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之玉石原石价格的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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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一、总则
1. 为有效提高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保障司法公正,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及执法部门对涉案财物价格进行鉴定的活动。

二、鉴定机构
1.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应由具有资质和相关经验的鉴定机构进行。

2. 鉴定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受他人干扰。

三、鉴定程序
1.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不得擅自进行价格鉴定活动。

2. 鉴定程序包括勘验、检测、评估、结论等环节,必须进行科学、全面、细致的工作。

四、鉴定标准
1.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定价格鉴定的标准和方法。

2. 鉴定应当依据市场价格、物品状况、产品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鉴定结果合理。

五、鉴定报告
1. 鉴定机构应当出具清晰、准确的鉴定报告,包括鉴定对象、鉴定过程、鉴定结果等内容。

2. 鉴定报告应当由专业人员签字盖章,并保留相关的鉴定材料和记录。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鉴定机构和相关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七、附则
1.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活动应当遵照执行。

2. 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机关所有。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必将受到相应处罚。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希望鉴定机构和
相关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玉石原石鉴别方法

玉石原石鉴别方法

玉石原石鉴别方法
玉石原石的鉴别是玉石鉴定的重要环节,也是玉石收藏、交易的关键步骤。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玉石原石鉴别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观察颜色。

玉石原石的颜色多种多样,但是在鉴别时需要注意颜色的均匀性和纯度。

一般来说,颜色均匀且饱满的玉石原石更有价值,而颜色有斑点或不均匀的玉石原石可能是假货或者质量较差的产品。

其次,观察纹理。

玉石原石的纹理是其独特之处,也是鉴别真伪的重要依据。

良好的玉石原石应该有细腻的纹理,通透感强,纹路清晰,没有明显的瑕疵。

而假冒伪劣的玉石原石往往纹理粗糙,或者纹路混乱,甚至有明显的瑕疵和裂纹。

再者,敲击声音。

用手指轻轻敲击玉石原石,真正的玉石原石应该有清脆悦耳的声音,而假冒伪劣品则声音沉闷,没有共鸣感。

这是因为玉石原石的结构紧密,声音传导快,而假冒伪劣品的结构较松散,声音传导慢,所以声音会有明显的区别。

最后,使用专业仪器。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使用专业的玉石鉴别仪器进行鉴别。

比如紫外光灯、显微镜等,这些仪器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准确地判断玉石原石的真伪和质量。

综上所述,玉石原石的鉴别方法有很多种,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运用。

无论是从颜色、纹理、声音还是专业仪器的角度入手,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鉴别玉石原石的真伪和质量。

希望大家在购买和收藏玉石原石时,能够谨慎对待,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品。

最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最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最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当今社会,诈骗犯罪的手段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秩序带来了严重威胁。

了解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预防犯罪以及保障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诈骗罪的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数额较大”就是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的关键之一。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而言,不同地区对于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在大多数地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进行调整。

除了数额标准外,诈骗罪的立案还会考虑其他因素。

比如,诈骗的手段和情节。

如果诈骗手段极其恶劣,如通过网络诈骗大量不特定人群,或者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诈骗,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可能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这些恶劣的手段和情节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再比如,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的,即使每次诈骗的数额较小,但累计起来达到一定数额的,也会被立案。

这是因为多次诈骗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性较高。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诈骗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销毁、隐匿证据,或者转移、藏匿赃款赃物,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标准,也可能会被立案。

因为这些行为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和逃避法律制裁的意图。

另外,对于共同诈骗犯罪,立案标准会按照参与共同诈骗的总额来计算。

也就是说,不论每个犯罪嫌疑人实际分得多少赃款,只要共同诈骗的总额达到了立案标准,就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在判断是否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时,还需要区分诈骗行为与民事欺诈行为。

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怎么判(诈骗多少金额可以构成刑事案件)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怎么判(诈骗多少金额可以构成刑事案件)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怎么判(诈骗多少金额可以构成刑事案件)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

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诈骗金额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依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所以诈骗金额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标准。

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搭山别巨大。

多少金额可以立案诈骗如下:一般金额在三千元及以上诈骗才立案。

诈骗罪的认定如下: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案立案条件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

法律主观:诈骗无论多少金额都可以立案,如果金额在三千元以下的会进行治安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标准。

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搭山别巨大。

诈骗罪金额认定标准

诈骗罪金额认定标准

诈骗罪金额认定标准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其金额认定标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金额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违法所得金额。

