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叶教授赴台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商法论坛”

合集下载

人大法学院公法学代表团参访台湾“司法院”、“高等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人大法学院公法学代表团参访台湾“司法院”、“高等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公法学代表团参访台湾“司法院”、“高等法院”和“台北高等行
政法院”
5月14日上午,应邀访问台湾的中国大陆地区公法学代表团,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教授带领下,参访了“司法院”、“高等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等司法机关。

代表团首先参访了台湾司法院。

参访中,工作人员首先请代表团成员观看了介绍台湾司法院的资料片,简要介绍了台湾的司法系统和司法院的职权。

代表团随后参访了台湾高等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代表团参观了法庭,专门介绍了就刑事法庭内的证人指认设备、远程设备、法庭录音设备以及工作方式。

最后,台湾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大法官与代表团成员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中,双方就台湾司法院的职能、地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5月14日下午,代表团一行来到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工作人员首先以放映影片的形式讲解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基本职能,并带领参访团成员旁听案件公开审理,参观法庭、图书室、办公室和法官休息室,使代表团成员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了更为直接的了解。

随后,郑淑珍院长以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多位法官与代表团成员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双方就大学自治、行政调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参访是大陆地区公法学者与台湾实务界的深度交流,促进了双方的相互了解,为双方进一步交流和合作提供了平台,打下了更好的基础。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在台湾铭传大学发表演讲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在台湾铭传大学发表演讲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在台湾铭传大学发表
演讲
6月5日,我院叶教授应邀在台湾铭传大学法学院发表演讲,演讲主题是“‘企业’的商法地位”。

叶教授提出了企业进入商法的趋势,从企业的文义分析、结构分析和学说分析等方面出发,论证了现代商法的发展趋势,提出我国可将“企业”或者“主体性企业”作为商法的整合工具,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反映生活需求、体现私法精神的现代商法。

叶教授提出的学术观点,受到了与会学者的高度评价和热烈回应。

台湾铭传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教授表示,商法企业法化是影响商法未来的浩大题目,未来可以展开专门讨论。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冯教授赴台参加“两岸财经法律学术暨实务交流座谈会”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冯教授赴台参加“两岸财经法律学术暨实务交流座谈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冯教授赴台参加“两岸财经法律学术暨实务交流座谈会” 10月24日至30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冯教授赴台参加了铭传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两岸财经法律学术暨实务交流座谈会”,提交了题为“中国大陆关于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和“公司法的法经济学分析”的会议论文,并针对相关主题发表了专题演讲报告。

大陆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和安邦保险公司等单位的法学专家应邀参加此次学术座谈会,台湾铭传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永生教授以及讲座教授赖源河、余雪明、林勋发教授等参加了各节学术研讨。

“两岸财经法律学术暨实务交流座谈会”预设“两岸公司法制之改革”、“两岸证券法制之现状与运作检讨”以及“两岸保险法规与实务之演进”三个学术研讨主题。

学术研讨结束后,大陆学者按照事先拟定的行程,先后参观访问了台湾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台湾期货交易所以及台湾保险发展中心。

上述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接待了大陆访台学者,详细介绍了台湾证券、期货和保险业的发展和现状,回答了赴台大陆学者提出的问题,并与大陆学者进行了广泛的学术和实务交流。

人大法学院杜副教授应邀参加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杜副教授应邀参加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杜副教授应邀参加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9月19日至20日,2011(第七届)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台北举行,此次会议由国际私法研究会(台湾地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大陆地区)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共同主办,由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和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执行,并得到华冈法学基金会、国泰金控和华冈兴业基金会支持。

我院杜副教授随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为团长的大陆代表团共13人参加了会议。

9月19日上午的会议开幕式上,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前司法院大法官马汉宝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长苏永钦教授、中国文化大学董事长张镜湖先生和校长吴万益教授、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前司法院大法官刘铁铮教授、国际私法研究会秘书长兼监察委员李復甸教授等出席了会议并致辞。

