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
闽建〔2017〕5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的规模和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另行发布。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其中,招标控制价在800万元及以下(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工程,可以采用简易评标法评标。
第四条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均分为A、B两类,A类适用于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 1 -值的工程,B类适用于未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下简称“信用分”),均为省住建厅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站:xy。
cn)公布相应工程类别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第五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三阶段进行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于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方式进行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资格文件评审之前进行技术文件评审。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和K、Q值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省住建厅颁发的计价定额(没有发布的,按国家计价定额)、费用定额、人工费指数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明确作为计价依据的材料信息价(其他材料价按市场询价)确定,严格实行编、审分离,其成果文件应当明确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20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的规模和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另行发布。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
其中,招标控制价在800万元及以下(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工程,可以采用简易评标法评标。
第四条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均分为A、B两类,A类适用于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B类适用于未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下简称“信用分”),均为省住建厅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站:)公布相应工程类别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第五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三阶段进行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于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方式进行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资格文件评审之前进行技术文件评审。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和K、Q值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省住建厅颁发的计价定额(没有发布的,按国家计价定额)、费用定额、人工费指数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明确作为计价依据的材料信息价(其他材料价按市场询价)确定,严格实行编、审分离,其成果文件应当明确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
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规范我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实际情况,经商省发改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一、我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纳入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运行机制实施:(一)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园林绿地内的道路、给排水管网、强弱电设施等;(二)单独发包的道路绿化等工程。
财政投融资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河道工程项目中,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在4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部分应当单独发包。
二、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三、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办法参照我省现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其中,招标控制价在6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可以采用简易评标法。
四、依法必须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使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以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数据为准)。
信用评价分值应用规则如下:(一)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园林绿化类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0年修订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0年修订版)报建编号:____(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__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投标中的投标人信誉评价标准
招投标中的投标人信誉评价标准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中常见的活动,对于投标人的信誉评价至关重要。
一个具备良好信誉的投标人不仅能够增加中标的机会,还能提升企业声誉,吸引更多的商机。
为了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投标人的信誉评价标准应当建立起来。
一、企业资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评价其信誉的重要指标之一。
企业资质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企业经营年限、所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等。
注册资本体现了企业的资金实力,经营年限反映了企业的经验和稳定性,荣誉代表着企业的口碑和信誉。
而企业规模则反映了企业的实力和能力。
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可以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进行综合评价。
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衡量投标人信誉的重要标准。
投标人应该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并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管理能力来保证合同的履行。
投标人过去的项目经验是评估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评估其过去项目的完成情况、客户的评价等来获取相关信息。
另外,投标人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经营范围、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等,以便评估其在履约过程中所需的资源和能力。
三、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是评价投标人信誉的重要方面之一。
良好的财务状况可以反映出企业的健康度和稳定性,以及对资金的合理调配能力。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可以通过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评估,如年度财务报表、资金流动情况、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评价投标人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情况,从而判断其是否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四、违约记录投标人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也是评价其信誉的重要指标。
违约行为包括未按合同要求履约、逾期交付、提供虚假信息等。
投标人的违约记录应当通过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进行查询,或者通过征询其他企业的意见来获取。
如果投标人存在违约行为,将对其信誉评价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五、社会责任感投标人的社会责任感也是评价其信誉的重要因素之一。
投标人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职业道德、关注环境保护和员工权益等。
南建筑〔2020〕10号
南建筑〔2016〕10号关于印发《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武夷新区住建分局、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8月26日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为防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工程招标投标环境,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属于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实行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
但下列建设工程可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82号)文件精神,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市政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以下的总承包工程和依法单独发包的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专业承包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上述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评标办法的,适用于企业季度信用分68分以上(含68分)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各业主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中的“其他因素”设置仅限于诚信守法企业、优质工程奖、法人代表到场作为评分标准,该项评分标准满分5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模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报建编号:**********01招标项目名称:XX县第五中学3#教学楼工程(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招标人:XXX第五中学(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XXX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XXX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0年1月6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中的信用要求
