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岗遗址红烧土遗存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工程立项报告[1]
遗址文化的提炼与延展——薛家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研究
【 K e y wo r d s 】X u e j i a g an g , P l a n n i n g o f a r c h a e o 1 0 g i c a I s i t e p a r k , Cu l t u r a l c o n t e x t , H e i r t a g e c u l t u r e
作 者信 息
唐 旭 ,中国市政工程 西北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中级规 划师 3 7 7 1 1 0 4 5 @q q . c o m
保护 侧 重于 遗址 保护 、 考古研 究和 文 化展 示等 方面 内容 。选 择 考古 遗址 公 园的形 式 ,将 考古遗 址
【 摘 要】 对遗址文化的凝、炼、升、识 , 是考古遗址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核心内容。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
位 , 薛 家 岗国家考 古遗 址 公 园规 划通 过对 遗 址本 体 的保 护 、遗 址文 化 的提 炼和 剖析 ,从 文化展 示、延 续 、拓 展 等方 面对 公 园进 行 总体规 划 布局 ,将遗 址 文化要 素 附于公 园的 实体景 观 空 间 ,展 示 薛 家 岗文化 、皖 国文化 和农 耕 文化 的传统 魅 力 ,对 承传 与发 扬遗 址文 化 、保 护 与利 用考 古遗 址 ,做 出 了积极 探 索 。 【 关犍 词】 薛家 岗 遗址 公 园规划 文化 脉络 遗 址文 化 [ Ab s h ' a c t ] T h e Co h e s i o n , r e i f n i n g , s u b l i ma t i o n an d ac k n o wl e dg e on t h e h e r i t a g e c u l t u r e i s t h e
考 古遗 址 公 园是 我 国 近 年来 文 物 保护 界 提 出 的一 个 新概 念 ,是 我 国城 市 建设 快 速 发展 过 程 中 ,为解 决 考古遗 址 保护 与城 市更 新 关系而 产生 的一种 新 的保护 与利 用模 式 。 目前 ,国 内考古 遗 址公 园建设 尚处 于起 步 阶段 ,2 0 1 0 年1 0 月9 日, 国家文 物局 初步 同 意圆 明园 考古遗 址 公 园等 1 2 个
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文物影响评估
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文物影响评估项目背景:本次评估旨在对某地区的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进行评估,以及该工程对文物保护的影响进行分析。
本评估报告的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和相关利益方提供有关工程实施前后文物保护状况的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 评估目标本次评估的主要目标是分析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对该地区文物保护的影响,以确定工程实施后对文物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保护建议。
2. 评估方法(1) 文献研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报告,了解该地区的文物资源现状、历史文化背景和相关政策法规,为评估提供理论依据和背景知识。
(2) 现场调查:对工程实施范围及周边文物进行实地勘察和考察,了解文物分布、类型、保护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3) 专家咨询: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文物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进行专业意见咨询,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数据分析:基于收集的文献和实地调查的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工程对文物的影响,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提出保护建议。
3. 评估内容(1) 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规模、项目内容、施工进度和计划等。
(2) 文物资源概况:文物类型、数量、分布及保护状况等。
(3) 文物保护状况评估:根据文物的特点和价值,评估工程对文物的影响,包括碰撞、破坏、移位和其他可能导致的损害。
(4) 保护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建议,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文物保护措施、工程调整和改进方案等。
4. 风险评估在评估中,我们将对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对文物的潜在危害。
5. 结论与建议本次评估的最终目标是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推进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实施。
根据评估结果,我们将提出全面的结论和具体的保护建议,以指导后续工程实施和文物保护工作。
注:该评估报告是客观、中立和科学的研究结果,报告中的数据和结论仅供参考,不得作为任何政府决策或工程规划的依据。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一、背景二、目的本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确保其科学、有效、可持续地进行,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水平和利用价值。
三、报告内容1.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保护单位的性质和规模,以及保护单位的历史背景和重要价值。
2.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单位的保护目标,包括基本保护、综合保护和利用保护等方面,以及相关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
3.保护原则:阐述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文物优先等原则。
4.保护内容:详细描述保护单位的保护内容,包括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等方面。
5.保护措施: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文物保护的技术手段、环境保护的措施、管理保护的方法等,确保这些措施科学、有效、可操作。
6.组织机构:介绍保护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保护工作的科学和高效运行。
7.保护计划:制定保护单位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工作的目标、时间节点、责任人和预算等。
8.监测评估: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9.风险管理:提出风险管理的措施,包括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文物损毁等各种风险的应对措施,确保保护单位的安全。
四、报告编制要求1.本报告应由专业人员编制,包括文物保护工作者、文物修复专家、环境保护专家等。
2.报告应以规范的文体、简明扼要地叙述,具备较强的可读性和条理性。
4.编写报告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其合法合规。
五、报告审批流程1.报告需经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文物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规定。
2.地方文物部门审核通过后,须报国家文物局审核。
3.国家文物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保护工作。
六、报告执行和调整1.保护规划报告的执行应由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
相关调整应及时报批。