在认定诈骗罪金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违法所得的金额。

违法所得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诈骗手段获得的非法利益,包括金钱、财物等。

对于已经获得的违法所得金额,需要进行准确核实和认定,作为诈骗罪金额认定的重要依据。

二、诈骗数额。

诈骗数额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行为中所涉及的金额。

在认定诈骗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被害人的损失情况、诈骗手段的复杂程度、涉案的时间跨度等因素,对诈骗数额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三、影响程度。

在诈骗罪金额认定中,还需要考虑诈骗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影响程度。

包括但不限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身心健康受到的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害等。

这些影响程度也是诈骗罪金额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犯罪主观故意。

诈骗罪是一种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

在金额认定中,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包括其对诈骗行为的预谋、实施过程中的态度等。

这些都是判断诈骗罪金额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其他相关因素。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诈骗罪金额认定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比如诈骗行为的手段和手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是否存在串通他人实施诈骗等。

这些因素都可能对诈骗罪金额认定产生影响,需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综上所述,诈骗罪金额认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充分调查和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准确认定诈骗罪的金额,并依法进行量刑裁定。

希望相关执法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时,能够严格依法,公正司法,确保每一起诈骗案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

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

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2014年12月2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12月26日省政府令第105号公布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指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证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办案机关)委托,对办案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财物或者标的,依法进行价格测算、确定价格,并作出认定结论的行为。

第四条价格认定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

价格认证机构依法独立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认定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证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第六条办案机关需要对涉案财物或者标的进行价格认定时,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认定,不得委托中介机构。

第七条从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人员应当经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方可从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第八条价格认证机构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不得收费,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核拨。

第九条价格认证机构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时,应当由两名以上价格认定人员共同承办。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8]776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8]776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998年5月4日计价费[1998]7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物价局(委员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颁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中价格鉴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逐步建立、完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制度,是价格事务所正确办理各类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重要保障。

价格系统的价格事务所接受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委托后,要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涉及面广,时限性强,责任重大,价格系统价格事务所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搞好这项工作。

三、要发挥价格系统价格事务所的整体优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减少价格鉴定的复核裁定。

四、价格事务所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程序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好工作。

五、对在本《办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规范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制度,发挥价格事务所系统的整体优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各类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顺利进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颁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中价格鉴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文玩诈骗案件的认定与办理

文玩诈骗案件的认定与办理

文玩诈骗案件的认定与办理
文玩诈骗案件是指以文玩、古玩、艺术品等为诱饵,欺骗他人财
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具体来说,诈骗犯人在销售、展示文玩或者古玩时,虚构一些故事,夸大其价值,以达到诱骗顾客付款的目的。

认定文玩诈骗案件的关键在于考虑欺骗、虚构等行为是否达到了
犯罪的程度。

具体几点:
1.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判断是否存在虚构、夸大或者隐瞒事实的
情况,以诱骗买方。

例如,在展示文玩时,销售人员虚构了文物故事
或者历史背景,以达到掩盖文物或古玩的缺陷的目的。

2.是否成立诈骗罪:判断是否存在犯罪意图,利用文物、古玩、
艺术品等伪装行骗的方式,达到诱骗买方交付财产的目的。

在办理文玩诈骗案件时,应当聚焦以上几点,通过采取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审判判决等手段,建立完备的证据链条,力求准确、客观
地认定文玩诈骗行为,最终完成对犯罪分子的严格惩处。

最高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最高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最高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首先,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财产犯罪,主要是指利用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因此,数额认定对于该罪的定性和定罪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最高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数额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涉案金额、损失金额、骗取或者隐匿的财物等。

其中,涉案金额是指境内外银行、金融机构、电信企业等能够提供账户流水、支出收入等证据的单位的相关账户流水记录。

该流水记录应体现诈骗罪行为人的交易、刷卡、取款、转账等财物往来状况,以此为依据对数额进行认定。

损失金额是指被害人因诈骗行为而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数额。

这是对被害人实际损失情况的判断,能够客观地反映诈骗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损失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估算,不能过高或者过低。

骗取或者隐匿的财物是指诈骗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或者隐匿的财物。

这是对犯罪主体的行为进行定性,即对于犯罪主体通过欺骗等手段骗取或者隐匿的财物进行认定。

该认定应当综合考虑案件中同类案件的量刑标准、时势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判断。

然而,最高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诈骗手段也不断变化,因此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认定。

同时,在实践中,还应加大对于诈骗罪的打击力度,提高侦查和审判的效果,使犯罪行为无处遁形,为社会的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最高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对于规范刑事裁判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综合考虑涉案金额、损失金额和骗取或者隐匿的财物等因素,可以更加科学地对诈骗罪的数额进行认定,有助于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公平。

