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类记录簿》相关项目的逻辑关系及其他
油类记录簿
2、两大部分
《油类记录簿》第1部分供每艘150gt及以上的油船和每艘 400gt及以上的非油船记录有关机舱的作业。 对于油船,还应备有《油类记录露》第2部分,记录有关货 油/压载的作业。
《油类记录簿》第1部分—机舱的作业 所有船舶
• • • • • • • 燃油舱的压载和清洗; 燃油舱污压载水和洗舱水的排放; 残油(油泥)的处理; 机舱积存的舱底水(自动或非自动的)向舷外的排放与处理; 排油监控系统状况; 意外的或其他异常排油; 加装燃油或散装润滑油。
油类记录露》第2部分—货油和压载作业 油船
• • • • • • • • • 货油装载; 航行中货油的内容转驳; 货油的卸载; 货油舱的清洁、压载舱的压载; 货油舱的清洗; 污排放后,为清洁压载舱与货油和扫舱管路隔离 所需阀门的关闭; • 残油处理
油类记录簿
1、产生背景
为了防止船舶造成油污染,使水域环境免受损害,国际海 事组织制订了国际防污染公约(MARPOL73/78)。该公约附则I的 防止油污规则第20条——油类记录簿要求船员记录有关油类的 一切操作,以便进行监督检查。在船上,油类记录簿由轮机长 亲自填写,记录簿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船上现有的各种油量、 在港已加油数量、污水和污油的处理、油船的洗舱水和压载水 的处理等有关记录。
油类记录簿
C—残油(渣油)的收集、转驳和处理 11 残油(渣油)的收集:
船上留存的残油(渣油)数量。该数量应每周记录, 这意味着该数量必须每周记录一次,即使航行时间超过 一周。
.1 舱柜编号 .2 舱柜容积( m3 ) .3 留存总量( m3 ) .4 人工收集的残油数量( m3 ) 12 残油(渣油)的转驳或处理方法: 说明转驳或处理的残油数量,清空的舱柜和起重留存 的数量,以立方米计。 .1 转到接收设施(注明港口) .2 转到其它舱柜(注明舱柜以及该舱柜内的总量) .3 焚烧(注明全部操作时间) .4 其它方式(予以说明)
11
• 漏油设备的任何故障都应在《油类记录簿》第 I部分中进行记录。
• 《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应存放在随时可取来 检查的地方,除了没有配备船员的被拖船员外, 均应存放在船上。《油类记录簿》第分应 在完成最后一项纪录后保留3年。
4
• 在船上,油类记录簿通常由轮机长本人填 写和保管,要求填写的内容主要有:船上 现有的各种油量、在港加装的燃油和滑油 数量、油舱舱底污水和残油(油渣)的存量 和在海上处理的详细记录、油舱的洗舱水 和压载水的处理等有关记录,共包含A~I 九大类27项记录要求,这里仅对常用的C、 D、H三项做说明。
油类记录簿
1
《油类记录簿》
每艘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 及以上非油轮,应备有《油类记录簿》。 第I部分,用来记录有关的机器处所作业。
《油类记录簿》要求船上记录有关油 类的一切操作,以便进行监督检查。但在 实际工作中,油类记录簿的填写经常出现 漏项、错填,甚至对公约条文理解错误, 导致填写内容与事实完全不一样的现象发 生。
2
• 机器处所的作业情况,在适用时,应按 《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17条的规定,相 应地记入《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这些细 目按作业项目分组,每项作业由一个字母 代号来表示。
油类记录簿填写说明(机)
油类记录簿的填写要点1.在油类记录簿使用前,应对其检查看适用范围是否符合,对机舱来说应使用----机器处所作业,同时在封页上应有海事主管机关的签署章,对该页的相关内容应作填写如船名、船舶编号或呼号、吨位、开始使用时间等。
2.在记录操作前应对记录页上方的船名和船舶编号或呼号作填写,同时将不适用者用记录笔划去如货油∕压载的作业3.油类记录簿是法定文件,记录应真实同时应尽可能用代码,日期按年月顺序排列,每记完一项作业时,作业负责人应签署姓名和日期,每记完一页时,应送船长审阅签署。
4.记录簿中油水数量应准确,一般掌握在小数点后一位,数量有条件还应考虑温度等对其的影响。
5.机舱对油类记录簿记录情况一般只在“C”“D”“H”发生,对其它项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
6 具体记录示范6、1加油作业(本项记录仅指对船舶自用的燃润油作业)例:“恒顺达”号轮2002年11月19日在南京2泊位,加20号重柴油50吨,0号轻柴油10吨,14号散装滑油1000升。
重柴油加入船舶A舱和B舱两舱,A舱(舱容38M3)原舱内存油5吨,加入油后为30吨;B舱(舱容50M3)原舱内无存油,加入油后为25吨。
0号柴油加入轻油日用柜和2号轻油柜,轻油日用柜(舱容5、5M3)原舱内有油2吨,加入后存油为4吨;2号轻油柜(舱容18M3)原舱内有油5吨,加入油后存油13吨。
14号散装滑油加入滑油贮存柜(舱容2M3),原有400升加入后1400升。
作业时间为1430---1600,作业负责人为王强●记录要求加入舱应该记录两个数据:加入的量和加入后油舱内的总量如上A舱25吨(30吨)。
25吨为加入的数量,30吨为加入后舱内留存的总量。
●加入油的总量=各受油舱的加入量之和,如重柴油50吨位=A舱25吨+B舱25吨。
轻柴油10吨=轻油日用柜2吨+2吨轻油柜8吨。
●加入后留存舱内的数量不得大于舱容M3和密度(比重)之积,否则表明该油舱溢油或记录不真实。
●滑油一般只对散供滑油作记录,加桶装滑油可以不记载。
油类记录簿的最新操作记录指南
