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科[2013]-海南建筑设计院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琼建规〔2021〕14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style="min-height:350px">琼建规〔2021〕1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各市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琼建规〔2020〕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各方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履行管理职责。
监理、施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二、遵循“一体化设计”原则全装修设计应当执行《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DBJ46-042-2017),实施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建筑设计和室内装修设计同步设计、统一出图、同步图审。
建筑设计和室内装修设计不是同一家单位时,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应经建筑设计单位书面确认。
三、落实图审单位责任图审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审要点》(琼建定〔2017〕156号)、《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DBJ46-042-2017)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图审。
四、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中的装修工程一并发包给住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直接将装修工程另行发包给住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
新奖获奖项目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3.05.20
•【文号】建科[2013]81号
•【施行日期】2013.05.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
奖项目的通报
(建科[2013]8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
为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促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我部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项目的评审和公示工作。
经审定,“上海崇明陈家镇生态办公示范建筑”等42个项目获得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现予公布。
附件: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海南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琼建科[2010]204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海南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海南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琼建科[2010]204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建筑设计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08]53号)和《海南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琼建设[2008]225号)文件要求,规范我省民用建筑项目立项备案和规划报建两个阶段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我厅组织编制了项目立项备案阶段的《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备案表》及规划报建阶段的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大纲,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权限除以下项目由我厅负责审查外,其余项目均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1.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2.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3.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地下商业建筑;4.列入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民用建筑。
二、节能评估审查提交文件内容(一)立项备案阶段:1.项目可研报告或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建议书应有建筑节能专篇内容;2.《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备案表》,作为下一阶段编制《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的依据。
(二)规划报建阶段:1.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文本,该文本应有建筑节能专篇内容;2.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备案表》;3.《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该报告书应由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匹配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编制。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海南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海南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07.27
•【字号】琼建科[2010]150号
•【施行日期】2010.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海南省建设科学技
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琼建科[2010]1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建设科技进步水平的提高,促进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委广大科技工作者作用,建立高效、民主、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为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现将第二届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7人)及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220人)予以公布。
省建设科技委下设秘书处,负责科技委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附件:1. 海南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2. 海南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1:
海南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李建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副主任:蔡仁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朱亚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
宋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宋友春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向多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附件2
海南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名单
十二、工程造价专业(17人)。
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试行)
