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申请的办理指南【模板】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报告-模板
非营利组织盖章: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8.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 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是□ 否□
附列资料
1.申请报告
有□ 无□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
校的管理制度 有□ 无□
3.非营利组织注册登 记证件的复印件
有□ 无□
4.上一年度的资金来 源及使用情况、公益 性活动和非营利活动 的明细情况有□ 无□ 5.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 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 10的人员) 有□ 无□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签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有□ 无□ 7.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材料 有□ 无□ 8.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有□ 无□
本非营利组织承诺: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其他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 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是□ 否□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是□ 否□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 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增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 认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登记管理机关
设立或登记时间
投入人
投入金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事项审批类型:前审后批三、办理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规定的适用范围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4〕4号)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非营利组织免税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财税政[2017]3号)4、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的通知》(杭财税政[2014]1137号)四、受理机构:各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的非营利组织所得税税务管理机构,即市属主城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1.非营利组织类别栏目填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2 .法人登记日期是指非营利组织初次办理法人登记的日期,如非营利组织已办理换证的,应
填报初次办理法人登记的日期。
3 .税务登记证日期是指初次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日期,如非营利组织已办理换证的应填报初
次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日期。
4 .联系人应为税务系统实名认证的工作人员。
5 .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起讫年度指申请免税资格年度,如2019年11月提交申请,则
应填写2019年至2023年。
6 .审核意见栏由财税部门填写。
7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财政部门一份,税务部门一份。
8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财税部门将初审结果反馈至
受理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告知非营利组织初审结果。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单位需向受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资料:(一)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1)(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非营利组织的登记证复印件;(五)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七)登记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检查结论;(八)上年度人均工资计算方法及说明材料。
非营利机构免税申请报告
一、概述尊敬的税务机关领导:我机构,[机构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特向贵局申请免税资格。
本报告详细阐述了我机构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财务状况以及申请免税资格的理由和依据。
二、机构基本情况1. 机构名称:[机构全称]2.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3.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4.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5. 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机关][机构全称]是一家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机构,主要从事[机构主要业务范围],致力于[机构宗旨],为社会提供[机构提供的服务或产品]。
三、机构性质及宗旨1. 性质:[机构性质,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 宗旨:[机构宗旨,如:促进教育发展、支持科学研究、提供社会服务等][机构全称]始终坚持公益性质,以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主要用于支持[机构宗旨]的实现。
四、业务范围[机构全称]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 [业务范围一]2. [业务范围二]3. [业务范围三]通过开展上述业务,[机构全称]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财务状况[机构全称]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财务的规范管理。
以下是本机构近年来的财务状况:1. 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收入来源一]、[收入来源二]等。
2. 支出情况:主要用于[支出情况一]、[支出情况二]等。
3. 资产状况:截至[截止日期],[机构全称]的资产总额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为[负债总额]。
[机构全称]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申请免税资格的理由1. 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机构全称]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
2. 公益性质:[机构全称]始终坚持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主要用于支持[机构宗旨]的实现。
3. 良好的社会效益:[机构全称]通过开展业务,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财税【2014】13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 2014-01-2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报告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非营利组织是指以公益、慈善等为目的而设立、组织活动的法人团体。
这些组织在执行公益事业过程中,需要获得一些经济上的支持,这些支持其中一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补贴和拨款,但是更多的支持是来自民间的捐赠和赞助。
为了激励公众捐赠和支持非营利组织,政府为这些组织提供了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报告”服务。
一、什么是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府为了鼓励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特别对非营利组织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免除其部分税费,以这种方式来鼓励民间爱心捐赠和支持,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公益事业建设中来。
