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乡村两级基药及医疗器械实施方案
卫生院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淅川县滔河乡卫生院等三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淅川县滔河乡卫生院等三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淅川县滔河乡卫生院等三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范围:滔河乡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一台。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质量: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采购需求标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预算金额: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制造认可表复印件;(且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鲜章)、本项目所投产品须在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年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为确保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镇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以加强对农产品违禁药物和农药残留的监管,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行动目标1.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2. 提升农民的意识,加强对农药合理使用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3. 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农产品违禁药物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4. 促进农产品生产、销售和加工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行动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1)建立健全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配备专业监管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
(2)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检测标准和方法,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3)加强对进口农产品的监管,严格把关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提高农民意识(1)开展农民培训课程,普及农药合理使用和食品安全知识。
(2)建立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为农民提供示范种植和管理技术,推广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种植方式。
3. 加大执法力度(1)加强执法部门的力量配备,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等的协作,共同打击农产品违禁药物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4. 促进规范化和标准化(1)引导农民加入农民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减少散户农民的数量。
(2)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建立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四、预期效果三年内,通过“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预期取得以下效果:1. 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
2. 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3. 农民意识和技术水平提升,农民对农药合理使用和食品安全有更深入的了解。
4. 农产品生产、销售和加工环节得到规范和标准化,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组织架构1. 行动计划由镇政府主导,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落实和协调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8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8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的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医改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3〕32号),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二、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政策(一)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
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25号),坚持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正文:----------------------------------------------------------------------------------------------------------------------------------------------------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12月31日第1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21日起施行。
部长唐仁健2022年1月21日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发展现代种业,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农村部决定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4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25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7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作出修改(一)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鼓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单位建立或共享专用的试验基地。
”(二)对附录Ⅰ作如下修改1.将“二、转基因植物试验方案”中的“品种、品系”修改为“转化体”。
2.将“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3.2修改为:“试验转基因植物材料数量:一份申报书只能申请1个转化体,其名称应与前期试验阶段的名称或编号相对应。
”3.将“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3.3中的“应在批准过环境释放的省(市、自治区)进行”修改为“应在试验植物的适宜生态区进行”。
4.删除“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3.5.10。
5.将“三、转基因植物各阶段申报要求”4.1修改为:“项目名称:应包含目的基因名称、转基因植物名称等几个部分,如转cry1Ac基因抗虫棉花XY12的安全证书。
村级基药实施方案
村级基药实施方案为了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基本药物需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我国农村地区实施了村级基药制度。
村级基药实施方案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的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必需的基本药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权益。
一、村级基药范围。
村级基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药品:1. 常见病、多发病和急需用药,包括感冒药、退烧药、抗菌药、止泻药等常见药品,以及降血压药、降血糖药等慢性病用药。
2. 儿童用药,包括儿童感冒药、儿童退烧药、儿童抗菌药等适合儿童使用的药品。
3. 妇幼保健用药,包括孕期用药、产后用药、婴幼儿用药等适合妇幼人群使用的药品。
4. 其他必需药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还可以纳入其他必需的基本药物。
二、村级基药供应。
1. 采购渠道,村级基药可以通过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渠道进行统一采购,也可以通过政府指定的药品采购渠道进行采购。
2. 供应保障,村级基药的供应要有保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体系、加强药品储备等方式确保供应充足。
3. 质量监管,对于村级基药的质量,要加强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村级基药管理。
1. 药品配备,村级基药的配备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确保常见病、多发病和急需用药的覆盖。
2. 药品使用,村级基药的使用要科学合理,避免滥用和浪费,提高药品利用率。
3. 药品监管,对于村级基药的使用和管理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药品使用档案,定期进行药品清点和检查。
四、村级基药宣传。
1. 宣传内容,要加强对村级基药政策的宣传,让农村居民了解村级基药的范围、供应和管理情况。
2. 宣传方式,可以通过宣传栏、宣传单页、宣传视频等方式进行宣传,也可以借助村医、村干部等人员进行口头宣传。
五、村级基药效果评估。
1. 评估指标,可以从村民用药满意度、基本药物覆盖率、药品使用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2. 评估周期,定期对村级基药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乡村级药具工作制度
乡村级药具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乡村药具管理,提高药具使用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药具管理组织1. 乡村应当设立药具管理组织,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药具管理人员组成。
2. 药具管理组织负责乡村药具的采购、储存、分发、回收、消毒、毁形等工作。
