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塑业:关于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昌红科技: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n2011-04-08解读
目录目录页次一、审计报告1-2二、已审财务报表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3-6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7-8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9-10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1-14 三、财务报表附注15-78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07558373 2888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7楼传真:(07558289 1990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11]0081号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昌红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昌红科技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昌红科技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ST 威达: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03 公司简称:﹡ST威达公告编号:2011-030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本公司 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第 13.2.1(一)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威达”变更为“*ST威达”,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2006年度,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2007]079号)显示,公司虽实现净利润1297万元,但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此,深圳证监局下发了《关于责令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并要求公司进行整改,由于公司在整改期间,2007年度公司未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2007年度,因公司2007年财务报表推迟到2008年8月29日公布,重庆天健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重天健审[2008]411号)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142万元。
公司由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第 13.2.1(四)条款的规定,2008年度公司股票仍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08 年、2009年,因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1(一)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2010年度仍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10年度,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40016号)显示,公司2010年度的净利润4,918,221.0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2,644.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98,479.59 元。
证监会对利安达与原深圳鹏城两家事务所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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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利安达与原深圳鹏城两家事务所进行处罚
作者:郝新华
来源:《财会信报》2016年第10期
本报讯(记者郝新华)9月2日,中国证监会通报,对事涉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IPO审计的原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鹏城”)、负责福建金森重组审计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利安达”)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事项进行处罚。
其中,鹏城在海联讯IPO审计和2011年度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洪、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两人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鹏城已注销,不再进行处罚。
2014年5月,利安达在为福建金森并购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审计过程
中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
证监会决定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205万元,并处以20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晶、田小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需要指出的是,证监会此次对利安达的处罚已经在财政部、证监会于2016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公告(财政部证监会公告2016年第91号)》中进行了预告,不属于新发生的重大审计执业质量问题。
财务分析报告
对深圳鹏城事务所的分析报告一、鹏城事务所基本概况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所)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本所现有从业人员500余人,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200多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注册会计师50余人,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30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60人,是一个以中国注册会计师为主体,拥有多方面专业人才的大型社会中介机构。
鹏城所前身为深圳市审计局的深圳市审计师事务所,擅长于国有企业审计领域,业务涉及不同类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在2006年顺利完成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发行审计,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自1993年以来,先后独立完成了上百项大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业务项目。
2003年本所接受委托对国家国资委直接管辖的中国大唐电信、中国糖业集团、中华通信、南方电网、三九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清产核资审计。
本所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广东核电、广州东华实业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从1993年开始本所对深圳市能源集团、市交通运输公司、市运发实业公司、市客货运公司、市西湖汽车公司、市公共汽车公司、特发集团、城建集团、赛格集团、机场集团、自来水集团、深房集团、建材集团、园林集团、旅游集团、奥康德集团、物业集团、外贸集团、盐田港集团等几十个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进行过清产核资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整体资产评估、经理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等。
鹏城所除具有一般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验证资格外,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会计鉴定、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审计查证资格、外债审计资格、资产评估资格、土地房屋评估资格、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资格。
鹏城所总部设在深圳,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济南、沈阳、香港等地设有分所。
鹏城所客户现以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业务范围遍及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
鼎泰新材: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1-04-29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就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将“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未实施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重庆市武隆县白马镇,将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快项目的投资回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内容均保持不变,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二、关于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页无正文,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赵增祺
方伦赞
戴新民。
省广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2011-02-28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公告编号:2011-012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证监会字[1996]1 号《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令[2007]第40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年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该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齐心文具:独立董事韩文君述职报告等 2010-03-31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文君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09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五次会议,并在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及会议文件后,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