不过因为一些某些非营利组织可能不是真正的公益机构,而是滥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来牟利的机构,因此政府对非营利组织提供的这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要想获得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需要经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免税要求后,才能获得免税认定的资格。
因此,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基本资料: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非营利组织资料,包括其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大体宗旨等基本信息。
2、证明材料:提供非营利组织的注册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必须符合当地政策标准要求,才能被认可。
3、财务信息:提供过去3年的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绩效报表等信息。
财务信息应该是真实的,准确的,清晰的,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4、行为记录:提供过去3年的行为记录和监管信息,从机构所处的行业、领域、发展历程、程序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这其中包括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及社会的互动情况、进展及影响情况;前期项目的进展、预算和发展计划等。
以上是申请表上需要填写和提供的所有材料信息,因为政府要求非营利组织为社会公益服务,因此需要审查和核实所提供的资料,确认非营利组织是否真正的为社会公益服务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财税〔2021〕13号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范文》
《财税〔202x〕13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范文》财税〔202x〕13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x〕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xx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指引
民办非企业单位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指引
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雨花斋,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免税资格认定。
(未登记或登记为个体餐饮企业的,暂时无法申请。
)大致流程和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认定的申请时间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
2018年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单位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免税资格申请材料。
二、非营利组织认定的受理机关
需要申请享受免税资格待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向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区、县一级税务机关)提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由有权财税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三、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税务机关领取后填写);
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
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书;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件;
⒌具有资质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申请前一会计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及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⒍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一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当年新办非营利组织仅需提供上述1、2、3、4项资料。
四、审批流程
注意事项:
1、审批结果公布时间:原则上各地税务机关会在每年年底前集中审核公布当年名单。
2、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民非单位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3、各地区或有些许差异,具体以各地税务机关办事规定为准,可以咨询办事窗口,或者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
非盈利组织免税申请报告
一、引言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我单位(单位全称)成立于xxxx年xx月,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是一家致力于xx领域的非盈利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免税资格。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单位全称]2. 成立时间:xxxx年xx月3. 单位性质:非盈利组织4. 业务范围:[详细描述业务范围,如:开展xx领域的公益活动、研究、培训、咨询等]5. 组织架构:[简要介绍组织架构,如:理事会、监事会、部门设置等]三、主要活动内容1. 公益活动:我单位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包括:(1)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关爱弱势群体;(2)开展公益活动,提高公众对xx领域的关注度;(3)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
2. 研究与培训:我单位致力于xx领域的深入研究,开展以下工作:(1)组织专家团队,对xx领域进行深入研究;(2)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3)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推动学术交流。
3. 咨询与服务:我单位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以下咨询服务:(1)提供xx领域的政策解读、咨询、策划等服务;(2)为企业提供培训、项目申报等服务;(3)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活动。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1. 资金来源:我单位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政府资助;(2)社会捐赠;(3)服务收入。
2. 资金使用: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资金进行合理使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公益活动开展;(2)研究与培训;(3)日常运营;(4)人才培养。
五、申请免税资格的原因1. 响应国家政策:为响应国家关于支持非盈利组织发展的政策,我单位申请免税资格,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公益活动,提高社会效益。
2. 提高组织竞争力:免税资格有利于降低我单位运营成本,提高组织竞争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3. 树立良好形象:免税资格有利于树立我单位良好形象,增强公众对我单位的信任和支持。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摘要:非营利组织在很多国家都享有免税资格,但是获得这一资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本文将介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过程,并解释一些非营利组织需要注意的事项。
1. 引言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推动社会发展。
很多国家都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
然而,获得免税资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组织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申请。
2. 免税资格的定义免税资格是指非营利组织免除缴纳税款的特权。
这意味着非营利组织可以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公益事业,而不需要支付国家税款。
这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3. 免税资格的认定过程获得免税资格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认定程序,这些程序的具体要求会因国家而异。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认定过程的概述:3.1. 准备材料非营利组织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和材料,包括组织的注册证明、章程、财务报表等。