接下来的研讨会共进行了整整两天,共八单元,发表报告的有29位学者,参与评论的有33位学者。

与会学者就两岸新国际私法之适用与比较:评价与特色、通则及权利主体、法律行为及代理、涉外之债、物权及知识产权、亲属、继承以及两岸新国际私法之教学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我院杜焕芳副教授做了“两岸新国际私法之物权及知识产权比较与适用”的报告,并在第三单元作为评论人。

会议期间,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马汉宝教授、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长苏永钦教授、中国文化大学校长吴万益教授宴请了大陆学者。

会后,大陆代表团参访了台湾高等法院、台北大学、南投地方法院。

我院杜焕芳副教授还拜访了台北大学校长侯宗文教授、法律学系主任陈荣传教授、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院长何曜琛教授、法律学系主任林恒志教授等,并登门拜访了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马汉宝教授,介绍了我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方面的发展。

人大法学院教授应邀参加“商法通则”暨商法前沿问题研讨会并在西北政法大学作学术报告

人大法学院教授应邀参加“商法通则”暨商法前沿问题研讨会并在西北政法大学作学术报告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教授应邀参加“商法通则”暨商法前沿问题研讨会并在西北政法大
学作学术报告
11月11日至12日,我院叶教授应邀参加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举办的“商法通则”暨商法前沿问题研讨会,与我院民商法法学博士生樊涛分别进行主题发言。

参加研讨会的有来自陕西省内外高校、法院、工商机关、律师事务所等60余名代表,与会代表围绕“商法通则”的可行性、商会以及合作社问题、商事登记的现存问题与未来发展以及商事救济体系的构建等问题进行热烈的讨论,为我国商法制度的完善献策献计。

研讨会分为“主题演讲”、“商法基本理论”、“商事登记的理论与实践”和“商事救济体系及律师经验”四个部分。

在“商事登记的理论与实践”部分,叶林教授担任点评人,针对对商业登记的名称、性质、效力及商业登记审查标准等问题,做了精彩点评。

11月11日晚,叶教授受邀访问西北政法大学,为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做了题为“金融服务法漫谈”的学术报告。

叶教授在详细界定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提供者和金融消费者的三个概念的基础上,从金融消费者实体保护和程序保护两个方面,对于金融服务法进行全方位解读,引发学生的浓厚兴趣与热情讨论。

叶林教授还与在场听众进行互动,回答了现场提问,报告取得了圆满成功。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受聘担任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受聘担任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受聘担任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 6月1日,中国保监会在办公大楼举行保险消费者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我院叶教授等25人受聘担任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员。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向首届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发表讲话,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保护局局长李世玲主持会议。

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保监公告〔2012〕8号”的聘任公告。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应邀参加“经济全球化中的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一体化走向”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应邀参加“经济全球化中的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一体化走向”研讨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应邀参加“经济全球化中的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一体化走向”
研讨会
11月12日至13日,清华大学“21世纪商法论坛”第十一次国际学术会议:“经济全球化中的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一体化走向” 国际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

来自美国、德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专家学者包含台湾地区在内的国内公司法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等近百名代表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本届学术研讨会的研讨议题基于经济全球化背景对世界各国商法制度变革带来的深刻影响,特别是在已有欧盟公司法和欧洲公司指引条例所带来公司法一体化的基础上,探讨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一体化的现实经验与未来的可能性。

本届研讨会共设“公司一体化的可行性探讨”,“欧盟公司法一体化的经验与教训”,“东亚公司一体化之探讨”“一体化背景下的公司治理”等单元。

我院叶教授应邀出席了学术研讨会,担任了研讨会第六单元的主持人,并在本单元结束时对报告人和评议人给予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杨副教授等参加“大金融视野下的《证券法》修改与监管理念”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杨副教授等参加“大金融视野下的《证券法》修改与监管理念”研讨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杨副教授等参加“大金融视野下的《证券法》修改与监管理念”研讨会12月17日,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大金融视野下的《证券法》修改与监管理念研讨会”在北京香山召开。

我院叶林教授、杨东副教授、董新义博士后受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在全球经济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内资本市场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下,学术界、实务界开展了对《证券法》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并拟在此基础上研究《证券法》的进一步修订。