油类记录簿的最新操作纪录指南的理解随着人们对地球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目前世界各国港务检查部门,特别是美国、澳大利亚的海岸警卫队及德国的水警等对油污染的防止检查日趋严格。
尽管目前公司各船舶已按照MARPOL73/78公约的要求配备了必要的防污染设备,而且绝大多数轮机管理人员也能按要求正确操作和使用,但是我们还是要加强对船员防污染知识的培训,提高船员的防污染意识,认真记录好油类记录簿。
下面就我对记录的理解和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正之处敬请指导。
一:燃油产生的残油量,应符合《MARPOL73/78》公约预测和国际公认估计,对于MDO,约为消耗量的0.5%(适用沪救14,德淞,德远);对于IF180,约消耗量的1%(适用于远洋船舶);对于IF380,约为消耗量的2~3%。
PSC检查官在做检查时,经常对船舶该航次的燃油消耗量来推算该航次油渣产生及处理量是否合理,所以要核对轮机日志上燃油的消耗量来确认产生的残油量,另要注意船上实际的残油量和记录基本相符,每次进港前要测量相关舱柜。
二:建议各船舶建立《油类记录簿》专项管理文档,由轮机长负责管理,根据本轮的实际情况收集资料,与《油类记录簿》一起整理成一个专用文件夹,平时由二管轮、三管轮写好草稿,经轮机长审核由轮机长亲自抄写入簿,并在每一项操作后由轮机长签名(二管轮、三管轮保留自己的原草稿,以便下次核对),抵港前交船长审核并签字。
文件夹中资料如下:●燃油、滑油舱布置图,同时应标明舱柜的名称和容积数,并制作各舱柜的容积表。
●机舱油污水系统及舱柜的布置图,应标明舱柜的名称和容积数,并制作各舱柜的容积表。
●IOPP证书附录的复印件●每次油污水排到接收设备的有效收据或证明三:滤油设备状况(分离器滤油设施或污水泵故障、15ppm装置失效、三通阀、电磁阀失效等情况发生时记录F项中)。
油水分离器的相关部件及附属设备的保养、测试也应记入I项中,如水泵、滤芯元件、各种伐件、气动伐件、安全伐、油份浓度监控装置、15PPM报警装置等的修理。
油类记录簿记录指南
油类记录簿记录指南这里所介绍的,只是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针对所有船舶机舱的污油水操作记录。
记录中的时间格式应为dd-MONTH-yyyy, 例如01-MAR-2022,为避免造成误解,日期和年份用阿拉伯数字,月份用英语缩写。
下面是从代码C到代码I,一共27种情况下油类记录簿的记录样本,其中油渣处理为1-9,机舱处所积存舱底水非自动排放或其他处理为10-13,机舱处所积存舱底水自动排放处理为14-15,滤油设备状况为16,意外或其他异常排油为17,燃油或滑油加装为18-19,额外的操作和一般说明为20-27:注意:操作者开始通过泵浦手动驳运(通过泵浦)将油渣(泥)进入油渣(泥)柜,类似操作如下:1、从燃油分油机泄放舱收集残油(泥),2、收集来自机器设备集油槽、油底壳泄放的油渣(泥),3、加装燃油入油渣舱(泥)舱(油渣舱内所有存量视为残油),4、收集来自舱底污水储存舱的油泥—这种情况下还需记录污水的处理操作(即D 15.1或15.3项记录)另外,油水分离器运行时自动排油,不属于此类。
备注:船长应该从接收设施操作人如油驳、槽罐车等处索要详细注明接收油泥量,及接收时间的收据或证明,该收据或证明粘附在油类记录簿机舱处所PART I 上。
备注:收集舱底水操作无需说明,因此只需要污水存量记录.。
油泥/油渣舱柜舱容不应做C.12.X项记录。
备注:如果该项操作开始为人工操作,操作时可能要求记入代码“C 11.4”项。
备注:滤油设备状况也包括报警设备及自动停止装置,如果适用代码“I”项也应记录,表示由于滤油装置或油份计故障,排舷外阀的铅封,当系统恢复时应使用代码F19/20/21,F19记入系统故障日期及时间,F20记入系统恢复时间。
备注:滤油设备状况也涵盖报警、自动停止装置,如果适用代码“I”项也应记录,表示由于滤油设备故障时排舷外阀的铅封。
备注:如果与滤油设备或油份计故障有关系,油类记录簿中F项也应适当记录。
启动油污应急计划应对油污染,排放环境包括但不限于1、油份计失效,2、燃油舱溢流,3、加油软管或法兰破损,4、由于碰撞或搁浅引起的油舱柜泄漏。
油类记录簿》的规范记录
日期 月/日/年
代号 字母
D
细目 数码
13
14
15(4)
13 14 15(2)
作业记录/负责人签名
About 5.2m 3 from bilge wells Startedat 08:00 and stopped at 09:20 Transferred into bilge water collecting TK Total quantity retained 7.4m3 About 4.5m3 from bilge water collecting TK Started at 09:30 and stopped at 11:00 Though 15 ppm equipment 32000’.7N 123048’.2E 32017’.3N 123053’.8E (签名)
船于x年x月xx日经过焚烧炉约96h运行,共焚烧 约3m3残油,并测得污油柜内残油量为2.1m3,
日期 月/日/年
代号 字母
C
月/日/年 C
月/日/年 C
细目 数码 11(1)
12(1)
12(3)
作业记录/负责人签名
Sludge Tk maximum capacity 14.0m3 Total quantity retained 8.9m3 (签名) About 12m3 sludge transferred from Sludge Tk. Total quantity retained 0.3m3 At Dalian port. (签名) About 3m3 sludge incinerated from Sludge TK ,Total quantity retained 2.1m3 Total about 96 hrs (签名)
新版船舶《油类记录簿》