2.保护规划报告的实施情况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公众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和评估。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通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
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08
•【字号】宜政秘[2012]30号
•【施行日期】2012.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通报
(宜政秘〔2012〕30号)
潜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批准实施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请示》(潜政〔2012〕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
薛家岗遗址是一处颇具研究价值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
“薛家岗文化”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二、你县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大遗址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与大遗址保护关系,编制好大遗址保护规划并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保护原则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
三、你县要加强对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文化遗址保护部门的项目工作汇报
文化遗址保护部门的项目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文化遗址保护部门的负责人,在此向大家汇报我们部门近期的项目工作情况。
本次汇报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成果展示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项目进展情况在过去的几个月,我们持续推进了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首先,我们对辖区内的重点文化遗址进行了全面的调研与摸底,梳理了遗址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其次,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合作,形成了多方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
同时,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公众对文化遗址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在项目管理方面,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对每个遗址的重点信息、照片和文献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确保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二、项目成果展示1. 调研报告:我们根据前期的调研工作,编写了一份详实的调研报告,对各个文化遗址的背景、历史价值、保护现状等进行了详细梳理与介绍。
2. 专家建议:邀请了多位专家参与我们的项目工作,他们对每个遗址的保护计划进行了评估和修订,并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1. 修缮工程:根据专家评估和建议,我们将启动一系列的修缮工程,对部分重要文化遗址进行保护性修复。
我们将采取科学规划和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宣传推广:我们将加大文化遗址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举办主题展览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文化遗址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3.培训交流:我们计划与其他地区的文化遗址保护部门进行经验交流,组织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共同解决保护工作中的难题和挑战。
希望借此汇报能够得到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和指导,我们将持续努力,为文化遗址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此致敬礼。
薛家岗遗址公园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薛家岗遗址公园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摘要:近年来,各种类型的遗址公园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一些地方运营的遗址公园项目来看,建设遗址公园,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安徽省潜山市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要把薛家岗遗址公园建设成为一个文化惠民工程,这就有必要对其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
关键词:潜山薛家岗遗址;公园项目建设;可行性一、薛家岗遗址公园建设概况1、遗址基本情况薛家岗遗址座落于潜山市王河镇薛家岗村。
遗址呈现为一长条状台地,面积约 6 万平方米,属于小型遗址。
其年代距今约5500-4800年。
薛家岗遗址于1977 年发现,后经历了6 次考古发掘,揭露面积约 2400 平方米,发现房址、灰坑及墓葬等遗迹,出土各类文物2000余件(套),其中 13 孔石刀为国内首次发现,极其珍贵,为薛家岗遗址代表性器物。
这些出土器物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一定的文化特征分布范围,在传播中形成了自身的发展序列,已被考古界命名为“薛家岗文化”,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处重要遗址,有着极高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展示利用等价值。
薛家岗遗址于1978年公布为潜山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公布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1996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规划设计情况薛家岗遗址公园建设要以规划设计为导向,规范其五种形式和内涵。
即:与历史价值相结合、与生态环境相结合、与研学休闲相结合、与旅游发展相结合、与民生需求相结合。
2012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了《薛家岗遗址保护规划》(下称:规划)。
根据该规划设计要求,薛家岗遗址公园分为三期建设:一期(近期)主要工程——修通出入口道路,与周边县乡公路形成网络;遗址本体保护;遗址入口处管理用房及入口大门雕塑和大型停车场建设。
二期(中期)工程——完成遗址台地上居民户搬迁;修建遗址展示馆;建设新石器时期人类生活的模拟房屋人像;展示原始社会的墓葬及当时人类生产、生活、捕猎等情景。
国家文物局关于应国墓地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4]830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应国墓地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意见
正文:
---------------------------------------------------------------------------------------------------------------------------------------------------- 国家文物局关于应国墓地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4〕830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平顶山应国墓地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4〕229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整治、河道清淤及驳岸保护、景观绿化、建构筑物拆除和改造等,工程量过大,且文本深度不足,我局暂不同意应国墓地环境整治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按照《应国墓地保护规划》的原则和要求,指导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应国墓地本体保护和展示需要,逐步实施遗址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同时,应明确环境整治工程的主要内容,古河道清淤及驳岸保护、道路建设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属于环境整治内容,应另行编制立项报告或方案,按程序报批。
