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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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哈密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02年批准成立,现有民警12,共产党员10名,设地区公安局经侦党支部。支队下设情报信息、案件侦查两个大队。面对经济犯罪发案不断上升、经济犯罪趋于复杂性和智能化的严峻形势,经侦支队在哈密地区公安局党委和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维护哈密社会稳定、确保经济运行安全这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在加大侦办自侦案件力度的同时,指导和协调各县市经侦部门开展了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了哈密地区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相继破获了“7.30”偷税案,“9.7”特大挪用、职务侵占资金案,“8.0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4.24”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8·28”特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信用社主任违法发放贷款案及贷款诈骗案等一批部督办、厅督办经济犯罪案件。据统计,04年至今,经侦支队共受理案件77起,立案66起,破案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起诉54人,涉案金额近4亿多元,挽回经济损失1.9亿余元。

一、狠抓支部建设,发挥支部队战斗堡垒作用。

实践也证明,一个好班子才能带出一支好队伍。为此,经侦支队党支部把强化班子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多年来,支部一班人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中明确要求民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带头做好,要求民警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班子成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自身素质,用自身的言行和传帮带,为大家做出表率、树出样子,培养党员队伍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了经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止目前,虽然侦办了很多经济案件,但没有一位民警违反纪律要求,八年来,支队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集体嘉奖2次,先进党支部3次,4年连续被评为先进科室,民警荣立二等功1人,三等功4人,多人受到表彰嘉奖。这支队伍从组建到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公安经侦队伍,各项工作均受到哈密地委、行署以及地区公安局党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力以赴清收、追缴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

全力做好信用社贷款清收追缴工作,既是地委、行署维护地区金融安全、构建“诚信哈密”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一项特殊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全面做好清收和追缴原哈密市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专项工作,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支队按照地区清收专项工作组统一部署,成立了涉案资产追缴组,在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开展了对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的清收和追缴工作。涉案追缴组本着“抓重点、抓结案、抓执行、抓成效”的原则和先易后难,齐头并进的工作思路,对“恶意逃欠、赖帐不还”的资产进行了清收和追缴。针对清收任务较重,难度大,警力有限的情况,组长王新延同志要求全体参战民警要从维护哈密地区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畏难情绪,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努力完成分配的清收和追缴贷款工作任务。为了确保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涉案组对所分配的清收贷款任务进行了梳理、归类,将人员编为五个职能小组,制定阶段性工作方案,细化量化清收任务,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工作期间涉案组多次开会研究,查找工作难点,总结工作经验,群策群力,采取有效办法,推进工作开展。针对分配的工作任务,多数为呆滞、呆账和难以落实的贷款情况,涉案组一是从贷款金额上划分,分层次逐人逐笔进行核对,对核实清楚的贷款及时予以清收。对还款比较难得,先激活再规定期限进行追缴;二是从借款人银行帐户入手,对有钱不还的借款人首先冻结其存款,然后再谈话促其还贷;三是从审批、发放大额贷款入手,筛选出审批、发放上亿元贷款的人员,逐人排查是否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在取得一定证据的基础上,及时立案开展侦查,在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后,

予以提请逮捕,为下一步移送起诉奠定基础;四是以例会形势汇报追缴贷款工作情况,谈难易点,互相交流经验,有效促进了贷款的清收和追缴工作。

通过全体参战民警的共同努力,截止到2010年1月31日,清收追缴贷款期间,涉案资产追缴组已追回贷款578笔金额为3650余万元;扣押、冻结土地2560亩,价值上千万元;冻结房产2处,面积为1060.4平方米,扣押车辆2辆。

三、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信用社内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地委副书记、常务副专员张文全同志和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局局长张军同志提出的在清收贷款的同时,逐步对原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在进一步取得相关证据后,要逐一立案侦查的要求,涉案组本着让涉案人员在“政治上声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的工作原则,加大了对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人员涉嫌犯罪的侦办力度,使清收贷款工作和侦办案件齐头并进两不误。在侦办案件中,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办案民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认真细致地调取证据,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及时破案,及时结案,保证了每一起案件都能定性准确,证据确凿,为顺利移送起诉和移交异地审理、审判奠定了基础。从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涉案资产追缴组侦办农村信用社案件达27起36人,又先后破获了“哈密市城郊信用社西门分社原主任尉耀明挪用31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雅满苏分社原主任魏楠、出纳刘营共同挪用33万元、刘营侵占11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原主任雒剑斌职务侵占21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城郊信用社原主任杨进成、营业部原主任孙雪芝(女)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哈密市城郊信用社西门分社、新西分社原临时工史涛职务侵占、挪用2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城市信用社原主任胡继荣、副主任周华挪用35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大泉湾信用社原主任王进武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职务侵占3135余万元案”、原跃进分社主任王风新、会计阿依夏木·尼亚孜、出纳房巧英涉嫌挪用资金的一大批案件。涉及到违法发放贷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等多罪名,有效打击了农村信用社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截止目前,所有20起案件已经起诉判决,30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严惩,涉案资金高达5.14亿元

四、认真核对,仔细排查,积极配合清算组对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工作

在清收贷款和侦办案件工作任务较重的情况下,涉案资产追缴组根据清算组《关于商请核定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发放经济补偿人员名单》函的要求,支队领导合理安排警力,及时组织民警对原农信社219名工作人员是否有信贷资金情况进行了甄别、核定。针对排查人员多,甄别时间紧的情况,工作组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最终通过对原始数据的认真排查,逐步查清了219名工作人员是否有信贷资金、是否涉案的情况,对没有任何问题的人员,及时将名单予以复函,确保了兑付补偿金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有效化解了上访等苗头隐患,为全力做好哈密地区维稳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公正廉洁,无私奉献,铸就一支锲而不舍、勇于善战的经侦队伍

自侦办“9.7”大案至清收贷款近几年的工作中,经侦支队作为涉案资产追缴组在地区公安局党委的领导和经侦总队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积极开展清收贷款、侦办案件工作,涉案组全体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锲而不舍的顽强精神,忘我工作,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为了工作,副支队长赵海岩7岁女儿因不慎将胳膊摔断,正需要父母的关爱和照顾,他却没有回到家中做个好父亲;也有年龄较大的女民警身体有病,却不提出丁点要求,一直坚持到最后。但为了能尽快侦破案件,每位民警克服家庭实际困难,舍小家、顾大家,将孩子、老人扔给了爱人去照顾,毅然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据统计,专案组民警放弃节假日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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