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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财务处

财字〔2013〕17号

关于开展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

论证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关于编报2014年经费预算(一上)的通知》(滨医行发〔2013〕1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各单位上报的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现将论证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经费论证评审工作委员会

主任:王滨

副主任:张培功白咸勇吕长俊

成员:赵景刚王久永翟新赵明东

谢书阳黄飞刘大华王洪德

工作委员会下设各类项目的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1)教育教学及综合类项目组,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2)学科科研类项目组,牵头单位研究生处。

二、评审项目、时间、地点

(一)评审项目: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专项经费项目,经初步筛选确定2014年专项经费论证评审项目。

(二)评审时间:

1.教育教学及综合类项目:2013年12月13日。各项目

的具体时间见附件一《滨州医学院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评审-教育教学及综合类项目安排表》;

2.学科科研类项目:2013年12月17日。各项目的具体时间见附件一《滨州医学院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评审-学科科研类项目安排表》;

(三)评审地点:烟台校区办公楼9楼会议室。

(注:滨州校区人员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汇报)

三、评审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作项目申请汇报(限时5分钟);

(二)论证评审专家质询(限时5分钟);

(三)论证评审专家根据汇报及答辩情况,就下列内容对项目进行评审:

1.项目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2.项目是否具备实施能力与条件(项目的可行性);

3.项目建成后预期效益(项目的绩效);

4.项目支出的合理性(主要大型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主要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合理性、准确性);

(四)论证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并考虑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重要程度,对所有评审项目进行评分排序。

(五)论证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有专家评分排序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年度预算情况,确定拟资助项目,报学校研究。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项目评审的单位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确定项目负责人,最好以PPT形式汇报。项目负责人请务必按照安排,提前10分钟到达论证评审会场外参加汇报和答辩。

(二)采用PPT或口头汇报应严格按以下提纲进行,一

是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是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三是项目建成后预期效益;四是项目的预算支出;五是主要大型设备相关情况。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2月11日前将项目的基本情况简介(包含以上五部分,限500字以内)报送至财务处(E-mail:cwc@)。

(三)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项目论证评审工作。

(四)论证会场提供多媒体投影仪及演示用的计算机。

(五)请各学院推荐教育教学类和学科科研类专项经费论证评审专家各1-2名(注:申报2014年项目的负责人不得推荐为专家),并于2013年12月11日前将论证专家推荐表报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地点:办公楼1202房间;联系人:艾洪强;联系电话:6913081)。

附件:

1.滨州医学院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评审—教育教学及

综合类项目安排表

2.滨州医学院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评审—学科科研类

项目安排表

3.专项经费项目论证评审专家推荐表

滨州医学院财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专项经费评审通知

滨州医学院财务处 2013年12月5日

滨州医学院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评审

滨州医学院2014年专项经费项目评审

附件3.

专项经费项目论证评审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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