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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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一」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早上6:30开校门,6:40锁校门,8:00开校门,9:00锁校门。

下午4:00开校门,5:00锁校门,8:00开校门,8:10锁校门,校门开着的时间段,必须随时注意校门口出入人员动向。

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开校门。

)不得擅离职守。

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后勤人员开校门后应立即锁上,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开锁校门时间)配合门卫工作。

二、外来人员(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对非本校人员(上级领导)进校要严格门禁制度。

因联系公务需要进校的,门卫要查验并登记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询问事由,规范完整填写登记表格,并联系校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接待后,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学校。

对放行人员,门卫应告知其处理完事情后马上出校,出校时填写外来人员出校记录。

对外来人员进出校时所携带物品要注意观察留意,必要时进行查问。

三、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

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

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学生遇伤、急病等紧急情况,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迅速确认,放行出校,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值日教师。

四、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五、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

六、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

七、门卫对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证件的人员要求进校或带学生出校要认真查验证件并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后放行,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仔细盘查。

八、遇学校组织重大活动如考试等,原则上不接受访问〔特殊情况先请示校领导〕。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两次。

十、门卫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或未认真执行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广大师生能够更好的使用多媒体教室,让多媒体教室能够更加规范化管理,合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

特请广大师生能够遵守以下条例: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2、多媒体教室使用老师在上课期间负责教室设备设施的监管义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

使用期间不能随意移动教室设备,如有必要,经请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

3、督促学生遵守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爱护教室财产,爱护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4、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按照本班教室的座位坐好,不得随意移动课桌,更不得座在课桌上。

下课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

5、使用老师在下课后应关好多媒体教室各种电教设备(电脑、投影机、功放等),关闭好门窗,拉好窗帘,并上好锁。

管理员、使用老师应于上课前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

上、下课时,管理员应与使用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明确责任,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三」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职工的待遇及福利,根据国家《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

专任教师在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应当连续计算教龄。

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待遇、福利也不相同。

这一方面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与各校办学效益和举办者的办学指导思想密不可分。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职工待遇及福利实施办法。

一、制订工资标准
工资是教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主要来源,搞好工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资制度应在充分考虑教职工职务、资历的基础上,增加体现教职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责任和工作态度的工资份额,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以有利于充分、持续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其主要参量包括:学校全年学杂费收入及其他收入;教职工人数;课时数;校园建设投资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投资数;房租及其他固定支出等。

同时,教职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亦应列入参量。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实行结构工资制,其构成是由基本职务工资、课时工资、超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工资、各种津贴六部分组成。

其中前四项为基本工资,由统一工资表发放,后二项分别发放。

这种工资制度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基本职务工资
基本职务工资是教职工聘任上岗的始点工资,它包含定级工资和各种补贴(如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等)。

该类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文化业务水平、履行职责的能力等。

这部分工资应随着学校效益和教职工职务的晋升相应提高。

实行基本职务工资的教职工,要承担基本工作量,并不再领取工作量工资。

基本职务工资可以分三个系列:教师系列、行政管理人员系列和工勤人员系列。

各个系列工资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级同类学校基本职务工资,也可以结合本校实际依法自己制订。

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1)专职教师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20%;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50%;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30%,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30-50元为宜。

(2)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15%;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15%;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30%;四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aS25%;五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15%,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20-60元之间为宜。

校(院)级按一类或二类确定;处(室)级按二类或三类确定;科级按三类或四类确定;一般干部按四类确定;办事员按五类确定。

(3)工勤人员工资系列为:一般参照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第四、五类执行。

各个系列、各个类别的起点工资,应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规模、办学效益而定,但均不得低于各省、市己颁布的保障教职工生活水平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课时工资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兼职教师实行课时工资制,按任课教师的职称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其课时费的确定随专业、层次、课时数、班均人数、物价指数和学校效益等诸因素确定。

个别兼职教师一月所获得的课时费总额若超过当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应由学校代缴或由本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3、超工作量工资
超工作量工资是专职教职工在完成额定工作量后,超工作量时支付给教职工的酬金。