建筑规划布局设计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住区或单体建筑及周边建筑的日照进行模拟分析,计算参数与计算结果均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针对国家气候分区Ⅳb地区所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距离等规划布局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针对国家气候分区Ⅳb地区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不应对周边建筑带来光污染,且不得使周边建筑原本满足国家或行业日照标准要求的门窗洞口在项目建成后日照时数低于相关标准要求。
地面边界条件:对于未考虑粗糙度的情况,应采用指数关系式修正粗糙度带来的影响;对于实际建筑的几何再现,应采用适应实际地面条件的边界条件;对于光滑壁面应采用对数定律;
湍流模型选择:一般为标准k-ε模型,高精度要求时采用Durbin模型或MMK模型;
差分格式:避免采用一阶差分格式。
规划设计说明应提出项目场地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应在规划设计图纸应标明建筑的具体布局。
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室外活动区的风速放大系数;
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建筑首层及以上典型楼层迎风面与背风面(或主要开窗)表面的压力分布;
5)采用流体动力学(CFD)计算方法进行室外风环境模拟时,边界条件和基本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计算区域:建筑覆盖区域小于整个计算域面积的3%;以目标建筑(高度H)为中心,半径5H范围内为水平计算域;建筑上方计算区域应大于3H(H为建筑主体高度);
本规程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2.15•【字号】琼建科函〔2021〕222号•【施行日期】202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style="min-height: 350px">琼建科函〔2021〕22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园区管理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做好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工改办〔2021〕9号)有关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施工图审查改革总基调,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项目范围属于我省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中优化施工许可条件的项目,以及按“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的项目(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除外,详见附件),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可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
以上项目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不得强制要求申请施工许可单位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情况,建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考评体系,完善各类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综合考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服务水平、信用信息等情况,对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探索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定期对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开展抽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方案竞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方案竞赛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9.14•【字号】琼建科[2009]170号•【施行日期】2009.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方案竞赛评选结果的通知(琼建科[2009]170号)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规划局,各工程设计单位:为充分发挥我省太阳能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深入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我厅组织开展了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方案竞赛评选活动,共收到竞赛方案80余个,经专家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评选原则,对所参赛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多轮的评议及无记名投票,最后确定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入围方案47个。
入围方案中有32个方案获奖,其中一等奖缺,二等奖5个、三等奖27个。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对获奖单位及设计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方案竞赛的通知》(琼建设函[2009]90号)。
本次获奖方案较好地体现了经济、美观、实用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地域建筑特点和气候类型,使建筑与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完美结合,营造出适宜我省地域特色的太阳能建筑,有利于我省国际旅游岛的建设。
我厅将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竞赛入围方案编辑成图册,并希望通过实践的检验进一步得以改进,以推动我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建设的健康发展。
附件: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设计竞赛方案评选结果二○○九年九月十四日附件:。
海南省建筑工程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补充规定
参编:张 明 海南柏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段晓农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李裕河 海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吴文丰 海南省建筑业图审中心 焦春娟 海口市图审中心 符建峰 海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吴永红 三亚市图审中心 彭咏梅 海南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胡远琨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海南分院
房屋的高度和层数是否符合 GB50011 等相关
桩基础设计是否符合 GB50007 、GB50011 等 基础规范 3.0.5、8.5.10、
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8.5.13、8.5.20、8.5.22、
7
10.2.10、10.2.13、
10.2.14
抗规 4.4.5
地基、基础设计是否符合地方标准中的强制 省里限制使用人工挖孔
8
性条文要求
桩的规定
海南省建筑工程结构专业
施工图审查补充规定
(2014 年 11 月 1 日讨论通过)
一.前言
从近年来我省数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我省各图审中 心日常审查提出的问题看,在建筑工程设计结构专业方面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 问题;同时,各设计单位及审图专家在对部分规范条文的理解、执行和把握上也 需要统一认识。为此,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在展开充分讨论的基础 上,就本省建筑工程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若干问题提出此《补充规定》, 供各设计人员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参考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 时反馈给建设主管部门。
3 性条文的规定
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验算 基础规范 3.0.2
4
是否符合 GB50007 等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
5 地 基 、 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采取的处理措施是否 抗震规范 4.3.2、 4.4.5 基 础 设 符合 GB50011 等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海南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编制说明