3. 药具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具管理情况。
三、药具采购和储存1. 药具采购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2. 药具采购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具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要求等内容。
3. 药具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储存的规定,确保药具的质量安全。
四、药具分发和回收1. 药具分发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乡村医生进行,确保药具的准确、及时、安全分发。
2. 药具分发应当建立分发记录,记录药具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发时间、分发人员等信息。
3. 药具回收应当由乡村医生负责,确保药具的准确、及时、安全回收。
4. 药具回收应当建立回收记录,记录药具的品种、规格、数量、回收时间、回收人员等信息。
五、药具消毒和毁形1. 药具消毒应当采用国家认可的消毒方法,确保药具的消毒效果。
2. 药具消毒应当建立消毒记录,记录药具的品种、规格、数量、消毒时间、消毒人员等信息。
3. 药具毁形应当采用国家认可的方法,确保药具的毁形效果。
4. 药具毁形应当建立毁形记录,记录药具的品种、规格、数量、毁形时间、毁形人员等信息。
六、药具使用和指导1. 乡村医生应当根据药具的使用说明和患者的具体情况,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具。
2. 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药具使用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3. 乡村医生应当对患者进行药具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七、药具管理和监督1. 药具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对药具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豫农文〔2021〕333号•【施行日期】202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省检疫总站、省疫控中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完善细化措施,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在2022年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2022年底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地要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及时落实本级强制免疫配套经费,制定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直补到户的相关程序和流程,确保资金顺利拨付到位。
(三)强化信息支撑。
我省原则上统一采用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管理”系统“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实施。
养殖场完成强免疫苗免疫接种后,借助手机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据实填报强免疫苗使用量和畜禽饲养量,扫描疫苗二维码、上传疫苗包装照片等信息。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依托国家强免效果监测评价规范和信息管理模块数据格式规范,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四)完善支持政策。
依据农业农村部修订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我省配套政策,放开强免疫苗经营渠道,保障“先打后补”改革顺利推进。
支持鼓励各地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保险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切实提升养殖场参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主动性。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豫科项〔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3〕43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加快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3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号文件《关于开展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1)
郧西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检查统计表
单位名称:
医疗业务收入(元) 时间 中药销售 西药销售 金额 金额 一般诊疗 其他服务 费 收入金额 医疗收入
负责人签章:
填表时间:
合计
预防保健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元) 采购金额(元) 新农合门 (元) 诊统筹补 基础免疫 二类疫苗 一般诊疗 非基本药 公共卫生 基本药物 中药采购 医用耗材 助资金 财政专项 接种补助 接种补助 费补助资 物采购金 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 采购金额 金额 采购金额 (元) 资金 资金 金 额
合计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4】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4】15号
无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9
【摘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总页数】5页(P2-6)
【作者】无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11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河南省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新材料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77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政办〔2022〕29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31号5.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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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村卫生站药物管理工作计划
2024年乡村卫生站药物管理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乡村卫生站是农村地区居民就医的重要门诊机构,负责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药物配备。
良好的药物管理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
为了改善乡村卫生站药物管理工作状况,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了以下2024年乡村卫生站药物管理工作计划。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高药物管理水平,确保药物安全和患者用药合理。
2. 原则:规范管理、科学用药、合理配置、信息化管理。
三、具体计划1. 加强对药物管理人员的培训为乡村卫生站药物管理人员提供规范化培训,包括药物知识、药物管理法规和制度、信息化药物管理系统的使用等,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2. 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制定健全乡村卫生站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登记、盘点等方面的细则,规范化药物管理流程和操作。
3. 完善药品采购渠道与县级药品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采购透明、合规和优惠,同时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4. 建立药品储存标准制定药品储存标准,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控制,避免药品受潮、变质和失效。
5. 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建设引进和应用信息化药品管理系统,实现药品进货、库存、发放、退库等操作的电子化管理,提供药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方便的查询,方便药物管理人员监督和使用。
6. 加强药品配备和发放管理做好药物配备计划,根据患者需求和乡村卫生站的特点,合理配置药品种类和数量,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患者的用药需求。
加强药品发放管理,建立患者用药档案,确保合理用药,减少滥用和浪费。
7. 加强药物库存和盘点管理制定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药物数量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定期进行药品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药物管理的安全和准确。
8. 加强药物使用评价和监测建立药物使用评价和监测机制,定期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了解患者对药物的满意度和反馈,进一步改进药物管理工作。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豫科成区〔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科成区〔2024〕1号开封市、平顶山市、新乡市、濮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科技局、财政局,长垣市、唐河县、淅川县、郑州市金水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为促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现征集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原则坚持目标导向。
围绕我省“7+28+N”的产业链群体系布局,依托科技服务综合体,建立“自下而上”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需求发现机制,形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攻关机制,探索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制约问题,解决区域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
