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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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本市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货物运输以及发包承揽建设工程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积极行使监督权、举报权,自觉抵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是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企业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查验供应链上游企业(向本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相应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

企业采购特种设备、消防产品、耐火建筑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可能产生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设备和原材料时,一般应查验供应链上游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相应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

企业采购其他设备和原材料等产品时,可以查验供应链上游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相应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其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企业有权拒绝采购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供应链上游企业的产品、服务,并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企业应当承租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的厂房、设备、生产作业场所用于生产经营。

承租前一般应对出租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相应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进行查验,特别应对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厂房等建(构)筑物以及生产作业场所的使用性质等相应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查验,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出租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2019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00页)

2019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00页)

2019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00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2019-01-01修订 2019-01-01实施发布令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令,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开创劳动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规定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是公司实施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则和原则,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促进公司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安全的发展,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编制好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现予以发布,各部(科)室、各车间必须组织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与遵守。

编制人员:审核:签发:批准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05)第二章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 (27)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9)第四章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4)第五章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44)第六章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45)第七章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56)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8)第九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63)第十章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65)第十一章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9)第十二章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4)第十三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76)第十四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85)第十五章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90)第十六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93)第十七章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95)第十八章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99)第十九章消防管理制度 (103)第二十章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05)第二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6)第二十二章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09)第二十三章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113)第二十四章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15)第二十五章生产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17)第二十六章承包商管理制度 (118)第二十七章供应商管理制度 (123)第二十九章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128)第三十章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30)第三十一章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32)第三十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34)第三十三章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41)第三十四章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43)第三十五章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5)第三十六章控制室管理制度 (146)第三十七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47)第三十八章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3)第三十九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9)第四十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4)第四十一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8)第四十二章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72)第四十三章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75)第四十四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79)第四十五章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81)第四十六章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183)第四十七章工艺事故管理制度 (185)第四十八章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189)第四十九章电气管理制度 (192)第五十章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95)第五十一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97)第五十二章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检制度 (201)第五十三章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203)第五十四章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206)第五十五章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208)第五十七章防泄漏管理制度 (219)第五十八章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221)第五十九章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22)第六十章高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224)第六十一章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226)第六十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公告管理制度 (227)第六十三章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管理制度 (228)第六十四章安全工资制度 (230)第六十五章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 (231)第六十六章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 (233)第六十七章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34)第六十八章师傅带徒弟制度(以老带新制度) (236)第六十九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 (238)第七十章网格化管理制度 (239)第七十一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40)第七十二章交接班制度 (242)第七十三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44)第七十四章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制度 (245)第七十五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47)第七十六章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249)第七十七章、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257)第七十八章、安全警示标志与危害告知管理制度 (259)第七十九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261)第八十章、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64)第八十一章、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271)第八十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274)第八十三章、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277)第八十四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制度 (279)第八十五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87)第八十六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290)第八十七章、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制度 (294)第八十八章、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管理制度 (300)第八十九章、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制度 (302)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节总则一、目的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损失,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2014.12)《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安监总局64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0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0.11.18•【文号】国质检监联[2010]631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0]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促进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订了《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为使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改善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造成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突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影响了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已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迫切要求。

国发【2010】23号文解读

国发【2010】23号文解读

23号文出台的意义
“抓住了根本的”纲领性文件
它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安 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之后,国务院出台的又一个指导
全国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必将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 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关键性作用。
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 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
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而未带班的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
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 培训有关规定的等,要依法加重处罚。
8、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必须全部培训合格后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 岗的依法停产整顿。鼓励进一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 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二)有关部门
1、加强监管执法 2、严格市场准入 3、严厉打击“三非” 4、评估企业安全信用等级 5、隐患挂牌督办 6、严格事故处罚
(三)党委政府层面
1、解码23号文,制定配套措施
2、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规划
3、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4、依法关闭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 5、严格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对当地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04年5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委〔2011〕4号

安委〔2011〕4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

(四)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的规定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取得实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1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17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文号】安委办〔2010〕17号【发布日期】2010-08-27【生效日期】2010-08-2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1.坚决贯彻《通知》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措施,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打非治违、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进步、强基固本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露天矿山(不含型材矿)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全部安装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通过努力,力争到2013年底,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00人以内,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

4.管理职责4.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2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

4.3各部门和项目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5.内容及要求5.1原则(1)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每位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

“一岗”是指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对所在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2)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单位、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3)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公司法人及项目经理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必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要统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综合管理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全科对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工程、质量、合同、财务、物资设备、试验室对安全生产负专业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解读国发23号文

