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书
长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长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办理条件户口在本省或婚嫁到本省的18-49岁女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跨县级行政区域流动(设区的市在本市城区之间流动除外);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流动时间在15天以上;4、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
注意:1、未婚育龄妇女在户籍地进行办理,省内流动的,现居住地也可受理。
2、已婚育龄妇女,在婚入地进行办理,省内流动的现居住地也可以受理。
3、省内流动的男性,不需办理;流向省外的男性,根据本人自愿或外省要求办理。
办理材料1、《村级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2、张贴相片(有配偶者贴双人照片,无配偶者贴单人照片)。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未婚的签订外出未婚男女青年定期联络协议,已婚的签订长沙市流动人口(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5、女方户口在本县,婚嫁到外省,在女方户籍地办的,需提供《流动人口管理合同》、《流动人口承诺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妇检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理1、本人申请。
填写《村级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以下简称《申领表》),张贴相片。
2、社区(村)计生专干对《申领表》进行审核。
申领人如有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行政法规未处罚到位的,则不得为其办理《婚育证》。
3、申领人如为已婚育龄妇女,则必须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措施,并与社区(村)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合同一式三份,流出人员、社区(村)、镇计生办各执一份。
4、申领人或居(村)委会专干持居(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领表》和两份流出育龄人员计生合同及照片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3篇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3篇篇1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规范甲乙双方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1. 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健康科普知识。
2. 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及服务。
3. 负责对乙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管理,并为其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4. 对乙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查访服务。
5. 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二、乙方责任1. 遵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规定。
自觉参加优生优育活动,实行晚婚晚育。
遵守计划生育协议内容,不违法生育。
2. 积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部门的查环查孕工作。
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报告并终止妊娠。
持有生育指标者生育前须领取《生育服务证》。
持证怀孕者应及时主动到计生管理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卡》。
持证生育者在婴儿出生前须及时向计生管理部门填报新生儿出生登记表,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等手续。
篇2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生育素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知识。
2.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乙方采取避孕节育措施。
2023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_5
2023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2023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推动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与签订—度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单位育龄夫妇无违法生育及4个月以上计划外怀孕。
2、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无工作单位随男职工居住的家属)参加季度查体,季度查体到位率达到100%。
3、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4、晚婚晚育率达到95%以上。
5、落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奖励:(1)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落实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6、菏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的通知》(菏计育组字[]8号文件)所列43个履行计划生育职责部门,在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分工管理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
二、保障措施1、落实领导责任。
单位要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对有隶属关系的基层单位要逐级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2、健全管理网络。
200人以上的单位要设立计生办公室,明确专(兼)职计生干部。
做好办公区、单位家属院(楼)所有居住人员(包括购房、租房或借住、暂住)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配备楼长院长,确保无违法生育。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甲方:村委会婚育证明编号:
乙方:育龄妇女姓名年龄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经甲乙方双一致辞同意,签订本合同。
1、甲乙方双必须共同遵守本村委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服务,免费为乙方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
3、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不得收取乙方任何押金、保证金。
4、乙方外出前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外出后每隔三个月必须寄回一次真实有效的环孕检证明,若超过三个半月未寄回环孕检证明或环孕检证明不真实的,由甲方进行教育批评。
5、乙方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后,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得擅自终止妊娠,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绪严重的取消生育服务证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资格。
6、乙方计划外怀孕,应尽早采取补救措施,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终止计划外怀孕通知后15日内应终止妊娠。
7、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计生办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生育合同4篇_合同范本
生育合同4篇甲方:乙方:为了加强我村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村(或居委会)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以及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或炭步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
(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为乙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供指导,按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检查流动(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节育、避孕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免费为乙方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与流动人员签订承包或时,应把计划生育列为合同主要内容之一。
流动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要予以辞退、解雇或停止租赁。
(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赁、容留未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或未办理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
(三)乙方要主动负责被招用或出租等关系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如实反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积极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记、建立档案,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率、持证率和验证率要达100,并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监督、检查。
(四)乙方不得阻挠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或在检查中威胁、殴打工作人员。
(五)乙方应按时组织本单位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结扎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查环查孕,保证本单位流动(暂住)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率达100。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例(2篇)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范例(一)基本管理制度1、乡(镇)应对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等的宣传教育。
2、乡(镇)应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为其免费进行一次孕情环情检查。
3、乡(镇)应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为其免费落实一项有效避孕节育措施。
4、村、社区居委会应为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村、社区居委会应与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
6、村、社区居委会应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流出人员的定期联系,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二)档案管理制度1、户籍地对流出人口应分男性、未婚成年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建立计划生育档案。
2、未婚成年女性档案有。
《流出未婚成年女性登记表》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3、已婚育龄妇女的档案有。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外出前孕情环情检查证明、定期寄回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者复印件)粘贴附表。
每人一档,每村一卷。
(三)政务公开制度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通过政务公开形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乡(镇、街道)要利用计划生育服务大厅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管理相关规定,《婚育证明》免费办证程序、办证条件。
3、行政村要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相关规定,《婚育证明》免费办证程序、办证条件,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办理—《婚育证明》情况等。
(四)巡查登记制度1、乡(镇)应对辖区内流出人口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行政村每月进行一次巡查登记。
2、及时掌握流出人口底数(男性、未婚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人员)及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变动情况;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情况;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情况;合格《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等。
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书范本(精选6篇)