坚持结果导向。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区域科技创新投入新机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应用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加速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
二、征集方向申报指南应当围绕地方与省产业联合基金协议确定的产业领域(可扩展到上下游)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把准关键科学问题,强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研究,推动产出重大成果,加快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理路
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理路目录一、内容描述 (2)二、乡村产业振兴的背景与意义 (3)三、新质生产力的概念及其特征 (4)四、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路径 (5)4.1 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6)4.2 特色产业的培育与提升 (7)4.3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与实施 (9)4.4 农村生态旅游的拓展与深化 (10)4.5 农村产业融合的推动与实现 (11)五、实践案例分析 (12)5.1 案例一 (14)5.2 案例二 (15)5.3 案例三 (16)5.4 案例四 (18)5.5 案例五 (19)六、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保障措施 (20)6.1 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 (21)6.2 人才培养与引进策略 (22)6.3 基础设施完善与公共服务提升 (24)6.4 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 (25)6.5 产业链优化与品牌建设 (27)七、总结与展望 (28)7.1 实践成果总结 (29)7.2 经验教训分享与反思 (30)7.3 未来发展趋势展望与预测 (31)7.4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与展望 (32)一、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探讨“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理路”。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乡村产业振兴作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引入新质生产力,以促进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新质生产力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先进生产力的集合。
通过引入这些新质生产力,可以推动乡村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农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乡村产业的价值链和竞争力。
通过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实现乡村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精准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农产品电商等新兴产业,可以拓宽乡村产业的发展空间,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引入新质生产力需要良好的基础设施支持,要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的硬件条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深化改革攻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深化改革攻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4•【字号】周政办〔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深化改革攻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4〕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深化改革攻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24日周口市深化改革攻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加快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3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23〕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党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全面普及,中医药服务全面覆盖,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二、工作任务(一)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1.加强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
2024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方案(2篇)
2024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方案一、背景分析农村健康事业一直是我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高度重视的领域之一。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服务满足度低以及农民健康素养相对较低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的群众健康水平与城市地区存在差距。
因此,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群众获得良好药品和医疗服务的能力,已经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目标设定2024年,在农村地区建立完善的“两网”药品供应和服务网络,实现农村地区群众有需即得,药品安全可追溯。
三、方案设计(一)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1.优化农村药店布局:根据农村地区群众的实际需求和用药习惯,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药店,保证药店门店数量与地区群众需求相匹配。
2.加强药品配送服务:建立起农村地区的中心库房和配送网络,实现农村药店的配送服务,提高药品供应速度和效率。
3.智能化药品管理系统:推动农村药店实施智能化管理,建设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供应、进货、库存等关键环节的追溯。
(二)农村药品服务网络建设1.农村卫生服务站建设:加大对农村卫生服务站的投入力度,提高服务站的医疗设施和药品配备,使之成为农村地区群众就医的首选。
2.加强药师培训和服务质量管理: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农村地区药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确保群众能够获得合理用药指导和药品咨询服务。
3.推广远程医疗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村地区和城市医生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在线医生问诊和药品购买服务。
四、实施路径(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制定涉农药品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农村药品发展规划,明确农村药品供应和服务网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2.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出台支持农村药品供应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包括财政投入、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快速发展。
(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1.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农村药店和药品供应网络的监管力度,打击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地区的用药安全。
坚持科学管理 真情服务民众
坚持科学管理真情服务民众作者:王伟张本贵张如冰来源:《中国医药导报》2009年第04期目前,河南省淅川县有64万多名参合农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为该县广大农民建起了一个有力的医疗保障体系,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日前,记者慕名来到位于豫鄂陕三省交界处的河南省淅川县,专程采访了该县卫生局主管领导。
重点扶持加强服务河南省淅川县卫生局局长肖国明告诉记者:“保证‘新农合’基金得到有效使用,使农民真正感受到参加‘新农合’的实惠,是我们卫生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根据省、市补偿方案调整指导意见,该县先后两次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调整,使补助的标准逐步提高,同时进一步拓展“新农合”补助范围。
如把门诊慢性病纳入补助报销范围,凡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参合病人,在家庭账户资金用完后,可享受25%的医疗费用补助。
目前,全县已累计补助门诊慢性病人达44.52万人次,补助资金达650.19万元,为不需住院但需要长期治疗用药的慢性病人解决了看病就医的难题。
为改善和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淅川县两年多来,先后向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投入1200余万元,购进直线加速器、核磁共振、电子胃镜、彩超、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230余台(件),新改和扩建门诊、病房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
如厚坡镇卫生院迁入新址,全新的病区,崭新的门诊、病房大楼,先进的医疗手段,吸引了大批周围农村患者前去就诊、住院,成为全市乡镇卫生院中的“亮点”。
该县还按照达标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着力建设达标村卫生室,加快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进程。
