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考试复习题
C、官方兽医 D、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答案:D
12、 《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期限为( C )天。
A、发病率和死亡率低 B、发病率或者死亡率低
C、发病率和死亡率高 D、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
答案:D
答案:A
16、 畜禽标识编码由畜禽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共( A )位数字及
专用条码组成。
A、15 B、12 C、10 D、8
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 B、2 C、3 D、4
答案:B
答案:C
9、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当场处以罚款的数额为(A )以下。
A、50元 B、60元 C、100元 D、200元
6、 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 )认定。
A、农业行政部门; B、兽医主管部门;
C、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D、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
答案:D
22、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
有权(C )。
A、揭发 B、上访 C、检举控告 D、提起诉讼
A、发票 B、检疫证明 C、品种证明 D、体检证明
答案:B
4、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D )的动物疫病。
答案:A
10、 行政处罚的种类中,不包括( C )。
A、罚款 B、强制隔离 C、行政拘留 D、责令停产停业
C、2007年12月30日; D、2008年1月1日
答案:D
2、 动物检疫主体是(D )。
A、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B、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0号《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已经2005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
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九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一、概述
(五)重大动物疫情通报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 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 病传入和传出。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 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六)关于重大动物疫情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的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 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四、应急处理法律制度 (一)应急系统启动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权力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设臵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以及采 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 灭措施的,由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有关 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 行。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有权紧急调 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单位和 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 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四、应急处理法律制度 (三)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在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后的责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第一,根据兽医主管部门的建议,决定启动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施封锁;第二,重 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应 当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 灭工作。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三、监测、报告和公布法律制度 (三)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权限
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 门认定;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四)重大动物疫情公布制度
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 及时准确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 疫情。
动物卫生考题解答
单选题单选题部分作答规则:每题只可选择一个选项做为答案1。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生产区与( )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A。
办公B.生活办公C.饲料间D。
化粪池标准答案:B解析:《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2.下列疫病中不属于生猪屠宰检疫对象的是( ).A。
猪丹毒B.伪狂犬病C。
猪瘟D。
猪肺疫标准答案 :B解析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2。
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
下列行政处罚措施中,只能由法律设定的是( )。
A。
罚款B。
没收违法所得C。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D.行政拘留标准答案 :D用户答案: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4. 畜禽养殖代码由( )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和4位顺序号组成.A.6B。
5C。
4D。
3标准答案 :A解析:《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畜禽养殖代码由6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和4位顺序号组成,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5。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下列哪项机构或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A.省级兽医主管部门B.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C。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D.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取得检疫证明.6. 对精液、胚胎、种蛋实施检疫是因其可能有( )。
A。
水平传染B.垂直传染C.品种杂乱D.接触传播标准答案 :B7.执业兽医张某使用过期兽药给养殖户付某饲养的猪治疗,以下对张某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2005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0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急准备第三章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四章应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
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九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浅析《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重大意义
节 .建 立 重 大动 物 疰 情 应 忘 管 理 酌 工 作 机 制 通 过 预 案 和 责 任 制 .实 行 两 种 不 同 的 法 律 责 任 ( 五 章 ) 行 政 处 第 : 分 f 行 政 机 关 行 政 责 任 的 列 管 理 . 2、 3、 4 ) 第4 4 4 条 和行 政 处 { ( 政 机 奖对 行 政 管 理 【 行 1 : 对 象 的 行 政 l 督 和 行 政 处 i ; 【 罚 , 4 4 4 4 条 ) 第 5、 6 7 8 , “ 个 管理 主 体 . 三 个 实 两 施 主 体 ”是 指 《 急 齐 倒 》 应 规 范 了 人 民 政 府 应 息 指 挥 部 、 普 匾主 管部 门 、 关部 门 、 有 动 物 防 疲 监 督 机 构 5个 主 体 的 应 息 职责 .其 中 . 民政 府及 人 接指挥 部是 喇个管理 主体 . 是 “剐 令 部 ” 而 兽 医 主 管 部 ¨ 、 美 部 门 、 物 防疫 监 舒 有 动 机 构 是 3个 实 施 主 体 . “作 是 战部队” 两个管理主体巾. 。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决 策 .指 挥 部 具 体 组 织 指 挥 . 如人 民政 府 定疰点 、 Ⅸ 、 贼胁 l , 班 受 : 置 发 布 封 锁 令 . 而 对 疫 干 现 场 坶 采墩处臀措施是指挥 部决定 ( 3 荣 ) 3个实 施 主 体 中 . 第 2 荫 医 主管 部 门 仍 劣组 织 实 施 .动 物 胁 疫 监 督 机 掏 债 责 现 场 施 ( 如现 场 谴 情 调 鸯 核 耍 、 时 隔 离 疫 点 采 粲 病 临 料 . 情 确 诊 和撤 告 . 建 预 癌 蝌 备队 疫 源 值 踪 、 流行 病 学 侧 查 . 情 l 删 、 鹫 后 验 收 疫 处