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船舶技术部机务安全信息【2010】39号新版船舶《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的记录提示各轮、各船舶管理部:根据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187(59)决议,MARPOL附则I修正案即将于2011年1月1日强制生效,船舶从2011年1月1日起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油类记录簿》。
新版(2010版)的《油类记录簿》与以前的比较,最大的区别是在C类的操作中增加了11.4项,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应确保船舶使用的《油类记录簿》是从船旗国主管当局获得的最新版本。
目前我司新版(2010版)的《油类记录簿》已基本供船,其中部分巴旗船舶供船的是巴拿马当局核发的2009版的《油类记录簿》,经询问巴拿马海事部门,确认可继续延用一年,但2011年1月1日后必须按附件指南要求记录。
在MEPC第60次会议上,成员国提出了澄清有关新版《油类记录簿》的样本记录,并最终在MEPC第61次会议(2010年9月27日到10月1日)上通过了《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的操作记录的指南,意在促进船舶符合MARPOL公约的要求,通过使用正确的代号字母和细目编号,对船员如何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各种操作提供建议,对记录格式进行规范,确保在PSC中有一个统一标准,避免船舶在PSC检查中出现问题。
尽管有一些不同意见,但为了避免在PSC检查中出现误解,委员会完全同意批准此指南作为MEPC的通函予以发布,见本信息附件:MEPC.1/Circ.736-GUIDANCE FOE RECORDING OF OPERATIONS IN THE OIL RECORD BOOK PART I –MACHINERY SPACE OPERATIONS(ALL SHIPS)。
通函MEPC.1/Circ.736的附则部分作为记录指南,对《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的记录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对可能出现的28种操作提供记录范本,希望各轮,尤其是船舶轮机长注意:1、检查船存《油类记录簿》,确保2011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公约要求的《油类记录簿》,对尚未使用过的不符合要求的版本全部予以清除,以免混淆。
新版船舶《油类记录簿》
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船舶技术部机务安全信息【2010】39号新版船舶《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的记录提示各轮、各船舶管理部:根据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187(59)决议,MARPOL附则I修正案即将于2011年1月1日强制生效,船舶从2011年1月1日起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油类记录簿》。
新版(2010版)的《油类记录簿》与以前的比较,最大的区别是在C类的操作中增加了11.4项,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应确保船舶使用的《油类记录簿》是从船旗国主管当局获得的最新版本。
目前我司新版(2010版)的《油类记录簿》已基本供船,其中部分巴旗船舶供船的是巴拿马当局核发的2009版的《油类记录簿》,经询问巴拿马海事部门,确认可继续延用一年,但2011年1月1日后必须按附件指南要求记录。
在MEPC第60次会议上,成员国提出了澄清有关新版《油类记录簿》的样本记录,并最终在MEPC第61次会议(2010年9月27日到10月1日)上通过了《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的操作记录的指南,意在促进船舶符合MARPOL公约的要求,通过使用正确的代号字母和细目编号,对船员如何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各种操作提供建议,对记录格式进行规范,确保在PSC中有一个统一标准,避免船舶在PSC检查中出现问题。
尽管有一些不同意见,但为了避免在PSC检查中出现误解,委员会完全同意批准此指南作为MEPC的通函予以发布,见本信息附件:MEPC.1/Circ.736-GUIDANCE FOE RECORDING OF OPERATIONS IN THE OIL RECORD BOOK PART I –MACHINERY SPACE OPERATIONS(ALL SHIPS)。
通函MEPC.1/Circ.736的附则部分作为记录指南,对《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的记录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对可能出现的28种操作提供记录范本,希望各轮,尤其是船舶轮机长注意:1、检查船存《油类记录簿》,确保2011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公约要求的《油类记录簿》,对尚未使用过的不符合要求的版本全部予以清除,以免混淆。
《油类记录簿》的记载和检查
