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0年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09年行政法司考真题
2002~2009年行政法司考真题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39.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规章的制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89条规定,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具体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所以C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是错误的。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D项说法正确。
4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程序。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行政法(四)
四、案例分析题: (2002年) 九、(本题11分) 某县医院根据上级⽂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邮电局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绝开通,致使县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今不能正常运转,⽽遭受损失。
县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邮电局⽴即履⾏开通“120”急救电话的职责,并赔偿县医院的经济损失。
县邮电局辩称:“120”急救电话属于全社会,不属于县医院。
根据⽂件的规定,县邮电局确对本县开通“120”急救电话承担义务,但是不承担对某⼀医院开通“120”急救电话的义务。
原告申办“120”急救电话,不符合⽂件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县医院诉讼请求。
县⼈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医疗机构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的程序是:经当地卫⽣⾏政部门指定并提交书⾯报告,由地、市卫⽣⾏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当地邮电部门办理“120”急救电话开通⼿续。
原告县医院是⼀所功能较全、急诊科已达标的⼆级甲等综合医院,具备设置急救中⼼的条件。
县卫⽣局曾指定县医院开办急救中⼼,开通“120”急救电话。
县医院向被告县邮电局提交了开通“120”急救专⽤电话的报告,县邮电局也为县医院安装了“120”急救电话,但是该电话⼀直未开通。
县医院曾数次书⾯请求县邮电局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仍拒不开通。
现问: 1.本案县医院与县邮电局之间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政争议,为什么? 答:是⾏政争议。
邮电局在本案中属于经授权⽽成为⾏政主体的被告,本案中的争议涉及公共利益,邮电局对120电话的管理具有⾏政管理性质。
2.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否得到⽀持?为什么? 答:否。
法律规定安装120电话的⽬的是实现⼀种公共利益,⽽不是为医院设定⼀种财产权,邮电局安装120电话的义务所对应的权利并⾮医院的财产权,因⽽医院不可因邮电局违背此法定义务⽽要求赔偿。
3.如果法院判令县邮电局⾃判决⽣效之⽇起15天内为原告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不开通,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 1)从期满之⽇起,对该邮电局按⽇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 39.下列哪⼀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 )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 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向省⼈⼤常委会备案 C.基于简化⾏政管理⼿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 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政机关必要的职权,⼜规定⾏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规章的制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法法》第89条规定,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具体为:部门规章和地⽅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的市的⼈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治区的⼈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和⼈民政府备案。
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所以C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是错误的。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的原则,在赋予有关⾏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D项说法正确。
4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003年9⽉1⽇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效 B.因《办法》在《⾏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效 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延续⾏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1、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B。
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C。
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D。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务员录用。
选项A错误.《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据此可知,市公安局无权批准.选项B错误。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据此可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选项C正确.《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选项D错误。
《公务员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
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2、根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
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评估应当定期进行B.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C。
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直接依据D.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方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选项A正确,选项B。
C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
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对国务院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含参考答案)分析
行政法学第一章行政法绪论第一节行政第二节行政法第三节行政法学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一、单选题1.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司考卷二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2.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2015年卷二第43题)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二、多选题1.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司考卷二第76题)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2.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司考卷二第77题)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3.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年司考卷二第78题)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4.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年司考卷二第77题)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5.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四、案例分析题:(2009年)六、(本题20分)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
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题的规定》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不定项选择题2002-201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不定项选择题)98.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
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
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
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
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B.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C.被告为县国税局D.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期限、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故A项正确。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故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故C项正确。
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故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D项正确。
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B.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C.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D.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程序中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
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
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卷二真题试卷第39)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解析:判断了本题的考点在于行政诉讼的特殊管辖与级别之后,基本的解题思路就出来了。
本案是因不动产提起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同时,本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而本案复议机关是“省人民政府”。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2项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
综合题目所给出的条件并结合一上:述法律规定,本题正确选项必须满足特殊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两个条件,只有B项符合。
2.甲市政府批复同意本市乙区政府征用乙区某村丙小组非耕地63亩,并将其中48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商城。
该村丙小组袁某等村民认为,征地中有袁某等32户村民的责任田32亩,区政府虽以耕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以非耕地报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0)A.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某村丙小组的名义起诉B.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C.应当以乙区人民政府为被告D.法院经审理如果发现征地批复违法,应当判决撤销正确答案:B解析:单项选择题的特点在于答案选项的唯一性。
近五年行政法司考真题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39,单选)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考点及答案】(比例原则的内涵)D。
本题考查行政法基本原则,属于没有直接源自法条作为答题依据的理论型客观题。
A选项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内容之一、是其下位概念,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选项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C选项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选项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政原则的下位概念,是其三个子原则具体内容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这与2008年考题的答案完全相同掌握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是答对本题的前提。
六大原则不但要在答论述、分析题时能够全面掌握、灵活运用,答选择题时更要考虑与(2008/2/40,单选)雷同,是08年考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翻版,且比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下位概念的子原则,所以,命题者所设几个考查选项几乎相同。
从此题及10年其他题目的给我们的启示是:隔年考查重复律极高,提示11年考生,关注09年真题。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
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40,单选)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考点及答案】(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A。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2002-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分科目分题型】
2002-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分科目分题型】。司法考试真题是广大司法考试考友们的必看资料,法律教育网独家整理了2002年-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分科目,分题型,帮助大家对司法考试真题的复习提供更加有效的参考。
经济法(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题
民事诉讼法(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2-2014)
单项选择题
主观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02-201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题
刑法学(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题
刑事诉讼法(2008-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民法(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题
商法(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法制史(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法理学(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主观题
国际三法(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宪法学(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法律职业道德(2002-2014)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行政法的主要特征是什么?A. 公法性B. 权利保护性C. 行政权力控制性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2. 下列哪个原则不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性原则C. 善意服务原则D. 罪刑法定原则答案:D3.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包括哪些?A. 行为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B. 行为内容违法C. 行为程序违法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多少日内作出复议决定?A. 15日B. 30日C. 60日D. 90日答案:C5.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通常是多久?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答案:B二、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
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规范总称。
它主要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列举并简述三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基于法律授权,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
公正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证公平正义,不得偏私。
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措施时,应当使行政手段与行政目的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不得过度限制公民权利。
3. 说明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特点。
答: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个别处理决定,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性和规范性,而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个别性和针对性。