三、请你局加强管理,科学评估应国墓地的展示利用前景,明确古河道清淤、植被和水系调整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设计展示和环境整治内容,避免缺乏考古依据的人工造景。
同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和日常巡查、监测,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4年9月12日
——结束——。
国家文物局关于丁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意见-文物保函〔2018〕731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丁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意见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丁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意见文物保函〔2018〕731号湖南省文物局:你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丁家岗遗址保护规划的请示》(湘文物报〔2018〕14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丁家岗遗址保护规划。
二、所报规划应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一)应加强考古资料梳理和研究,明确环壕形态及位置,完善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内容,分析水利设施、村镇发展和道路建设等对遗址的影响。
(二)进一步调整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设施的控制力度,避免影响遗址及其景观风貌。
补充保护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转换、居民搬迁、道路调整等依据和具体要求。
(三)应联合考古专业单位研究、制定考古工作计划,明确参与人员、工作任务、成果目标等,并纳入澧阳平原考古工作统筹考虑,提高可操作性。
(四)进一步评估遗址展示利用条件和前景,根据遗存特点确定适当的展示方式,并综合考虑澧县周边区域同类遗址展示现状,合理确定展示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选址。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经你局核准的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要求,将经我局备案的丁家岗遗址保护规划报请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五、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国家文物局关于薛瑄家庙及墓地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4]1311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薛瑄家庙及墓地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薛瑄家庙及墓地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4〕1311号)山西省文物局:你局《关于申请万荣县薛瑄家庙及墓地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晋文物〔2014〕94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薛瑄家庙及墓地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薛瑄家庙过厅、正房、东西厢房和院落修缮,以及墓地影壁、牌楼和院落修缮。
后期添加建筑不应列入该工程范围。
(三)加强现状勘察,查明各拟修缮建筑具体残损及病害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四)加强对墓地围墙及甬道原形制的勘察和研究,根据遗存保留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和展示措施。
(五)明确拟修缮建筑的用途和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六)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
(七)细化经费估算,补充取费依据。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并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文物保函〔2014〕64号)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2014年6月5日——结束——。
薛家岗遗址
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1 历史沿革
03 文物遗存
目录
02 遗址特点 04 历史文化
05 研究价值
07 保护措施
目录
06 科研成果 08 旅游信息
薛家岗遗址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天柱山东南麓,安徽省潜山市王河镇薛家岗村境内,北距潜山市区直线距离 约10千米,东临长江支流潜水约300米。
薛家岗遗址分布范围实际上顺着岗身一直向西延伸至少有500米,但多数地点只有很少量的文化层和遗物, 堆积厚度也较薄,而且是断断续续地不太连贯,较集中的只有狭义的薛家岗地点(现保护区)和岗身中段的永兴 村民组晒稻场两处,两地相距约300多米。而在岗身周围的农田中,则历年来从未发现过遗物,经钻探也未发现 文化层。薛家岗地点和永兴地点这两处应是遗址的主要部分,而广义的薛家岗遗址的总面积可能超过10万平方 米。
薛家岗遗址是长江中下游地区以新石器时代遗存为主的遗址,其地势呈东高西低走向,形状为一条宽窄不一 的狭长的丘岗。薛家岗遗址的发现为研究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文化发展关系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
1978年,薛家岗遗址被潜山市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1年9月,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6年12月,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2年6月,获安 徽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称呼。
历史沿革
1977年12月,薛家岗遗址是由潜山市文化局的余本爱在文物普查中发现的。
1978年5月,通过现场勘查和地面采样,发现该遗址在新石器文化区系分布中呈现出的不同于周边地区其他 文化的独特面貌,立即引起了省内考古界的重视。
1979—2000年,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当地文物部门联合对遗址进行过6次发掘,揭露面积2332平方米, 发现房址、灰坑及墓葬等多处遗迹,出土各类遗物3000余件。
国家文物局关于汤家岗遗址保护棚改造及防渗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448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汤家岗遗址保护棚改造及防渗工程立项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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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家岗遗址保护棚改造及防渗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7〕448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汤家岗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湘文物报〔2016〕210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汤家岗遗址保护棚改造及防渗工程立项,暂不同意其他工程立项。