(E)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自动排出舷外或 其它方法的处理 16 通过15ppm设备,将该系统定为自动向舷 外排放的作业方式时的时间和船舶位置 17 将该系统定为自动将舱底水输入储存柜的 作业方式时的时间(注明舱柜编号) 18 将该系统定为手动作业方式时的时间
(F)排油监控系统的情况
19 20 21 系统故障的时间 系统已修复运转时间 故障原因
MARPOL73/78:滤油设备的任何故障均应 记入《油类记录簿》中
(G)意外或其他异常的排油
22 23 24 25 发生的时间 发生时船舶所在地点或船位 油的大概数量和种类 排放或逸漏的情况、原因和一般说明
(H) 加装燃油或散装润滑
26 装油 . 1 装油的地点 . 2 装油的时间 . 3 燃油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油舱的编号(说 明油舱的加油数量和油舱的总容量) . 4 润滑油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油舱的编号 (说明油舱的加油数量和油舱的总容量)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油类记录簿》的记载和检查
根据《MARPOL73/78》公约附则Ⅰ第 17条规定要求,凡 150总吨及以上油轮和 400总吨以上非油轮,均应备有《油类记录 簿》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第36条 规定要求150总吨及以上油轮还应备有《油 类记录簿》第二部分,适用于油船的货油 和压载作业。
(C) 残油(油渣和其他残余物)的收集和处理
残油的产生:主要来源于燃油和滑油分油 机所排放出的油渣;油水分离或过滤设备 所分离出的残油;主机扫气箱所排放出的 残油;滤器的清洗;废机油、清洗油舱(柜) 产生的残油等。
• 一条船上每天产生多少残油目前在正常情况下采 用估算法,通常认为船舶产生的残油量约为其燃 油消耗量的百分之一,而油渣(纯油泥)量又为残 油量的百分之一。如航程中耗油为500MT,就会 产生约5MT的残油和50kg近似固体的油渣。 船舶残油量≈船舶燃油消耗量的1%
正确记载机器处所油水记录簿
正确记载机器处所《油类记录簿》正确记载机器处所《油类记录簿》船上记载《油类记录簿》不规范,甚至让港口国检查官看不懂,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1)不熟悉记载细目综合一览表《油类记录簿》前页,有记载细目综合一览表,是国际标准(2007年1月1日生效的最新修订版,E自动船外排放只保留16、17、18,删除原19船外排放方法,其后原20~27各递进一号。
故原H装燃油和润滑油之27.1、27.2、27.3和27。
4,分别修正为26。
1、26.2、26。
3和26.4,仅是代号改变),包括8项作业,以字母A~H表示;26类细目,以数码1~26表示.轮机员理应熟悉并按该标准填写。
但某些人记载前不熟读并理解记载细目综合一览表,记载时贸然下手,以至错误多,内容不能简明扼要,写了一大堆,别人看起来费劲或看不懂,甚至混淆符号字母与细目数码,更有甚者,随意更改,墨迹斑斑。
(2)培训不足船上,公司安排有关《油类记录簿》记录的培训不充分,在船船员得不到应有的提高。
学校,有关防油污课程,重点放在国际公约和设备,《油类记录簿》教材不规范,老师往往泛泛而论一带而过,学生往往海事一片空白,到船上面临实际情况就无所适从。
(3)英文程度不佳名词、动词、形容词不分现在时、过去时、进行时混淆内容表述不清、外国人难了解问题所在,等(4)船员故意伪记,大部分是迫于公司压力这些现象,既需要业界和学界重新评估培育现代轮机员能力,也需要现有轮机员加强学习。
现以机器处所《油类记录簿》上轮机员最常填写的10个项目为例,与轮机员共同探讨。
1《油类记录簿》记载要求1)记载《油类记录簿》,有明确要求和固定格式:2)每页必须填上船名、船舶编号或呼号3)使用船旗国官方文字记载。
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的船舶,还要用英文或法文记载。
4)逐行逐页填写,不可留空白间隔,不可毁页。
5)若填写错误,应在错误记录上划一横线表示删除并在旁边签上负责人姓名、日期,再重新起行填写。
油类记录簿记录说明
油类记录簿记录说明一、油类记录簿的作用1.用于记录油品的采购信息,包括购买日期、供应商、数量、单价、总金额等。
这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油品的采购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和库存。
2.用于记录油品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使用部门、使用数量等。
这可以帮助企业了解部门的油品消耗情况,进行合理预算和资源调配。
3.用于记录油品的储存情况,包括仓库位置、存储日期、剩余数量等。
这可以帮助企业及时补充油品,避免因油品不足而影响正常生产和经营。
4.用于记录油品的调拨情况,包括调出部门、调入部门、调拨数量等。
这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调配油品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油类记录簿的内容1.油品基本信息:包括油品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等。
2.采购记录:包括采购日期、购买数量、购买单价、总金额、供应商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掌握油品的采购成本和供应商质量情况。