一、概述信用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信用要求如下:二、投标人信用要求1.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应达到以下标准:(1)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2)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重大失信行为。
2.投标人信用记录(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信用记录: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②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税务登记证明;③投标人近三年内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④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资质证书;⑤投标人近三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⑥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环保许可证(如有);⑦投标人近三年内的合同履约证明;⑧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⑨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纳税证明;⑩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行政处罚记录;⑪投标人近三年内的不良信用记录。
(2)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记录应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信用承诺(1)投标人应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投标相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2)投标人应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不进行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
(3)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4)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配合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工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投标人信用评价(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信用记录、信用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2)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3)如投标人信用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人信用要求1.招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应达到以下标准:(1)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2)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重大失信行为。
2023年评标专家继续教育第一期
2023年福建省评标专家继续教育第一批1.【单选题】七部委十二号令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A 52.【单选题)】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单选题】《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暂行办法》中规定,受到投诉的,其音视频资料自投诉处理完毕起保存不少于()B 3年4.【单选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 。
D.所需要的合理时间5.【单选题】根据《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通过()录入后同步交互至发布媒介核验发布,也可以通过发布媒介录入并核验发布。
B.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单选题】《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省重要大型工程”不包括()。
C.水利工程中:施工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的招标工程7.【单选题】根据我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进行排序,若上述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排序。
B.投标报价分高低、资信分高低、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如有)高低、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如有)高低8.【单选题】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D.原评标委员会9.【单选题】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审专家必须从()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C.政府有关部门组建10.【单选题】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招标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根据现有和参照临近工程项目的资料做出的估算;若资料欠缺,可参照临近工程项目投资额的()进行估算A.1-3% 11.【单选题】()应当建立评标专家信用记录公示制度,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的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理结果、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判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在线服务平台公示并记入评标专家档案。
招标文件信用等级_限制
一、目的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秩序,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标文件信用等级限制。
二、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信用等级限制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相关主体。
三、信用等级划分根据投标人信用状况,将其分为以下等级:1. A级: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2. B级:信用一般,存在轻微不良记录。
3. C级:信用较差,存在较重不良记录。
4. D级:信用极差,存在严重不良记录。
四、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以下标准:(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等处罚或公告的不良记录;(2)投标人无因拖欠工程款、劳务费、材料款等被相关单位或个人投诉的不良记录;(3)投标人无因合同违约、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等被相关单位或个人投诉的不良记录;(4)投标人无因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被相关单位或个人投诉的不良记录;(5)投标人无因其他违法行为被相关单位或个人投诉的不良记录。
2. 信用等级评定程序:(1)招标人向投标人索取相关信用证明材料;(2)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证明材料,进行信用等级评定;(3)招标人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招标公告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4)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知投标人。
五、信用等级限制措施1. 投标人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的,在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信用状况进行重点关注,并在评标过程中给予适当扣分。
3. 投标人信用等级为B级的,在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信用状况进行重点关注,并在评标过程中给予适当扣分。
4. 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级的,在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时,评标委员会对其信用状况不进行扣分。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直接唱标,通过资格审核,商务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两阶段评标法:先开技术标,技术标合格者,对其商务标进行唱标,并评审综合评分法:开标后,按照评标办法分值,综合评分34、评标办法和程序34.1评标和定标工作不约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评标工作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代理机构不作答复。
3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投标报价中标法评标程序:(1)采用资格预审招标的,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首先取最低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标书进行投标报价书评审和技术标评审,如遇投标报价或技术标评审文件未通过评审,则依次递补,按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2)采用资格后审招标的,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
评委会在对投标人资格评审时,应结合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并进行。
对资格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对技术标评审通过的投标人,再按投标报价(小于控制价)从低到高依次进行商务标评审,如投标人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即经量化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评标程序:(1)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即经量化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即评标委员会遵循规定的评标原则,首先对投标人资格和技术标进行评审。
评委会在对投标人资格评审时,应结合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并进行。
对资格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和打分。
当有效投标家数5家(含)以下时,对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出得分较高的三名投标人入围(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
当有效投标家数6家—10家(含)时,对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出得分较高的五名投标人入围(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