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书范本(精选6篇)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书1甲方:乙方: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为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展开,特签订本合同。
1、甲方安排必要的经费,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工作。
2、乙方自觉遵守生育政策和落实避孕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首选上环,已生育两个子女的首选结扎,特殊情况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其它避孕措施),并按规定履行环情孕情检查义务。
3、乙方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而怀孕的,应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4、乙方自觉接受节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在规定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节育手术的费用的支付按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可按规定得到甲方的奖励;乙方不实行计划生育或违反《计生法》有关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个人计划生育有关情况或违法生育的,一经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受法律保护,并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书2甲方:企业乙方: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每个公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河口区委办公室、河口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督促乙方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乙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2、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咨询,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按规定供应避孕药具。
3、按有关规定,及时为乙方出具计划生育方面的证明,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奖励政策。
4、指导乙方或乙方的配偶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和必要的补救措施。
分期分类组织乙方或乙方配偶进行孕环情检测等生殖健康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服务企业计划生育管理。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流动人口工作条例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经 2022 年 6 月10 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 26 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范。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繁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 PADIS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二、工作机制(一)统筹管理.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2.协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属地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4.立足社区,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提供服务,强化服务功能,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开展时常性活动,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024年育龄妇女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育龄妇女管理制度模版乡已婚育龄妇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甲方:乡计生办公室乙方:夫妇姓名联系电话: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已婚育龄夫妇合法权益,鼓励、支持、督促已婚育龄夫妇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根据《___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依法管理、指导、督促乙方履行计划生育。
2、定期____乙方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3、及时免费为乙方提供或____乙方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三查一治”服务,并送避孕药具上门。
4、甲方应按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明。
5、依法依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待和奖励政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政策法规享有生育的权利,有获得实行计划生育优待、奖励和相应社会保障的权利。
2、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3、按照政策申请办理一、二孩生育证,做到一孩持《生育证》生育,二孩持《生育证》怀孕,持《准予收养通知书》办理《收养证》。
4、按规定参加查环、查孕、孕期保健及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及时落实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应立即主动终止妊娠。
5、乙方外出____天以上的,应在流出之前向甲方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按规定参加甲方____的孕环情和孕期保健服务或寄回有效孕环情况证明书。
6、已婚育龄妇女在办理《生育证》和外出务工经商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责任信誉金:生育节育对象不超过____元,流动人口不超过____元。
按照《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规定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和参加“三查一治”,否则,所收责任信誉金转违约金。
三、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按照《___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569-51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乙方:____村_____组(单位)????姓名:_____(零孩夫妇女方)为了加强人口计划管理,规范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一、甲方权利、义务1.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使乙方了解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2.审查乙方办理一孩生育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为其免费登记发放《一孩生育证》。
3.免费为乙方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在乙方妊娠期间和生后三个月内,指定乡、村(单位)计生工作人员每月对其随访,防止选择性别的妊娠、人工终止妊娠和弃婴等现象的发生。
乙方生育一孩后,凭《一孩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出具子女入户证明。
5.在乙方生育一孩后42-60天内督促指导其落实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根据乙方夫妇申请,批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其独生子女14周岁前发给每月____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7篇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7篇篇1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计划生育合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 指导乙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包括避孕节育措施。
3. 对乙方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4. 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乙方,依法进行处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 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违法生育。
2. 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服务,配合甲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3.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知识培训,提高自身计划生育知识水平。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计划生育情况,如实反映自己的婚姻、怀孕、生育等情况。
5. 若乙方计划外出或外来流入人口居住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应当在到达居住地15日内到甲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手续,并提供居住地址变动后的婚姻、避孕节育等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如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甲方。
篇2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属于育龄妇女,具备生育能力,为践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规范自身生育行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乙方郑重承诺:1. 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 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依法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3. 不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6篇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甲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乙方:育龄妇女甲、乙双方本着保护人民健康、促进人口和谐发展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遵循以下条款,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承诺:1、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生育行为,服从并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关于生育政策的指导和管理。
2、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身体条件,合理安排生育时间和生育次数,自觉做到晚婚、晚育、间育。
3、婚育期间要坚持定期体检,按规定及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4、生育后遵守国家有关产假制度,按规定接受生育检查和子女预防接种。
5、乙方保证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资料,不弄虚作假、不冒用他人身份。
二、甲方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的个人信息安全。
2、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生育政策咨询、生育技术指导等。
3、对乙方进行健康体检,并根据妇女的身体状况和生育意愿,提供个性化的生育指导。
4、对于有突发情况或特殊需要的乙方,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5、尊重乙方的人身权利和意愿,不得强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具体约定的时间)。
2、本合同内容仅供双方参考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3、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以上是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的示范文本,希望广大育龄妇女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合理安排生育,促进家庭和谐发展,保障妇女健康和权利。
愿我们的社会能够因为每一位育龄妇女的自觉合作而更加和谐美好。
篇2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示范文本为了规范我国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希望广大育龄妇女能够认真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宝鸡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生管理与服务的调查分析
南京人 口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Junl f aj gC lg r oua o rga meMaae et ora o n n oeef plt nPorm ngm n N i l oP i
Ap ., 01 r 2 0
第2 6卷
第 2期
Vo _ 6 No 2 l2 .