两 种 状 态 ” 是 指 重 大 动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一、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定义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指由于动物传染病、毒素、外来入侵物种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可能对动物繁殖、健康和生存造成严重威胁的疫情。
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重视预防,加强疫源监测,及时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以治为主,重视科学控制,积极治疗,消除病源,控制疫情扩散。
(三)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重视社会影响,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疫情的认识,维护社会稳定。
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
(二)防控措施
1、加强动物疫源地的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疫情扩散。
2、加强动物疫源地的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3、加强动物疫源地的消毒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
4、加强动物疫源地的管理,防止疫情复发。
5、加强全国各地的疫情预警,及时发现疫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试题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试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试题参考答案一、问答题:1、《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是以什么形式发布的?答:国务院令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是什么会议通过的?答:国务院常务会议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是何时公布的?答: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4、《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上位法是?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什么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答:属地管理6、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做出什么行为?答:有权检举控告。
7、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应急处理所需的哪些物资储备答:疫苗、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
8、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具体承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任务的一般是哪支队伍?答:应急预备队9、应急预备队一般由哪些人员组成?答:当地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等10、应急预备队应当定期进行什么活动?答: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11、哪个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答:动物防疫监督机构1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监测时,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答: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13、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哪个报告?答: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14、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动物疫情报告后,应当做什么?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15、重大动物疫情由哪个部门认定?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16、重大动物疫情由哪个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答: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17、哪个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采集?答:动物防疫监督机构18、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动物疫情报告不得做出什么错误行为?答:瞒报、谎报、迟报,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
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
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6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蒋巨峰二○○七年七月十八日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林业、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职责。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决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成立应急预备队,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专家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防控技术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储备所需的疫苗、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
第五条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有接受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义务。
第六条从事动物检验检疫、疫情监测、隔离、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的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转报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2.2 日常管理机构2.3 专家委员会2.4 应急处理机构2.5 组织体系框架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3.2 预警3.3 报告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应急响应的原则4.2 应急响应4.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4.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5、善后处理5.1 后期评估5.2 奖励5.3 责任5.4 灾害补偿5.5 抚恤和补助5.6 恢复生产5.7 社会救助6、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6.4 宣传、培训和演习7、附则7.1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预案解释部门7.4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迅速控制、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4级:突发Ⅰ级重大动物疫情、突发Ⅱ级重大动物疫情、突发Ⅲ级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Ⅳ级重大动物疫情。
1.3.1突发Ⅰ级重大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我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我省与相邻4个以上省连片发生严重疫情。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突发I 级重大动物疫情。
1.3.2突发Ⅱ级重大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我省有2个以上市(州)发生疫情或有20个以上疫点,或有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2023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部编版新高考) 第11讲 课题33 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课题33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课标要求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阶段时间成就奠基20世纪50年代(1)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令(2)195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发展改革开放后至80年代(1)1982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一批基本法律。
