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施日期:1988年10月1日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24号根据(86)城科字263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6—88,自1988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设部1988年5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 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
对1kV及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1.0.3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一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1.1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2.1.2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2.1.3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一、现场勘探;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三、进行负荷计算;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五、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2.1.4条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2.1.5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
1.安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组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除了起火的可能性,还应考虑电气绝缘质量、供电对临时配电线路故障的影响等。
2.安装施工现场临时配电:施工现场的临时配电应按主从联机的原则进行安装,应保证联机电站的供电是稳定的。
必须避免主备联机电站的推动力源,不能使用没有考虑过滤及绝缘功能的开关或母线,以防止发生电弧等火花故障。
3.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线路的安装:临时配电线路的布置和供电的选择要符合国家的电气安全规定,以确保安全使用。
同时,要完善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线路的绝缘检查功能,确保绝缘质量,稳定使用。
4.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时,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规定要求和技术要求,对用电设备、线缆和配时备品进行检查和检修。
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绝缘质量高,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二、防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险的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按照相关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安装、使用。
临时用电设备应安装安全开关和有电气短路保护功能的现场控制装置,防止地线失电,预防可能发生火灾。
2.预防触电事故的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安装绝缘拖链,防止人员触碰高电压可能发生电击;假如有多台机组使用,应该在每台机组安装分闸开关并配有绝缘和接地保护功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
3.防止电磁干扰带来的不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时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可能在电磁干扰带来的不安全,采用屏蔽技术,防止电磁波的传播。
4.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措施,都必须遵照有关的安全规定,严格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器材,以保证临时用电安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备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
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购买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核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
二、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配电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和环境安全的原则。
同一台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用电系统中,接地保护的型式必须保持一致。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
即:当采用电缆配线时,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当采用绝缘导线架空配线时,每一架空分路也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当采用电缆配线时,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5、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
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6、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为绿/黄双色、淡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其中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为相线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本规范旨在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合理、经济、可靠,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二、用电管理1. 用电管理组织:施工现场应设立用电管理组织,明确用电管理负责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2. 用电管理制度: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申请、审批、验收、检查、维修、拆除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3. 用电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和用电需求,编制临时用电计划,明确用电负荷、线路走向、配电设施配置等。
4. 用电负荷:临时用电负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5. 电力线路:临时电力线路应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设计,采用合格的电缆、电线、配电设备等。
6. 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禁止使用淘汰、损坏、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7. 用电检查:定期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电工1. 电工资格:电工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电工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 电工培训:对电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电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电工职责:电工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4. 电工操作规范:电工应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程,穿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1. 安全距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临时用电设施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确保用电安全。
2. 外电防护:对临近的外电线路进行防护,避免因施工导致外电线路损坏。
3. 防护措施:采用绝缘、隔离、警示等防护措施,防止误碰外电线路。
4. 防护设施检查:定期检查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电缆线路1. 电缆线路设计:根据施工现场用电需求,合理设计电缆线路,确保线路安全、经济、合理。
设计时应考虑线路走向、敷设方式、电缆类型及规格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的通知(88)建标字第24号根据(86)城科字263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6—88,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施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立部1988年5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一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二节专业人员第三节平安技术档案第三章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第一节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平安间隔第二节外电防护第四章接地与防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接零第三节接地与接地电阻第四节防雷第五章配电室及自备电第一节配电室第二节电压为400/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第六章配电线路第一节架空线路第二节电缆线路第三节室内配线第七章配电箱及开关箱第一节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第二节电器装置的选择第三节使用与维护第八章电动建筑机械及手持电开工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起重机械第三节桩工机械第四节夯土机械第五节焊接机械第六节手持电开工具第七节其它电动建筑机械第九章照明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照明供电第三节照明装置附录一负荷线和开关电器选择表附录二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图(略)附录三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略)附录四名词解释附录五本标准用词说明第一章总那么第1.0.1条为了贯彻国家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平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立事业开展,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
对1kV及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标准执行。
第1.0.3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标准或规程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temporary electrification on construction siteJGJ 46-2005J 405-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l.0.3、3.l.4、3.1.5、3.3.4、5.1.l、5.1.2、5.l.10、5.3.2、5.4.7、6.1.6、6.l.8、6.2.3、6.2.7、7.2.l、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4月15 日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件发展,制定本规化。
1.0.2 本规范运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l.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新规范-经验本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新规范-经验本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篇一些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
用电符合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饰阶段三级漏电保护,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分别使用,不得混用,同一施工现场不准同时使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措施,所有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塑壳透明的电气装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属危险性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3)相关要求编制,按程序履行审核、审批和实施;3、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主要内容是: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配电室的安全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无论配电系统容量大小,均应设置现场配电室。