同时,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该标准,使其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

大兴玉石诈骗判决书2021

大兴玉石诈骗判决书2021

大兴玉石诈骗判决书2021摘要:1.引言:介绍大兴玉石诈骗案2.诈骗过程:详述诈骗犯如何进行玉石诈骗3.判决结果:介绍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4.诈骗犯的行为分析:分析诈骗犯的行为及其影响5.结论:总结案件及判决结果,提出预防类似诈骗的方法正文:【引言】大兴玉石诈骗案是一起涉及金额巨大、受害者众多的玉石诈骗案件。

近日,该案件的判决书正式公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案件的诈骗过程、判决结果以及诈骗犯的行为分析,最后提出预防类似诈骗的方法。

【诈骗过程】大兴玉石诈骗案的诈骗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诈骗:1.虚构玉石产地和品种:诈骗犯虚构了一些不存在的玉石产地和品种,以次充好,将低档玉石冒充高档玉石出售。

2.伪造鉴定证书:诈骗犯通过伪造鉴定证书,将假的玉石鉴定为真的高档玉石,以此来提高诈骗的成功率。

3.利用消费者的心理:诈骗犯利用消费者的心理,诱导消费者相信玉石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和升值空间,从而使消费者愿意花高价购买。

【判决结果】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诈骗犯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同时责令诈骗犯退赔受害人的损失。

【诈骗犯的行为分析】诈骗犯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玉石市场的正常秩序。

其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贪婪:诈骗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利益。

2.欺诈:诈骗犯利用消费者的无知和信任,进行欺诈行为。

3.违法:诈骗犯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结论】大兴玉石诈骗案的判决结果再次提醒我们,要警惕各种诈骗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玉石等贵重物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查验相关证书,避免上当受骗。

诈骗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意思

诈骗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诈骗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意思
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构成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诈骗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诈骗罪是故意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诈骗罪多久破案?
诈骗罪破案时间是不一致的。

诈骗案从公安机关决定立案,询问被害人,开始侦查进行取证材料,抓获犯罪嫌疑人询问、刑事拘留、调查取证、向检察院申请提出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结束,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到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案情结束。

诈骗罪立案标准金额

诈骗罪立案标准金额

诈骗罪立案标准金额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诈骗罪是一种较为常见且严重的犯罪行为。

了解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对于保护自身权益、预防犯罪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这是因为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立案标准金额相对较高;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立案标准金额则相对较低。

以我国大部分地区为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通常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

当诈骗金额达到这个范围,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侦查。

然而,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标准,具体的数值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确定。

为什么要设定这样的立案标准金额呢?这主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是为了合理分配司法资源。

如果对于较小金额的诈骗行为都进行立案侦查,可能会导致司法机关的工作负担过重,影响对重大案件的处理效率。

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社会的普遍认知和危害性程度。

较小金额的诈骗可能对个体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但当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其对受害者的影响和社会的危害就变得较为严重。

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并不仅仅取决于诈骗的金额。

即使诈骗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如果诈骗行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诈骗对象是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造成了严重后果等,公安机关也可能会予以立案。

此外,在网络诈骗日益猖獗的今天,对于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

由于网络诈骗的特殊性,其传播范围广、作案手段隐蔽,给受害者带来的损失往往难以估量。

因此,对于网络诈骗,即使金额相对较小,也可能会被立案处理。

比如说,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多人的少量钱财,但累计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或者虽然单人被骗金额未达标准,但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同样会被立案侦查。

那么,如果不幸遭遇了诈骗,应该如何确定被骗金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呢?这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一、遇到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一、遇到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1、诈骗罪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2、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诈骗罪的的“数额较大”,达到数额较大就应当立案;3、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诈骗案立案以后,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特别是钱款的追回上,是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在对钱财进行认定后,可以按照举证的方式来退回受害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比较习惯使用网络,同时网络上面的一些危险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一些网络方面的诈骗活动,如果确实发生一些诈骗活动,很难将钱财要过来。

主要还是因为相关的一些证据没有办法来进行提供。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少能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世分量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被诈骗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被诈骗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被诈骗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一、诈骗罪数额达到多少才构成犯罪一、诈骗罪数额达到多少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怎么认定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怎么认定

All things come to those who wait.(页眉可删)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怎么认定导读:诈骗公私财物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直接非法获取的金钱,但是有些时候却是一些物品,比如车辆、手机等等,这个时候需要对诈骗所得的物品作出折价,从而确定诈骗的具体金额。