二、保护棚改造工程应注意严格控制建筑规模、体量和高度,满足必要的遗址保护功能即可,避免贪大求全,并注意做好与防渗工程的衔接。
同时,应严格控制工程成本,补充预算依据,科学编制预算。
三、保护棚内遗址本体保护加固工程应待保护棚改造及防渗工程完成后再行考虑。
四、围护性设施、展示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待保护规划批复后另行统筹考虑。
五、请你局组织专业机构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汤家岗遗址保护棚改造及防渗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或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国家文物局
2017年3月7日
——结束——。
红色遗址保护情况汇报范文
红色遗址保护情况汇报范文红色遗址保护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在红色遗址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红色遗址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面就我所了解到的红色遗址保护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红色遗址保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有效推进。
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划,建立了一系列的红色遗址保护机构,加大了对红色遗址的保护力度。
同时,各地还积极组织开展了红色遗址的调查和评估工作,为后续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其次,红色遗址的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一些重点红色遗址,如延安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等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遗址的保护力度,修缮了一批重要的红色遗址建筑,修建了一批红色遗址保护设施,有效地保护了这些遗址的原貌和历史价值。
再次,红色遗址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红色遗址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管理不到位、资金不足、人员不足等问题,导致了一些红色遗址的保护工作效果不佳。
同时,一些红色遗址还存在着开发利用不当、环境污染等问题,需要加大整治力度,保护红色遗址的生态环境。
最后,为了进一步加强红色遗址的保护工作,我们需要继续加大对红色遗址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红色遗址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红色遗址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红色遗址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总之,红色遗址是我国革命历史的重要见证,保护好红色遗址,不仅是对革命先烈的尊重,更是对我国革命历史的珍视和传承。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大对红色遗址保护工作的力度,共同努力,共同守护好红色遗址,让红色遗址永远流传下去。
2024年文化遗址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背景2024年是我国文化遗址保护与修缮工作的重要一年。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提高文化遗址的保护水平,本次研究拟对2024年文化遗址修缮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对文化遗址进行修缮,突出历史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提高其保护与利用效益,并加强人们对历史文化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三、项目内容1.环境评估:对文化遗址所处环境进行评估,包括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周边设施等。
2.遗址研究:对文化遗址的历史背景、建筑构造、文物类型等进行研究,明确修缮的目标和方向。
3.工程规划:根据遗址研究的结果,进行修缮工程的规划设计,包括保护工程、景观设计等。
4.经济评估:对修缮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修缮费用、文化旅游收入等。
5.社会效益评估:对修缮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包括提升文化知名度、增加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等。
四、项目进程1.环境评估:预计用时1个月,主要内容为实地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文献。
2.遗址研究:预计用时2个月,主要内容为文献研究、考古发掘等,了解文化遗址的历史背景和建筑特点。
3.工程规划:预计用时1个月,主要内容为根据遗址研究结果,进行工程规划的设计和方案制定。
4.经济评估:预计用时2周,主要内容为对修缮项目的费用、收益进行估算和评估。
5.社会效益评估:预计用时2周,主要内容为调查问卷、专家访谈等方法,了解社会效益的具体情况。
五、预期成果1.一份详细的环境评估报告,包括文化遗址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及周边设施等。
2.一份完整的遗址研究报告,包括历史背景、建筑构造、文物类型等。
3.一份工程规划方案,包括修缮工程的设计和相关建议。
4.一份经济评估报告,包括修缮费用、文化旅游收入等经济指标的估算和评估。
5.一份社会效益评估报告,包括社会效益的具体情况和分析。
六、项目风险及对策2.技术问题风险:在工程规划过程中,需考虑到文化遗址的特殊性,避免对历史建筑和文物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3.社会认可度不高风险:应开展广泛的宣传工作,增加公众对修缮项目的了解和认可。
国家文物局关于红山景观绿化提升项目涉及红山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选址及建设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红山景观绿化提升项目涉及红山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选址及建设方案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7.10.13•【文号】文物保函〔2017〕1746号•【施行日期】2017.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红山景观绿化提升项目涉及红山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选址及建设方案的意见文物保函〔2017〕1746号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你局《关于红山遗址群范围内实施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修改设计方案的请示》(内文物发〔2017〕179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红山景观绿化提升项目涉及红山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选址及建设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一)严格控制拟建建筑体量、规模和高度,细化主入口、北入口、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的具体设计指标。
同时,应优化建筑形式和外观设计,主入口大门应与遗址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宜采用巨型门框式设计。
(二)进一步优化道路及景观平台设计,核减木栈道长度,建议仅在陡坡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段落铺设木栈道,栈道基础不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枕梁;景观平台搭建应注意保持山体自然形态,弱化人工处理方式。
补充园区主路临近遗址点的工程设计详图。