中国证监会已委托郭锋教授组织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国内高校的专家进行学术评估。

在研讨会上,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主任郭锋教授介绍了《证券法》评估与修改的背景和理念。

他将其归纳为十二个方面:第一,坚持放松管制、鼓励创新的理念;第二,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和私法自治的原则,限制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的过度干预;第三,改革发行审核制度;第四,完善监管理念,引入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第五,明确混业经营、功能监管;第六,扩大证券范围,引入金融投资商品,在大金融的视野下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第七,改革保荐制度;第八,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第九,立足于国际化;第十,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纳入调整范围;第十一,优化立法技术,注重与相应法律的协调;第十二,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

与会者还讨论了:《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与定位,《证券法》的修改重点及证券市场的财产法基础,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券商自主创新的路径,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韩国《资本市场法》的核心内容,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定位,《证券法》第13条中“持续盈利能力”的修改。

郭锋在研讨会结束时指出,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作为证券法领域的全国性研究机构,将继续发挥自身作用,与证监会、实务界、高校的专家、业界人士一起,为进一步推进《证券法》的修改和完善,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而努力。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参加“利益相关者和把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国际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参加“利益相关者和把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国际研讨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参加“利益相关者和把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国际研讨

2011年5月14-15日,叶教授应邀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利益相关者和把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国际研讨会。

参加会议的国内学者,主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全国总工会;国外学者来自英国杜伦大学和德国法兰克福大学。

叶教授以“劳动者在公司中地位的历史观察”为题,梳理了我国职工在公司中地位的历史演变过程,提出我国劳动者经历了从产权代表向管理参与的转变,分析了历史演变的社会原因,主张在分别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公司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专访——期待司法改革的春天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专访——期待司法改革的春天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专访——期待司法改革的春天2015年春节假期刚过,好友就从深圳打来电话,说新近成立的第一巡回法庭要在3月2日开庭审理第一起案件,问我有没有兴趣观摩旁听。

听到这个消息,心里着实激动了一下,立即答应下来。

其实,凡是关心中国司法改革的人,凡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都会关注在异地设立巡回法庭的事情,都会关注巡回法庭的运行效果。

若能亲历巡回法院的第一次开庭,自然是很有意义的。

何况,我认识的好几位法官在两个巡回法庭任职,若能在深圳叙旧,自然是件美事儿。

初识第一巡回法庭正月里的北京,还在料峭寒冬中,千里之遥的深圳,却已春意盎然。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市中院的旧址。

以前到过深圳中院,对于这个院子有些印象。

进入不大的院子,迎面是一栋十几层的办公楼,后面是一栋低矮的两层建筑物。

看得出来,旧有的建筑结构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做了简单的装修,挂上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铭牌,楼前站立着一名威武的执勤武警。

早在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前,就听说过在巡回法庭的选址上存在意见分歧。

有人建议把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州市,有人主张设在深圳,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最终拍板落户在深圳。

几十年前,我曾多次到过深圳和广州。

广州是南方最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之一,年代久远,历史感厚重,商业发达,思想前卫,无疑是广东省的中心。

说到深圳,它当时只是一个刚从边陲小镇起步的城市,面积狭小,正在大兴土木,往来于深圳的人们,夹杂着全国各地的口音。

二三十年后,深圳已变成了最成功的经济特区。

深圳的自由、创新和蓝天,是深圳人最为骄傲的三件事。

几位久居深圳的同学说,深圳是中国最不关注出身、最少官僚主义的地方,他们喜欢住在深圳。

设置巡回法庭,是我国司法改革试验的重要一环,是原有审判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在深圳这个富有创新精神的城市设置巡回法庭,或许映射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创意选择,反映了民众对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愿望与憧憬。

在深圳的城市精神与法院审判制度改革之间,似乎相映成趣,形成了一种环境和精神上的互动。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应邀参加西北政法大学“公司法改革与公司诉讼国际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应邀参加西北政法大学“公司法改革与公司诉讼国际研讨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应邀参加西北政法大学“公司法改革与公司诉讼国际研讨会”
9月22日,我院叶林教授应邀参加了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长安商法论坛第三届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公司法改革与公司诉讼国际研讨会——韩国与欧盟经验借鉴”。