目前该县已有71家村级卫生室经市验收达标,76家基本达标。
通过以上多方努力,实现了农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病症才到大医院”的目标。
勤于创新严格管理“新农合”服务打“便民”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
为了便于参合农民的就诊、报销,该县从2007年6月开始实行全市“一证通”,取消了农村患者到市级医疗定点机构住院的转诊手续。
淅川县乡村两级基药及医疗器械实施方案(精选5篇)
淅川县乡村两级基药及医疗器械实施方案(精选5篇)第一篇:淅川县乡村两级基药及医疗器械实施方案关于下发《淅川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各乡镇(街道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将《淅川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淅川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能,规范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上级各部门医改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统一采购配送。
二、工作目标2011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起,全县所有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三、主要内容(一)基本药物目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管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及省增补的目录内的507种药品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有单位申报,县医改办审核批准在新农合目录选择30种),不得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及非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
对使用基本药物无法满足治疗需求的患者,要及时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二)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诊断试剂的采购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属地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村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配发使用。
淅川县油料(花生)倍增计划项目实施措施及技术攻关浅析
农业开发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2年第7期淅川县油料(花生)倍增计划项目实施措施及技术攻关浅析周自亮(淅川县农技中心,河南淅川 474450)摘要:花生产业是淅川县主要油料产业,通过实施油料倍增计划,带动花生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生产技术的普及,质量效益的提高,实现了淅川县花生产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花生项目;实施措施;技术0 引言淅川县位河南省西南角,豫、鄂、陕三省交界,境内有亚洲第一大人工湖——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
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属北亚热带向温暖过渡的季风性气候区域。
年平均日照时间2 046 h,降雨量804 mm,气温15.8℃,无霜期228天,全县辖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491个行政村,总人口74.6万元,其中农业人口65.8万人,国土面积2 820 km2,耕地面积6万hm2,花生常年种植面积在2万hm2以上。
2021年为提优、扶强花生产业,淅川县充分利用农业农村部油料倍增计划,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统筹推进花生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使花生产业得以绿色高质量发展。
全县花生种植面积2.33万hm2,平均单产256.3 kg,总产达8 970.5万 kg,其中油料(花生)倍增计划实施面积 1 733.33 hm2,总投资880万元,平均单产324.8 kg,比全县平均产量每亩增产68.5 kg,增幅26.9%,花生按市场价每千克6元计算,平均每亩增值411元,项目区净增值1 068.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农业生产技术普及农民科技水平提高,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1 促进花生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1.1 建立专班,统一协调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油料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主抓领导具体负责,各乡镇农业中心主任、各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综合组、物资供应保障组、技术攻关组、科技培训组、专业服务组。
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完成时限:全年。
①按时完成年度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重金属普查任务。完成时限:全年。②协助县政府对全县蔬菜生产进行政策扶持,财政补贴,及时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时限:全年。③对全县的野生紫斑牡丹天然种质资源进行保护,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做好外来物种的引入、监测和防治工作;对违反《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完成时限:全年。
①科技推广培训:积极配合省市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完成时限:全年。
②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全县个区域站农技人入户、到田。完成时限:全年。
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配合省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有关单位,不定期检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完成时限:全年。
八、负责全县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度、规范。开展相关农业综合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措施建议。开展培育农产品品牌工作。
及时更新、维护县农业信息网站,完善信息化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农业信息。完成时限:全年。
③及时提出、编制或审核相关经济作物项目;在现行扶持政策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出或修订扶持经济作物发展的财政支持措施。结合水质保护要求,配合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全县生态经济产业进行有机肥推广使用。完成时限:全年。
四、①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②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三、①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措施,引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措施和项目建议,与县财政部门协商并共同组织实施。③负责全县辣、棉、菜、油、瓜、蚕、麻、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生产布局等有关工作。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0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09号建议
的答复摘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4.07.25
•【文号】农办议〔2024〕308号
•【施行日期】2024.07.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0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办议〔2024〕308号谢青梅代表: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兽药残留和细菌耐药问题,2018年开始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试点,2021年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养殖“减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呈现下降趋势。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养殖“替抗”产品应用,支持绿色养殖技术推广和产品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广使用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力度大、成效好的养殖场(户)给予奖励。
下一步,我部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团队,充分挖掘兽用中药在健康绿色养殖发展中的优势。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养殖场(户)开展试点,摸索技术路线、总结经验做法、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形成养殖技术规范,多措并举提升我国养殖业健康绿色发展水平。
农业农村部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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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淅川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
各乡镇(街道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淅川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淅川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能,规范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上级各部门医改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统一采购配送。
二、工作目标
2011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起,全县所有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
