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5.02.04【实施日期】2015.0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商贸流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商务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当前商贸流通领域重中之重的工作近期,省内外发生一系列安全生产事件或监管缺失问题,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或遭受重大损失。
这些事件有的发生在我省商贸流通领域,反映了省内部分市、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甚至不作为的突出问题。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反省,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把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当作春节期间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早动员,早部署,确保春节期间及今后我省商贸流通领域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抓住重点,积极排查,确保商贸流通各个领域整治到位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牵头组织或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深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一)加强商贸流通场所检查加大对人员流动性大、人口密集的大型商场、批发市场、超市、宾馆、餐馆等商贸流通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经营场所易引发人员滞留拥挤的地段、电器设备、消防通道以及其他易引发事故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的安全情况,杜绝安全隐患。
(二)规范各类促销和大型聚餐等。
确保20年春节安全生产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平稳运行,让公司全体职工和家属能够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就保障公司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作如下规定,现通知如下:1、公司领导、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春节值班表安排,按时到岗带班、值班,当值人员要切实负到责任,坚守岗位,做好生产现场巡查,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全力服务好安全生产。
2、生产技术部要保持正常生产,所属各车间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安排,每天24小时有车间管理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实施应急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3、车间各班组长要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重点安排好生产安全和员工上下班安全,做好本班员工上岗核实,如人员缺失要及时落实、上报;增加班中巡视次数,重点查处生产重要设备、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的不安全因素,特别要加大夜间的巡查力度;车间领导要参加班前会,强调安全,做到班前提醒班中防,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4、生产技术部所属各车间在做好节前岗位自查中发现隐患全面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重要设备、关键工艺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巡视,确保节日期间设备运行安全,按时完成生产计划。
5、公司、部门、车间值班人员,要身临一线做好生产协调、监督检查,要抽查车间班会情况,做好班会安全强调,及时控制节日期间职工的不安全情绪和不安全行为。
6、节假日期间生产技术部原则上不安排大的检修、高危、动火作业,必要时按相关制度执行。
7、公司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公司生产有序进行,安全生产。
8、公司将重点督查岗前饮酒,严禁酒后上岗操作,值班领导要树立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对顶风违反者坚决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属车间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
9、保卫科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检查进出厂人员、车辆,增加巡逻次数,防止发生盗窃事件。
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通知
2020年春节将至,结合安全监督管理局和消防局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向贵单位发出如下通知: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贵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
安全稳定工作,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值班人员,
夯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要结合各
楼层各自分管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2、节前应务必完成商场内、外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重
点为:供电、供水、电梯、消防、安防等系统,排查、消除隐
患,保证平时和节日期间安全运行。
3、节日期间应妥善处置紧急情况,如发生突发情况,相关值班
人员要及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果断处置。
并及及时联系相关
单位共同处理。
在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醒您水、火无情,安全责任无小事,希望贵单位高度重视
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前做到有备无患!
祝贵公司全体员工春节快乐!
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
关于切实做好商贸流通领域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商贸流通领域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两节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群众出行、购物、集会行为增多,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将大大增加。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支队要充分认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扎实部署,认真组织,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
二、节前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检查(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二)检查方式:局机关各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根据《遂宁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遂商务发〔2018〕21号)、《遂宁市商务局关于分解落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遂商务发〔2018〕31号)所明确职责范围及检查内容,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要分别带领相关科室、支队人员检查督导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商务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既要检查中、省、市文件和各级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又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要邀请安监、消防等部门安全工作专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查现场、看资料,对商贸行业的重点单位,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切实有效及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窗体底端三、做好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商务稽查支队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定祥和,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平稳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903号)要求,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
“两节”、“两会”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商务部将结合赴地方检查节日市场保供工作,对部分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抽查。
二、扎实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深入检查督导,确保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商贸企业。
对商业促销和商贸展览展销活动的安全严加管控,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深入排查商场、批发市场、餐饮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加强检查商业公共场所电梯、餐饮场所燃气、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的情况;继续加强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等成品油流通环节的安全检查,督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春节日益临近,安全生产任务繁忙,车流、人流剧增,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为扎实做好公司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职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现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县以及公司近期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学习近期典型事故案例,汲取经验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公司各环节、各部位风险隐患,提前整改消除。
2.放假前各部门、各工段要再排查一次辖区安全管理情况、宿舍管理情况,落实消防管理“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3.关注放假员工路途安全状况,提醒注意交通安全,到家报平安。
4.节日期间原则上禁止开展各类危险作业,因特殊原因需要在节日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现场监控,落实好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5.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节日期间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尤其是巡查柴油罐、电力室、氨水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汇报,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6.抓好春节期间相关方安全管理,加大对相关方作业现场安全巡查检查频次,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7.春节前后,政府部门检查频繁,要随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8.节日期间,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劳动纪律检查,确保在岗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
9.各部门要加强对节日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员工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意识,严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
10.节后返岗,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收心会议,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
