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项目实地核查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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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10
水处理及卫生设施的配置(数量、位置)和运转情况.
水处理机卫生设施是否完善。混凝是否达到效果。待滤水浊度情况,滤后水质情况,加氯消毒情况,查看水厂记录与实际检查内容是否一致,能否保证水处理运转正常,能够保持日常安全供水,(《卫生规范》第十六条、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水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第二十四条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项目实地核查量化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检查方法
判定标准
1
卫生许可申请表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表中各项目内容填写准确、清楚,无漏项,重点对饮用水机构的名称、性质、场所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
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2
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
制水流程分布图加盖公章;水厂制水设施详细流程分布图,加盖公章
3
制水、净水设备、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
所有的制水、净水、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对水质的质量控制达到要求。
4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一览表以及培训情况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和培训情况。
5
专业检验技术人员一览表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检验技术人员是否持有资质证书上岗。
6
年度水质(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7
所有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的清单
涉水产品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8
水源的防护
水源防护情况,是否按相关要求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有无违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事实。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行为。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12
台账登记(水池、池水、制水、车间等)
水池池体定期清洗消毒登记是否完善,生活饮用水水质投药消毒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有健全登记台账;有无按照卫生要求进行自我检验,自检查报告是否完善。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13
突发应急措施
是否有防止污染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污染事件报告制度是否健全(〈〈卫生规范〉〉(2001)第二十八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第二十九条;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时,集中式供水单位须在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水质检测,报送处理报告。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11
检验室平面布置、检验室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资格证明以及概况,已开展的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及能力。
检验室水质检验是否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采样点与检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水质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清晰,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好,有无按要求上报水质资料。对出厂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有无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事实;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9
饮用水卫生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部门资料及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岗位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净水、反冲洗、清洗、消毒制度)
检查水厂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检查水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转。现场询问相应管理人员和制水人员,对其水质净化消毒过程相关问题处理和反应能力,判断其是否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卫生规范〉〉第十三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为生管理规章制度。十四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10
水处理及卫生设施的配置(数量、位置)和运转情况.
水处理机卫生设施是否完善。混凝是否达到效果。待滤水浊度情况,滤后水质情况,加氯消毒情况,查看水厂记录与实际检查内容是否一致,能否保证水处理运转正常,能够保持日常安全供水,(《卫生规范》第十六条、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水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第二十四条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项目实地核查量化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检查方法
判定标准
1
卫生许可申请表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表中各项目内容填写准确、清楚,无漏项,重点对饮用水机构的名称、性质、场所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
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2
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
制水流程分布图加盖公章;水厂制水设施详细流程分布图,加盖公章
3
制水、净水设备、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
所有的制水、净水、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对水质的质量控制达到要求。
4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一览表以及培训情况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和培训情况。
5
专业检验技术人员一览表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检验技术人员是否持有资质证书上岗。
6
年度水质(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7
所有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的清单
涉水产品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8
水源的防护
水源防护情况,是否按相关要求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有无违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事实。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行为。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12
台账登记(水池、池水、制水、车间等)
水池池体定期清洗消毒登记是否完善,生活饮用水水质投药消毒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有健全登记台账;有无按照卫生要求进行自我检验,自检查报告是否完善。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13
突发应急措施
是否有防止污染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污染事件报告制度是否健全(〈〈卫生规范〉〉(2001)第二十八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第二十九条;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时,集中式供水单位须在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水质检测,报送处理报告。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11
检验室平面布置、检验室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资格证明以及概况,已开展的检验项目,检验设备及能力。
检验室水质检验是否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采样点与检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水质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清晰,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好,有无按要求上报水质资料。对出厂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有无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事实;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依法采取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法。
9
饮用水卫生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部门资料及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岗位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净水、反冲洗、清洗、消毒制度)
检查水厂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检查水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转。现场询问相应管理人员和制水人员,对其水质净化消毒过程相关问题处理和反应能力,判断其是否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卫生规范〉〉第十三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为生管理规章制度。十四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