4 流 出 已婚 育龄 妇 女 的 计 生 管 理 . 服 务 难 度 大
地方 , 通过建立协会 , 设立信息 员的方 式掌握 信息 , 实施 管理 。应用 信 息手
段 , 快 治 动 。 建 议 全 国 流 动 人 口计 以 划 生 育 信 息 交 换 平 台终 端 分 步 延 伸 到 乡镇 和村 级 , 步 加 强 村 级 计 划 生 育 逐
流动人 口由于其归属在户籍 地和 现住 地之 间 交 替 , 因此 , 两 地”的协 “ 作配合就显得 格外 重要。特别是 流人 地要按照 “ 属地化 管理 , 民化 服 务” 市 的原 则 。 流动 人 口计 划生 育管 理服 将 务纳入经 常性 工作 范 围 , 提供 与户 籍 地人 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入地 要通
女 计 生 管 理 与 服 务 的 调 查 分 析
白林 祥 , 尉 威
流 出 已婚 育 龄 妇 女 的 计 生 管 理 与
法, 懂规 才 能守矩 。 因此从 宣传 教 育
人手 , 对流 出人 群 进行 计划 生育 方 面
的权 利 、 务教 育 非 常 必 要 。 义 2 把 握 规 律 , 前 管 理 . 超
我们 有针 对性 地 落实 “ 地 ” 任 提 两 责
供 了第一手 资料 。
3 流 出 已婚 育龄 妇 女 多在 生 育 旺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正文:----------------------------------------------------------------------------------------------------------------------------------------------------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三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会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决策、综合管理,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024年农村领证独女户计划生育协议书(八篇)
农村领证独女户计划生育协议书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计划生育合同: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接受甲方的依法管理监督;2、甲方应向乙方开展宣传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教育;提供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岗;甲方应及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当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验;4、乙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5、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依法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6、乙方有监督甲方依法行政的权利;7、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有关计生法规宣传教育、知情权和相关服务的权利;8、当乙方婚育、节育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到甲方申报,并回原户籍地发证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变更手续;9、乙方欲离开甲方居住地前,应主动告知甲方;10、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如有违犯,应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法律责任;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所属单位一份;1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离开甲方居住地止。
甲方:科技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农村领证独女户计划生育协议书(二)甲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备注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计划生育合同: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接受甲方的依法管理监督;2、甲方应向乙方开展宣传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教育;提供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岗;甲方应及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当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验;4、乙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5、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依法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6、乙方有监督甲方依法行政的权利;7、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有关计生法规宣传教育、知情权和相关服务的权利;8、当乙方婚育、节育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到甲方申报,并回原户籍地发证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变更手续;9、乙方欲离开甲方居住地前,应主动告知甲方;10、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2篇篇1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计划生育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目的和原则1. 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乙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 合同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乙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3.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4.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义务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自身计划生育意识。
3.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个人计划生育信息。
4. 乙方有权利获得甲方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生殖健康检查、优生优育指导等。
5. 乙方有权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四、具体事项约定1. 乙方应当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政策,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结婚证。
2. 乙方应当遵守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基本国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
严禁违法生育行为。
违反规定生育的,愿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
未达法定年龄坚决杜绝生育。
篇2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范本5篇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范本5篇篇1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育龄妇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乙方的计划生育行为,保障人口合理有序增长。
二、合同原则本合同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三、合同内容1.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生育子女。
2. 乙方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主动向甲方申报婚姻状况变动情况。
3. 乙方承诺在怀孕三个月后及时向甲方进行生育登记,并接受甲方的孕期保健服务。
4. 乙方承诺按照法定年龄生育子女,不得违法生育。
如有违法生育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乙方承诺动员和督促配偶及亲属实行计划生育,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6.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
7. 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证明。
8.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9. 若乙方存在违法生育行为,甲方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10. 若乙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甲方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合同。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 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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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
乙方:____________(已婚育龄妇女)
为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掌握其节育情况,免费为乙方提供避孕节育措施。
2、负责与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免费并及时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与乙方的定期联系制度。
3、为乙方提供规定地方的计划生育技术部门的地址,以便接受技术服务。
4、负责为乙方安排生育计划,办理生育审批手续,统计上报出生人口。
二、乙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乙方离开户籍地前应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参加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外地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3、乙方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或村(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乙方在外出期间应每三个月或半年,由乙方或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向甲方提供一次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向甲方通报一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
5、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管理档案
乡镇(办事处)_________村组(社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_
太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单归档卡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