叶教授做了主题发言“中国公司权力的分配”。

我院2012级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王延川负责组织本次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公司区分与法律适用”。

“长安商法论坛”于2010年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创办,致力于对商法基础问题和前沿问题的研讨,已经连续召开三届。

本次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与韩国企业法学会主办,来自韩国成均馆大学、韩国忠北国立大学校、意大利罗马路易斯大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工商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学者和专家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师生来访人大法学院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师生来访人大法学院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师
生来访人大法学院
2013年7月1日,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一行15人来访我院。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班一行由副院长王文杰带队,成员主要来自台湾金融和法律界。

人大法学院院长韩教授、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接见了政治大学研究生班一行,双方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就两地立法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进行了探讨。

此外,王轶教授和杨东副教授分别给来访同学带来了关于民法和反垄断法的课程。

课堂上各位同学就相关法律实践问题向两位老师进行了提问并得到了详细而深入的回答。

人大法学院与政大法学院多年来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持续开展了举办学术研讨会、教师项目合作、学生交流、信息资源共享等形式的全方位合作。

人大法学院杨教授率团赴台参加海峡两岸民法论坛暨第十届民法典学术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杨教授率团赴台参加海峡两岸民法论坛暨第十届民法典学术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杨教授率团赴台参加海峡两岸民法论坛暨第十届民法典学术研讨会5月8日至9日,2012年海峡两岸民法论坛暨第十届民法典学术研讨会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东吴大学法学院暨法律学系主办,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法官协会、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以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台湾地区的东吴大学、台湾大学、辅仁大学、政治大学、台北大学、世新大学、台湾海洋大学、南开科技大学等两岸学术机构以及部分法律实务部门的五十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为大陆地区代表团团长。

A会场上午第一场议题为“民法总则立法方向与原则之探讨”,由东吴大学法律学系郑冠宇教授和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龚赛红教授共同主持。

武汉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作题为《民法典总则的内容构造》的报告,东吴大学法律学系黄阳寿教授作题为《中国大陆民法总则立法若干问题之研究》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作题为《两岸民事主体制度立法比较研究》的报告。

第二场议题为“民法总则立法方向与原则之探讨”,由东吴大学法律学系黄阳寿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共同主持。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董惠江教授作题为《制定民法典在民商法关系上的现实主义选择》的报告,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游进发教授作题为《无权处分后的权利取得—禁反言与善意取得》的报告。

随后A会场对上午的两场议题进行了综合讨论。

A会场下午第三场议题为“合同法立法方向与原则之探讨”,由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林诚二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共同主持。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叶林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叶林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叶林叶林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核心专家新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1990-199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89)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身份,研究公司法、合同法和侵权法(1987-198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学研究生班毕业(1985-198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81-1985)民法学、商法学、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金融服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证法等。

主要讲授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等。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金融服务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公证协会理事、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顾问、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西部法学评论》编委等。

证券执法中行政和解制度的比较研究,中国证监会2008年度稽查荣誉奖论文2009年解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一作者),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证券执法和解制度的比较研究,西部法学评论,2009年第4期,第一作者无纸化证券的权利结构(独著),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社会科学研究文摘转载无纸化证券的内涵与法律地位——兼谈证券的基本属性(第一作者),河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完善,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独著公司权力的分配——一个比较法上的现象,载于《在人大讲授法学》(第2期),独著,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2008年试论“打破公司僵局”,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一作者我国证券法的未来走向——关于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第一作者商行为的性质,清华法学,2008年第4期,独著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独著外观主义的商法意义——从内在体系的视角出发,河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第一作者投资者保护体制的结构性转变:口号、制度与战略,载于《物权法与资本市场》,人大出版社,2008年,独著上市/证券公司破产、重整、和解问题的法律思考,法治论坛,2008年第10辑,独著2007年我国公司法之现状与未来走向,判解研究,2007年第6期辑,独著营业资产法律制度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独著(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公司信息报告制度研究,河北学刊,2007年第4期,第一作者论不可抗力制度,北方法学,2007年第1期,独著(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关联交易及其公司法规制,中国证券市场(2007年),法律出版社,2007商法理念与商事审判,法律适用,2007年第9期,独著2006年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法学研究,河北学刊,2006年第4期,独著合作企业法的定位与法律协调,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第一作者(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第4期转载)公证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中州学刊2006年4期关联交易及其公司法规制,中国证券市场(2007年),法律出版社,2007股权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判解研究2006年第29辑重构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载于《公司治理:国企所有权与治理目标》,法律出版社,2006年,独著。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参加《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参加《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参加《上市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
6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教授受邀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在京举办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并就该条例规范的主体范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公开承诺、现金分红政策、公开征集投票权、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以及股权激励等相关问题,发表了专家意见。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还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其他学者,以及来自证券监管机构和法律实务界的专业人士。

