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操作培训(提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操作培训(提纲)
2天12课时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基础知识
1、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一)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应当取得的相关单证。
(二)报关出口相关业务介绍以及《电子口岸》系统中《出口退税》子系统的操作运用(三)收汇核销相关业务介绍以及《电子口岸》系统中《出口收汇》子系统的操作运用(四)增值税发票认证方法及信息传递流程
2、特殊贸易方式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一)中标机电产品
(二)代理出口
(三)来料加工
(四)进料加工
二、退税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
1、时限规定
(一)出口退税申报的时限规定
(二)发票认证的时限规定
(三)收汇核销的时限规定
2、相关手续
(一)核销单申领、备案及核销相关手续
(二)办理远期收汇证明手续
(三)备案(延期)的办法
3、正式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封面要求和装订顺序(包含换汇成本表处理方法)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版)操作讲解
1、系统版本升级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8.0系统操作步骤
(一)预申报数据的生成阶段(包含分割单、各类单证的处理方法)
(二)数据预审,即出口退税网的运用阶段
(三)正式申报数据的生成阶段
3、8.0系统完整操作讲解
4、8.0系统实际操作指导(真实申报数据录入操作)
四、企业疑难问题解答
五、操作技巧
1.修改导入序列
2.数据备份
3.打印所需要的商品码
4.新的商品码导入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955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函[2004]576号、国税发[2005]51号等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认定按以下办法办理:
1、退免税认定手续
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应首先自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30日内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办理认定手续前出口的货物不予退免税。
个人(包括外国个人)须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方可申请出口退免税。
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时,出口企业应报送以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海关注册登记证
3)国税局税务登记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对不能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批复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企业,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规定进行管理,对其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得办理退税和抵扣。
对处于辅导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暂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认定,待辅导期结束后,须提供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批复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未转为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理变更手续,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认定。
5)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根据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企业持失效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不予办理认证手续。
6)银行基本账户号码
7)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两份
此表可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首页“税法公告”查找《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下载
上述表证,除《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外,税务机关留存复印件,原件退企业。
2、变更手续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
对申请注销认定的出口商,税务机关应先结清其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3、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以下程序备案登记:
1)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填写《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2)《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3)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
三、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安装海关“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国税发[1996]79号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推行计算机管理,凡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都必须实施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
到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用以申报出口退免税,到注册海关申请安装“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用以确认、报送出口报关单信息及申领、核销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