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开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09•【字号】渝府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协同推动川渝两地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经两省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同向发力。
推动川渝两地政策协同,促进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用,推进区域创新,联合开展重大问题攻关,共同完善“放管服”政策体系,形成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坚持协调发展。
突出重庆、成都两个中心城市的协同带动,注重体现区域优势和特色,推动融合发展和跨界区域合作,交流推广创新经验,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
——坚持互惠共赢。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整体谋划,放大改革创新叠加效应,营造市场统一开放、规则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发展环境,构建共商共建、共促共进、合作互利的开放发展新体制。
川渝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重庆肿瘤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万州区)
武隆县人民医院
四川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华西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四川省肿瘤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成都航天医院(龙泉驿)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广安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
重庆市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西南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新桥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重庆大坪医院)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2024年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参保省外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统称协议机构)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住院工伤医疗、住院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含更换,下同)等合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可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直接结算。
第四条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以下工伤职工,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一)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指在参保省外长期居住生活或被用人单位长期派驻至参保省外工作的工伤职工;(二)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指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诊转院到参保省外就医的工伤职工。
第五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通过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结算信息电子化传递。
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系统提供接口与登录两种接入模式。
第六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省际间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督促各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功能,统一组织协调并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省级以下人社部门按国家和本省要求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相关工作。
第七条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在各省间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资金来源于工伤职工所属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畅通信息化渠道,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务经办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九条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备案管理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27•【字号】渝府办发〔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的通知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四川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已经川渝两省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27日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推动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是深化川渝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为科学有序推进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经两省市共同商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重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和重庆市委“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布局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一批各具优势和特色的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率先在规划统筹、政策协调、协同创新、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先行示范。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在不改变行政隶属和行政边界的前提下,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鼓励在建立一体化发展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实践及建议
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实践及建议摘要: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通过医保系统实时结算医疗费用的管理方式。
本文通过对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实践的研究,总结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通过对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实践的研究,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进一步提高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关键词:医保异地;管理实践;问题分析;解决对策引言: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通过医保系统实时结算医疗费用的管理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由于各地医疗资源的不平衡分布,很多人在生病时需要到异地就医。
然而,由于医保异地就医的费用结算存在一定的不便和延迟,给参保人和医疗机构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推行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义与背景1.1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义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通过医保系统实时结算医疗费用的管理方式。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可以通过医保系统查询自己的医保账户余额,同时医疗机构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参保人的医保信息,实时结算医疗费用,避免了参保人需要自行垫付费用或者回到参保地进行费用报销的不便。
1.2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背景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保异地就医的政策也得到了逐步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参保人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自己的医保账户信息。
然而,由于各地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不同,医保异地就医的费用结算仍然存在一定的不便和延迟。
因此,推行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成为了当前的重要课题。
2.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实践的现状2.1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推广情况目前,我国已经在一些地区推广了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只需要通过医保系统刷卡或者使用手机APP即可实时结算医疗费用。
川渝跨省异地就医首批联网医院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四川联网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四川省肿瘤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成都广安市人民医院 医院等级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二级甲等 三级乙等 三级甲等
医院等级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 二级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重庆联网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永川区) 重庆肿瘤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万州区) 武隆县人民医院(武隆县)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5.26•【文号】国卫基层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为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要求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46号)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建议,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刘伊凡、姬小荣联系电话:010—62030652、62030650传真:010—62030754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2016年5月26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加快基本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分级诊疗、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包括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完善异地就医补偿管理政策、信息系统功能和服务网络,建立起有效的异地就医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全国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5•【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各委属医疗机构、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四川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办函〔2021〕3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实施意见》(国卫发〔2021〕4号)及《关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川渝医疗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0〕318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川渝地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川渝两地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现就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层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实施川渝两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按照分步骤、可操作、保质量的原则有序推进。
到2021年底,实现第一批川渝两地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医院(见附件1)同级之间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到2022年底,逐步推广到川渝两地所有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同级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川渝医疗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0〕318号)明确的检验检查互认项目和标准实施互认,并在检验检查结果报告单相应项目名称前标注“HR”,作为川渝两地检验检查互认项目的标识。
二、整合专家资源,强化质量控制整合川渝两地检验检查专家资源,成立跨省市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质量控制专家组(见附件2),紧跟国家要求,持续完善检验检查互认标准,稳步建立结果互认体系,指导帮扶两地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互认工作,并在质控监测的基础上对互认机构实施动态调整,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跨省医保报销,难在哪里?
