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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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1、在某合同纠纷中,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并诉至中国法院。

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B.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c.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2、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4、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5、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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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1、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

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2、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3、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B.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c.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d.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4、某镇政府正在编制本镇规划。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哪些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时予以优先安排?a.镇政府办公楼、招待所B.供水、供电、道路、通信设施c.商业街、工业园、公园d.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站5、王检察官的下列哪一行为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a.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B.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c.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包养了4个情人,但嘱咐朋友不要外传d.业余时间在某酒吧任萨克斯管主奏,对其检察官身份不予否认,收取适当报酬6、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a.合同B.侵权c.不动产物权d.诉讼离婚7、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8、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9、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6.1.5).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6.1.5).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6.1.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

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B.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C.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D.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司法部答案】ACD【考点】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据此,B项表述错误。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C表述正确。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D项表述正确。

2、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D【考点】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答案解析】《票据法》第15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3、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7.8)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7.8)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7.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

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答案解析】《本题考的是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我国法律未设明文,比较难。

所谓第三人清偿,谓债务人之外之第三人所为之清偿。

第三人清偿的有效要件有四:(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

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

(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则不可。

(3)须经债权人同意。

须注意:第三人清偿时,若债权人拒绝,则第三人不得清偿;但是,若第三人就债务的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不得拒绝。

(4)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据此,本题中,第三人丙替债务人甲清偿债务,得到了债权人乙的同意,清偿有效。

故A选项正确。

(参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77页;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页。

)第三人清偿的主要法律效果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间,因第三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债权亦因此消灭。

(2)债务人与清偿人间,两者间有委任关系时,得依照委托合同求偿,无委任合同时,第三人可基于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债务人追偿;但第三人以赠与的意思代为清偿的,无追偿权。

据此,丙公司代为清偿后,有权依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甲公司追偿,故B选项错误。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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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1、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a.二审应开庭审理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2、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恢复强制执行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4、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若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5、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司法考试公证制度之公证的救济

司法考试公证制度之公证的救济

司法考试公证制度之公证的救济司法公证制度之公证的救济1.公证书的复查。

为及时纠正公证工作中的失误和违法行为、提高公证质量、监视公证机构,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根据《公证程序规那么》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

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详细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谓“公证书有错误”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证书证明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公证的事项现实中并不存在;公证的事项被不恰当地夸大、缩小或遗漏;申请公证的文书签名、印鉴系当事人伪造或变造的;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是在当事人受胁迫或者受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以给付为内容等。

二是公证书的制作不标准,表述不恰当。

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展复查。

承办公证员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展审查、核实后,应当提出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

公证机构对公证书的复查,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1)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2)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3)公证书的根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4)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展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救济每日一练(2014910)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救济每日一练(2014910)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1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

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司法部答案】B【考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改进【答案解析】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实施该专利技术,A错误。

《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B正确。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本案情形属于妨碍技术进步,合同无效,乙公司改进技术并未违约,也未侵权,C、D错误。

2、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司法部答案】B【考点】股东出资和公司红利分配【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论公证职业道德】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XX.12.23)

【论公证职业道德】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XX.12.23)

【论公证职业道德】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XX.12.23)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XX.12.23)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XX.12.23)一、单项选择题1、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2、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自治权由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B.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变通c.自治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变通d.自治县制定的单行条例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5、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6、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1、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2、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3、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4、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5、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1、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

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2、“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

”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3、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5、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6、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了考察的热点话题之一、其中,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成为了考生们备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2024年司考中公证的救济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析,以完美回答相关题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证的概念和作用。

公证是国家依法行使的一种证明和监督活动,是一种司法行为,具有公证的证明效力和公证的强制执行力。

公证机关可以进行证人证言、证据保全以及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公证活动。

公证作为一项司法行为,既可以保护证明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公证的救济机制以及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

公证的救济机制主要包括公证异议救济和公证纠纷救济两个方面。

公证异议救济是指公证参与人对公证机构进行异议的救济方式,包括提出异议申请、公证机构处理异议和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程序。

公证纠纷救济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主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救济,包括公证效力确认、公证纠纷处理和公证事后救济等。

公证救济机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首先,公证救济机制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救济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证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公证救济机制可以促进公证行为的规范和规范化。

通过公证救济机制,可以对公证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整,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公证救济机制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与其他司法救济方式相互补充和协调,共同构建一个完善的司法保障体系。

在具体的解答中,考生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公证的救济机制进行详细分析和解析。

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首先,对公证异议救济进行解析。

考生可以介绍公证异议救济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异议申请的内容与期限、公证机构处理异议的方式与结果等。

同时,考生还可以分析公证异议救济的目的和效果,以及异议申请人在此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其次,对公证纠纷救济进行解析。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_1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_1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1、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miGa承保的险别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投资方违约险B.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只能是具有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个缔约国国籍的法人c.不管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 申请投保d.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2、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4、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5、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6、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职业责任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证申请人的行为或者事实进行确认,并作出书面证明的行为。

公证机关是司法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公证机关有责任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公证机关在履行公证职责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证行为的合法性。