一般按教学、行政管理二个系列,每个系列又按基本职务分类办法分三至五
个类别。

一般教学系列按类别、超课时数支付;行政管理系列按类别、工作日计算。

4、工龄教龄工资
部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实行工龄教龄工资制,这类工资体现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工资待遇,并随着工龄教龄的增长而增长。

采取这一措施,有利于改善教职工待遇,吸引人才,稳定队伍,提高办学效益。

5、特殊工资
特殊工资主要是指和经济效益挂钩的校内有关部门实行的工资制。

如后勤管理部门制订的记件工资制、日工资制、年承包制等。

该类工资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其标准由各校制订,原则上多劳多得。

6、津贴
津贴分基本津贴和特殊津贴两部分。

基本津贴又按职务高低分3-5个类别,每月发放。

特殊津贴主要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该津贴由学校直接奖励。

二、保障福利待遇
教师应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

福利是学校对教职工在生老病死各方面提供的社会保障。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福利主要用于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的教职工。

其内容包括提供住房或房租补贴,报销部分或全部保健医疗费,按月发放一部分或全部退休金,一次性地支付退休金或退职金等。

对学校的创办者因年事已高,在学校经济条件许可时,可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等。

民办学校对其工作人员一般应当给予人身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险等,以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临时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原则上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不再承担。

我国的社会力量办学仍处在变革和探索阶段,举办时间短,积累不雄厚,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没有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办法,普遍存在工资偏低,缺乏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福利待遇没有保障或偏低等情况。

举办者又往往不公开财务,致使一少部分人大量获取高额福利待遇而另一部分人所得甚少。

这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依法管理予以解决。

民办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与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的,由审批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给予接管。

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四」
一、各班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

二、各班公物保管工作由各班爱护公物监督员负责,监督员每日查看公物保管情况,发现公物被损,要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班主任。

三、班内公物实行负责到人,每位学生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认真负责,妥善保管和维护。

四、学生损坏公物应主动向老师或爱护公物监督员说明情况,班主任依据损坏公物赔偿办法给予处理。

五、爱护公物的几项具体要求:
1.要爱护学校的一切设备,不在任何地方乱涂、乱贴、乱刻、乱挂。

2.认真作好教学仪器的保管,不随意乱开电视、投影仪、电灯、电扇、电闸开关等,以免损坏影响学校。

3.开关门窗时要轻拉轻推,以防震坏玻璃。

4.室内桌椅要保持整齐,轻搬轻放。

5.爱护清扫工具,用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6.勤俭节约,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

7.操场上体育器材一律不许带入室内,防止损坏公物带来危险。

8.要爱护花草树木,不从草坪中穿行。

9.要爱护学校塑胶草场,不做任何破坏性的行为,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10.爱护校园内厕所设备,正确使用厕所设施,便后轻按冲厕,轻开厕所门,轻关厕所门,轻拧门把手。

六、损坏公物赔偿方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学校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记入《损坏公物档案》。

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五」
1.美术教室有相应的安全防卫措施,美术教室门窗,下班时应全部关闭上锁。

2.仪器、准备室,非经专门管理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美术教室供电线路应合乎安全用电的规范要求。

4.仪器、材料、设备专柜保管.贵重设备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

5.做好防火工作,配备好消防器材(消防桶、灭火器)。

每学期初进行检查,更换。

6.美术专用教室应备好通风换气设备,并在使用中注意安全操作,以防砸伤和其它伤害事故。

备好急救箱,做好轻伤及创伤的救护工作。

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一支高素质、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达到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

参照雨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由校办归口管理。

各处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于每月底将考勤表交校办。

校办做好统计、汇总和原始资料收集、保管等工作。

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未请假不得无故外出,更不得旷工或擅离职守。

三、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照《湘潭市小学教学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有序的工作,不做妨碍教育教学及影响他人工作的事情。

