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法解读(个贷)

合集下载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贷款新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贷款新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发放和支付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农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农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关注贷款规则的新变化——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为改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银监会先后发布实施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较之于《贷款通则》在内容上有较大的调整。

准确把握并有效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不仅是依法合规开展信贷业务的需要,也是提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

具体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了借款人范围。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固贷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流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应是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组织。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个贷办法”)规定,借款人应是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上述规定与《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实践中,应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并可以将《贷款通则》的该条规定纳入固贷办法和流贷办法规定的“国家规定”范畴。

二是确立了贷款全流程管理原则。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将贷款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这些环节主要包括:(一)受理与调查。

对借款人、项目建设、借款用途、担保等方面进行调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或者尽职调查评价意见。

个贷办法还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二)风险评价与审批。

对贷款进行全面风险评价,按照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审批。

(三)合同签订。

涉及合同内容、签订及履约管理等方面。

(四)发放与支付。

要求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强化贷款发放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析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发放和支付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全流程管理原则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贷款原来粗略分为前、中、后三个环节,全流程分为受理、调查、风评、审批、签约、发放、支付、后管和处置九大环节,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三个办法”均在第二章至第七章对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风险管控要求。

体现了三个目的:●各环节进行分解,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全流程的始终●有效制衡原则,将各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及岗位●实行问责制,各个环节相互制衡,相互补充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诚信申贷原则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借款人应证明其设立合法、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以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

●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重大信息披露。

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做好贷款准入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协议承诺原则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文件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权利义务,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行为。

●协议承诺是贷款人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的依据●承诺审贷材料信息的真实有效●承诺贷款的真实用途●承诺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承诺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贷放分控原则商业银行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强调各部门和岗位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利过于集中。

●强调批贷≠放款●贷款人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贷款资金用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一、贷款新规核心原则☐强调实贷实付原则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能够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谋划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周全了解客户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查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导读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放贷条件,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为“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贷款新规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今年将把推动落实贷款新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目前,银监会正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有关情况,并拟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以使贷款新规真正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个人贷款方面已较多倡导采用实贷实付的方式,目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对我国贷款管理法规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银行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2024年新“三个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2024年新“三个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根据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个人贷款风- 1 -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

第九条个人贷款利率应当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由借贷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第十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 -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一、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 申请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职业或经营收入
有居住地证明和联系明
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贷款额度
根据个人收入及信用记录评估确定
3. 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一次性还款
4. 贷款用途
个人消费
个人创业
其他合法用途
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 适用对象
注册企业
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有明确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
2. 贷款用途
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
项目投资
其他合法用途
3. 贷款期限
根据资金需求确定,通常为一年及以下 4. 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按季度等额本金还款
三、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 适用对象
拟购买或更新固定资产的企业
具备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贷款额度
根据固定资产购置成本评估确定
3. 还款期限
一般长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根据资产使用寿命确定 4. 抵押担保
需提供相应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或提供担保
一个指引
1. 申请流程
准备相关资料
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审核及放款
2. 还款管理
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与银行沟通
3. 信用建立
遵守还款协议
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以上是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内容,详细规定以当地政策法规为准。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法律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法律解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法律解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具体是指银监会下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2009年),虽然发布时间较早,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但目前仍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的基本框架,也是商业银行对信贷的风险管控的基本要求。

从事信贷业务及金融法律事务一定要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充分的了解。

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法律性质问题“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银监会以“令”的形式公布的。

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三个办法”均是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的,通常认为“三个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可以依据上位法设定行政处罚(也有人从《立法法》分析,认为“三个办法”严格意义上只是行业规范性文件);而“一个指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应属规范性文件。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共同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从监管上看,“三个办法”属于审慎性经营规则。

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1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审慎性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三个办法”是对贷款业务活动的规范,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等多个方面,属于审慎性经营规则。

另外,由于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的项目通常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发放的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因此,《指引》明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其立法依据之一,项目融资中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支付管理等内容均遵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与基本原则为规范个人贷款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与个人贷款之间的健康互动,制定本办法。

1. 确保个人贷款的合理用途和风险控制。

2. 维护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3. 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二节贷款申请与审批1. 个人贷款申请材料的准备和要求。

2. 个人贷款审批的程序和依据。

3. 个人贷款审批的时限与结果通知。

第三节贷款合同与担保1. 贷款合同的要素和内容。

2. 担保方式与相关手续的办理。

3. 贷款担保的风险与管理。

第四节贷款发放与管理1. 贷款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2. 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3. 贷款的还款方式与期限。

第五节贷款利率与费用1. 贷款利率的确定与调整。

2. 贷款相关费用的收取与管理。

第六节贷款逾期与催收1. 贷款逾期的定义和分类。

2. 贷款逾期的处理措施和程序。

3. 贷款逾期催收的方式和程序。

第七节贷款管理信息系统1. 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

2. 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与数据安全。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与基本原则为规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制定本办法。