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名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2020年是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阶段目标的关键之年。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1.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1〕1179号)和省安委会有关要求,根据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1〕1179号)要求,各市、县商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商务运〔2011〕11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跟踪督促落实,严防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厅机关各相关处室要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加强对市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市县商务部门和厅机关相关处室要认真开展商贸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督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主动会同消防、质监、安监等部门,重点检查经营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彻查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及其他易引发事故的设施;严防农(集)贸市场、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认真排查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所主(承)办的各类展销、展览活动场所,确保活动安全。
《关于建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问题隐患整改督办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问题隐患整改督办机制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县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督办机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县商务制定了商贸流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督办机制有关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要事项通报内容(一)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工作由县商务局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应通报的重要事项范围:1.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2.各专项整治督查情况;3.涉及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4.商贸流通领域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5.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6.被约谈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7.县商务局安委会认为应及时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通报主要采取会议通报、发文通报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可视重要事项的紧急程度、关注程度灵活确定。
(四)被通报单位应当及时对通报事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商务局安委会办公室。
二、问题隐患整改督办内容(一)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督办工作由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督办结果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督办的主要内容。
1.商贸流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上级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市商务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要安全隐患;企业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行为。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行为。
关于落实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关于落实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通知2024年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设备材料的安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请施工单位落实以下工作:一、加大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加强对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施工用电、起重机械、电动工具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施工安全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问题以及管理薄弱环节,建立监管台帐,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二、做好施工现场排查工作和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放假期间施工现场要清除易燃易爆品,严禁值班人员夜间用煤火、柴火、易燃有害物品点燃取暖,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2、做好防火工作,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消防器材,不合格及时更换。
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走。
3、认真排查光伏的结构安全性能,存在不牢固等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迅速排除险情。
4、排查光伏的直流交流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有安全隐患。
5、做好工完场清,废弃品、垃圾材料及时清走,做好卫生清洁。
以免堵塞屋面的排水口,防止屋面积水。
6、所有现场材料归类存放,不影响产权单位,和产权单位取得沟通。
7、施工现场未施工的出入口、通道等应恢复原样并联系产权单位。
8、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专职电工及安全员进行详细检查并整改。
停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1、施工单位落实春节期间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安排好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工地值班安排表放假前报建设单位及我监理部,值班人员保持信息畅通,以方便及时沟通。
3、根据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确保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4、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排查情况汇报
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排查情况汇报根据XX市商务局20**-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我局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848号)精神,认真部署,把安全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县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排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了切实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了“XX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全力配合,协同作战。
二、认真督促检查,把好生猪肉品出厂关为了规范我县肉类市场秩序,确保肉品消费安全,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我局商贸流通股带领定点执法队,按照《生猪屠宰条例》和《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全县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对检验不合格肉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供给为了进一步净化市场,我局对全县各大超市、商场、宾馆等楼馆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一是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上墙,责任是否明确;二是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三是检查日常巡查记录是否完整,消防合格证是否年检;四是检查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附演练记录;五是检查安全通道是否顺畅,标志是否显著。
四、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运行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特别是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做好督察和检查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果断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平稳发展,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个别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意见表。
同时,对大型零售商开展的各种促销活动进行规范,建立备案制度,并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督察指导,严格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严防拥堵、踩踏等恶性事件的发生,防止发生重大消费安全事故,确保市场安全。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甘商务流通发〔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现将《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职能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并于2020年6月底前、年底前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张文联系电话:************邮箱:*****************甘肃省商务厅2020年3月19日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省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1.持续开展学习宣贯教育活动。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02.09•【字号】苏商流通传﹝2015﹞ 35号•【施行日期】2015.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传﹝2015﹞35号各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春节将至,人流、物流、商流激增,是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的多发期。
2月5日,广东惠东县义乌商品城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