而要是又多次诈骗行为未经处理的话,则此时的诈骗金额可以累计计算。

一、诈骗罪金额怎么认定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起刑金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处罚分以下几种: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以次充好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以次充好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以次充好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以次充好诈骗的案例。

所谓以次充好诈骗,指
的是以次品冒充正品进行欺骗的行为。

这种诈骗手法屡见不鲜,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社会秩序造成了混乱。

那么,对于以次充好诈骗的数额认定,究竟有哪些标准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以次充好诈骗的定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次充好诈骗
是指在销售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以次品假冒、冒充正品,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达到欺骗目的,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行为。

在认定数额时,一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价值:首先需要评估次品与正品之间的实际价值差
异。

如果次品的价值明显低于正品,而销售价格却同等高昂,那么涉及的数额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2.消费者受损程度:考虑消费者因购买次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如果消
费者购买次品后需要额外花费资金修复或重新购买正品,其损失会被计入数额认定范围。

3.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过错程度:诈骗行为的发生通常伴随有故意或过
错,如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较重或过错明显,根据法律规定数额认定相应增加。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次充好诈骗数额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同时考虑上
述因素,不是简单地依据交易金额来断定。

因此,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系中,对于以次充好诈骗数额的认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以次充好诈骗数额的认定并非固定且单一的标准,而是需要综合考
虑多个方面的情况。

只有在审慎细致地分析实际案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才能准确细致地认定以次充好诈骗数额,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结果得以实现。