当有效投标家数10家以上时,对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出得分较高的七名投标人入围(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
有效投标人,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出三名投标人入围商务标评审(分数相同者同时入围)。
关于2021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贯彻上级一系列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合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结合2020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和招投标各方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继续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投标人综合信用分计分方法1、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和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管办)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分发布后,按市住建局信用评价分占65%、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分占10%、标后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分占25%的权重合成计算(以下简称三部分评价分),得出投标人综合信用分。
其中市住建局信用评价分按照《关于做好宜兴市建筑、市政、照明企业2020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按建筑(分主营资质和其他资质)、市政、照明三类分别计分。
建筑类其他资质的投标人综合信用分为其主营资质综合信用分得分乘0.85。
2、企业2020年度(计分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部分评价分均未取得的,其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包括建筑、市政、照明)按基础分70分计。
其中建筑类其他资质按主营资质得分乘0.85,主营资质由企业报市住建局核定,未经核定的按基础分乘0.85计分。
3、企业2020年度三部分评价分不全的按下列规定计算投标人综合信用分:(1)无市住建局信用评价分的,该部分评价分按基础分70分计,建筑类涉及主营资质的同上处理。
(2)无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分的,该部分评价分按100分计。
(3)无标后履约行为信用分的,该部分评价分按基础分80分计。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综合信用分为准。
二、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进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除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的项目外,按下列规定将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应用于招投标活动中。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附表1 供应商信用指数评价标准1扣分出现负分时统一记为0分,除有特殊说明外,各项二级指标满分均为100,下同。
1.守合同重信用记录由供应商在信用档案里提交相关材料自主申报,申报后系统自动计分。
司法信用数据来源于检察院,由市检察院在每个偶数月月中推送给交易中心。
由于国家各级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尚未完成,除有特殊说明外,其余社会信用指标及投标信用-行政处罚指标暂不启用。
国家各级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实现后,将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权威数据。
2.行业信用数据源于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行业诚信分。
3.区域信用数据源于其他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4.履约信用由采购人登陆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系统进行评价,若同一被评价方参与多个政府采购活动,则取其多个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5.由交易中心认定的所有不规范行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信用-信用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规范行为计入信用系统。
公示期内,如确有错误,各相关方可就不规范行为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诉,交易中心将在受理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和处理意见回复申诉人。
对于情况复杂的申诉,可以适当延长复核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受理申诉期间,公示流程暂停;如申诉有效,交易中心将不再记录该不规范行为,如申诉无效,交易中心将把该行为记入信用系统。
附表2 评审专家信用指数评价标准2X年内暂定一年内备注:1.专家工作态度各级指标数据来源于交易中心场内签到系统、专家管理系统,每日更新。
2.行为规范、评标质量各级指标由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认定。
属监管部门认定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其转发的处理意见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信用系统中实施扣分或加分;交易中心认定的,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信用-信用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信用系统中予以扣分或加分。
公示期内,如确有错误,各相关方可就不规范行为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诉,交易中心将在受理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和处理意见回复申诉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细评审标准
财务情况
1、投标人近3年累计(净利润/营业额)大于,R4=R×0.96;
1、投标人近3年累计(净利润/营业额)大于,R4=R×0.98;
2、投标人近3年累计(净利润/营业额)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R4=R×1.00;
注: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5
投标人信用情况
2、作为项目负责人自年月至今承接过的类似业绩中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个人奖项的,R8=R×0.98;
3、不满足上述情况,R8=R×1.0;
注: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9
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今完成 项合同金额≥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R9=R×0.95;
2.招标人对每个量化因素的分项可以增加或删减,最多不超过五项,招标人根据项目的侧重点对折算系数Ni进行合理调整,Ni取值区间为[0.8,1.2]。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接过的工程类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R6=R×0.95;
2、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R6=R×0.97;
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R6=R×1.0。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2、投标人企业自年月日至今完成 项合同金额≥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R7=R×0.98;
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R7=R×1.0。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对应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复印件可作为评审依据;
招投标计算例题(已完成)修改
有限低价评标法实例解析本项目为土建工程招标人报价 20000 扣除暂定金额后的值 18000摇取的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号码球为41号球,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1 %说明: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后的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后的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本项目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 20000 * (1+1%)= 20200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后的值= 18000 *(1+1%)= 18180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暂定金额评标价 T/Z投标人A 19000 1900 17100投标人B 19800 1980 17820投标人C 20100 2000 18100投标人D 19600 1960 17640参与标底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上限为 20200 (100%* 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参与标底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下限为 18000 (90%*调整周的招标人报价)参与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为摇取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号码球为4号球,即为方法四方法四: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人报价参与排序,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n/2(取上限)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暂定金额评标价排序投标人A 19000 1900 17100投标人B 19800 1980 17820投标人C 20100 2000 18100投标人D 19600 1960 17640调整后招标人报价 20200 2020 18180本项目有4家施工单位,因此n= 4 + 1 = 5 n/2= 2.5 上限为 2 本项目招标人标底价= 20100摇取的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号码为8,即为方法四的第8个系数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 2%招标人标底=招标人标底价*(1+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本项目招标人标底= 20100 *(1+ 2 %)= 20502招标人标底暂定金额计算过程同标底计算过程招标人标底价暂定金额=调整后招标人暂定金额作为投标人暂定金额参与排序,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n/2名本项目招标人的标底价暂定金额= 2000招标人标底暂定金额=招标人标底价暂定金额*(1+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本项目招标人标底暂定金额= 2040A-招标人标底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本项目A值=本项目招标人标底–招标人标底暂定金额 = 18462投标人名称投标价评标价评标价/A投标人A 19000 17100投标人B 19800 17820投标人C 20100 18100投标人D 19600 17640B-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在A值的105%(含105%)至85%(含85%)范围内的算术平均值A值的105% = 19385A值的85% = 15692本项目的B值= 17665α-为A值的权重系数,α取值范围为0.4~0.6,当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是指除在开标过程中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以外的所有投标人)少于4人(含4人),取α=0.6;当有效投标人在4~8人(不含4人和8人),取α=0.5;当有效投标人在8人以上(含8人)时,取α=0.4;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为α= 0.6 β= 0.4C=(α×A+β×B)本项目C= 18462 * 0.6 + 17665 * 0.4 = 18143投标人名称投标价评标价评标价/C投标人A 19000 17100投标人B 19800 17820投标人C 20100 18100投标人D 19600 17640现场计算公布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投标价范围。