同时,2009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该次股东大会。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09 年度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与外部审计会计师充分沟通,对公司审计报告等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五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未涉及到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200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会计师年报审计沟通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先生、财务总监李丽女士、董事会秘书沈焰雷先生、审计部经理曹高明先生等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
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从公司开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本人便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给予了持续的关注,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宋铁会、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宋铁会、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155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湛林幼吟叶建伟【审理法官】彭湛林幼吟叶建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宋铁会;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朋起;宋雪云;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宋铁会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朋起宋雪云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宋铁会张朋起宋雪云【当事人-公司】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郭锋上海芮德渱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郭锋上海芮德渱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郭锋【代理律所】上海芮德渱齐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宋铁会;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州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朋起;宋雪云;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本院观点】本案的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是借款合同的效力;二是名义借款人的责任。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信用原则代理过错无过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申请再审合同约定撤销重大误解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胁迫无效执行第三人合法性违约金支付违约金财产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核实一审法院已查明的事实清楚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企业信用报告_成都市鸿奥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7)1.5 联系方式 (7)二、股东信息 (8)三、对外投资信息 (8)四、企业年报 (8)五、重点关注 (10)5.1 被执行人 (10)5.2 失信信息 (10)5.3 裁判文书 (10)5.4 法院公告 (10)5.5 行政处罚 (10)5.6 严重违法 (11)5.7 股权出质 (11)5.8 动产抵押 (11)5.9 开庭公告 (11)5.11 股权冻结 (12)5.12 清算信息 (12)5.13 公示催告 (13)六、知识产权 (13)6.1 商标信息 (13)6.2 专利信息 (13)6.3 软件著作权 (13)6.4 作品著作权 (13)6.5 网站备案 (14)七、企业发展 (14)7.1 融资信息 (14)7.2 核心成员 (14)7.3 竞品信息 (14)7.4 企业品牌项目 (14)八、经营状况 (14)8.1 招投标 (15)8.2 税务评级 (15)8.3 资质证书 (15)8.4 抽查检查 (15)8.5 进出口信用 (15)8.6 行政许可 (15)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成都市鸿奥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510108000397157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83320877981法定代表人:万春组织机构代码:33208779-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时间:2015-04-17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路66号1幢14层15号营业期限:2015-04-17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策划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
董事局工作报告
2008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一董事局工作报告各位股东:我受董事局委托,在此向各位汇报 2008 年度董事局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 经营回顾与展望: (1)不动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本司全面启动了不动产项目环境低影响的可持续性绿色建筑计划,与 总部设在美国的 EMSI 国际环境管理咨询公司在长沙住宅开发项目上密切合作,对项 目基地内的开发从以下三个方面制定了专项技术方案:①在综合利用天然水资源及多 样化植被保护方面,制定了促进地域内空气和水自然环境净化机能专项技术方案;② 在所构筑的建筑群或居住空间方面,制定了实现节地节材废物流排放的最小化方案; ③在能源设备的整体效率方面,制定了从开发到使用的整个项目续存期按绿色建筑的 标准来实现的专项方案。
目前该项目同时按 LEED ND 和国家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要求 向国际 LEED 组织和国家建设部分别进行了立项申报。
在本报告期内,长沙太阳星城 第一期“天景湖”取得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长沙太阳星城第二期“太阳 谷”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开始申领,预计 2009 年年度内将分两批取得第 二期“太阳谷”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长沙太阳星城第三期的工程规划许 可证和施工许可行政的申领工作于 2009 年下半年开始,预计 2010 年上半年可以取得 项目全部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年内还将启动作为区域教育设施的湘一外 国语学校太阳星城附小配套用地的征地和报建手续。
报告期内,本司同广金国际签约,在收回了部分前期成本的同时推动了肇庆项目 的合作开发,新年度内合作开发的步骤会逐步加快,预计至第二季度,合作项目的一 期开发事宜将取的实质性进展。
另外,报告期内,珠海海韵星湾项目的报建工作受到政府规划指标调整的影响出 现了延后,但该延后在客观上对报告期内地产市场调整的经营环境压力有缓解作用。
新年度内,本司要充分利用地产市场调整带来的机会,通过公司实施的绿色战略, 在每个项目的可持续性特性方案和环境低影响产品效果两方面努力形成差异化,进一1步构造开发绿色建筑项目的核心竞争力。
合同负债科目代码
合同负债科目代码资产类(以1开头):1001 库存现金1002 银行存款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11 存放同业1015 其它货币资金1021 结算备付金1031 存出保证金1051 拆出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21 应收票据1122 应收账款1123 预付账款1131 应收股利1132 应收利息1211 应收保护储金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1222 应收分保账款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1231 其它应收款1241 坏账准备1251 贴现资产1301 贷款1302 贷款损失准备1311 代理兑付证券1321 代理业务资产1401 材料采购1402 在途物资1403 原材料1404 材料成本差异1406 库存商品1407 发出商品1410 商品进销差价1411 委托加工物资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1431 周转材料1441 贵金属1442 抵债资产1451 损余物资1461 存货跌价准备1501 待摊费用1511 独立账户资产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152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24 长期股权投资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526 投资性房产1531 长期应收款1541未实现融资收益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1601 固定资产1602 累计折旧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04 在建工程1605 工程物资1606 固定资产清理1611 融资租赁资产1612 未担保余值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1631 油气资产1632 累计折耗1701 无形资产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711 商誉1801 长期待摊费用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1 待处理财产损益负债类(以2开头):2001 短期借款2002 存入保证金2003 拆入资金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2011 同业存放2012 吸收存款2021 贴现负债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1 专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201 应付票据2202 应付账款2205 预收账款2211 应付职工薪酬2221 应交税费2231 应付股利2232 应付利息2241 其他应付款2251 应付保护红利2261 应付分保账款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2314 代理业务负债2401 预提费用2411 预计负债2501 递延收益2601 长期借款2602 长期债券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702 保险责任准备金2711 保户储金2721 独立账户负债2801 长期应付款2802 未确认融资费用2811 专项应付款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共同类(以3开头):3001 清算基金往来3002 外汇买卖3101 衍生工具3201 套期工具3202 被套期项目所有者权益类(以4开头):4001 实收资本4002 资本公积4101 盈余公积4102 一般风险准备4103 本年利润4104 利润分配4201 库存股成本类(以5开头):5001 生产成本5101 制造费用5201 劳务成本5301 研发支出5401 工程施工5402 工程结算5403 机械作业损益类(以6开头):6001 主营业务收入6011 利息收入6021 手续费收入6031 保费收入6032 分保费收入6041 租赁收入6051 其他业务收入6061 汇兑损益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11 投资收益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6202 摊回赔付支出6203 摊回分保费用6301 营业外收入6401 主营业务成本6402 其它业务成本6405 营业税金及附加6411 利息支出6421 手续费支出6431 退保金6541 分出保费6542 分包费用6601 销售费用6602 管理费用6603 财务费用6604 勘探费用6701 资产减值损失6711 营业外支出6801 所得税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编号是按会计科目表中科目分类排列次序编列的,一般要求是:号码编列要科学合理,既标出大类、小类之别又要显示排列次序,层次分明,相互关连。