为了汲取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商贸流通领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全员安全管理理念,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健全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立即行动,排查整改安生生产隐患各地商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立即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及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住宿企业、加油站点、油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跟踪督查,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坚决消除安全生产盲区和死角,严防和杜绝踩踏、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不脱岗、通讯畅通。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突发事件,要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避免事故扩大,将人员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要进一步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商贸流通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商贸流通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3.01.25•【字号】•【施行日期】201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商贸流通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加油加气站: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春节期间我市消费品市场安全稳定,为各族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属地管理”。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对本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市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和加油加气站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和管理,切实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社会稳定、生产安全、经营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开包检查制度。
各大商场、超市和批发市场必须严格执行开包检查制度,并加大冷冻和熟食制品等重要商品、停车场、犄角旮旯等重要地段和重点部位的防范力度,有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大中型商场、超市要严格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各类促销活动必须在活动前3日,将活动促销应急预案报市交警支队和市商务局(粮食局),并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登录商务促销备案系统报备。
三、加大人防、技防和物防力量。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坚持每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同时,实施24小时电子监控设备监控,防暴器材(防暴头盔、警棍、大头棒、电子灭火枪)必须到位。
各加油加气站要严格执行加油员操作的规定,在坚持执行日常作业安全规范的同时,需设置防车辆冲击的隔离墩,监控设备要正常运转,坚持执行车辆检查制度,特别是车辆开箱检查制度,做到万无一失。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0〕14号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厅机关相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省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在思想深处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服务、监管的对象和行业业态种类繁多,履行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重大。
当前,加油站、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餐饮网店、各类节庆促销及会展场所、招商引资新上项目等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层出不穷,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带来极大冲击。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树牢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分析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特点,理清事故隐患易发、多发节点,督促商贸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扎实开展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当前,正值全省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直销、药品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配合有关部门指导餐饮店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配合进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排查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配合做好化工类国家级经开区安全生产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把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力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春节临近,为做好“春节”期间公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全体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单位一是要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及时跟踪了解气象信息,做好预报、预警、预防工作。
二是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在“春节”期间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一步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重点检查起重吊装、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治理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坍塌、高坠、起重机械等事故的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确定消防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加强活动板房和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四是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人员宿舍。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队伍的建设;二是各单位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并做好节日期间建筑工地值守工作。
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节后复工要求春节节后复工前,施工项目要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整改达到要求,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五、春节值班表报送各单位将春节值班表、项目部放假时间、节后复工时间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公司安全管理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切实做好商贸流通领域20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0)
局机关各股(室)、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各商贸流通企业,中石化公司望江分公司、中石油公司安庆销售分公司、各加油站(点、船):
2020年“春节”临近,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进入黄金季节。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望安办(2020)7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我县商贸流通领域的持续稳定发展。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认真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记“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要深刻吸取各种事故教训,充分提高认识,从珍惜人民群众生命的高度,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二、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局机关各股(室)、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根据《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的责任规定》、《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的原则,全面梳理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深入排查治理,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1.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自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管理情况,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重点整治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
同时做好单位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建设。
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自救、施救能力。
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治严惩非法生产、仓储、经营、运输行为。
2.各加油站(点、船)要加强春节期间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按规定配备消防救援器材,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同时加强油品设备巡检,保证设备、装置安全稳定进行,保持加油站安全出口的畅通,确保成品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3.局机关各股(室)、商务行政执法大队要全力做好节后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节后
复产验收关,重点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四、严格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安全值守
1. 局机关各股(室)、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应对暴风雪、强降温天气的监测、预警、防范工作,密切跟踪灾害过程,认真做好车辆、应急材料、物资、工器具等准备工作,做好应急救援演练的各项准备。
2.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恶劣天气对开展各项工作的不利影响,做好自身工作人员防寒防冻、交通安全与后勤保障等工作。
及时对门前广场、广告牌搭建物、商场进出入口、街区路面、树枝积雪进行融冰除雪,尤其是对加油站点的顶棚要及时清理积雪,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生产工作人员和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强化各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3.局机关各股(室)、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各企业要尽快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综治(平安建设)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缜密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
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企业要公布值班电话,确定联络员(值班电话和联络员请在2020年1月23日前书面报县商务局政策法规股),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
特此通知
2020年1月14日
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安委会、县食安委、霍辉县长、左申齐常委、徐建新副县,市商务局;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