合同诈骗罪中的犯罪数额认定

合同诈骗罪中的犯罪数额认定
合同诈骗罪中的犯罪数额认 定
2023-11-10
目 录
• 合同诈骗罪概述 • 合同诈骗罪中的犯罪数额 •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 •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 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01
合同诈骗罪概述
定义与特点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合同手段骗取 他人财物的行为。
05
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虚构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
总结词
详细描述
在合同诈骗罪中,认定犯罪数额的关键在于 判断行为人是否虚构了合同内容,以及虚构 的数额是否达到追诉标准。
在实践中,虚构合同诈骗数额的行为通常表 现为伪造合同、虚构交易背景等。例如,行 为人伪造购销合同,虚构购销双方之间的交 易金额,以此骗取对方的财物。在认定犯罪 数额时,应根据虚构的合同金额和实际骗取
案例三: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
总结词
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和犯罪手 段的不同。
详细描述
普通诈骗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单个自然人或企业,而合 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社会关系和信任基 础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此外,合同诈骗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常涉及合同 的签订和履行过程,而普通诈骗罪则不涉及合同关系。 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应根据犯罪对象和犯罪手段的不同 特点来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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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特点是犯罪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 物,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 。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 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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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案公诉
责任编辑 黄学 昌
(一 )认 定 价 格 的 基 准 时 间
观 行 为 进 行 处 罚 ,即 落入 了 “客 观 归 罪 ”的 陷 阱 。 相 反 .
根据罪责相适应 的原则 .行为人应 当为其 实施 的 若处罚并无客观行 为的主观意图 .则陷入 了 “主观主
犯罪 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故财产犯罪 中财 产认 定 的价 义 ”的 窠 臼
点在于如何 认定本案 涉案的玉石原 石 的价 格 。由于诈 客 观 基 础 同 时 .被 害 人 购 买 玉 石 和 开 采 玉 石 存 在 花
骗 类 犯 罪 皆 为 数 额 犯 。判 断 涉 案 玉 石 原 石 的 价 格 关 涉 费 .应 当 以 花 费 的成 本 为 限 认 定 其 被 骗 金 额 和 损 失 金
最 终 确 定 的 状 态 。在 我 国许 多 地 区 .民 间 均 有 “赌 玉 ”
在 本 案 中 .行 为 人 实 施 犯 罪 行 为 (即 实 施 诈 欺 行 的 说 法 。如 果 玉 石 原 石 经 解 剖 后 。发 现 原 石 内 与 的 含
为 )的 具 体 时 间 点 .即 为 吕某 与 多 名 被 害 人 达 成 玉 石 量 高 .品 质好 。价格 自然 要 远 高 于原 交 易价 格 .反 之
数 民族 商人 签订所谓 “寄卖”协议 (实际 系代销协议 .双 价格才能高度还原玉石 的客观 、真实价值 。对 于去 向不
方达 成 玉石 原石的“寄 卖”价格 .并通 过 吕某对 外代销 明的玉石 .首先应 当在审查 起诉 和审判期 间 ,穷尽 司法
上 述 原 石 .超 过 “寄 卖 ”价 格 的部 分 由双 方 分 享 利 润 ,不 资源 进 行 寻 找 .找 到 后 再 进 行 价 格 鉴 定 对 于 实在 找不
第 三种观点则认 为 .应 当以被 害新疆商人与 行为
石 具体金额 的合理确定 .不但 对各个 被害人 的损失弥 人 吕某 双 方 达 成 “寄 卖 ”(即 代 销 )的 协 议 价 格 为 基 准 ,
补 产 生 影 响 .还 需 着 眼 于 社 会 稳 定 甚 至 民族 团 结
认 定 被 骗 玉石 原石 的 实 际价 格 .进 而 得 出本 案 的诈 骗
用与偿还债务 、支付利 息或 自身消 费。事后 经被 害人 多
第 二 种 意 见 认 为 .应 当 以 被 害新 疆 商 人 的 购 买 或
次 催 讨 .吕 某继 续 隐瞒 上 述 玉石 原 石 的 去 向 .造 成 被 害 者开采 被骗玉石 的全 部成本作 为基准 .认定玉 石原石
人 原 石 损 失 .部 分 原 石 去 向不 明 。
值基准 .应 当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 为之时进行衡量 .标
从 客 观 价 值 的 角 度 看 .行 为 人 吕某 对 玉 石 实 施
的 财 产 在 实 施 犯 罪 行 为 之 后 或 者 之 前 的价 值 损 益 .均 欺诈 行 为时 。玉 石 的客观 价值 尚处 于最终 结 果 尚未
不 宜 由 行 为 人 承 担 责 任
本 案行为人欺 诈所得 的主要物 品为玉石原石 玉 和损 失 金 额
石 原石 一般 是指 尚未 解剖 、加 工 和雕琢 的 玉石 (包括
二 、玉石 原 石 价 格 的 审查 思 路
玉 籽料 、山料 和山流水 等).表 面上看 原石与 普通石头
从玉石原石 的价格认定时间 、参考标准和司法效
已 经 背 负 大 量债 务 和 没 有 实 际 经 营 经 济 能 力 的 真 相 . 意 见 。
利 用其 在 杭 州 某旅 游 古玩 历 史街 区开 设 玉石 原 石 及 蜜
第一种意见认为 .应当 以被骗原石事后 的鉴定价
蜡 销 售店 铺 为 幌子 .以 与 多名提 供 玉 石 原 石 的新 疆 少 格 为基准 .认定玉石原石 的价格 。因为只有 原石的鉴定
的价格 。持 此观点 的人 认为 ,由于玉石 原石价格 存在
一 审 查 起 诉定 价 格 与 实 际 价 格 之 间 差 异 很
在 审 查 案 件 的 过 程 中 .笔 者 发 现 .本 案 的 争 议 焦 大 .且 大 量 原 石 去 向 不 明 .因 此 本 案 不 存 在 可 鉴 定 的
差 异 不 大 。原 石 内部 是 否存 在 玉 石 、玉 石 含 量 、质 量 的 率 的角度 .笔者赞 同第三种观点 理 由在于 :
¥浙 江 省杭 州 市人 民检 察 院公 诉 一 处 助 理 检 察 员[310000]
2018/02叠 (经典案例 ) 总第 286期
70 l中囡雄祭宦 I THE CHINESE PROCURm s
到 “寄 卖”价 格 不 得 对 外 转 让 )为手 段 .将 数 十 枚 玉石 原 到 的 .则 根 据 “存 疑 有 利 于行 为 人 ”的 基 本 原 则 .不 再 追
石 诓 骗 到 手 得 手 后 .吕 某 即将 上 述 原 石 以低 价 套 现 . 究行为人诈骗 (或合同诈骗)的责任 。_1-
到本案诈骗 金额和 被害人 的损失金 额 的确 定 .而 上述 额 f即 因 “寄 卖 ”可 能 产 生 的利 润 或 损 失 不 应 被 计 算 在
金 额 对 行 为 人 吕某 的 定 罪 量 刑 具 有 显 而 易 见 的影 响 价 值 之 内 )
此 外 .本案 行 为人存 在 一定 的可赔 偿财 产 .故 每块原
个案公诉
责任编辑 黄学 昌
i中困椎霜 l 69 THE CHINE蛆 嘞 印 嘶
诈骗 金额之 玉石原石价格 的审查认定
文◎董 彬
[基本案情 ]2013年 9月起 ,长期在新 疆和浙 江两 高低 尚属不确定 状态 在 审查过程 中 .笔 者发现 ,对 于
地从 事 玉石 生意的行 为人 吕某 (博 士文化 )。隐瞒 自身 涉案玉石原石价 格 的认定 标准 .存 在三种不 同 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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