其位置应方便电源进线和负荷出线,不影响在建工程正常施工。
①、配电室位置选择:a、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配电线路的长度和导线截面。
同时还能使配电线路清晰,便于维护;b、进、出线方便,便于电气设备搬运;c、尽量避开多尘、震动、高温、潮湿等场所,以防止尘埃、潮气、高温对配电室配电装置导电布分和绝缘布分的侵蚀,及震动对配电装置运行的影响;d、不应设在容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e、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潮气少、震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②、配电室建筑要求:a、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b、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c、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d、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e、屋面应有隔热及防水、排水措施;f、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应急灯;j、应采取防止雨水、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备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
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购买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核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
二、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配电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和环境安全的原则。
同一台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用电系统中,接地保护的型式必须保持一致。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
即:当采用电缆配线时,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当采用绝缘导线架空配线时,每一架空分路也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当采用电缆配线时,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5、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
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6、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为绿/黄双色、淡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其中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为相线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施日期:1988年10月1日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24号根据(86)城科字263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6—88,自1988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设部1988年5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一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二节专业人员第三节安全技术档案第三章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第一节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第二节外电防护第四章接地与防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接零第三节接地与接地电阻第四节防雷第五章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第一节配电室第二节电压为400/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第六章配电线路第一节架空线路第二节电缆线路第三节室内配线第七章配电箱及开关箱第一节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第二节电器装置的选择第三节使用与维护第八章电动建筑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起重机械第三节桩工机械第四节夯土机械第五节焊接机械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第七节其它电动建筑机械第九章照明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照明供电第三节照明装置附录一负荷线和开关电器选择表附录二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图(插页)附录三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插页)附录四名词解释附录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新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 2005 )2005 年 7 月 11 日起施行一、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新《规范》规定:凡是电气设备在 5 台及其以上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用电在 50kw 及其以上也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相关部门审核(于机电管理有关的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主要内容 8 条。
凡达不到上述电气设备数量或用电量的,可以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按其主要内容的第 8 条执行。
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资料1 绝缘、接地、电阻和漏电保护器的参数检查表;② 临时用电技术档案资料有电气技术人员保管;③ 电工负责保管电气设备安装拆除的有关资料。
三、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保护1 凡电压在 1kv 以上(不包括 1kv )称为高压电路;2 凡电压在 1kv 以下(含 1kv )称为低压电路;3 安全电压,凡 50v 以下( 50v 、 42v 、 36v 、 12v 、 6v )均称为安全电压。
四、接地、接零和临时用电的安全保护系统和防雷⒈接地—将电气设备可导电的金属外壳(部分)用导线与大地相连称之为接地,其分类如下:Ⅰ类—工作接地(产生工作零线)。
在电力系统中因工作需要的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其电阻R ≤ 4 Ω;Ⅱ类—保护接地。
在电力系统中因防止漏电伤害保护所需要的接地称为保护接地,其电阻R ≤ 4 Ω;Ⅲ类—重复接地。
在电力线中除始端接地外,在其中间或末端的再次接地称为重复接地,其电阻R ≤ 10 Ω;Ⅳ类—防雷接地。
将避雷针(器)用导线与大地相连称为防雷接地,其电阻R ≤30 Ω。
五、在建工地的临时用电系统⒈原在建工地使用的是 TT 系统(不能保证电阻R ≤ 4 Ω),这种电力系统对于设备操作不安全; 88 年后进入 TN 系统,并强制执行 TN—S (三相五线制)系统,如图所示:L 1L 2L 3NP EL 1 —相线(俗称火线) 1 ,用黄色线;L 2 —相线(俗称火线) 2 ,绿色线;L 3 —相线(俗称火线) 3 ,红色线:N —工作零线,其R ≤ 4 Ω,淡蓝色线;P E —保护接地线其R ≤ 4 Ω,只能与设备外壳相连接,用绿 / 黄双色线。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完整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强制性条款部分)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图5.1.2 三相四线制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5.1.10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完整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doc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
对1kV及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1.0.3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一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1.1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2.1.2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2.1.3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一、现场勘探;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三、进行负荷计算;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五、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2.1.4条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2.1.5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2.1.6条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2.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二节专业人员第2.2.1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2.2.2条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是一本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方面的技术规范。
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能够安全可靠地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用电负荷计算、线路布置和设备选择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用电系统能够满足施工的需求。
2. 临时用电线路的施工和安装要求:包括线路敷设、接头处理、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线路安装的质量和安全。
3.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要求:包括选择合适的电缆、插座、配电箱等设备,以及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和管理要求:包括用电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用电系统的监测和检查等要求,确保用电操作的安全和可控。
5. 临时用电事故的处理和预防措施:包括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报告要求,以及事故的防范和预防措施,确保及时处理事故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施工单位在进行临时用电工作时应该遵守该规范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可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前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在建筑施工、维修和改造过程中所需要的临时供电设施。
由于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工作人员密集,设备繁多,临时用电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局。
(1)电源布置,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电源位置,避免电源线路交叉,减少安全隐患。
(2)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设备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布置,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道畅通,避免用电设备与其他设备发生碰撞。
2. 临时用电线路的设置。
(1)线路敷设,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耐磨的电缆,线路敷设应避免在车辆通行道路上,并应设置防护措施,避免人为破坏。
(2)线路保护,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保证用电安全。
3. 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
(1)设备选择,施工现场使用的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经过合格检测,确保设备质量。