竣工结算报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概算)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按招标文件描述或图纸设计说明填写,应描述建筑面积、层数、檐高、结构类型等,市政项目应描述路幅宽、长度、桩号起止点、车道数等基本参数)2.编制范围:(按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专业工程分开填写,合同外委托项目金额较大的应予说明)2.1土建工程:2.2安装工程:2.3室外配套:3.编制依据:(以下文件用到的保留,没用到的删除)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8-2013);3.2琼建定[2017]21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版<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的通知》及2017版《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3.3琼建定[2018]2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版<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及2017版《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3.4琼建定[2011] 29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1<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通知》及2011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上、下册)》、《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全7册)》、《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3.5琼建定[2013] 25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3<海南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及2013年《海南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定额》;3.6琼人防[2013]117号《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2013防护密闭工程定额(海南基价本)>的通知》及《2013防护密闭工程定额(海南基价本)》;3.7琼建定[2014]15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3<海南省市政路灯养护维修定额>的通知》及2013《海南省市政路灯养护维修定额》;3.8琼建定[2015]3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4<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的通知》及2014《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3.9琼建定[2015]21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海南省房屋修缮与抗震加固综合定额(2015)>的通知》及《海南省房屋修缮与抗震加固综合定额(2015)》;3.10琼建定[2016]45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5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及《2015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3.11《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8》、《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8(常用册)》;3.1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15)、《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2010)、《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6-20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建工程)》(CECAGC10-2014);3.13琼建定[2019]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琼建定[2016]326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76.58调到84.23);琼建定[2014]28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63.82调到76.58);琼建定[2012]224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56.03调到63.82);琼建定[2010]28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49.52调到56.03)3.14琼建质〔2019〕3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海南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琼建定[2018]4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琼建管函[2017]463号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的通知》;琼建管函[2018]155号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3.15琼建质[2009]24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办标[2016]4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知准备工作的通知》;3.16琼建定[2016]11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17琼建定函[2019]10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琼建定函[2018]42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的通知》;3.18琼建定[2011]13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3.19琼建定[2019]12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琼建定[2012]156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的通知》;3.20建标[2013]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3.21财建[2016]504 号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3.22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228号《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3.23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 1283号《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3.24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25号《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3.25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废止)、琼发改收费[2005]1140号《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3.26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3.27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28琼价费管[2011]224号《关于重新调整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文件废止)、琼价费管[2015]170号《海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3.29琼价费管[2013]504号《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3.30琼价审批[2009]39号《海南省防雷设施检测等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3.31琼价费管[2015]284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3.32琼价审批[2010]397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房屋测绘等测绘产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