这些文件将用于证明组织的合法性和财务状况。
3.2. 提交申请非营利组织需要向相应的政府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中需要详细说明组织的目标和活动,并解释为什么应该被授予免税资格。
申请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并附上所有必要的文件。
3.3. 审核和审批政府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组织的合法性和财务状况。
他们可能会要求组织提供更多的证据或进行现场检查。
一旦通过审核,政府部门会发布一份认可证书,确认组织的免税资格。
4. 注意事项除了了解免税资格的认定过程,非营利组织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4.1. 充分准备材料申请材料的准备非常重要,组织要确保提供的文件齐全、准确,并符合政府部门的要求。
建议组织提前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4.2. 注重财务管理免税资格认定过程中,政府部门会关注组织的财务状况。
因此,非营利组织应注重财务管理,保持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对于申请成功至关重要。
非营利企业免税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税务机关领导: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申请免税资格事宜向贵局提出报告,敬请审查。
一、单位基本情况我单位成立于XXXX年XX月,注册地为XXXX,登记机关为XXXX。
我单位是一家从事XXXX(主营业务)的非营利组织,秉承“XXXX”的宗旨,致力于XXXX(业务领域)。
我单位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投身于XXXX (公益事业),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申请免税资格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单位作为一家非营利组织,具备以下免税条件:1. 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我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XXXX(公益事业),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我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将收入用于支持XXXX(公益事业)的发展。
3. 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我单位财产主要用于支持XXXX(公益事业)的发展,不用于分配。
4.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以上原因,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免税资格。
三、申请免税资格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非营利免税申请报告书
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免税资格。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XX非营利组织2. 成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3. 登记管理机关:XXXX省XXXX市民政局4.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XXXX5. 主要业务范围:XXXX(详细说明本组织的业务范围)6. 注册地址:XXXX省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7. 法定代表人:XXXX8. 住所地:XXXX省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三、申请免税资格的理由1. 符合免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具备以下条件:(1)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2)从事公益性或者社会服务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其从事公益性或者社会服务性活动;(4)资产主要用于支持其从事公益性或者社会服务性活动,且接受捐赠的资金用于支持其从事公益性或者社会服务性活动;(5)组织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不从事营利性活动。
我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具备申请免税资格的基本条件。
2.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单位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理念,致力于XXXX(详细说明本组织的社会公益项目或活动)。
在过去的XXXX年中,我单位取得了以下成绩:(1)XXXX(列举本组织取得的成绩和贡献);(2)XXXX(列举本组织获得的社会认可和荣誉);(3)XXXX(列举本组织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
3. 财务状况良好我单位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非盈利机构免税申请报告
一、封面非盈利机构免税申请报告二、报告概述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我单位(机构全称)成立于XXXX年,位于(具体地址),是一家致力于(机构宗旨和主要活动内容)的非盈利组织。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免税资格。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三、机构简介(一)机构名称:XXXX非盈利组织(二)成立时间:XXXX年(三)机构性质:非盈利组织(四)宗旨和业务范围:本机构以(宗旨)为宗旨,致力于(业务范围),为社会提供(具体服务内容)。
四、免税资格申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可以申请免税。
我单位符合以下免税条件:1. 从事公益性、慈善性、教育性、文化性等非营利性活动;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财产独立;3. 收入主要用于支持本单位的非营利性活动;4.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五、机构主要活动内容(一)活动内容概述本机构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以下非营利性活动:1. (具体活动一)2. (具体活动二)3. (具体活动三)(二)活动成果1. (具体成果一)2. (具体成果二)3. (具体成果三)六、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一)资金来源1. 政府资助2. 社会捐赠3. 自筹资金(二)资金支出1. 人员工资及福利2. 活动开展费用3. 设备购置及维修4. 财务审计及评估5. 其他必要支出七、免税资格申请理由1. 符合免税条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条件,具备申请免税的资格。
2. 非营利性:我单位以非营利性为宗旨,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申请免税有利于减轻我单位税收负担,更好地开展非营利性活动。
3. 公平竞争:申请免税有利于我单位与其他非盈利组织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4. 社会责任:申请免税有助于我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八、机构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管理。
表47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提交材料模板
元;资产
存入银行产生的孳息
元,其中经营性收入产生的孳息
元,非经营性收入产生的孳息
元;本单位(申请认定年
度)年度末,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1、
;
模板仅供参考 5
2、 3、
……
; ;
(单位公章) 年月日
(6)登记核定或章程对于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途的规定
根据本单位组织章程第 条规定,本单位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分
(单位公章) 年月日
(2)基本情况说明
(单位全称) 成立于 年 月 日,属于(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非营利组织类型,
成立的法律依据是
,非营利组织登记证书编号
为:
,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是
,业务主管部门
模板仅供参考 3
是
,主管税务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
所,本单位成立的宗旨是
,
主要从事
业务。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3 )从 事 公 益 性 或 者 非 营 利 性 活 动 ,且 活 动 范 围 主 要 在 中 国 境
内的说明
本单位按照组织章程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申请认定
年度)年从事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均发生在中国境内,主要公
益活动如下:1、 活动的时间、地点、依据及内容 ;