4. 阐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作用。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行政行为提出复查请求,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救济途径,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02-2011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1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2011司法考试行政法部分1、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2、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3、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4、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5、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答案:A6、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
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答案:C7、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
2002-201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02-201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2014年)七、(本题26分)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
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
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
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
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
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问题:1.材料一中,王某、张某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2.材料一中,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3.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4.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论述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论述题论述题(2009年)一、(本题20分)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
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
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
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1.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中国法治现代化);2.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3.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的关键历史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思想基础,是指导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七、(本题25分)材料:潘晓大学毕业不久,向甲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0,000元。
潘晓每月收入4,000元,缴纳房租等必需开销3,000多元。
潘晓消费观念前卫,每月刷卡透支3,000多元,累计拖欠甲商业银行借款近60,000元。
不久,潘晓又向乙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的透支额度达30,000元。
据报道,甲商业银行近几年累计发行信用卡近600万张,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从5,000元至10万元不等。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二、多项选择题:(以下为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学的多项选择题)1.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A.国务院B.国务院法制办C.甲省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答案」AC「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
本题中,属于国家机关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行政法规相抵触,那么除可以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的意见外,还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
2.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答案」AC「解析」选项A正确。
在实体法上,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但当事人在撤销决定作出之前一直要受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
选项B错误。
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
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
选项C正确。
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复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应当终止。
选项D错误。
在程序法上,该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2009-11-6 15:8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98.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8题)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答案」B「考点」公务员「解析」选项A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据此可知,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选项B正确。
《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选项C错误。
《公务员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不能为10年。
选项D错误。
《公务员法》第97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无需经上级机关批准。
99.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
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9题)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答案」A「考点」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衔接的问题「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法试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02年)??? 24.李某在某特区订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
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企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答案及解析:B 《立法法》第81条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 25.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汇作疏忽末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答案及解析:A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违法或不当但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依法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恢复行政行为作出前的状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一个正常程序,行政机关可以依申请进行。
本题中企业并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吊销企业执照,行政机关的错误变更登记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消除这一错误的行政行为只需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可,因此选A。
??? 26.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考试试题
行政法考试试题
一、简答题
1. 请简要介绍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其特点。
2. 解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及其在行政法中的作用。
3.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哪些步骤?
4. 请谈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我国行政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分析题
某市政府出台了一项规定,规定对未经批准在市政府周边开展游行、集会等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将依法进行处罚。
请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该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
某市政府拟通过一项决定,在市中心某街区进行拆迁并建设道路工程,涉及多家居民的利益。
其中一家居民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的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请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从行政法
的角度出发,分析该居民的救济路径以及可能获得的结果。
四、论述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领域中两种不同的救济制度。
请分别
阐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定义、性质、程序和效力,并比较二者的
异同点。
五、综合大题
请结合理论知识和实际案例,以我国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职权滥用”现象为背景,分析该现象产生的原因、对社会的影响以及防范和解决该问题的对策。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对应司考真题及解析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20102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答案」D「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解析」选项A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20080246.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答案:B解析: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由此A和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合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D项中的“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
本题正确答案是B.二、多项选择题20110276.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答案】AC【考点】权责一致原则【解析】权责一致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效能原则;二是行政责任原则,即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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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答案」D「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解析」选项A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
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答案」A「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答案」D「考点」公务员处分「解析」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答案」B「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解析」选项A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选项B正确。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选项C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选项D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3.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
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2010年卷二单选第43题)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答案」B「考点」行政许可「解析」选项A错误。
行政许可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
选项B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选项C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据此可知,听证费用不应由陈某承担。
选项D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据此可知,行政机关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口头告知。
44.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年卷二单选第44题)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答案」A「考点」行政处罚「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据此可知,选项A中张某违章驾车,被暂扣驾驶执照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公安交管局对其的一种惩罚,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消灭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一种宣告,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C错误。
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选项D错误。
食品药监局的责令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为了防止危害的发生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程序,不是对食品生产者的惩罚,也不属于行政处罚。
45.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5题)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答案」C「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解析」选项A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本题中王某要求公开的不是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无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选项B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据此可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有利害关系,故区房管局以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为由,拒绝其公开申请是不正确的。
选项C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1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题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是房管局制作的,该信息的公开不属于区房管局的职责范围,因此,区房管局以此为由拒绝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
选项D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应当场答复,有困难的,拒绝答复应当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即最长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并不等同于1个月。
46.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
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6题)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答案」B「考点」行政行为,赔偿主体「解析」选项A错误。
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第一性的,行政强制执行是跟在义务后面出现的。
选项B正确。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相对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
因此,李某将甲打伤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选项C错误。
甲被打伤与扣押行为本身是否合法没有直接关联,不能因为甲被打伤,就认定扣押行为本身违法。
选项D错误。
城管执法人员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甲打伤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47.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
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7题)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答案」C「考点」先于执行「解析」选项A错误。
《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申请先于执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B、D错误。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