跨省医保报销,难在哪里?作者:王亚晶明文来源:《记者观察》2022年第12期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
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2016年以来,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人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变化就在身边:从住院起步,直接结算范围逐步扩展到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覆盖主要报销类别。
今年4月,全国医保信息平台的全面建成,更是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不论从政策层面还是实操层面,都有了质的飞跃。
然而,便利的背后,異地就医报销过程中仍有“堵点”,如何疏通这些“堵点”,成为了人们当前最关心的话题。
01便捷和“堵点”一直以来,异地就医都是民众需求强烈但是障碍重重的“老大难”问题。
在我国,出于种种历史或者现实原因,很多人缴纳医保和实际居住的城市并不在同一个地方,因此在人员频繁流动的背景下,异地就医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普遍。
由于此前我国医保的统筹层次比较分散,加上没有正式运行的全国统一医保结算平台,所以,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在以前是一件非常麻烦甚至难以实现的事情。
患者首先需要参保地出具证明,在异地就医之后还需要自己垫付就医费用,最后凭相关凭证回参保地报销。
整个过程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最终能不能报销,能报销多少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由于参保地对就医地的医疗机构和诊疗行为难以监管,跨省异地就医成为了医保资金浪费的重灾区,甚至就医地医患共谋骗取医保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此大背景下,从2016年开始,我国对异地就医进行了改革。
改革遵循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先解决住院的异地就医需求,然后再慢慢扩大到门诊,先解决省内的异地就医,然后再解决跨省的异地就医。
在取得了初步成效后,2018年我国异地就医的改革重点开始转移到难度更大的跨省就医领域。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政策落地,如今,参保人只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平台提前办好备案手续,然后在就医地选择跨省联网的定点医院,最后凭借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等凭证,就可以在就医地直接结算。
人保部:明年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乡中心卫生院及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 构进行了宴地考察调研 张茅在调研中 指出,大兴安岭地区虽然地处德远,经 济欠发达 ,但医改工作却走猩了前面。
将全面启动各省省 内异地就医的即时结 者为蕈点 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在宴行
据人保部介绍 ,全国有1 0 4 多个地 医疗赞用宴时结算中,社会保障 卡的发
区发 放 社 保 卡 1 亿 张 ,实 现 持 卡 就 医 的 行和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持;医疗费用宴 9
人员达7 0 多万人 人保部衷示.将在 时结算工作的强力推进 ,也成为社保卡 成 了 以 应 用带 动 发 卡 .以 发 卡 规 范 流 程 50 “ 十二 五”期间 ,开展社会保障 “ 一卡 加快发行萃 规范应用的突破 口 初步形 的良姓交互拇局 a Ⅱ Ⅱ四
改的信心不动摇 。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一 良圩的外部环境 ,更好地推进医改不断
些难 点 问 题 ,集 中 力 量 ,攻 坚 克 难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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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地医保备案流程
重庆市外地医保备案流程
重庆市社会保障局近年来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重庆市外地医保接受和备案的工作流程,便于外地工作和居住的重庆市民使用医保服务。
主要流程如下:
1. 准备相关材料。
个人医保受理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2. 选择备案点。
重庆市各区县社会保障机构设有外地医保备案接收窗口,也可以在部分门诊就医等服务机构办理。
3. 实名登记备案。
居住证明通过后,受理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备案。
4. 生成医保卡。
完整备案通过后,医保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为受理人生成医保卡并短信通知领取。
5. 使用医保服务。
持医保卡可就近使用重庆市内各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6. 随时查询。
受理人可登入重庆医保或网站查询个人医保账户状况。
简明清晰的外地医保备案流程旨在为外出工作和生活的重庆市民提供便利,保障其以重庆户口享受医疗保障服务。
四川医保在重庆就医报销流程
四川医保在重庆就医报销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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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1163_乐山: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让参保群众更有获得感
41交流区域乐山: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让参保群众更有获得感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周期长、垫资压力大、往返奔波苦”曾经是呼声居高不下的民生痛点。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乐山市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经办流程,在保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高效运行的同时,努力让参保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着眼来乐就医难点,联网医院覆盖“全”乐山市着眼全面推进全域旅游,打造“四川旅游首选地”目标,为方便更多的异地参保人赴乐旅游和长期居住,积极向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争取试点任务,着力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2016年,乐山市被确定为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在全面接入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基础上,加快系统改造和对接,组织联合实测组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真人真卡真实病例全流程测试。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所有三级医院同步接入国家联网结算平台,为异地参保人在乐就医提供了丰富的医疗资源。
找准外出就医痛点,备案办卡流程“简”针对以往外出就医群众办理异地备案流程繁琐,社保卡制卡周期长等突出问题,从“简流程、强服务、抓效率”入手,对异地就医备案作出“只跑一次”承诺,县、市、区医保“就近办理、全市互认”;打破身份限制,在全省率先实现职工、居民平等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精简备案手续,取消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拓宽备案渠道,开辟备案专用窗口,采取电话备案、传真备案、网络备案等多种方式,大大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引入金融机构在医保大厅设立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快速制卡服务,实现了参保人办卡、卡鉴权、备案一站式服务,新型社保卡的换卡、补卡、新办不足10分钟立等可取。
疏通异地结算堵点,内外协同经办“畅”针对参保群众在异地就医中遇到的入不了院、结不了账、卡鉴权失败等迫切问题,乐山市主动与省级和国家平台建立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和渠道。
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加强与人社部社保中心和全国各省市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及时接收、处理、反馈和上报存在问题,有效解决了参保群众的燃眉之急,进一步提高了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成功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渝府办发〔2020〕124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3日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含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等省级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以“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业务通”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在川渝地区先行先试基础上,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一)细化“跨省通办”事项。