1. 确保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用途和风险控制。

2. 维护金融机构和贷款企业的合法权益。

3. 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二节贷款申请与审批1.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准备和要求。

2. 流动资金贷款审批的程序和依据。

3. 流动资金贷款审批的时限与结果通知。

第三节贷款合同与担保1. 贷款合同的要素和内容。

2. 担保方式与相关手续的办理。

3. 贷款担保的风险与管理。

第四节贷款发放与管理1. 贷款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2. 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3. 贷款的还款方式与期限。

第五节贷款利率与费用1. 贷款利率的确定与调整。

2. 贷款相关费用的收取与管理。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贷款新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贷款新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贷款新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读贷款新规

贷款新规的七大要义和三大精髓三大精髓: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协议承诺、实贷实付七大要义:全流程管理、诚信申贷、协议承诺、实贷实付、贷放分控、贷后管理、罚则约束贷款原来分“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贷款新规把贷款全流程细分为受理、调查、风评、审批、签约、发放、支付、后管和处置九大环节,对关键环节提出了风险管控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

诚信申贷强调借款人在申贷中要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信息和进行重大事项披露。

“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追究各方法律责任。

贷放分控原则强调批贷不等于放款,注重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贷款资金用途等要素,改变原来“有条件审批、无条件放款”的错误操作。

实贷实付是指银行要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

其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贷款新规在沿袭商业银行传统贷后管理方式的同时,突出强调以下方面贷后管理的要求: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明确了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罚则约束则明确提出了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手段,约束贷款人和借款人等交易主体的行为。

贷款新规七大亮点分段发放信贷资金,防止挪用贷款新规的发布,矛头直指贷款风险。

防止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被视为贷款新规的核心。

新规的实施,将“实贷实存”转变为“实贷实付”。

“实贷实存”,就是贷款获批后,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由其自主支付。

在“实贷实存”模式下,信贷资金的支取与还款全部由借款人执行,整个资金的发放与回笼全部在同一银行循环,因此很多银行通过派发贷款来促进存款。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之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之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5
原则六:贷后管理原则
➢密切监控借款人信用及担保情况的变化,定期跟踪分析 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
➢《办法》要求贷款人根据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 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
26
原则七:罚则约束原则
➢ 《办法》专章规定了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审查失职、贷款 挪用、越权审批、未落实管理制度等违规问题提出外部监 管处罚和经济处罚等手段。
15
目的二:通过商业银行良好的信贷文化建设,逐步导向和建 立整个社会的诚信经济环境
➢ 主要针对近年来个人贷款市场的不断变化,指引业务健康发展的方向, 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重点强调贷款资金交易的真实性, 防范和杜绝贷款用途的虚构和欺诈,以贷款资金向交易对象支付的“受 益人原则”为抓手,诠释个人贷款诚信交易的核心思想。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7月
1
主要内容:
一、当前现状 二、起草背景 三、立法目的 四、指导原则 五、结构安排
2
一、当前现状
3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金融资产显著增长,信贷 规模扩张,尤其是银监会成立后,倡导以风险为本的监 管理念,我国银行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由于我 国经济仍处于市场化的转型时期,信贷资金安全问题仍 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这些信贷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 下三个方面:
30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 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 守本办法。
本条从法理上界定了《办法》规定的“贷款人”的范畴,即按照《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第二条和第十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银行业金 融机构在从事个人贷款业务必须遵守《办法》。就目前《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范畴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合作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商 行、农合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和外资银行,暂不包括非银行金 融机构。

三法一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法一指引全文及解读

“三法一指引”导读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放贷条件,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以信贷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为“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贷款新规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今年将把推动落实贷款新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目前, 银监会正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有关情况,并拟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以使贷款新规真正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个人贷款方面已较多倡导采用实贷实付的方式,目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对我国贷款管理法规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银行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解析《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

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解析1、固定资产贷款的定义《办法》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2、《办法》的主要内容本《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几个部分,《办法》主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是对现行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

其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办法》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办法》要求贷款人内部应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这些环节主要包括: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

通过进一步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办法》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