四、教职工因公出差,须持出差证明或会议通知,经校长同意后,方能按公假处理。

如公假期间因办理私事、探亲访友或公假期满返回后,无故不上班超过半天以上者,一经查实,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教职工因私事确需请假时,必须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假条交教导处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①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②委托他人带“请假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而离校者;
③向无“批假权”人请假者。

六、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须取得医院住院部或门诊部的休假证明(盖公章),经校领导审批,报教导处登记后,才能作为病假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①无医院休假证明或病愈上班后补交假条者(急诊和住院者例外);
②有医院休假证明但未经校领导审批者;
③开虚假病假条者或在外地休病假无法确定其真实性者;
④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病而休假者(见义勇为者例外)。

七、教职工请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均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准假,以上假期必须连续进行,如遇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应冲抵假日。

女教师生小孩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八、为了使教师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准教师在外代课、兼课。

凡不请假离校或请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对无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视为自动离职。

由学校书面上报教育局,作除名处理。

九、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

1、凡请半天以上(含半天)事假者,必须书写请假条,履行审批手续。

程序为:处室负责人(或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校领导审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假条交教导处。

2、年级组长在无课的前提下,可准予本组教师半天以内事假;处室负责人可准予本部门人员半天以内(含半天)事假;副校长可准予本人分管片内人员一天事假。

3、教职工请事假2~3天由校长审批,4~20天由学校行政会确定审批;凡请事假21天及以上者须经学校同意后报请区教育局审批。

4、病假需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本地定点医院检查诊断并开具病休证明;患癌症、精神分裂症病的教职工,分别凭地市以上医院或地市以上肿瘤、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证明;1个月以内由学校批准,1个月以上由学校批准并上报区教育局同意,方可休病假。

长病休6个月以上,学校批准后并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批。

经地市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者,由学校对其办理退休(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工资、福利待遇规定
1、无故旷工1天,扣200元;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

2、教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的请假期限和工资待遇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见附表1、附表2)。

超过规定请假期限者,其
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享受“带薪休假”待遇的各类假,按完成本岗位正常工作量标准发放工资。

假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停发请假期间福利。

3、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期间无故中途外出一次扣10元。

4、事假:以半天为结算单位。

每月累计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个月以内,每天扣35元;连续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停发工资和福利。

5、病假:以半天为结算单位。

门诊病假:每月累计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个月以内,每天扣35元。

住院病假:一个月以内每天扣16元;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包括出院后的疗养期),工资待遇均按附表3执行。

6、经学校审批,同意外出参加函授学习者每天扣10元,但请假时须持办学单位书面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本制度如与上级制度不一致时,按上级制度规定执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学校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

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七」
一、班级考风正,没有学生抄袭现象和作弊现象。

二、考前彻底搞卫生,做到地面净,桌堂净,黑板净。

桌椅摆放整齐、四周没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三、教师监考必须认真负责,监考时不接打手机、看报刊杂志、要关注学生、监考中途不离开教室。

除一年级以外其他年级教师不读题。

对于卷面不清晰的内容可以读一读或写在黑板上。

四、学校组织的考试一律实行不同年级交叉评卷形式。

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检查指导。

批卷时,班主任不允许到自己的班级学生卷面上查看,甚至任意改学生考试成绩。

评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统计成绩要准确无误。

教导处要组织复查试卷。

五、阶段考试、期中、期末考试教师要将成绩在教案前填写完整。

成绩单汇总填写齐全,考试后2天内写好质量分析。

及时上交教导处。

六、注意考核的全面性,除了学校定期考试外,必须注意平时了解,包括课堂提问,发言情况,完成作业情况。

七、命题应突出教学重点,难易适度(基础50%,中档题30%,综合拔高题20%)重视能力发展,要体现出按不同程度学生分层次命题,要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八、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学生,考试前检查桌面、桌堂,避免学生放进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试中发现舞弊现象应及时制止。

最新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篇八」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

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
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

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

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

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

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

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

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

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

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

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

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

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

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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