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宝马汽车集团经营业绩指标核定与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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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指标核定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提升集团公司战略管理水平、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保证企业长期持续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根据《辽宁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核定与考核暂行办法》、《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经营业绩考核领导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裁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集团公司经管会成员任组员,主要负责:
1、组织、督导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总体工作;
2、审议、批准各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3、处理经营业绩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与经营业绩考核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经营业绩考核的执行机构
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称“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执行机构,由集团公司经营计划部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组成,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主任。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经营计划部牵头开展,主要负责:
1、组织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2、复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数据;
3、汇总、上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4、起草、上报并下达经营业绩考核奖惩方案;
5、修订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6、与经营业绩考核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一)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范围
本制度所规定的考核企业范围主要为关系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及经营计划实现的上市公司、整车企业、核心和重要零部件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企业:
1、上市公司(共3个单位)
(1)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2)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整车企业(共6个单位)
(1)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2)华晨中华汽车公司
(3)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4)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
(5)沈阳华晨专用车有限公司
(6)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3、发动机企业(共3个单位)
(1)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2)E2发动机工厂
(3)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4、零部件企业(共11个单位)
(1)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内饰件工厂
(3)沈阳晨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沈阳华晨东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宁波裕民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6)宁波华晨瑞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7)绵阳华晨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沈阳华晨金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10)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1)沈阳华晨安泰电束线有限公司
5、销售及研发型企业(共4个单位)
(1)华晨汽车销售公司
(2)华晨汽车国际贸易公司
(3)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
(4)上海汉风有限公司
除上述公司以外的其它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应按照产权关系由其上级公司依托其各业务职能部门,参考本制度负责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方案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经营业绩考核的人员范围
对于集团公司控股及托管的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人员范围为下属企业负责人。本制度所称之企业负责人是指各企业的经营班子成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组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裁助理等人员。
对于集团公司下属合营及参股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人员范围为集团公司在合营及参股公司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除企业负责人以外各级员工的经营业绩考核,由各下属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的有关原则、目标和要求,结合各公司具体情况自行拟订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并报集团公司经营计划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四条考核应遵循的原则
经营业绩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相统一,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经营业绩指标核定与业绩考核体系;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三)合法公正,经营业绩考核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客观公正的展开,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考核指标及权重
第五条考核指标及权重的设定原则与类别
(一)设定原则
1、代表性,符合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并与集团公司经营计划的调整保持动态平衡;
2、协调性,与集团公司薪酬体系构成相协调;
3、差异化,根据各企业经营性质及其在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和产业链中的功能定位相互区分。
(二)指标分类
1、根据各企业性质及其在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和产业链中的功能定位不同,将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划分为上市公司、整车企业、发动机企业、装配型零部件企业、生产制造型零部件企业、销售型企业、研发型企业等七大类。
2、根据指标的特性将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和否决指标(考核指标解释见附件一)。
定量指标是便于计算的量化指标,包括效益指标、营业收入、整车销量和产量、期间费用、销售回款率、降成本、存货周转天数、产成品平均周转天数等(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指标)。
定性指标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总体状况的定性评价,主要考核方向包括组织响应、公司治理、发展规划、管理变革、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党风党建、信访稳定及合资合作、资产重组、人工成本控制、售后服务、节能减排、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质量控制、争取政策支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以及对企业经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其它重点工作指标等。
否决指标是指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指标,包括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经营责任事故等。
3、上述指标分类及权重将根据纳入考核范围各企业的性质、规模、功能定位以及考核重点等因素的变化适时修订和调整。
第六条考核指标及权重
经营业绩考核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详细构成及权重分配参见附件二。本考核指标和指标权重为基本参照,集团公司将据此下达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