(2)设备维护,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4. 用电人员的安全防护。
(1)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用电人员应接受临时用电安全技术培训,掌握用电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2)安全防护,用电人员应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5. 应急预案的制定。
(1)制定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临时用电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用电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结语。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施工人员都能够严格遵守规范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共创和谐施工环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技术规范》JGJ46-88
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24号根据(86)城科字263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6—88,自1988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设部1988年5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一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二节专业人员第三节安全技术档案第三章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第一节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第二节外电防护第四章接地与防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接零第三节接地与接地电阻第四节防雷第五章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第一节配电室第二节电压为400/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第六章配电线路第一节架空线路第二节电缆线路第三节室内配线第七章配电箱及开关箱第一节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第二节电器装置的选择第三节使用与维护第八章电动建筑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起重机械第三节桩工机械第四节夯土机械第五节焊接机械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第七节其它电动建筑机械第九章照明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照明供电第三节照明装置附录一负荷线和开关电器选择表附录二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图(略)附录三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略)附录四名词解释附录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
对1kV及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1.0.3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一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1.1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 1 -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总则l,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
1. 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 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 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谭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 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2.1术语2. 1.1 低压low voltage交流额枉定电压在lkV 及以下的电压。
2. 1.2 高压 high 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lkV 以上的电压。
2. 1.3 外电线路external circuit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 1.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constur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 1.5 强电磁波源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nagnetic wave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 1。
6 接地ground connection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和大地的连接。
2. 1.7 工作接地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 1.8 重复接地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和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2. 1.9 接地体earth lead埋入地中并直接和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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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l,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谭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2.1术语2.1.1 低压low voltage交流额枉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high 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
2.1.3外电线路external circuit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constur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nagnetic wave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1。
6 接地ground connection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1.8 重复接地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2.1.9接地体earth lead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2.1.10人工接地体manual grounding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2.1.11 自然接地体natural grounding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
2.1.12接地线ground line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2.1.13 接地装置ground device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2.1.14接地电阻ground resiisance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
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
2.1.15工频接地电阻power frecquency gromdl resistance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1.16冲击接地电阻shock ground resistance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地电阻。
2.1.17 电气连接eletric connect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零)。
2.1.18带电部分live-part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
2.1.19外露可导电部分exposed conductive part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
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2.1.20 触电(电击) electric shock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
2.1.21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2.1.22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2.1.23配电箱distribution box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2.1,24 开关箱switch box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2.1.25隔离变压器isolating transformer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1。
26安全隔离变压器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2.2代号2.2.1DK--电源隔离开关;2.2.2 H--照明器;2.2.3 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2.2.4 M--电动机;2.2.5 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2.2.6 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2.2.7 PE--保护零线,保护线;2.2.8 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2.2.9 T--变压器;2.2.10 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2.2.11 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2.2.12 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2.2.13 T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2.2.14 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2.2.15 W--电焊机。
3 临时用电管理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现场勘测;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5设计配电系统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1)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3)设计接地装置;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7确定防护措施;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拉图施工。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田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安全技术档案3.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7定期检(复)查表;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4.1 外电线路防护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量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注:上、下脚手架的纠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翻。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I。
3规定。
裹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遭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晕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裹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战路边蛙的量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沿垂直方向1.5 3.0 4.0 5.0 6.0 7.0 8.5沿水平方向1.5 2.0 3.5 4.0 6.0 7.0 8.5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o.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