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通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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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

XX煤矿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010年2月3日

目录

1.安全会议制度(2)

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4

3.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5-9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0)

5.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制度(11)

6.事故追查分析制度…………………………………………12-13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4)

8.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5-17

9.安全举报制度………………………………………………18-19

10.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0-45

11.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规定…………………………46-48

12.反“三违”制度………………………………………..49-53

13.安检员检查制度(54)

14.安检员汇报制度(55)

15.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56-62

16.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63)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全矿安全生产中不安全隐患的重要会议,因此,全矿的科队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都必须高度重视。

二、安全办公会由矿长主持,一般在周三安全大检查的下午3:30准时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参加安全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是各科队行政正职,行政正职因事请假的,可让常务副队长替代。

四、会议开始前由办公室进行点名,如有迟到、旷会者,由办公室严格按照矿调度会议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五、与会人员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否则每响一次罚50元。

六、安全办公会议议程:1.安全矿长宣布会议开始;2.安全质量监察科通报上次会议问题落实情况;3.各系统主管部门通报当天下井查出的问题;4.矿领导安排布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七、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时,必须拿出处理意见,只通报问题不拿出处理意见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元。

八、凡是在会议上研究安排的工作,有异议和困难,可以提出。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的问题,各部门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项罚相关部门300元。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和安全质量监察科监督执行。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矿组织安全大检查

1.检查时间:定为每周三的八点班。

2.参加检查的部门及人员:

参加的部门:安全质量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

机电运输部综合部地测部

参加的人员有:相关部门的正、副部长,工程技术员和各队队长、技术员等。

3.组织及检查形式

所有参加人员分系统、分区域组织自查

4.具体要求

(1)生产区域的采掘队队长,要在各自的采掘面现场陪同检查,无固定生产区域的区队队长,应随从本系统组织的检查,否则每次罚款50元。

(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凡能在现场解决的,由检查人员指定专人解决,对现场不能落实的,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

(3)各系统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当日的安全办公会由系统主管部门科长通报当天查出问题及处理意见,会后将检查问题原始记录报安全质量部,不及时上报者,每次对系统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会后,由安全质量部分类汇总监督落实,逾期不处理的,按《昌泰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二、日常安全检查

1.矿各级领导、业务部门正副部长、各生产区队的队长、针对自己的业务范围不定期进行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

录;矿领导及安全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三违”、存在的安全问题报安全质量部。如发现填写检查记录问题及上报问题不属实的,

每条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元。

2.瓦斯安全检查员在现场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用电话汇报给安全调度中心,现场能处理的,盯住处理。下班前,将本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向安全调度中心汇报,并将本班查出未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3.安全调度中心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收集、整理、分类。对一般问题直接通知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较大的问题,上报安全质量部后,由安全质量部以安全指令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部、队,并跟综落实,每天以日报表形式将本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有关矿领导和生产业务部门。

4.瓦斯安全检查员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或反馈不及时,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处理。

煤矿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第2页

垄鑫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全面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开创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新局面,特制定

本办法。

(一)区队质量标准化体系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标准:《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试行)》。

第二条区队队长为本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主管业务部门对所辖区队质量标准化工作负管理监督责任。

第三条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业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旬必须对所辖区队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评分考核,要求旬检评分资料齐全,注明扣分原因,在每月将上月各旬及综合评比结果汇总报安全质量部,不按时上报检查评分资料,每次罚部门负责人100元(扣部门质量标准化体系总评分0.5分)。

第四条安全质量部每月对各区队的质量标准化情况进行三次动态达标验收。采煤、掘进工作面按单面、单头进行验收考核,机电运输、通风进行综合验收考核。

一、每次动态达标验收时,主管业务部室必须派分管该施工区队的管理人员参加;施工区队必须由队长、或工程队长陪检,验收工具由施工区队携带,不带量具,按不合格工程评分;不按规定派人(或没有派人)参加验收,每次对主管业务部室罚款200元,对区队月底总评分扣2分。

二、每次动态达标验收时,安全质量部考核人员依照验收评分标准现场评分,主管业务科室及区队陪检人员可根据施工区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参与评分,现场评分结束后由所有参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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