3.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部门、使用数量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掌握各部门的油品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预算和资源调配。
4.储存记录:包括存储日期、存储地点、剩余数量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及时补充油品,避免因油品不足而影响正常生产和经营。
5.调拨记录:包括调出部门、调入部门、调拨数量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调配油品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6.其他记录:根据企业的需求,可以添加其他需要记录的信息,如损耗情况、油品质量检测结果等。
三、油类记录簿的管理注意事项1.清晰标注:记录簿的每个字段要清晰标注,以免造成信息混乱或遗漏。
2.及时更新:记录簿要及时更新,以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保密管理:记录簿中包含企业的采购和使用等信息,需要进行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4.多重备份:应按时备份记录簿,以防止数据丢失。
5.定期审查:定期检查记录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6.便于查询:记录簿的格式和布局要合理设计,方便查询和统计数据。
四、油类记录簿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许多企业已经将纸质记录簿转变为电子化管理。
1.船舶《油类记录薄》的管理和填写
船舶《油类记录薄》的管理和填写《油类记录簿》作为船舶防污设施工作的重要记录和专门的法定证据,历来受到各港口当局的特别关注和严格检查。
近年来,许多船舶在接受国内外港口国检查中均出现过《油类记录簿》记录不规范的缺陷,有的还被罚了款。
做好船舶防污和真实、正确填写《油类记录簿》是船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个负责任的船公司信守《国际防污公约》和对防止海洋污染承诺的体现。
关于船舶《油类记录簿》的管理和填写,该文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国际公约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出现的情况,对《油类记录簿》中的各项记载要求展开解读,并对有关细节问题进行了分析。
文章内容翔实,参考性强。
相信能够给船长、轮机长在日常管理中提供参考和借鉴,为轮机长提供一些帮助。
(一)、关于《油类记录簿》《MARPOL73/78》附则Ⅰ的第20条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应备有《油类记录薄》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本文提及的《油类记录簿》正是指适用于这种非油轮船舶。
1、《油类记录簿》由国际公约统一规范,为国际通用法定文书,所有《油类记录簿》必须与《MARPOL 73/78》及其修正案附则I 第IV章附录III规定的格式一致。
各海事主管机关核发的《油类记录簿》,其记录项目,代码等原则性要求都是一样的。
虽然公约本身并未一定要求使用船旗国自己印制并盖章的《油类记录簿》,但是,巴拿马旗船舶必需使用由其印制并签章后的《油类记录簿》;中国旗船舶必需使用中国海事局监制且签章的《油类记录簿》;2、启用新本,首先在首页上填写船名、呼号、总吨位及使用起始日期,并有船籍港海事局的盖章。
每页记录前,首先将该页上部填写船名、呼号。
3、《油类记录簿》是船上的法定文书之一,必须严格、认真、正确、及时地记录。
根据《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20条(4)的规定,对于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的国际营运船舶,《油类记录簿》应使用船旗国的官方文字记录(即中文)。
船舶油类记录簿的填写
5)“C12残油的处理”:残油的处理其实只有三个去向,即:
Ⅰ. 排入岸接收设备(C12.1)。处理后,船长应从驳船和槽罐车等接收设备的作业人员处得到一份详细说明转驳的残油或油性混合物数量及转驳日期、时间、港口的收据或证明。这样的收据或证明附于《油类记录簿》,一并妥为保存。
船舶油类记录簿的填写
———————————————————————————————— 作者:
———————————————————————————————— 日期:
ﻩ
关于船舶《油类记录簿》的管理和填写(二)
中远航运/沈国斌 集团总公司/王伟彬 广远/徐玉平
第二、《油类记录簿》的记载项目及解说
一、《油类记录簿》说明的原文译解
DISCHARGEOFDIRTYBALLASTOR CLEANINGWATERFROM OILFUEL TANKSREFFERED TO UNDER SECTION(A)
(同上“A”的原因,该节内容略去)
(C)残油(油泥)的收集和处理
COLLECTION ANDDISPOSALOF OILRESIDUES(SLUDGE)
(D)、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非自动方式排出舷外或其它处理
NON-AUTOMATIC DISCHARGEOVERBOARD ORDISPOSAL OTHERWISEOF BILGEWATERWHICH HASACCUMULATED INMACHINERY SPACES
