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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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投诉记录表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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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投诉记录表1、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多久一次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以山东省为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安排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安全生产投诉记录表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齐鲁网——山东发文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人半年检查一次安全2、物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理登记表怎么填填写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后填写整改情况(包括整改负责人、时间、整改验收时间)。

3、安全检查记录怎么写安全检查记录要清楚写明以下几点:1、安全检查的单位名称,项目类型,具体检查时间。

2、具体的检查项目或者产品。

安全举报制度

安全举报制度

安全举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煤业公司安全调度指挥中心或安监部举报。

第三条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24h值班)传真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第四条煤业公司安全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24h值班)必须按照《安全举报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进行记录。

在24h内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报煤业公司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责成安监部协同相关部门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项举报均能在30日内办结,以鼓励全员参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第五条举报内容(一)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等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拖延迟报或谎报的安全事故;(二)企业在生产、生活中存在严重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发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三)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四)非法煤矿和煤矿非法生产行为;(五)矿井及地面生产重大安全隐患;(六)生活服务场所缺少必要的安全设施或安全措施未得到落实而组织活动的;(七)其它经公司及煤业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主管单位或煤矿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第七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八条奖励举报人员:举报人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煤业公司安监部负责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第九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登记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登记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登记表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如何填写?安全隐患治理规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经济类型自定整改期限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电话从业人员人数预投资额手机电子邮箱实际投资邮政编码排查日期报告日期所属行业隐患分级填表日期:年月日整改责任人排查人报告部门上年销售收入完成日期隐患基本情况治理措施监控措施说明行业领域划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民爆、旅游、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水运、铁路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和航油企业、渔业、农机、学校、商场、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其它。

表格填写报送:此表由企业填写,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本单位存档一份,不上报;限期整改(含有部门限期整改)的一般以上隐患一式三份,本单位存档一份,报县级安监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各一份,县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将复印件留存,原件上报上级部门。

填表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源。

没有事故隐患就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消除事故隐患就是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下面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类等进行简要分析,帮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事故隐患进行认定和处置。

2、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此定义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法定的。

仔细分析,这一定义有优点也有不足。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事故隐患报告第五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七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九条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条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举报嘉奖制度一、目的为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连续稳固好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产生。

二、适用范畴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各部门。

三、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X修正(国家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X修正(国家主席令第24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11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嘉奖办法》安监总财〔202X〕19号《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嘉奖办法》四、术语与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缺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动和管理上的缺点。

五、职责与要求5.1安全科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5.2安全科应对事故隐患举报进行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

5.3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科对本部门举报问题进行处理、答复。

5.4财务部负责举报受理嘉奖的发放。

六、工作要求6.1事故隐患报告6.1.1岗位员工应严格实行安全操作规程,发觉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觉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安全科。

6.1.2报告一样采取书面情势,特别情形可采取口头报告。

6.1.3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6.1.4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必须立刻进行整改或在24 小时内做出说明,如超出时间或说明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举报。

6.1.5及时受理、核实并排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XXX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事故隐患报告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四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五条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六条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七条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核查第一条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二条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管理制度

平安消费事故隐患有奖举报管理制度一、总那么〔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平安消费文件精神,建立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平安消费责任,促进平安消费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和举报平安消费事故隐患,进步广阔员工对平安消费的参与和监视意识,预防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二〕本方法所称“平安消费事故隐患” 是违背平安消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消费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消费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平安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安监处负责受理平安消费事故隐患的举报。

〔四〕安监处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二、事故隐患报告〔一〕各级、各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揭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平安消费管理委员会。

〔二〕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三〕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四〕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展整改或在24 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五〕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平安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六〕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平安管理部门举报。

三、举报受理和核查。

〔一〕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平安隐患〔包括物的不平安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展举报。

〔二〕设立事故隐患举报:内线:外线:安监处要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三〕举报人可采用书信、 ____、、、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

鼓励举报人说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鼓励现场工人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工人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举报台账。

二、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流程第五条现场工人发现事故隐患,可以立即向隐患所在班组长或项目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报告具体要求如下: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紧急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报告。

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六条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工程部必须立即举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分。

第七条项目部应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工人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八条事故隐患所在项目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工人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

三、举报受理和核查第九条任何工人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十条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每个在建项目公布。

第十一条举报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

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

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XXX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本公司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本章规定了岗位员工应如何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以及基层单位如何受理和处理事故隐患报告。

其中,事故隐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核查本章规定了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并规定了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对于基层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员工应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规定了成员企业应该建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公布受理举报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例如,公布XXX的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号码。

第十三条规定了举报人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举报事故隐患,并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

对于不愿意公开身份的举报人,应该尊重其意愿。

同时,对于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规定了安监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督促成员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并监督其执行;负责查处上级交办或股份公司受理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第十五条规定了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查处本企业受理的和XXX交办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负责本企业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按月统计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并向XXX报告。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安全生产条例》《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给予举报人的奖金按属地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经查证属实的,依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按照“合法举报、依法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方便群众”“谁受理、谁处罚、谁奖励”的原则,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逐级举报。

县(区)有关部门无法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可以向市级有关部门举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兑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标准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认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事故隐患报告第五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第七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第九条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条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第十二条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12350宣传活动方案 小结

12350宣传活动方案 小结

河西街道辦事處開展“12350”活動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開通使用的通知精神,加大“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宣傳力度,落實群眾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和監督權,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舉報工作,辦事處決定2011年9月在轄區開展“12350宣傳月”活動,特制定此方案.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广泛宣传“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举报案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关注安全,参与举报三、活动时间2011年9月四、活动内容1.参加全省“12350”活动启动仪式2.营造“12350”活动氛围.本月办事处及各社区在外边悬挂“欢迎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条幅,让职工群众知晓“12350”号码。

3.组织开展“12350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印制“12350”宣传单,绘制“12350”黑板报,重点宣传安全生产举报法律法规知识、举报电话拨打方式、受理范围和查处举报案件程序等内容。

五、有关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开通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要把“12350”宣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深入一线,提高效果。

开展“12350”宣传活动时,要进企业,进社区,企业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时,要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知识作为培训的一项内容。

3.各社区要利用多种平台,广泛进行宣传.利用板报、条幅等形式对“12350”活动进行全面的宣传。

河西街道办事处2011年9月8日河西街道辦事處開展“12350"活動小结为进一步加大全国统一的“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50”的功能作用,我办事处于2011年9月5日,在接到区里的通知以后就召开了“12350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此次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关注安全,参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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