04号);3.33发改办价格(2006)745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6〕61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3.34琼价费管[2011]192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3.35琼价费管[2010]99号《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3.36琼价协[2016]004号《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3.37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主办的《海南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1期海口地区信息价(除税);3.38琼建定[2018]129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预拌混凝土、建筑用河砂价格签证的通知》;3.39琼建定[2018]22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3.40由我司出具并由××供应厂商×年×月×日确认的价格询证函(用于特殊大型设备);3.41××设计院出具的《××工程施工图》;3.42经××设计院及××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竣工图》;3.43××设计院发出的编号×~×设计变更单;3.44××监理公司及××公司(发包人)、××造价咨询公司(如有)共同确认的编号×~×工程联系单、编号×~×工程签证单、编号×~×工程量现场核定单、编号×~×原始地貌(高程)勘测记录、编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45经××监理公司核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3.46本工程编号×~×洽商记录、编号×~×会议纪要、编号×~×材料价格确认单;3.4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用于预算、清单控制价说明)3.48我司与××公司(发包人)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49经招标的暂估专业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50经招标的暂估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投标报价函;3.51其他相关规范、图集等资料。
琼建科[2013]-海南建筑设计院
附件:海南省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说明:1.本目录推广适宜于海南地区使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包括节地类、节能类、节水类、节材类、室内环境类、运营管理类6个领域的应用技术,适用于绿色建筑开发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与监理单位、研究单位、咨询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等。
2.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应根据绿色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综合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全面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健康等因素,合理选择最适宜的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
3.为提高操作性和应用指导性,本目录所列技术与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和海南省地方标准《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6-024-2012中相关条款进行了有效对应。
4.本目录所列技术在与国家标准对应的前提下,并参考新修编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在本目录中加以补充。
5.推广应用过程中,技术服务单位应配合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完善技术规程和标准,不断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和服务水平。
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地与室外环境土地利用建筑选址与场地利用合理选址、优先选择具有城市改造潜力、适合再开发的场地,避免具有危险源的场地所造成的危害,充分利用原有场地条件及可使用的旧建筑建筑项目选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减少选址不当对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危害——GB/T50378-2006(4.1.1、4.1.2、4.1.10、4.1.15、4.1.18、5.1.1、5.1.10、5.1.12、5.1.13)DBJ46-024-2012(4.1.1、4.1.2、4.1.15、4.1.18、5.1.1、5.1.10、5.1.12、5.1.13)建筑规划、设计节地技术合理确定建筑面积与规模、布局及间距、层高、层数、开间与进深等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建筑空间利用效率——GB/T50378-2006(4.1.9)DBJ46-024-2012(4.1.10)提高建筑空间利用率,提倡建筑公共空间和设施的共享,宜避免不必要的高大空间、无功能空间、过渡性和辅助性空间地下空间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人防与地下车库、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商业用房、地下物业用房、地下设备机房等各类用房,可适当考虑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有条件进行地下空间开发的建筑项目是城市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主要措施地下空间由专家根据建筑的区位、场地条件、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功能四项因素对其合理性进行判断;居住建筑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即可满足标准要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低于15%可算满足标准要求GB/T50378-2006(4.1.17、5.1.11)DBJ46-024-2012(4.1.17、5.1.11)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合理组织场地交通合理确定场地出入口位置及与公共交通站点的距离,场地内配置相应的自行车停车设施建筑场地交通组织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绿色出行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GB/T50378-2006(4.1.15 、5.1.10)DBJ46-024-2012(4.1.15、5.1.10)立体车库技术升降横移式立体车库、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垂直升降式立体车库、简易升降式立体车库等需要配建车位数量较多且场地有限的建筑项目平均单车占地面积小,提高空间利用率,减少地面停车面积——国标修编降低环境负荷优化室外声环境技术建筑规划阶段进行合理动静分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远离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采用绿化隔离带、隔声屏障、降噪路面等技术措施建筑项目室外声环境工程控制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产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GB/T50378-2006(4.1.11、5.1.6)DBJ46-024-2012(4.1.11、5.1.6)优化室外光环境技术合理确定建筑朝向、间距及高度,减少建筑间采光遮挡,采用防眩光路灯、防眩光玻璃幕墙、低反射玻璃等,合理选择绿色照明设计方法建筑项目室外光环境工程充分利用自然光,降低照明能耗,避免眩光等光污染和光干扰现象——GB/T50378-2006(4.1.4、5.1.3)DBJ46-024-2012(4.1.3、5.1.3)优化室外热环境技术合理规划建筑布局,有效利用自然通风,采用绿化、浅色饰面、公共空间喷雾降温等技术措施建筑项目室外热环境工程改善室外热环境,降低热岛效应——GB/T50378-2006(4.1.12)DBJ46-024-2012(4.1.12)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优化室外风环境技术合理规划建筑布局,设置区域或用地微风通道,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布置建筑建筑项目室外风环境工程有利于夏季的自然通风、室外行走舒适及冬季防风——GB/T50378-2006(4.1.4、4.1.13、5.1.7)DBJ46-024-2012(4.1.3、4.1.14、5.1.7)室外环境计算机模拟辅助设计技术风环境模拟、光环境模拟、热岛模拟、声环境模拟技术建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便于及时调整和优化建筑体型、布局等注重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的主动式设计,运用科技手段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GB/T50378-2006(4.1.4、4.1.11、4.1.12、4.1.13、5.1.3)DBJ46-024-2012(4.1.3、4.1.8、4.1.11、4.1.12、4.1.14、5.1.3、5.1.6、5.1.7)室外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指示牌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布线比较困难、技术经济合理的景观照明工程————降低环境负荷透水地面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下凹式绿地(低于周围道路5~10cm 