பைடு நூலகம்解说:
1)要做好D项记录,首先要掌握船上含油污水驳运、处理、排放系统的实际布置,其次,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设备、舱柜的名称、数据必须与IOPP证书附录记载相符,并备有相应的产品说明书和型式认可证书供检查员核查。
油类记录簿记录说明
D 15.2 含油污水舱(B.C.T.)7.1M3驳向“接收1号”船, 本船存余(含
油污水)总量0.4 M3 7.1M3 from B.C.T. to barge “Receptor No.1” (or reception facilities)
Total 0.4 M3 retained on board
该舱留存量, 最后注明岸收后留船总存量以便后续统计。
例:
日期 2/103
同时记 录
代号
C
细目 12.1
作业记录/负责人的签名
上海港 PORT SHANG HAI
注明接收地点/日期
D 14
机油分油机渣油柜排出0.12 M3 0.12 M3 from Dirty oil tank of L.O. Purifier
关 于 船上《油 类 记 录 簿 》记 录 方 式 的 说 明
船上防污染设备文件资料准备 1、 对本公司经营的400总吨以上非油船而言, 要求轮机长在接任 后首次进行船上油类处理记录以前,务必向船长借阅本船最 近期《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和附页FORM-A, 了解本船防污染设备方面的全部证书资料。 2、 轮机长在接任后,进行首次船上油类处理记录以前,应将下述 防污染文件/设备资料整理复印下来,夹在《油类记录簿》首 页或压在工作写字台玻璃下,以便记录时对照: 1. IOPP证书附页FORM-A3.1/ 3.3条列明、经主管机关认可本 船全部残油舱和含油污水舱/柜的准确名称/舱容资料; 2.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I 第II章第10条(1、2款)规定的“特殊区域”(禁止排放任何 油类和油性混合物)资料(复印MARPOL73/78公约2002综 合文本27/28页); 3. 油水分离器/焚烧炉/生活污水处理器的型号、额定处理能 力、厂家资料和该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
油类记录簿注意事项
远洋货船在填写油类记录簿时存在的问题1.很多船舶的‚油类记录簿‛填写时存在揩、擦、涂、改现象‚油类记录簿‛是船上的法定文本之一,必须严格、认真、正确、及时地记录,不得揩、擦、涂、改,用涂改液也不行。
有记错或漏写,应将错误字句划一横线删去(被删去字句仍应清楚可见);改正字句写在错误字句的上面或下面;可在漏写字句的上面写上补充字句;并在其后签名,签名要标以括号。
(本文所指‚油类记录簿‛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统一印制的版本)。
2.‚油类记录簿‛C项记录与证书记载不符总的要求:C项记录要与证书记载相符,即与船上残油舱的实际布臵(尤其是舱名、舱容)保持一致。
国内航线:C项记录所涉及的残油舱必须与IOPP证书(防止油证书)第3项记载相符。
国际航线:C项记录所涉及的残油舱必须与IOPP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附录第3项记载相符。
‚油类记录簿‛第4项C11残油的收集[注①]已说明,C11所记录的残油舱仅指IOPP证书附录格式A(指非油船)和格式B(指油船)第3项中所列的油舱,包括各残油舱的英文名称、肋骨号、横向位臵、舱容;C12残油的处理方法各项记录中,所涉及的残油舱也必须在IOPP证书附录第3项中登记,方可记入‚油类记录簿‛。
需要说明的是配装在油渣焚烧炉系统里的小油渣柜或以残油为燃料的辅锅炉前的小油渣柜,如已在IOPP证书中登记,在C11与C12.2驳入另一(其它)油舱栏目中必须纪录;如没有在IOPP证书中登记,就不能记入‚油类记录簿‛。
注意,若未将此小油渣柜登记在IOPP证书中的船舶,必须及时向船公司提出修改证书的要求,由公司通过船级社将此油柜列入IOPP证书之中。
为正确填写‚油类记录簿‛,请各轮船长务必及时将正在使用的IOPP证书交轮机长和三管轮阅读,并令其摘抄下有关内容。
新上船的船长和轮机长尤其要注意。
(由于IOPP证书不是一成不变的,修船后要检查一下该证书是否修改过。
)例1:某轮于97.10.18在意大利拉维纳港被查出‚油类记录簿‛记录了该轮在使用未被列入IOPP证书的残油舱(boiler waste oiltank)。
船舶油类记录簿的填写.
关于船舶《油类记录簿》的管理和填写(二)中远航运/沈国斌集团总公司/王伟彬广远/徐玉平第二、《油类记录簿》的记载项目及解说一、《油类记录簿》说明的原文译解(略)二、《油类记录簿》记载项目及解说(细目内容已略去)(A)燃油仓的压载或清洗BALLASTING OR CLEANING OF OIL FUEL TANKS(编者注:我司船舶均为散货船,非特别情况下,不存在用燃油仓压水后的清洗、清洗水的处理问题,故该节内容略去)(B)从(A)项所述油舱排放压载水或洗舱水DISCHARGE OF DIRTY BALLAST OR CLEANING WATER FROM OIL FUEL TANKS REFFERED TO UNDER SECTION(A)(同上“A”的原因,该节内容略去)(C)残油(油泥)的收集和处理COLLECTION AND DISPOSAL OF OIL RESIDUES (SLUDGE)解说:1)“C”项内所涉及的油柜、柜名必须与IOPP证书附录第3项中所列的油泥(油渣)舱(柜)相同。
如实际中有某污油柜,但未被列入IOPP证书附录,也不得在记录中出现(在下次经船级社检验、更改后方可记录)。
2) C11.1和C11.2均指“残油(油泥)”的形成,但是有细微区别,应根据油泥(油渣)舱(柜)的性质分开填写,C11.1主要指净化燃、润油所产生的油泥,C11.2主要指机器处所排放,泄露,耗油等所产生的油泥(油渣)。