国风塑业: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0-12-31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二次会议一致通过的收购芜湖荣事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公司收购荣事达塑胶100%股权将增加公司注塑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汽车配套件生产能力,有利于提高注塑产品异地扩张,实现公司培育第二主业注塑产品的发展战略。
3、荣事达集团对荣事达塑胶无资金占用,荣事达塑胶无对外担保。
公司收购荣事达塑胶不会形成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对外担保责任。
4、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杜国弢周亚娜朱丹强昌文。
索芙特股份公司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XX年年度报告SOFTTO CO., LTD.重要提示及目录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董事钟振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炬先生代出席董事会。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国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瑞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福昌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4)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0)五、公司治理结构 (14)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24)七、董事会报告 (25)八、监事会报告 (41)九、重要事项 (43)十、财务报告 (48)十一、备查文件 (48)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OFTTO CO., LTD.公司英文缩写:SOFTTO2、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国坚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博证券事务代表:李江枫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联系电话:(0774)3863880 3863686传真:(0774)3863582电子信箱:4、公司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公司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邮政编码:543002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电子信箱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6、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索芙特股票代码:0006627、其它有关资料1993年2月4日公司首次在广西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96年9月18日改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规范_审计学(第2版)_[共6页]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能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理解和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引例】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00年,中天勤等8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暂停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之后,该所在深圳市上市公司审计市场中占据领头羊的地位。
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一方面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是对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和提高审计质量的鞭策。
然而,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并没有珍惜来之不易的市场口碑,放松了对审计质量的控制,导致2008~2013年间,多次遭受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27号认定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兵舫、陈艳在审计金荔科技2002年度、2003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全面遵循《审计准则》、依照规定工作程序出具审计报告,致使出具的2002年和2003年审计报告未发现虚假购销业务、虚构应付款、虚增主营业务利润、虚列在建工程款等问题。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29号认定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军、刘丹在审计大唐电信2004年年报中存在未发现投资收益确认不当、未指出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开披露的会计政策不一致、未对两笔管理费用转入在建工程支出提出异议、建议将律师费用和相关中介费用由财务费用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审计工作底稿缺乏复核人签字和复核人意见、未有效执行三级复核制度等问题。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26号、27号认定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未对部分银行账户进行函证、未真实完整编制工作底稿;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国勇、廖福澍未勤勉尽责,造成其未发现绿大地在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
2013年2月27日晚,证监会认定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和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
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胡前程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胡前程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01【案件字号】(2021)粤03民终103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琛张士光罗巧【审理法官】彭琛张士光罗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胡前程【当事人】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胡前程【当事人-个人】胡前程【当事人-公司】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冬燕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徐迎春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罗欣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邹惠仪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冬燕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徐迎春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罗欣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邹惠仪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冬燕徐迎春罗欣邹惠仪【代理律所】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被告】胡前程【本院观点】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附件《薪资福利》的约定,奖金依据上诉人鹏城金云公司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及薪酬管理办法,结合鹏城金云公司的业绩、部门业绩、个人绩效以及出勤情况等因素计算实际奖金数额后按季度、年度发放。
上诉人鹏城金云公司主张,被上诉人胡前程应当在2019年5月10日之前提交2019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计划。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二审审理,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附件《薪资福利》的约定,奖金依据上诉人鹏城金云公司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及薪酬管理办法,结合鹏城金云公司的业绩、部门业绩、个人绩效以及出勤情况等因素计算实际奖金数额后按季度、年度发放。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确认上诉人鹏城金云公司在2019年发放了2018年的年终奖,其中被上诉人在2018年年终奖为18万元;被上诉人所在团队的成员江xx、柳xx均发放了2019年度年终奖,其中江xx、柳xx的2019年度年终奖18819元均在2019年12月31日发放。
会计师事务所案例分析-鹏城
事务所简介
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领先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提供全方位的会计、审 计和咨询服务。我们的专业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创新性的解决方 案。