一采购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药物目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管理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及省增补的目录内的507种药品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有单位申报,县医改办审核批准在新农合目录选择30种),不得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及非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
对使用基本药物无法满足治疗需求的患者,要及时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二)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诊断试剂的采购
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属地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村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配发使用。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要安排专人负责,单独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采购渠道由国药控股统一采购配发。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诊断试剂采购计划按月上报,由乡镇卫生院审核汇总后,通过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乡镇卫生院收到基本药物、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后,严格按照入库验收程序验收入库,供本院及村卫生室使用。
(三)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配送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配送由国药控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各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卫生院使用的基本药物、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直接入库,村医到卫生院领取等方式进行,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医用耗材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作为国药控股调出凭证,留存备查;第二联随货同行,由村卫生室留存备查,并由村医据此办理药品、医用耗材入库手续,录入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第三联留乡镇卫生院作为货物结算登记并转入会计档案。
(四)零差率销售
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药品一律实
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
(五)货款结算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采购货款一律现金结算,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汇总。
村卫生室将采购货款支付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及时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采购货款上缴县卫生局结算中心,由县卫生局与国药控股统一结算,结算前须经县医改办审核盖章。
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货款结算与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偿款必须分开管理,不得以基本药物补偿款抵基本药物采购货款。
(六)管理监督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的购销管理,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验收、销售记录,乡镇卫生院要负责对村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药品、医用耗材、诊断试剂质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药,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与基本药物补偿经费划拨挂钩。
乡镇卫生院要逐月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医用耗材、诊断试剂进行盘点,指导并监督村卫生室规范运行;县卫生局依托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系统和药品采购系统对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管。
对于擅自购进药品、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加价销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补偿资金、暂停执业直至吊销资格等处罚。
县局医改办、防保股每季度定期对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对监管不力的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包村公共卫生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5月20日—12月20日)
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药物库存统计表上报县卫生局。
(二)宣传发动(5月30日—12月30日)
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召开乡村两
级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合理用药。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利用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群众宣传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优惠政策,在各乡镇醒目位置张贴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公告,并对基本药物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三)启动实施(自6月30日和2011年12月30日起分别实施)
6月30日,12月30日分别在全县所有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多渠道补偿机制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全县将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偿。
1、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获得收入。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
即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将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一般诊疗费标准为5元/人次,由新农合报销4.5元,患者个人承担0.5元。
发放办法按季度由县新农合按照总额控制,季度服务数量核定后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统一发放至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应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人群,增加业务收入。
2、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对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县卫生局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安排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任务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原则上应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量的30%左右。
由县卫生局制定详细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并组织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经绩效考核后根据实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据实拨付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3、政府定额专项补助。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
专项补助的方式,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省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30%。
,并根据每个村医年度完成医疗服务情况的考核验收结果兑现。
4、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各乡镇要结合我县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乡村医生,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65岁)、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30%。
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保障困难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及中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诊断试剂,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扎实推进。
(三)保障资金投入。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医改财政补助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四)严格绩效考核。
县级卫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县级卫生部门的统一组织,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定期对乡村两级卫生工作人员开展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淅川县卫生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