3) 如航次加油单据上列有杂质含量百分比,应使用该比例计算。
如无,则按估算公式估算:留存在船上的油渣数量=油渣产生量-油渣(焚烧炉+辅锅炉)处理量。
分油机每日产生油渣数量=(0.008 至0.01) × 重油日消耗量 + 0.005 ×柴油日消耗量。
4)“C11.残油收集”填写的周期:记录要求是:“每一航次结束时…,但不宜过于频繁,一周不超过一次”。
从实际操作中可以理解为这里的“航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航次”,即:从“卸空”到“卸空”,而是“从甲港到乙港”,那么,“每一航次结束时”也就是每次“船舶到港时”。
干货出炉:油类记录薄常见记录问题及检查中的常见缺陷归总
干货出炉:油类记录薄常见记录问题及检查中的常见缺陷归总轮机长/三管轮填写《油类记录簿》前要仔细阅读《油类记录簿》首页中的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填写,具体要注意如下问题:1.大部分公司基本要求《油类记录簿》的填写由轮机长负责,三管轮可以提供草稿。
2.C11.4项的记录要求是人工收集的残油数量,关键在“人工”两字,如人工清洗滤器产生的废油、人工收集的事故溢油(爆油管等)等,当然,这些人工收集的残油还必须是倒入IOPP或OPP证书中有记载的舱柜,否则也不用记录。
如人工收集的残油倒入IOPP或OPP 证书中没有记载的燃油沉淀柜等则不需要记入《油类记录簿》。
3.《油类记录簿》的首页后要附上IOPP或OPP证书中的附件(FORM A)的复印件,以便每次填写时对照。
4.持有IOPP证书的船舶,无论是远洋航线还是近海航线,必须用英文填写,也可以同时用英文和中文填写,但持OPP证书的船舶则只要用中文填写。
5.必须按照船上操作的时间顺序记录。
6.每次记录完毕,责任人都要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每页记录完船长必须签名。
7.每一行记录间不能留有空行。
7.日期的格式为“日/月/年”。
8.下列作业不必记录在《油类记录簿》,但操作者必须清楚各个残油柜液位增减的原因,遇到检查时能够向检查官解释清楚。
1)主机空冷器冷凝水自然流入污水柜;2)主机扫气箱污油连续流入污油柜(按周记录);3)人工泄放燃油沉淀柜、日用柜或其它油柜的含油污水到污油柜;4)主/副机反冲滤器自动泄放入残渣入污油柜。
9.从扫气箱或者清洗油柜等其它情况中挖出的难以驳运的油泥,可以通过送岸的方法处理,但要注意收集相关的接收证书,千万不能将此类油泥交由收垃圾的人去处理,更不能直接倒入海中。
10.IOPP证书上未有标注燃油泄放柜中的油可以回收利用的,不得记录将泄放柜中的油转驳到沉淀柜。
11.焚烧炉日用柜和沉淀柜在IOPP证书上未有标注蒸发型式认可的,不得记录将残油转驳到其中蒸发处理。
船舶《油类记录薄》的记载和改进建议
船舶《油类记录薄》的记载和改进建议《油类记录薄》,根据MARPOL73/78附则I和《中华人民中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备有《油类记录薄》,分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和第二部分(货油/压载的作业)。
《油类记录薄》,也是各港口国检查(PSC)、船旗国监督(FSC)和开航前检查的重要项目。
1《油类记录薄》记录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发现,船舶《油类记录薄》的填写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澄清某些项目的纪录方法。
1.1《油类记录薄》的记录方法《油类记录薄》是船上的重要防污文书之一,必须仔细、正确和及时记录。
《油类记录薄》的“说明”和“记载细目一览表”,有详细的填写说明。
(1)记录方法要求.第一页有海事机关加盖“防污管理专用章”。
.记录必须使用船旗国的官方文字。
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的国际航行船舶,还需有英文或法文的记录。
遇有争议或不相一致的情况时,以船旗国官方文字为准。
.按时间顺序记录,不得留有空行。
若不慎留有空行,必须用横线或斜线划去。
.每记录一项作业,由负责人员(轮机长或轮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记满一页,由船长签字。
.错误字句划一横线删去(被划去字句仍清楚可见),改正字句写在错误字句上方或下方空白处;补充字句写在漏写字句上方或下方空白处;均在其后签字(签字要加括号)。
(2)记录内容要求应记录全部油类作业,不可漏记。
船舶进厂修理,虽已停止营运,进厂前的清洗货油舱和燃料舱,清理残油柜等油类作业,也必须记入《油类记录薄》,而不应漏记。
.机舱部分,应记载A项燃油舱清洗,对应的B项洗舱水的排放,以及C项残油的收集和处理情况;.甲板部分,应记载G项货油舱的清洗,以及对应的J项残油和其他未经处理的油性混合物的处理,等。
某些处拨因记录人责任心不强而漏记。
例如某油船第二部分(货油/压载的作业)的货油装卸,应在装货港记载A项(装载),到目的港货油卸空后记载C项(卸装),涵盖从装载到卸载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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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刻理解 这 些逻 辑关 系 , 能发 现 《 就 油水 记 录簿》记 载
的错 误 。