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和助力惠企利企,采用“事项拆分”与“办事情形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梳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事项和各类跨地区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办理情形,优化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根据不同办事情形进一步简化申请表单和办事材料。
川渝两地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开通
川渝两地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开通
佚名
【期刊名称】《四川劳动保障》
【年(卷),期】2015(0)7
【摘要】6月30日,川渝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开通仪式在重庆举行,标志着我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从省内跨出到了省外,川渝两地的异地参保人员将享受就医即时结算的便利。
四川省人社厅巡视员刘功勋和重庆人社局局长陈元春共同出席开通仪式。
按照有关规定,川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执行“目录互认、参保地待遇”的政策。
参保人员在川渝两地异地就医报销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就医地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即目录互认;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执行,即参保地待遇。
【总页数】1页(P7)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乐山:实现医保"漫游",首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成功
2.首批川渝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定点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3.川渝开通医保跨省即时结算
4.医保“漫游”报销不愁——广西区本级与广州市开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5.川疆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首批共30家医院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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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3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3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7.29•【文号】医保函〔2021〕86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36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21〕86号程桔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保全国联网结算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2016年以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连续六年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面,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跨省就医需求。
一、关于加强医保全国联网智能化系统建设国家医保局正在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和医保信息平台建设。
2019年,已先后发布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15项编码标准,并同步建成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初步形成了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通用语言”。
2020年12月,印发通知全面贯彻执行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夯实基础。
系统建设方面,国家医保局正在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
2020年10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主体建设完成,已在河北、广东、海南、贵州、青海等16省落地应用,正在加快推进在全国的落地应用,预计2021年底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基本建成。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等14个业务子系统。
其中,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可支撑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提供各省之间异地就医信息的交换渠道,以及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业务查询服务、结算服务,并对跨省异地就医业务进行监管。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56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跨省异地就医需求,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有关要求,现就医疗救助对象(以下称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救助对象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医疗救助资金结算的费用,暂采取回本市户籍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手工方式结算,救助比例和限额执行户籍地区县医疗救助政策规定。
其中,救助对象市外就医后,基本医保是通过联网直接结算的,手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执行就医地医保支付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救助对象市外就医后,基本医保是通过回渝手工结算的,手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执行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
二、实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救助对象在市外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医疗救助资金结算的费用,实行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费用“一站式”结算方式。
结算医疗救助费用执行就医地医保支付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救助比例和限额执行户籍地区县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救助对象在市外非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可回本市户籍地区县按照区县医疗救助政策救助比例、限额规定和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进行手工结算。
卫健委结算中心职责
卫健委结算中心职责
(一)异地结算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规划和经办管理制度;负责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的清算及异地就医预付金的管理;负责全省异地就医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异地就医数据标准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全省异地就医业务咨询及宣传;负责省内外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协调对接;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异地就医费用智能审核及监管。
(二)异地结算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异地就医扩面工作,落实川渝医保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开通与重庆毗邻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实施特殊药品省内异地直接结算,适时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实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联调全部上线开通。
推进实现门诊统筹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建立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清算退费机制。
完善智能审核规则,加强异地就医监管。
优化省内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