的绿地)和镂空铺地(如植草砖)、透水性铺装材料等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广场和其他硬质铺地,不含消防通道及覆土小于1.5米的地下空间上方的地面增加地面透水能力,减少场地雨水径流量,改善排水状况——GB/T50378-2006(4.1.16、5.1.14)DBJ46-024-2012(4.1.13、5.1.14)综合绿化屋顶绿化在建筑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进行绿化(选择树种)新建、改建建筑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实施屋顶绿化拓展绿化空间、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保温隔热,降低夏季室内温度,减少空调能耗1.设计应充分考虑种植土运输和更换便利,尽量选用轻质基质,减少对屋顶承重。
海南省建设厅琼建监[2007]180号文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发文单位:海南省建设厅文号:琼建监[2007]180号发布日期:2007-9-11 执行日期:2007-10-1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现就该规定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从设计、招标、报建、施工、监理、监督等各环节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落实。
二、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两部分。
基本部分为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必需费用,建设单位要与工程预付款一起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浮动部分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性质的费用,该项费用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检查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合格、优良、优秀,相应的奖励标准为:合格的奖励60%、优良的奖励80%、优秀的奖励(省级[含省级]以上的文明工地)100%.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要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达到的评定等级将相应的费用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企业达到评定标准后不予支付浮动费用的,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得予以竣工备案。
三、凡工程项目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一律扣除浮动部分的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琼建质[2012]190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琼建质[2012]190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为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及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81号令)、《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2009]8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管理通知如下:一、对以下建筑边坡和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1.建筑边坡:边坡高度≥8米2.深基坑:基坑深度≥5米3.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稳定性差的建筑边坡和基坑工程4.邻近有重要建(构)筑物、地质条件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建筑边坡和基坑工程5.已发生过事故的建筑边坡和基坑工程6.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建筑边坡和基坑工程。
二、对上述建筑边坡和深基坑工程的要求:1.建筑边坡和深基坑工程应随主体工程一并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并应满足建筑边坡和深基坑勘察的深度和要求,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作为建筑边坡和深基坑支护设计的依据。
2.建筑边坡和深基坑支护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设计方案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海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论证,专家由省勘察设计协会从我厅公布的“岩土工程专家库(设计类)”中选取。
【安全】海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关键字】安全海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琼校安办〔2009〕13号关于印发《陈孝京同志在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10月调度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中学:现将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同志在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10月19日调度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海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九年十月二十日抄送: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市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属学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推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抗震鉴定加固设计工作——在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十月调度会议上的讲话陈孝京(2009年10月19日)同志们:今天召集市县教育局、建设局的负责同志、全省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负责人、总工、以及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负责同志来有省政府开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布置任务,全力作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鉴定加固设计工作。
我省的校舍安全工程从目前的进度来看,已经严重滞后了。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希望同志们明确任务,回去积极贯彻落实。
下面就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鉴定加固设计工作,提几点意见:一、增强责任感,全力以赴,按计划完成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的布署,今年十月份必须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工作;十二月必须完成校舍加固改造工作的30%。
可截止九月底,我省仅完成辖区校舍安全鉴定工作的30%;动工加固改造工作的1%,离既定的工作要求差距很远。
现在剩下的时间已经非常的紧迫,要完成今年既定的计划,就要求我们所有校舍安全工程的参与单位和同志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意义重大,汶川地震给我们的教训已不用过多的重复,希望大家都要认认真真的去做好这件事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建科[2015]36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02.12【实施日期】2015.0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琼建科〔2015〕36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96号),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云施展,联系电话:65343591(含传真)。
