公益讲座3次以上,参加“周末影院”5次以上;
6、每学期学习成绩需达到班级排名30%。
二、考核办法
(一)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各支部对每位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学期考核。
(二)各党支部在学期末填写《土木工程系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见附件1。
其中的各项分数分别由相应责任部门或老师给定。
(三)各党支部在学期末填写《土木工程系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上报系党总支,学期末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总分为100分,若总分超出满分以满分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关于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确定发展人选,要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在确保政治合格的前提下,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
要突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方面的考察。
2、要注重发展中青年特别是优秀青年入党,新发展党员45岁以下的要达到70%以上。
要注重提高学历层次,新发展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70%以上。
3、公开推荐积极分子人选,要本着"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推荐时,群众的参与面要不低于70%。
党员和群众的推荐票要分别统计,只有获得党员、群众两个层面相对多数推荐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基层党委要派员参加,并在推荐结果和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上签字。
4、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其进行不少于40个小时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试。
没有经过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均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同时要吸收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培养其组织观念,进一步了解和考察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等方面的情况。
5、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写实。
考察写实每季度进行一次。
6、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调入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做好培养联系的衔接工作。
二、确定发展对象7、对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要组织全体党员和不低于70%的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公开推荐发展对象。
凡党内赞成率达不到70%、群众赞成率达不到60%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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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之要求细则
入党的基本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 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纪律,对自己严格要求。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4.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或参与学生工作,表现良好。
5.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并由入党联系人考察,党小组讨论确定。
二.入党积极分子应达到的要求:
1. 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2. 自觉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纪检工作,所在班、所在宿舍中发挥带头作用。
3. 提高道德修养,文明修身。
4. 积极参加党组织号召参加的活动,执行党组织安排的任务。
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党知识教育活动,如班政治学习活动(如党章学习小组),学院党校培训等政治教育活动。
5. 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关心政治,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较好的理解。
6. 积极主动的向入党联系人如实的汇报思想动态,自觉的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每学期交有质量的思想汇报至少两篇。
7. 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8.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积极进取,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向上。
9.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雷峰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增强自己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
10. 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三.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基本条件:
1. 培养考察时间为一年以上,通过了分团委的推优,党校的培训。
2. 学习成绩在班上达到良好以上。
3. 担任社会工作积极,表现良好。
4.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5. 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党外群众放映良好,党内能通过讨论,能够在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 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有交好的政治理论修养,党的基本知识测验过关,政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