当然 ,记 载错误 并 非 一定 是伪 造 记 录或 存在 违章 排放 , 要参 照其 它 因素综 合考 虑 后认定 。 需 1 《 类记 录簿》 油 中的逻辑 关 系 这些 逻辑 关 系式 的两边 , 理论 上 存在 “ ” “ ” ≤ 和 ≥ 关 系 , 际上 只分别 是 “ 和“ 关 系 。因 为 : 实 <” >”
的油 渣量 , : 即
《 油类记 录 簿》 为船 舶 防污设 备 的重要 工 作记 录 作
和法定 证据 ,历来 受 到各 港 口当局 的特 别关 注 和严格 检 查 , 当记 载 可被作 为 嫌疑船 舶 违章 排 污的证 据 。 不
油渣柜 剩余舱 容 >
系数 K×燃 油 e耗 量 ×本港 至下一 港航行 天数 l
分油机扫气箱清洗残油残油柜c处理方法il豳机器处滑油泄漏等所15ppm舱底水胍础l砸隔奇油水分离器主动力设备de一水一阳机器处所油类走向示意图祭零零零零祭祭零祭祭祭祭零祭牙啦器葛沁莽g电器学弛孓g均莽喾啦葶啦零牙她萍牙她器牙弛零譬啦莽g电器牙啦孓牙啦零茸屯零塔乳零塔譬滓虽然国际公约并未要求一定使用船旗国自己印制并盖章的油类记录簿但是
其中 : 油 渣柜 剩余 舱容 , 现场 测量 ; 可 燃 油 日耗 量 , 可查 阅轮 机 日志或 船 舶燃 油报 表 ; 本港 至下 一港 航行 天 数 , 可询 问船 长 , 或据海 图和
《 油类记 录簿 》 的记 载 , 在非 正 规化 、 载错 误甚 存 记
至伪 造 事实 等 问题 。做 好 船舶 防 污和 真实 、正确 填写
・
《 MARP 7 / 8 约》 OL 3 7 公 附则 I统 一解 释第 8 第 章 1 指 出 , 二次 油渣退 岸 之 间 : 条 在
焚烧 炉 和 油污 水分 离 器 的最 大处理 量 ,制造 和
油渣 实 际产 生 量 >油渣理 论 产 生量
而油渣 实际产 生量 =油渣 处理 总 量 +油渣 收 集量
-
《 油类 记录 簿》所记 载 的 , 包括 桶装 滑油 和滑 不
油舱 柜 的清 洁 ; l ( 油 的收集 ) C1 项 残 的残 油 收集也 仅 包括 防污 染证 书上所 列 的舱 柜 ,所 以需 要处 理 的船 舶 机 器处 所 的油渣 和 污油 水 , 际量 大 于理 论量 。 实
据。
油渣 处理 总量 +油渣 收 集量 >理 论 油渣 产 生量
( ) 渣处理 总量 , 1油 是焚 烧 炉和 / 辅锅 炉处 理 的 或
油渣 量 , 可从 焚烧 记录 和 / 锅炉 记 录 中查 出 。 或
() 2 油渣 收集 量 , 计算 截止 时 Cl 项 与 计算 开始 是 l 时 C1 项 的差值 , 1 可从 《 类 记录簿 》 查 出 。 油 上
了焚烧 炉最 大处理 能 力 , 肯定 是错误 或 不实 记载 。
12 开航 前 油渣 柜 剩余舱 容 .
本港 至下一 港 航行 所 产生 的 油渣 ,都 得排 人 油 渣 柜。 如果 开航 前油 渣柜 剩余 舱容 , 大于 本港 至下 一港 不 航行 所产 生 的油渣 量 , 油渣将 无 处存 放 。所 以 , 开航前
0. 05 0 。
关 系 。 是 否符 合这 些逻 辑关 系 , 从 可判 断《 油类 记录 簿》
的记 载是否 真实 。 作 为 国家 海事 主 管机 关 的官 员 ,船舶 安 全 检查 员
《 MARP oL7 /7 》附则 I的统 一解 释 , 出 了产 3 8 给
生 的油 渣 与所 消 耗燃 油 的 比值 。虽 然该 解 释 明确 表示 这 不是 给 定 时间 内产 生 油渣 总量 的依 据 ,但 对 于使 用 需 净化 重 质燃 油 的船 舶 ,每 日产 生 的油 渣量 为 日燃 油 消耗 量 的 00 —0 0 5接 近实 际情 况 , . 1 .1 , 是合 理的 。 13 油渣 处理量 与 油渣 收 集量之 和 , 于理论 油渣 目的逻辑关 系及 其他
上海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胡 荣华 陈 雷
[ 内容提 要 1 就海 事主 管机 关的船舶 检 查 员检 查船 舶《 油类记 录簿》 此 文 阐述 《 , 油类记 录簿》若干 内容 的
内在 逻 辑 关 系, 以及其 他 注意 事项 。
关键 词 : 油类 记 录簿
逻辑 关 系 注意 事项
《 油类 记 录簿 》 ,是 国际 通用 法定 文书 ,必 须使 用 《 MAR OL 7 /7}及 其修 正案 附则 工第 Ⅳ章 附 录 Ⅲ P 3 8
规定 的格式 , 按 国际公 约 的规定 记 录 。 并
油渣 柜剩 余 舱容 ,必然 大于 本 港至 下一 港 航行 所 产 生
所以 :
安 装后 已确定 ,并 被 登记 在 I P证 书上 。 实 际使用 OP 中, 处理 能力 只会 随使 用 时间逐 渐 降低 , 可能 升高 。 不 11 焚烧 炉每 次焚烧 量 .
C1 2项 ( 油 的处 理方 法 ) 中 的焚烧 炉每 次 焚烧 残 量 ,应该 小 于焚 烧 炉每 小 时最 大处 理能 力 与 当次 焚烧 小时 的乘积 , : 即 当次焚烧 总量 < 焚烧 炉最 大处理 能 力 ×当次 焚烧 小 时 其 中 焚 烧 炉 最 大 处 理 能 力 采 用 I P 证 书 的 数 OP
生量 ( 用于 有焚 烧炉 或辅 锅炉 参 与油渣 处 理 的船舶 ) 适 因 为实 际产 生 的油 渣 总量 不 可能 小于 理论 上 的油 渣产 生量 ,所 以如 果油 渣 实际 产生 量 小 于油 渣理 论产 生量 ,应被 视 为错误 或不 实 , 果再 有进 一步 的证 据 , 如
《 油类 记 录簿 》是 船舶 管 理工 作 的一个 重要 环节 ,也是
海事 执法 监督 的重 要 内容 。
油渣处 理 和污 油水 处理 , 次处 理数量 、 次处 理 每 每
持续时间、 处理 能力 、 柜容 积 等各参 数之 间存 在逻 辑 舱
船舶资料计算 ; 系数 K,对 主 机使 用需 净 化 的重 质燃 料 油而 言 为 0 0 ,对 主机 使 用柴 油 或不 需净 化 的重 质燃 油 而 言 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