附件:1.《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2月12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和小区建设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 号)和《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2013]9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绿色生态小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认定。
第三条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识分为“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规划阶段)”、“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竣工阶段)”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 三种标识。
其中,处在规划阶段的项目可申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规划阶段)”标识,标识有效期为1年;己竣工验收项目可申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竣工阶段)”标识,标识有效期为2年;竣工验收满3年的项目,可申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螺杆桩地方规范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螺杆灌注桩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half-screw pileDBJ**-***-2012批准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2013 海口发布通知前言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全国各地及国外部分地区的螺杆桩技术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设计、勘察、科研、施工、教学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借鉴了国内已有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本规程共分7章、7个附录以及条文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设计规定、桩身构造与布置、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本规程由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2楼;邮编:570206)、海南卓典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海府路22号;邮编:570203),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海南卓典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参编单位:海南省建筑设计院海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主要起草人:丁学武杨武李忠林冯春燕谢书领庞方李小园彭桂皎王新华陈超鋆杨涅谭燕姬莫勇全曾东灵 ** 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5)2 术语、符号 (6)2.1术语 (6)2.2符号 (6)3 基本设计规定 (8)3.1适用条件 (8)3.2设计原则 (8)3.3岩土工程勘察 (8)4 桩身构造与布置 (9)4.1桩身构造 (9)4.2布置 (9)5 设计 (10)5.1承载力计算 (10)5.2沉降计算 (11)5.3桩身强度验算 (12)6 施工 (13)6.1基本规定 (13)6.2施工前准备 (13)6.3施工流程 (13)6.4施工规定 (14)6.5施工质量控制 (15)7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7)7.1一般规定 (17)7.2施工检验 (17)7.3基桩检测 (17)7.4工程验收 (18)附录A 螺杆桩大样图 (19)附录B 螺杆桩成桩工法过程示意图 (20)附录C 消除桩挤土效应的屏障技术示意图 (21)附录D 螺杆桩质量控制记录表 (22)附录E 螺杆桩施工记录表 (23)附录F 螺杆桩桩基设计说明(参考) (24)附录G 螺杆桩复合地基设计说明(参考) (25)本规程用词说明 (26)条文说明 (27)1 总则1.0.1为了保证螺杆灌注桩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中的规范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方案评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建筑
设计方案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05.20
•【字号】琼建科[2011]116号
•【施行日期】2011.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方
案评选结果的通知
(琼建科[2011]116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工程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完善我省住房保障体系,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方案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入选方案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入选方案以满足我省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为宗旨,按照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基本原则,结合海南地域环境特征,综合考虑建筑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体现了“以人为本、住有所居”的设计理念。
二、此次征集了来自22个单位的75个方案,我厅从中优选了28个方案,并编入《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
三、对入选方案设计人员我厅将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20学时;
四、建设单位选用《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的方案,可不再进行方案设计招标。
附件: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方案评选结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附件:。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1.17•【字号】琼建科[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科[2012]12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勘察成果审查机构:为提高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勘察成果审查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134号部令)和原《海南省建设厅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结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设[2005]97号)要求,现就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勘察成果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资格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含勘察成果审查机构)为受政府委托,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必须取得省建设主管部门的认定资格,并在认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使用过期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或超越施工图审查资格范围的,从2012年2月1日开始,一律不得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
(一)配备施工图审查技术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审查人员,尤其是专职在某一机构从事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
2012年6月底前,建筑、结构、勘察专业要求至少配备2名专职(一级)注册师,并在该图审机构注册执业。