(三)遗址修复区绿化种植应充分考虑红山自然景观特色,不宜大规模人工干预,避免绿化、灌溉工程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和红山自然景观。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进一步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
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
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指导设计单位根据考古结果和文物保护的需要,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分别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相应的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八路军东渡黄河出师抗日纪念园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八路军东渡黄河出师抗日纪念园环
境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
•【公布日期】2021.07.26
•【字号】陕文物函〔2021〕394号
•【施行日期】2021.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八路军东渡黄河出师抗日纪念园环境整治
工程立项的批复
韩城市文物局:
《关于八路军东渡黄河出师抗日纪念园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韩文物字〔2021〕16号)收悉。
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八路军东渡黄河出师抗日纪念园环境整治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该工程性质属于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八路军东渡黄河出师抗日纪念园保护范围,公共卫生间、水电设施改造等不在环境整治工程实施范围之内。
2.工程措施应以改善文物保存状况、修复历史环境为目标,不宜添加过多服务设施,以免造成修复性破坏。
三、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单位抓紧编制工程方案并上报我局审核。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2021年7月2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4]65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4〕65号)民和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海东市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9日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喇家遗址是2001年全国考古十大发现之一,是2001年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遗址的文物价值、展示价值和科研价值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国家文物局已批准立项建设国家级遗址公园。
省政府高度重视喇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120号),为确保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顺利建设,特制定《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有利于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喇家遗址是黄河上游地区齐家文化时期重要的文化遗存,是同时期区域性大型聚落,具备大遗址的诸多要素与独特性。
我国文物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使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开展大型古代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改变大遗址保护的被动局面。
通过在该遗址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能够有力促进和带动我省大型古代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二)有利于促进历史文化的探索和研究。
喇家考古遗址公园是展示早期齐家文化、马家窑文化、辛店文化等不同文化类型的重要窗口,对于探索研究青海乃至我国西部的早期文明、远古地质灾害及成因有着相当高的价值。
基于地域文化的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研究开题报告
基于地域文化的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研究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与意义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与灿烂文化的国家,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薛家岗考古遗址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的一处重要考古遗址,发掘出土的文物和建筑遗址见证了该地区丰富的历史文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展示遗址,宁波市政府决定建设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研究是该项目实施的基础。
基于地域文化的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研究,将通过对该地区历史文化背景的研究与遗址特点的分析,结合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以建设旅游景点和保护文化遗产为出发点,全面探讨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方案,为保护和发扬薛家岗考古遗址的文化遗产作出贡献。
二、研究目标1. 研究薛家岗考古遗址所处地域文化背景,分析其历史地位和文化价值;2. 基于考察和分析遗址本身的特点,结合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制定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方案;3. 确定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的总体布局和分区设施,制定设施建设方案与投资估算;4. 提出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的管理制度、营销策略和后期运营管理方案,促进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发展和社会经济变革。
三、研究内容1. 薛家岗考古遗址所处地域文化背景研究;2. 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设计方法和原则分析;3. 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方案;4. 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分区设施建设方案;5. 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的管理制度、营销策略和后期运营管理方案。
四、研究方法1. 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薛家岗考古遗址及其所处地域文化背景的历史和文化情况。
2. 考察法:对薛家岗考古遗址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遗址本身的特点和现状。
3. 问卷调查法:对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相关方面,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游客、专家和相关单位对公园建设的意见和建设需求。
4. 实验研究法:对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的功能与设计进行实验研究,以达到规划方案可行性的验证和效果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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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4 - 34 - 1 - 0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薛家岗遗址红烧土遗存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工程