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该企业的案例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和建议:在财务战略、风险管理和绩效改进等方面采取相应措 施,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方法与过程
1
数据收集
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文件进行细致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我们获得了深入了解企业的 信息基础。
2
核心指标分析
我们将重点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核心指标,并进行综合分析。
3
风险评估
识别和评估存在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以帮助企业制定风险管理 策略。
案例结果
财务稳定
通过我们的分析,发现该企业的 财务状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强的 盈利能力和资金运营能力。
增长潜力
我们发现该企业在某些业务领域 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为企业未来 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风险管理
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建 议,帮助企业降低潜在风险,保 持可持续发展。
总结与讨论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对该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我们深入剖析了其优势、劣势和机会,并提出了 有效的解决方案。现在,让我们来讨论案例分析的结果和启示。
案例背景
我们选择了一家知名跨国企业作为案例,该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财务挑战和竞争环境。我们将深入了解其业 务模式、市场地位以及财务状况,以便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分析目标
我们的分析目标是揭示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寻找潜在的风险和机会,并提出 改进建议。我们将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资金运作、成本管理以及稳健性等 方面。
深圳港湾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王春阳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港湾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王春阳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9【案件字号】(2021)粤03民终1809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溯徐玉婵鄢宁娟【审理法官】何溯徐玉婵鄢宁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港湾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王春阳【当事人】深圳港湾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王春阳【当事人-个人】王春阳【当事人-公司】深圳港湾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江某某锋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石炎冰广东深律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江某某锋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石炎冰广东深律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江某某锋石炎冰【代理律所】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律政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深圳港湾公务航空有限公司【被告】王春阳【本院观点】本案为劳动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劳动合同纠纷。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港湾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二、港湾公司应否支付2019年、2020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港湾公司在2020年5月27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载明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王春阳在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两天期间存在扰乱办公秩序、辱骂上司、威胁举报、不服从管理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给公司正常经营和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构成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港湾公司要节约成本、缩编人员,双方由此发生矛盾意见不一致。
视频资料、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只能证明王春阳情绪较为激动,不足以证明港湾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
深圳市芯片行业协会、王珊珊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芯片行业协会、王珊珊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23【案件字号】(2021)粤03民终34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琛罗巧张士光【审理法官】彭琛罗巧张士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市芯片行业协会;王珊珊【当事人】深圳市芯片行业协会王珊珊【当事人-个人】王珊珊【当事人-公司】深圳市芯片行业协会【代理律师/律所】熊乙麟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蔡益欢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熊乙麟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蔡益欢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熊乙麟蔡益欢【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深圳市芯片行业协会【被告】王珊珊【本院观点】王珊珊与芯片协会之间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5月7日解除。
芯片协会主张王珊珊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证据不足。
双方在2019年11月29日并未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
王珊珊主张双方没有续签第二份劳动合同,有事实依据。
【权责关键词】欺诈撤销合同证据不足自认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扣押【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二审查明,关于王珊珊未按芯片协会的要求修改劳动合同的内容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认为芯片协会已接受王珊珊修改后的劳动合同的问题,芯片协会在一审中陈述,其不接受该份劳动合同,所以也没有将其盖章的劳动合同交给王珊珊,该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原件,由芯片协会持有,该劳动合同存在重大欺诈,所以不生效;因王珊珊的欺诈行为导致第二份劳动合同没有签署,所以,在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王珊珊与芯片协会之间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6
5.4 法院公告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西城分局
核准日期:
2018-02-28
1.2 分支机构
3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五、风险信息
5.1 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2 失信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状态: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批复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公布日期】2001.08.02
•【字号】深注协秘字[2001]62号
•【施行日期】2001.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批复(深注协秘字[2001]62号2001年8月2日)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更名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更名后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及有关债权债务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请持本批复到市财政局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到工商、税务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名称变更手续,同时将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交市注协备案。
三、请持本批复及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到市公安局刻制印鉴,同时到市注协留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财务专用章”的印模,并将公安部门收回会计师事务所旧章的收据交市注协备存。
四、请将新启用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财务
专用章印模交市注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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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程序性
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深证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聘任原因
由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聘期已满,经研究决定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经调查了解,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苏勇 陈余有 吕连生 刘建华
2006年12月29日
百度文库两周年典藏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