图审机构的专职人员不得在其它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所有图审机构聘用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我省施工图(勘察成果)审查专家资格,如特殊需要,聘请省外技术人员的,应到我厅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琼建科[2012]91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的通知(琼建科〔2012〕91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1月12日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一、申报监督管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吴薇,张焦宏,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11095,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建厅办公楼205房。
二、申报受理机构海南建程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全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以及组织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等工作。
联系人:夏令,吴梅,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45066,邮箱:****************。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404房,邮政编码:570204。
三、申报主体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四、申报条件(一)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二)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五、申报材料要求(一)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应提供的申报材料: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附件1);2、《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附件2);3、《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附件3)或《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居住建筑》(附件4);4、《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公共建筑)》(附件5)或《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居住建筑)》(附件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
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12.14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现将2021年度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通过的黄彦等11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有关单位下载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接受监督电话:*************
邮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11办公室
附件:2021年度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通过人员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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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南省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说明:1.本目录推广适宜于海南地区使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包括节地类、节能类、节水类、节材类、室内环境类、运营管理类6个领域的应用技术,适用于绿色建筑开发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与监理单位、研究单位、咨询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等。
2.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应根据绿色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综合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全面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健康等因素,合理选择最适宜的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
3.为提高操作性和应用指导性,本目录所列技术与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和海南省地方标准《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6-024-2012中相关条款进行了有效对应。
4.本目录所列技术在与国家标准对应的前提下,并参考新修编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在本目录中加以补充。
5.推广应用过程中,技术服务单位应配合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完善技术规程和标准,不断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和服务水平。
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地与室外环境土地利用建筑选址与场地利用合理选址、优先选择具有城市改造潜力、适合再开发的场地,避免具有危险源的场地所造成的危害,充分利用原有场地条件及可使用的旧建筑建筑项目选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减少选址不当对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危害——GB/T50378-2006(4.1.1、4.1.2、4.1.10、4.1.15、4.1.18、5.1.1、5.1.10、5.1.12、5.1.13)DBJ46-024-2012(4.1.1、4.1.2、4.1.15、4.1.18、5.1.1、5.1.10、5.1.12、5.1.13)建筑规划、设计节地技术合理确定建筑面积与规模、布局及间距、层高、层数、开间与进深等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建筑空间利用效率——GB/T50378-2006(4.1.9)DBJ46-024-2012(4.1.10)提高建筑空间利用率,提倡建筑公共空间和设施的共享,宜避免不必要的高大空间、无功能空间、过渡性和辅助性空间地下空间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人防与地下车库、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商业用房、地下物业用房、地下设备机房等各类用房,可适当考虑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有条件进行地下空间开发的建筑项目是城市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主要措施地下空间由专家根据建筑的区位、场地条件、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功能四项因素对其合理性进行判断;居住建筑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即可满足标准要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低于15%可算满足标准要求GB/T50378-2006(4.1.17、5.1.11)DBJ46-024-2012(4.1.17、5.1.11)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合理组织场地交通合理确定场地出入口位置及与公共交通站点的距离,场地内配置相应的自行车停车设施建筑场地交通组织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绿色出行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GB/T50378-2006(4.1.15 