申请享受免税资格起始年度:( )年度 该年度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 □ 查账征收 □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非营利组织联系人
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
资
料
清
单
资料全称
资料报送情况
申请报告
有□ 无□
章程或管理制度(宗教组织)
非营利组织免资格认定复审申请的办理指南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申请的办理指南一、税收优惠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取得免税资格的,其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同意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依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二、免税资格的认定条件非营利组织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必需同时知足以下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记录的事业单位、社会集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因此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2.从事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正常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数用于记录核定或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派,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5.依照记录核定或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由记录治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操纵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得变相分派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记录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除昔时新设立或记录的事业单位、社会集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集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记录治理机关的检查结论为“合格”;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本钱、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本钱、费用、损失别离核算。
三、申请的受理机关(一)经省民政厅记录治理的省级非营利组织,凡符合免税资格申报规定条件的,再也不报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可先向省民政厅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由省民政厅统一受理。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核流程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核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核流程如下:1. 确认组织性质首先,需要确保组织符合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即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进行公益、慈善、教育、科技、文化、宗教等活动。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注册成立时间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纳税人识别号批准设立或登记管理机关的级别中央□ 省级□ 本级□ 县(市、区)级□ 申请享受免税资格起始年度申请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一、国家政策规定基本条件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 宗教活动场所□ 其他□ 2、从事公益尾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是□ 否□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是□ 否□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是□ 否□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是□ 否□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是□ 否□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工作人员。
申请前一年度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元/人。
是否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的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是□ 否□ 8、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是□ 否□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是□ 否□二、申报单位收支基本情况1、申请前一年度资金来源情况免税收入元占比;应税收入元占比;2、申请前一年度支出情况公益性/非营利性支出元占比;管理性支出元占比;三、附列资料1、申请报告。
有□ 无□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有□ 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有□ 无□ 4、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有□ 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前一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申请的办理指南
一、税收优惠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取得免税资格的,其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二、免税资格的认定条件
非营利组织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正常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得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申请的受理机关
(一)经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省级非营利组织,凡符合免税资格申报规定条件的,不再报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可先向省民政厅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由省民政厅统一受理。
(二)其他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三)经市级或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级或区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四、需报送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当年设立的非营利组织报送当年度情况;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内容应包含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纳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
当年度设立的非营利组织报送当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7.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申请前年度下半年或当年设立的非营利组织无须提供;
8.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1)省级《广东省非营利组织年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2)市级《XX市非营利组织年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报告》
以上报送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五、免税资格认定申请受理时限
(一)初次申请受理时限
1、省级非营利组织当年免税资格认定受理时间每年8月30日前。
2、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受理时间无。
(二)复审申请受理时限
1、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三)免税资格的有效期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六、认定、复审结果的公布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