招标文件信用加分
一、前言为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标文件信用加分办法。
二、目的1. 引导投标人树立诚信意识,提高投标质量。
2. 促进投标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信誉。
3. 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推动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信用加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四、信用加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原则。
3. 鼓励诚信、惩戒失信原则。
五、信用加分标准1. 投标人信用等级(1)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
(2)信用等级AAA级为最高等级,C级为最低等级。
2. 信用加分项目及分值(1)投标人信用等级加分AAA级:加10分AA级:加8分A级:加6分B级:加4分C级:加2分(2)投标人荣誉加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加3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称号的,加2分。
(3)投标人合同履约加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的,加2分。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加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加2分。
(5)投标人社会责任加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获得相关证明的,加2分。
六、信用加分程序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等级证明、荣誉称号证书、合同履约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社会责任证明等相关材料。
2. 招标人组织专家对投标人的信用材料进行审核。
3. 招标人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对投标人的信用加分进行确认。
4. 招标人将信用加分情况纳入投标评分。
七、信用加分结果公示1. 招标人将信用加分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
2. 公示期不少于3天。
3. 投标人对信用加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八、信用加分争议处理1. 投标人对信用加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法关于投标系数的填写
投标法关于投标系数的填写
在投标法中,投标系数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的一个数值,用于评估投标人的报价相对于招标文件中的基准价而言的折扣或溢价情况。
投标人通常需要根据自己的成本及风险情况来确定合适的投标系数。
填写投标系数时,一般有以下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1. 在填写投标系数时,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系数的要求和说明,确保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投标系数可以是小数或百分数的形式,但需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保持一致。
比如,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以百分数形式填写,那么投标系数应该以百分数的格式填写。
3. 投标系数的数值一般应该为正数。
如果投标人希望提供折扣,可以填写小于1的数值;如果想提供溢价,可以填写大于1的数值。
但是,具体数值应该符合市场情况和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投标系数的填写应该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成本、风险和利润等因素。
投标人需要合理估计自己的成本,并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投标人的优势来决定具体的投标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投标系数过低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覆盖成本,而过高可能使得报价不具备市场竞争力。
5. 在填写投标系数之前,投标人可以进行一些市场调研和分析,了解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市场行情和竞争对手的投标情况。
这有
助于投标人做出更准确和有竞争力的投标系数。
总之,填写投标系数需要投标人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考虑自身成本和风险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合理确定数值,并确保报价具备市场竞争力。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内容和计分标准目录.doc
附件: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内容和计分标准目录 (试行)
说明:
1.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含项目负责人信誉业绩分)以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公布的分数为准,实行每月调整公布一次,各投标单位在每月25日前要及时将企业的各种奖项文件(加分部分)和通报批评文件(减分部分)提供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县招管办复核和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疑义的综合评价分数于下一月度正式执行。
如监管部门发现投标企业有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完整的加扣分材料等违规情况,经查实后限制其3—6个月的桐庐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新进或外地进桐企业首次参加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进桐备案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交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疑义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数于当月生效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当月不予受理。
2.在浙江省范围内创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质工程(金奖)和文明标化工程,如发文单位为协会或者其他部门,则该优质杯工程(金奖)和文明标化工程须提供经工程所在的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可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若同一工程分别获县、市、省、国家级相同内容的奖励按有效时间内最高奖项计分,参加或联合体企业得分乘系数0.5。
4.各类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通报批评和处罚决定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招管办认定为准,《桐庐县招标投标活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理细则》由县招管办牵头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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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
(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三)招标项目说明
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
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3
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14
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11
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98-2010
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
2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
2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3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3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3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3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3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3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3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3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8.《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 13-119-2010
3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
40.《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4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4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43.《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903-2013
44.《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
(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三)文明施工要求
(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第1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一)技术要求
(二)质量要求
(一)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
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
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第2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第3节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