立
项
报
告
编制单位:潜山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盖章)
申报单位:潜山县文物局(盖章)
2014年 12 月18日
目录
1. 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2. 项目概况………………………………………………………………
3.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4.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5. 项目实施计划…………………………………………………………………………
6. 经费估算…………………………………………………………………………………
7. 附件…………………………………………………………………………………
1.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2.项目概况
5.项目实施计划
6.经费估算(万元)
7.附件
7.1图纸
7.2现状照片
7.3相关试验、监测报告等
7.4保护规划公布文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公布文件等7.5其他相关材料
立项报告编制说明
1.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壁画、彩塑等相关附属文物的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建工程。
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属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
2.立项报告的编制和申报
立项报告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管理单位组织编制。
由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报。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工程内容、必要性、可行性、经费估算等申报内容进行科学评估,经初审同意后,向国家文物局申报。
3.立项报告填写
3.1编号
立项报告编号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分年度统一编写。
编号由年度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类别代码和立项报告流水号组成(见对照表)。
作为附属文物的壁画、彩塑的类别代码按其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代码归类。
如古建筑中的壁画、彩塑类别代码为3。
示例:
文物保护工程名称: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修缮工程
编号:2013-14-3-001
附: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对照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类别代码对照表
3.2立项报告名称
封面所填立项报告名称中应明确工程对象名称和保护工程类型。
工程对象名称应明确到拟实施项目的具体单元(如单体建筑、一组建筑群、一组院落等)。
保护工程类型包括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迁建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和其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
如故宫太和殿修缮工程立项报告。
3.3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
3.3.1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和公布批次
是指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所使用的名称和公布的批次。
3.3.2所在地
是指申报文物保护工程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坐落的地点,应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区划所规定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填写。
3.3.3使用管理单位
是指直接使用管理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机构名称。
3.3.4上级主管部门
是指使用管理单位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名称。
3.3.5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是指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的整体介绍,包括文物构成、地上文物分布、地下文物埋藏情况等。
3.3.6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沿革
简要说明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次维修情况、考古发掘情况等,其中应重点说明此次工程对象近年来所开展的保护工程内容、效果、经费投入情况等。
三防工程应说明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情况及现状。
3.3.7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在对应栏中打√,并注明相应时间。
3.4项目概况
3.4.1工程对象名称和保护工程类型
应与封面立项报告名称保持一致。
3.4.2项目内容
包括拟开展的前期工作、工程内容、范围、规模和拟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三防工程应注明防护的主要部位、拟选用的主要技术和主要设备及预期效果等。
3.5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重点描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危害性,包括问题类型、特点、位置、面积、残损程度、危害性、影响因素等。
三防工程应重点说明安全风险的类型、影响因素、特
点,风险部位位置、面积、现有危害,设防紧迫程度等。
3.6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6.1基础工作描述
重点描述立项保护对象已有的各项基础工作,包括测绘、勘察、考古、试验、监测、研究、保护等各项工作及成果清单。
3.6.2保障条件
地方政府对申请立项的项目提供的相关政策条件、技术条件、管理机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安防、消防、防雷设施的管理运行条件等。
3.7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前期工作安排、设计工作安排及保护工程实施工期估算等。
3.8经费估算
包括前期经费概算、工程经费估算等。
前期经费概算应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重点作详细测算和列支,包括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本体测绘、病害调查与评估、安全风险评估、监测、材料检测分析试验、本体修复加固试验、方案设计等。
工程经费估算应根据工程内容和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列支。
3.9附件
3.9.1图纸
包括总平面图和工程对象平面图。
石窟寺需附总立面图。
总平面图应标注本次申请立项的工程对象的位置、区域及历年已完成的保护工程区域、位置、内容及完成时间。
三防工程还应注明现有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情况等。
工程对象平面图应标注现状及规模。
3.9.2照片
包括整体风貌照片、工程对象照片和病害照片。
整体风貌照片应能反映工程对象与周边文物及环境的关系。
工程对象照片应能反映保护(防护)对象的基本状况、价值和安全风险。
病害照片应能详细反映保护(防护)对象的问题、病害类型、破坏形式、损伤程度等。
所有照片应标注名称、拍摄时间、拍摄方位,并配以简要说明。
3.9.3大型和重要工程应增加用于立项申请的概念性方案设计作为附件,以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0表格可根据填报内容自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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