人大法学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第一篇:人大法学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人大法学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5月27日—31日,我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台湾辅仁大学主办的“2012年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

研讨会分6个单元,分别涉及两岸的民事诉讼再审制度、行政执行制度、土地管理使用制度、产品责任制度、刑事矫正制度,以及大陆刑事诉讼法修正动向等议题。

我院肖教授在第一单元发表了“大陆民事诉讼再审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展望”的主题发言,姚副教授在第四单元发表了“《侵权责任法》下的产品责任评析”的主题发言,赵教授主持了第五单元“大陆地区社区矫正制度”的研讨,并发表了中国大陆社区矫正的十年(2002—2012)的评论意见。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东吴大学、台北大学、警察大学、高雄大学、世新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等高校研究机构的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台办、台湾司法院、台湾最高法院、台湾法务部等机构的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第二篇:人大法学院肖教授在法学院毕业生欢送会上的致辞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人大法学院肖教授在法学院毕业生欢送会上的致辞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到了跟你们说“再见”的时候了。

站在这里,看着台下一张张青春焕发、阳光灿烂的笑脸,不管是叫得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还是熟悉的、不熟悉的,就在说“再见”的此时此刻,画面被定格在我面前,并深深嵌入我生命的年轮中。

几年前,你们带着中学或大学时代的辉煌,以及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走进人大校园。

感谢上帝的安排,在人大法学院的神圣殿堂里,我们相遇了,结下了师生之缘。

九百张可爱的面孔,在相处的一千个日子里,每天都像花儿一样在我们眼前绽放。

几年里,人大成为我们共同的家。

叶林教授

叶林教授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法学杂志
页码: F0002-F0002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2期
主题词: 客座教授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法学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 华南师范大学 澳门科技大学 法学研究
摘要:叶林,1963年11月出生,天津市人,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自1987年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至今,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所所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核心专家,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叶林教授亦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海峡两岸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法律构造

海峡两岸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法律构造

Legal Construction of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on Income across the Strait
作者: 叶姗[1]
作者机构: [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出版物刊名: 财贸研究
页码: 142-149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4期
主题词: 税收管辖权;避免双重征税;单边抵免规则;双边税收安排
摘要:台湾地区"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的第12条第1项第1款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确立了属地兼属人的混合税收管辖原则,使得海峡两岸税收管辖权的冲突问题凸显,也为构造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契机。

中国大陆开征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和台湾地区开征的综合所得税与营利事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绝大部分重合,这就使得海峡两岸对所得双重征税存在很大的可能及避免之必要。

两岸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单边抵免规则和两岸短期内必须谈签的双边税收安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叶教授赴台参加“第二届海
峡两岸商法论坛”
6月3日,我院叶教授赴台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商法论坛”。

本届论坛在扬州大学举办,本次论坛在台湾政治大学举办,论坛主题是“股东权保护之法律问题”。

叶教授提交了《大陆<公司法>上的反对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的会议论文,并发表讲演。

本次论坛云集了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重要公司法专家,大陆地区学者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等十余所大陆高校,除我院叶林教授外,王保树、朱慈蕴、范健等赴台参加了论坛。

台湾地区学者包括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大学、中正大学、文化大学等,赖英照、赖源河、刘连煜等著名学者参加了论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