公证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公民的依法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证行为予以确认。

同时,公证机关要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履行证明事实的职责。

其次,公证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证机关在实施公证行为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要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类公证服务,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公证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公证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

同时,公证机关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运作模式,确保公证行为的科学、准确、权威。

最后,公证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与联动。

公证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其他司法机关之间应该建立紧密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进司法和建设,共同为广大公民提供更便捷、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

总之,公证机关作为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

公证机关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积极维护社会秩序,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的职责与责任是推进司法制度建设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法治建设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

1、证明标准 (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2、“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是( )的重要精神。

A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C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第二次全体会议D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下列关于强制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B.可以口头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C.情况紧急时可以不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直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无须提前通知生产经营单位4、生产经营单位的(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B.主要负责人C.安全部门负责人D.所有出资人5、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

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

甲乙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D.车间标准7、证明标准 (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D.车间标准9、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说法错误的是( )。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2)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2)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司法部答案】C【考点】公开审判【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时一律公开。

本题涉及商业秘密,属于申请不公开,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执行依据【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1、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3、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

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

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一、单选题45. 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

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A. 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B. 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C. 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D. 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不仅要按实体法办事,而且要按程序法办事。

(2)司法人员的中立性,如法官的中立性。

(3)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诉讼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

例如,法院应当努力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选项A、B符合)。

(4)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一是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选项C符合)。

(5)司法程序的参与性。

程序参与性又称为"获得法庭审判机会",指那些利益或权利可能会受到民事裁判或诉讼结局直接影响的人应当有充分的机会富有意义地参与诉讼的过程,并对裁判结果的形成发挥其有效的影响和作用。

(6)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确凿可靠,经得起历史检验;对案件的定性要准确;处理要适当。

选项D是执法为民的体现,与司法公正无关。

46.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B. 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C.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D. 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B、C说法正确。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2.以下哪些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A. 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B. 张某在某基层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C. 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D. 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3.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法官?A. 某甲,自学法律多年,最终通过自考获得本科学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年,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解聘B. 某乙,系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至今已满4年C. 某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曾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曝光,近年来刻苦钻研,发表了不好高水平的文章D. 某丁,毕业于某大学法律系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4.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禁止?A.法官参加法学会B.法官出版专著C.参加正当活动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为了充分发挥法官的作用,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但是可以接受私人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从事非诉讼性的咨询活动B.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C.法官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D.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6.张浚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她的说法错误的是:A.张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B.张浚的配偶不得与张浚在同一法庭分别担任庭长、审判员C.张浚的子女不得担任张浚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张浚作为女法官表现优秀,赢得百姓好评,被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她当选后,更加努力的作好法官工作7.黄某系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8.某人民检察院在例行的工作检查中,发现本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因私人事务拖延办案,致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在时间紧迫难以取得充分证据时,又对嫌疑人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当事人请客送礼后,又帮助当事人隐瞒证据;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常因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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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8.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答案解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所以,次债务人有权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和债务人,同时有权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A、B均有法律依据,应选。

甲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对于这些条件,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当然有权提出抗辩,C正确应选。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丙公司作为次债务人不能主张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但债务人可以被追加为第三人,D不选。

2、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司法部答案】A【考点】遗赠抚养协议【答案解析】《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具有生前与死因行为,具有双务性,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并无无效情形,A正确,其他错误。

3、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司法部答案】C【考点】当事人的变更【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中,甲公司和丙公司合并之后的丁公司是申请再审适格主体,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4、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

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让与、债务承担【答案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但是,该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虽然不能对抗债务人,A、B错误。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该债务承担有效,C错误。

由于乙已经不再是债务人,乙清偿10万元债务,丙构成不当得利,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D 正确。

5、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

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

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司法部答案】C【考点】债权人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的债权一般应当成立在先。

而本案中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对丁基金会的捐赠均在甲公司无力清偿之前,在民法上(破产法上回溯六个月)不能撤销,A、B不选。

但甲公司对戊学校的赠与在无力清偿之后,乙公司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C正确。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具有公益性质,其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D错误。

6、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司法部答案】ABC【考点】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2011年),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A项属于(一),B项属于(二);C项属于(三);而D选项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并不能说明资产不足,缺乏清偿能力。

不选。

所以应选A、B、C。

评论:又是一道最新司法解释题,今年的司考对商经这块涉及的司法解释较多,提醒大家多加注意。

7、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C【考点】民事裁定【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驳回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故A、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延期审理用决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由于裁定是法院用于指挥诉讼的手段,解决程序性问题,作用于诉讼过程,因此,不参与诉讼的单位和人员一般与裁定无关,裁定对社会一般不具有拘束力,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

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AB【考点】抵押权的保全、物上请求权、代位权【答案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丙非法占有乙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A正确。

一般认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其不应享有返还请求权,但可以享有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D不选。

但在抵押人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的情况下,乙银行自可享有返还请求权,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B正确。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限于到期债权(第73条),并不包括物权,似乎乙银行不能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C不选。

9、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司法部答案】D【考点】仲裁员的回避【答案解析】《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0、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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