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形成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1)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1999年,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3)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4)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完善中共十八大以来(1)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2)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3)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4)深化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5)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6)2020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间概况改革开放前背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百废待兴、物质匮乏,中国人民发扬了英勇奋斗的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成就(1)涌现出大批英雄模范集体和个人(2)全社会形成了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氛围,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准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新型人际关系改革开放后背景(1)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中共中央颁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号召并鼓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就20世纪80年代,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20世纪90年代,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1994年,中共中央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中共十八大,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深化点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历史上的精神文明既有历史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国家级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该预案将提供指导,以确保国家在面临动物疫情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应急预案概述2.1 背景动物疫情是指动物群体中出现的疾病爆发,其对动物的健康和繁殖能力产生严重影响。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疫情也可能传播给人类,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威胁。
2.2 预案目标- 及时警报和监测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迅速采取防控措施,减少病害传播风险;- 组织救援和医疗资源,确保受影响动物和人群的生命安全;- 进行疫情调查和研究,提高预防与控制能力。
2.3 预案组织本预案由国家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2.4 预案内容本预案包含以下内容:- 突发动物疫情的报告和评估;- 预警与监测措施;- 防疫隔离和疫情控制;- 医疗救援与应急资源调配;- 疫情调查与病原鉴定;- 食品安全保障;- 危机公关与舆情应对;- 信息管理与技术支持;- 预案实施与演练。
3. 预案执行流程本节将介绍预案的执行流程,以确保应急措施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
3.1 报告和评估- 当地动物疫情监测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单位负责对疑似疫情进行收集、初步评估和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地点、疫情类型、疫情规模等关键信息。
3.2 预警与监测-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监测方案,并明确各级监测机构的职责;- 监测方案应包括实时数据分享、样品采集和检测、疫情趋势分析等内容。
3.3 防疫隔离和疫情控制-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制定防疫隔离措施;- 防疫隔离措施可能包括限制交通、禁止贸易、集中隔离等。
3.4 医疗救援与应急资源调配-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并调动必要的医疗资源;- 救援队伍应具备应对动物疫情的能力,包括病情诊断、疫苗接种、隔离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08.30•【文号】主席令第71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三章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第四章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六章动物诊疗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四条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一)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二)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2024动物检疫试题库含答案解析全套
2024动物检疫试题库含答案解析动物卫生监督错题集1.炭疽病死畜不能剖检的主要原因是(B)。
A.炭疽杆菌需氧B.炭疽杆菌能形成芽胞C.炭疽杆菌能形成荚膜D.炭疽杆菌传染性强2 .某生猪定点屠宰场(单位)拒绝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拒不改正的,处(B)。
A.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B.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C.两万元以下罚款;五万元以下罚款D.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3 .腐败梭菌经羊的消化道感染可致(B)的发生。
A.恶性水肿B.羊快疫C.羊猝疽D.羊肠毒血症E.羊黑疫F.羔羊痢疾引羊快疫主要发生于绵羊,是由腐败梭菌(革兰氏阳性的厌氧大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羊突然发病,病程极短,其特征为真胃粘膜呈出血性炎性损害。
羊猝疽是C型荚膜梭菌所引起成年绵羊的一种非接触传染性、急性毒血症。
本病发生于成年羊,以1〜2岁绵羊发病较多,特别是当饲料丰富时易感染,常见于低洼、沼泽地区,多发生于冬季,常呈地方性流行。
本病经消化道感染,主要侵害绵羊,也感染山羊。
被C型荚膜梭菌污染的牧草、饲料和饮水都是传染源。
病菌随着动物采食和饮水经口进入消化道,在肠道中生长繁殖并产生毒素,致使动物形成毒血症而死亡。
不同年龄、品种、性别均可感染。
但6个月至2岁的羊比其他年龄的羊发病率高。
羊肠毒血症是D型产气荚膜梭菌在羊肠道内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所引起的绵羊急性传染病。
该病以发病急,死亡快,死后肾脏多见软化为特征。
又称软肾病、类快疫。
羊黑疫又称“传染性坏死性肝炎”,是由B型诺维氏梭菌引起的绵羊、山羊的一种急性高度致死性毒血症。
本病以肝实质发生坏死性病灶为特征。
羔羊梭菌性痢疾习惯上称为羔羊痢疾,俗名红肠子病,是新生羔羊的一种毒血症,其特征为持续性下痢和小肠发生溃疡,死亡率很高。
由于小肠有急性发炎变化,有些放牧员称之为红肠子病。
本病一般发生于出生后l~3d的羔羊,较大的羔羊比较少见。
重点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点解读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点解读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出台背景及时间2004年,禽流感疫情在全球爆发.进入2005年,全球禽流感疫情不断发展。
截至2005年11月,已有25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我国已有9 个省(区)先后发生了21 起疫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当时的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领导同志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都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鉴于当时非常严峻的疫情形势,遵照2005年11月8日,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辽宁考察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起草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18日起施行,共6章、49条。
二、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意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是在新的动物防疫形势和新的防疫指导思想下制定的,既是对《动物防疫法》的补充和完善,也为今后深入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是防控禽流感疫情的一项重大举措。