、5.1.10)DBJ46-024-2012(4.1.15、5.1.10)立体车库技术升降横移式立体车库、巷道堆垛式立体车库、垂直升降式立体车库、简易升降式立体车库等需要配建车位数量较多且场地有限的建筑项目平均单车占地面积小,提高空间利用率,减少地面停车面积——国标修编降低环境负荷优化室外声环境技术建筑规划阶段进行合理动静分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远离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采用绿化隔离带、隔声屏障、降噪路面等技术措施建筑项目室外声环境工程控制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产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GB/T50378-2006(4.1.11、5.1.6)DBJ46-024-2012(4.1.11、5.1.6)优化室外光环境技术合理确定建筑朝向、间距及高度,减少建筑间采光遮挡,采用防眩光路灯、防眩光玻璃幕墙、低反射玻璃等,合理选择绿色照明设计方法建筑项目室外光环境工程充分利用自然光,降低照明能耗,避免眩光等光污染和光干扰现象——GB/T50378-2006(4.1.4、5.1.3)DBJ46-024-2012(4.1.3、5.1.3)优化室外热环境技术合理规划建筑布局,有效利用自然通风,采用绿化、浅色饰面、公共空间喷雾降温等技术措施建筑项目室外热环境工程改善室外热环境,降低热岛效应——GB/T50378-2006(4.1.12)DBJ46-024-2012(4.1.12)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优化室外风环境技术合理规划建筑布局,设置区域或用地微风通道,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布置建筑建筑项目室外风环境工程有利于夏季的自然通风、室外行走舒适及冬季防风——GB/T50378-2006(4.1.4、4.1.13、5.1.7)DBJ46-024-2012(4.1.3、4.1.14、5.1.7)室外环境计算机模拟辅助设计技术风环境模拟、光环境模拟、热岛模拟、声环境模拟技术建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便于及时调整和优化建筑体型、布局等注重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的主动式设计,运用科技手段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GB/T50378-2006(4.1.4、4.1.11、4.1.12、4.1.13、5.1.3)DBJ46-024-2012(4.1.3、4.1.8、4.1.11、4.1.12、4.1.14、5.1.3、5.1.6、5.1.7)室外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指示牌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布线比较困难、技术经济合理的景观照明工程————降低环境负荷透水地面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下凹式绿地(低于周围道路5~10cm 的绿地)和镂空铺地(如植草砖)、透水性铺装材料等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广场和其他硬质铺地,不含消防通道及覆土小于1.5米的地下空间上方的地面增加地面透水能力,减少场地雨水径流量,改善排水状况——GB/T50378-2006(4.1.16、5.1.14)DBJ46-024-2012(4.1.13、5.1.14)综合绿化屋顶绿化在建筑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进行绿化(选择树种)新建、改建建筑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实施屋顶绿化拓展绿化空间、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保温隔热,降低夏季室内温度,减少空调能耗1.设计应充分考虑种植土运输和更换便利,尽量选用轻质基质,减少对屋顶承重。
施工时,可选用铺设有防水和阻根效果的材料。
2.在植物选择时要特别注意屋顶绿化特殊性,种植基质和植物尽量选用少维护或者不需要维护为主。
GB/T50378-2006(5.1.8)DBJ46-024-2012(4.1.16、5.1.8)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垂直绿化利用攀缘植物(藤本植物)和草本植物绿化美化建筑物立面。
(选择树种)建筑墙体、阳台、窗台、棚架、车库出入口等处充分利用空间进行绿化,占地面积少,降低建筑立面吸收的太阳辐射,改善环境1.结合建筑造型设计,植物选择时注意根系不破坏建筑结构。
2.根据地方特点选用植物和灌溉方式。
GB/T50378-2006(5.1.8)DBJ46-024-2012(4.1.16、5.1.8)室外绿化种植保证合理的绿地率,种植适应海南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本地植物、选择固碳能力强的植物,形成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建筑项目室外、露天场所实现植物群落碳吸收量最大化,美化环境,隔声降噪,改善局部热环境——GB/T50378-2006(4.1.5、4.1.14、5.1.9)DBJ46-024-2012(4.1.4、4.1.5、4.1.6、5.1.9)节能与能源利用规划设计节能建筑规划、设计节能技术充分利用场地资源,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建筑物布局、朝向、间距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合理确定体型系数、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外窗可开启面积比等,提高建筑空间利用效率建筑项目规划设计优化建筑体型和布局,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自然资源,降低建筑空调、照明系统负荷——GB/T50378-2006(4.2.4、5.2.6、5.2.7)DBJ46-024-2012(4.2.5、5.2.5)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围护结构节能墙体隔热保温技术无机外墙保温系统、防火保温装饰一体化、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夹芯复合轻质墙体保温技术、双层幕墙(呼吸式幕墙)等建筑项目外墙保温工程提高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降低空调能耗——GB/T50378-2006(4.2.1、4.2.10、5.2.1、5.2.16)DBJ46-024-2012(4.2.1、5.2.1)屋面隔热保温技术屋顶保温技术、屋面架空通风技术、屋顶绿化技术、屋面热反射型涂料技术、屋面遮阳技术建筑项目屋面工程降低屋顶热辐射,提高室内舒适度,降低空调能耗——GB/T50378-2006(4.2.1、4.2.4、4.2.10、5.2.1、5.2.16)DBJ46-024-2012(4.2.1、4.2.6、5.2.1、5.2.8)门窗、幕墙节能技术木型材、铝木复合型材、断桥铝合金型材和中空玻璃、低辐射镀膜(Low-E)中空玻璃、真空玻璃等组成的节能门窗和节能幕墙建筑项目门窗、幕墙工程提高门窗的密闭性和保温隔热性能在进行LOW-E玻璃选用时需注意:在线高温热解沉积法生产的LOW-E玻璃热学性能比较差,如果增加膜厚来改善,那么其透明性就比较差。
离线真空溅射法生产的LOW-E玻璃,其目标产品是阳光控制膜玻璃,最主要优点在于热学性能好(具有较好的U值),但由于氧化银膜层脆弱,所以必须做成中空玻璃。
应选择真空磁控溅射Low-E镀膜中空玻璃作为较好的节能木窗、幕墙玻璃材料。
GB/T50378-2006(4.2.1、4.2.10、5.2.1、5.2.8、5.2.16)DBJ46-024-2012(4.2.1、5.2.1、5.2.6)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遮阳建筑构件固定遮阳技术立面构件遮阳、屋顶构架遮阳、太阳能集热器遮阳、光伏发电板遮阳建筑窗口、屋面、墙面等遮挡太阳的直接照射,提高室内舒适性,降低空调能耗——GB/T50378-2006(4.2.1、4.2.4、4.2.10、5.2.1、5.2.16)DBJ46-024-2012(4.2.6、5.2.8)活动窗口外遮阳技术织物遮阳、卷帘遮阳、百叶帘遮阳、铝合金机翼遮阳建筑窗口等降低夏季太阳辐射热量,保证室内自然采光,降低空调能耗,并能通过适当的调节遮阳,调节室内采光高效节能暖通空调暖通空调设计节能技术与运行策略相应,合理确定暖通空调系统分区和系统形式建筑项目暖通空调工程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空调运行和管道,降低能耗——GB/T50378-2006(4.2.1、5.2.1、5.2.12)DBJ46-024-2012(4.2.1、5.2.1、5.2.12)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燃气轮机-余热/直燃溴化锂吸收式空调机、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蒸汽溴化锂吸收式空调机容积率较高,电、冷、热负荷匹配且热负荷稳定的建筑项目,一般适用于酒店建筑,用于建筑的制冷同时提供热水通过对能量的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GB/T50378-2006(5.2.14、5.2.17)DBJ46-024-2012(5.2.14)蓄冷技术冰蓄冷技术、水蓄冷技术建筑项目暖通空调冷源,冰蓄冷技术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合理选用利用夜间电力低谷,减少电网负荷,提高电网能效结合当地政策使用GB/T50378-2006(4.2.5、5.2.9)DBJ46-024-2012(4.2.8、5.2.10、5.2.13)领域技术名称策略/产品/材料/设备适用范围/条件推广原因设计和使用要点对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排风热回收技术转轮全热回收器、板式显热交换器、板翅式全热交换器、中间热媒式换热器大型公建设有机械排风的集中空调系统大幅降低加热、冷却新风所需的能耗——GB/T50378-2006(4.2.8、5.2.10)DBJ46-024-2012(5.2.11)变风量系统技术根据室内负荷或室内要求参数的变化,自动调节空调系统送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