《办法》要求贷款人依法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手段,健全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管理,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第三,《办法》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办法》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
突出了“全流程” 突出了“全流程”管理 考核与问责” “考核与问责”机制
真正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过渡, 真正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过渡,切 实增强个贷经营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实增强个贷经营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将个贷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点要 求做以下梳理并汇总归纳为:
3个3 4个4 5个5
6
第二个3就是按区域、品种、客户群 按区域、品种、 第二个 按区域 等维度建立个贷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本条借鉴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要求贷款 本条借鉴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 人建立健全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人建立健全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并按照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细化分配风 并按照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细化分配风 险限额, 险限额,从而构建起科学合理的风险限额管理 体系, 体系,进一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贷款 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及风险计量与监控能 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及风险计量与监控能 力。 (就这一块,至于说各家银行业机构何时 能真正意义上建立起来)
8
4个4就是个人贷款应当遵守四大 类16字原则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的原则: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的原则 依法合规 审慎经营 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
9
“依法合规”是指借贷方或多方需遵守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同时 依法合规”是指借贷方或多方需遵守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同时 依法合规 还包括更广义上的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 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 还包括更广义上的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 审慎经营”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法人治理、风险管理、 “审慎经营”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法人治理、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 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 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各方面进行硬性约束和理性管理。 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各方面进行硬性约束和理性管理。 平等自愿” “平等自愿”是指个人贷款业务中涉及到的各方当事人的法律 地位都是平等的,各方之间进行的经济行为都是自愿的, 地位都是平等的,各方之间进行的经济行为都是自愿的,各方 的权利义务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自主协商确定。 的权利义务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自主协商确定。 “公平诚信”:是指无论借款人条件差异如何(如个人资产规 公平诚信” 是指无论借款人条件差异如何( 社会地位等) 可以公平获得申贷乃至获贷的机会; 模、社会地位等)均可以公平获得申贷乃至获贷的机会;同时 贷款人应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和风险收益匹配原则 商业可持续原则和风险收益匹配原则, 贷款人应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和风险收益匹配原则,高度重视 诚信因素,合理地审查审批贷款并进行风险定价。 诚信因素,合理地审查审批贷款并进行风险定价。 (我们温总理说过“公平正义” 好比太阳的光辉,试我们银行 家,我们在贷款发放时何为“公平”、又何为“诚信” 。我不 知道大家能把它比喻成什么。我们有些机构发放个贷时)
18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 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 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2
二问: 个贷办法》 二问:《个贷办法》在支付管理方面 有什么要求? 有什么要求?
答:这是《个贷办法》的核心内容。《个贷办 法》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个人贷款资金 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 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象支付,即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 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 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并要求贷款人应在贷款 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 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 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在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 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的认定记录。(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用网 银和卡等手段多多少少已弱化部分,构成监管 真空,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比较有针对性)
15
第五个5就是: 种违规要采取措施 第五个 就是:5种违规要采取措施 就是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 定的监管措施: (一)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 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13
第三个5就是:贷款审查有 个重点 第三个 就是:贷款审查有5个重点 就是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 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 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 全面审查五个方面重点是: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 诚信状况 担保情况 抵(质)押比率 风险程度等。
14
第四个5就是:自主支付有 条要求 第四个 就是:自主支付有5条要求 就是
3
三问:《个贷办法》中对担保抵 押有何规定?
本办法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 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 记情况予以核实。 以保证方式担保 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 保证方式担保 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 构操作起来较为困难)
7
第三个3:检查个贷要区分品种、对象 、金融,确定检查方式、内容和频度
贷款人可根据贷款多个维度自主制订贷款检查 贷款人可根据贷款多个维度自主制订贷款检查 多个维度自主制订 方案。 方案。 由于不同的贷款品种、不同资质的借款人、 由于不同的贷款品种、不同资质的借款人、不 同的贷款金额( 同的贷款金额(如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和个人经 营性贷款、 营性贷款、低信用级别客户贷款和高信用级别 客户贷款,小额贷款和大额贷款) 客户贷款,小额贷款和大额贷款)对贷款人可 能造成的风险损失是不一样的, 能造成的风险损失是不一样的,因此本条规定 贷款人可自主制订差异化的贷款检查方案 自主制订差异化的贷款检查方案, 贷款人可自主制订差异化的贷款检查方案,进 一步体现了贷款精细化管理理念。 一步体现了贷款精细化管理理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 同意可以采取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 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 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 人民币的; (四)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 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按贷款用 按贷款用 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
5个5
第一个5就是:申请贷款有 项条件 第一个 就是:申请贷款有5项条件 就是 第二个5就是 个贷调查5方面内容 就是: 第二个 就是:个贷调查 方面内容 第三个5就是 贷款审查有5个重点 就是: 第三个 就是:贷款审查有 个重点 第四个5就是 自主支付有5条要求 就是: 第四个 就是:自主支付有 条要求 第五个5就是 就是: 种违规要采取措施 第五个 就是:5种违规要采取措施
19
第四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 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 事银行业工作。
一个七
5
第一个3就是:贷款用于个人消费、 第一个 就是:贷款用于个人消费、 就是 生产、经营3个方面用途 个方面用途。 生产、经营 个方面用途。
界定了个人贷款的范畴,其核心在于两个概 界定了个人贷款的范畴, 念: 一是“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一是“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因此除中国 公民外,外籍人士只要符合条件, 公民外,外籍人士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在 我国申请个人贷款。 我国申请个人贷款。 二是“个人贷款” 根据《办法》规定, 二是“个人贷款”,根据《办法》规定, 不管贷款品种称谓如何, 不管贷款品种称谓如何,只要是向符合条件 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或生产、 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或生产、经 营的,应纳入“个人贷款”范畴。 营的,应纳入“个人贷款”范畴。
17
一个七就是: 项违规要处罚 一个七就是:7项违规要处罚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 法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 的个人贷款。) 的个人贷款。) (四)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 (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 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