解读国发23号文

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00”
“十个创新”与“十个强化”
(一)“十个创新”
《通知》的一些条文突破原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一)“十个创新”
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 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 办。
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研究提高危行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加强道
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 制度。
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
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 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 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 依据。
2001年12月30日上午,江西万载县一大型 港商独资企业——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礼花弹分厂发生特大爆炸,造成14人死亡, 61人受伤。据查,导致这起特大伤亡事故 的直接原因是礼花弹分厂零件车间装硝女 工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引起礼花 弹厂半成品库、成品库和生产厂区的接连 爆炸;另外,企业为了扩大产量,超员生 产,超量存放原料和成品,导致了爆炸的 升级。
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 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
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20•【文号】安监总办[2010]139号•【施行日期】2010.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7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通知》出台的背景意义、政策措施以及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等相关问题,记者专题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意义和起草过程记者:国务院专门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规定,请介绍一下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相关背景。

黄毅:《通知》的制定出台,是党和国家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

今年以来,针对一些地区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

特别是华晋焦煤集团王家岭煤矿发生“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后,温家宝总理批示要在做好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同时,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管理能力。

张德江副总理明确要求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研究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工作方案,并指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专题研究。

国务院制定出台这个文件,我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以来又在全国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推动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200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2008年降到10万人以下的基础上又降到了9万人以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7年实现了“双下降”。

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深入,巩固和发展不断取得的安全生产成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2015年5月29日)
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
3 . 制定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 全 生产 责任 制
企 业 主要负责人
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员 明确每个人员的责任范围 制定可行的考核标准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其它事项
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监督考核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制度; (1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 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1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 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6)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检测、 监控、管理制度; (17)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1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9)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Hale Waihona Puke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40 号)提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 企业主体责任的提出和落实过程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嘉政办发〔2015〕60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嘉政办发〔2015〕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来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和手段。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教育培训不认真,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没有得到认真落实等。

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四个明显”、“一个转变”,即: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管安全”转变。

15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15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九月1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规范电网企业(本规范所指的电网企业是指从事输电、供电业务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编制,考虑到电力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伴随新技术应用而出现的新课题,提出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系统发展的客观需要.本规范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河南省电机工程学会,河南电监办.2目次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11)4 基本要求 (12)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 (13)5.1 目标(20分) (13)5.2 组织机构和职责(100分) (14)5.3 安全生产投入(20分) (20)5。

4 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100分) (21)5.5 宣传教育培训(90分) (23)5。

6 生产设备设施(380分) (26)5.7 作业安全(220分) (50)5.8 隐患排查治理(100分) (60)5。

9 危险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30分) (63)5。

10 职业健康(60分) (65)5。

11 应急救援管理(40分) (67)5。

安监总办139号文

安监总办13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____〕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严格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执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为内容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有形化,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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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三、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二)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四、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建立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例检制度。

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车间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

(四)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的规定,认真制订本企业领导成员带班制度,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据实做好交接。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或修订。

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监督。

企业员工应当熟知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完善现场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和手段。

为员工配备合格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

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

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

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

(八)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九)高危行业(领域)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

根据各行业(领域)特点,推广企业内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目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形势等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作用。

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十一)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企业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

各类企业均要建立以上基本制度,同时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加大安全投入(一)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

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落实提取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

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有关政策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

安全费用必须专项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和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投入。

(二)确保安全设施投入。

严格落实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三)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坚持“科技兴安”战略。

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技术保障体系,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针对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鼓励员工进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企业人员素质培训。

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大力培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可通过兴办职业学校培养技术人才。

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岗位人员落实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二)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新员工上岗前、转岗员工换岗前要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保证其具有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三)强化风险防范教育。

企业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到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化。

要及时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方法、事故案例及安全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析与防范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注重企业安全文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把先进的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之中,努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预警(一)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企业应当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及时将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消除隐患的治理方案报告企业所在地相关政府有关部门。

对政府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企业应按要求报告治理进展、治理结果等情况,切实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整改责任。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设立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并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并向相关单位、人员和周边群众公告。

(三)利用科学的方法加强预警预报。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积极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有效的实时动态预警。

遇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苗头时,应当立即预警预报,组织撤离人员、停止运行、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损失扩大。

八、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一)加强应急管理。

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方案和应急管理办法,并注重与社会应急组织体系相衔接。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分析查找应急预案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予以修改完善,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二)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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