特别是在当时防控禽流感的关键时刻,《条例》的制定和公布,提高了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坚定了打好这场防控战役的信心。
对于依法加大禽流感防控力度,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障畜牧业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条例》确立的主要制度1、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制度。
《条例》规定了三项:应急预案制定制度,建立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应急预备队制度.2、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公布制度。
《条例》规定了五项:监测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制度,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制度,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程序、权限和公布制度,重大动物疫情通报制度.3、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制度.《条例》规定了四项: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度,应急预案的启动制度,基层组织的群防群控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配合制度。
此外,《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规定了行政处分,并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1999年6月1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防疫,预防、控制和扑灭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控原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林业、公安、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分析、疫情报告以及其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协助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和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做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配合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村(居)民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
可根据需要配备村动物防疫员协助实施强制免疫和疫情观察报告等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按规定制订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Word文档 1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
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九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省。
三、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
四、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六、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保密制度。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为预防、控制盒消除重大动物疫情的传播和扩散,确保公共卫生和人体健康,加强监测和报告制度,制定本制度。
1、建立疫情登记、统计制度,并按照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控机构的要求,及时报告。
2、对重大动物疫情,不瞒报、缓报、谎报,不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3、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死亡,或者发现严重染疫或者疑似严重染疫的动物,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情疾病控制机构报告4、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开展疫情的扑灭和公共卫生工作5、疫情等级、统计和疫情的上报工作有院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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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14号)
《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6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林业、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职责。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决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成立应急预备队,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专家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防控技术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储备所需的疫苗、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
第五条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有接受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义务。
第六条从事动物检验检疫、疫情监测、隔离、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的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转报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将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同时向同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派出2名以上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规定的疫情报告程序、时限和内容报告疫情。
第八条在疫情确认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宰杀、运输、加工、食用、销售、藏匿、转移和随意处置发病或病死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第九条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立即对疑似疫点采取以下临时隔离控制措施:
(一)禁止疑似疫点内的染疫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以及一切受污染或者可能受污染的物品移出;禁止疑似疫点外的易感染的动物移入;
(二)对被污染的场地、动物圈舍、物品用具等进行全面严格消毒;
(三)限制人员、车辆出入,并对出入人员及车辆消毒。
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或者配合执行。
第十条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定。
本省认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报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各类媒体不得发布未经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大动物疫情。
第十一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根据疫情等级,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解决无害化处理的场地和物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应当对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的运送予以保障。
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疫情通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中,对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的品种、数量应当进行清点,开具清单,核对无误后交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对因强制扑杀而受损失的养殖者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严禁盗掘已作深埋处理的动物。
第十四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毗邻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支援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拒不接受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发布重大动物疫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责令其改正,并视其情节责成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应急职责,失职渎职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