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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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4合同段施工标准化设计方案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平罗高速第4合同段(YK24+040.0~ YK31.200.0)
施工标准化设计方案
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4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六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工程概况 (1)
1.2 编制依据 (1)
1.3 编制说明 (1)
1.4 适用范围 (1)
2 工地建设标准化 (2)
2.1 施工区标识、标牌 (2)
2.2 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3)
2.2.1 一般规定 (3)
2.2.2 安全标志 (4)
2.2.3 安全防护设施 (6)
2.3 原材料堆放 (7)
2.4 特殊库房建设 (7)
2.4.1 一般要求 (7)
2.4.2 临时炸药库 (8)
2.4.3 油库 (9)
3 施工工艺标准化 (9)
3.1 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 (10)
3.1.1 挖方路基 (10)
3.1.2 填方路基 (12)
3.1.3 高边坡路堑 (15)
3.1.4 排水工程 (17)
3.1.5 混凝土挡土墙 (19)
3.1.6 抗滑桩 (19)
3.1.7 结构物台背回填 (21)
3.2 桥涵工程施工标准化 (23)
3.2.1 扩大基础 (23)
3.2.2 挖孔桩 (25)
3.2.3 墩柱 (27)
3.2.4 盖(系)梁 (30)
3.2.5 T梁预制 (34)
3.2.6 T梁安装 (36)
3.2.7 桥面系施工 (39)
3.2.8 护栏 (41)
3.3 隧道施工标准化 (42)
3.3.1 一般规定 (42)
3.3.2 施工场地准备 (44)
3.3.3 施工准备 (46)
3.3.4 洞口工程 (49)
3.3.5 超前地质预报 (51)
3.3.6洞身开挖 (51)
3.3.7 初期支护 (52)
3.3.8 二衬 (54)
3.3.9 防水与排水 (58)
3.4 小型构件预制标准化 (61)
3.4.1 基本情况 (61)
3.4.2 场地布置 (61)
3.4.3设备配备 (63)
3.4.4模具 (63)
施工标准化设计方案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贵州省平塘至罗甸段高速公路路桥工程四合同段由XXX公司承建,起讫桩号YK24+040~YK31+200,全长7.165Km。
全线位于都匀市平塘县牙舟镇内。
本合同段主要土石方工程包括:路基填方107万方;路基挖方135.4万方;大桥858m/2座;隧道1855m/3座;通道、涵洞12座。
1.2 编制依据
1、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公路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和规程。
2、贵州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3、交通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4、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山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
1.3 编制说明
根据合同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我部编制了《平罗高速公路PLTJ-4标段施工标准化设计方案》,全力推进我项目施工标准化。
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的管理原则,努力打造品质工程。
做到施工现场建设规范化、施工设施、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统一化,确保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标准化,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分级控制系统和评价评估体系,明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控制要点,确保过程控制的有序可控,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1.4 适用范围
本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仅适用于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公路工程PLTJ-4标段项目施工。
临建标准化建设方案已于项目进场初期上报审批,本次不再赘述,本方案仅针对现场的标准化施工。
2 工地建设标准化
2.1 施工区标识、标牌
施工区标识、标牌参照项目办下发的《贵州省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志图册》执行。
2.1.1每段路基工区标明:段落桩号、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施工工艺流程等。
现场每20m设置一处桩号牌。
2.1.2每个构造物现场标明:构造物名称、简要概况、主要工艺流程、该构造物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及现场监理。
2.1.3每个危险施工口标明:危险源名称、简要概况、该危险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及现场监理。
2.1.4料场各种材料标明: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炉(批)号、进场时间、进场数量、检验时间、检验状态、材料规范规程规定内容等。
2.1.5每台机械设备标明:设备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操作司机、机修负责人、进场日期、状况等。
2.1.6在通往项目经理部、施工分部主要道路拐弯处设立醒目的指路标志。
2.1.7施工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定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针对桥梁、隧道、场站等重点工程的项目位置设置统一规定的“九牌二图”,即工程创优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
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制度牌、操作规程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件牌、危险源辨识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和形象进度图。
2.2 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2.2.1 一般规定
2.2.1.1根据《贵州省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志图册》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基坑边沿、脚手架、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2.1.2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釆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相应的现场防护。
2.2.1.3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具体设置情况的动态登记。
2.2.1.4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进行自检,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1.5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保养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相应的维修和保养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更新。
2.2.1.6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釆取可靠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防止人员跌落或落物打击,施工用具必须放入工具袋中,禁止拋掷。
2.2.1.7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防护设施搭设与拆除时,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2.2.1.8标志和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随时检查和必要的检验,发现缺陷、隐患、损坏等现象,立即修理完善或更换,保持其完整和有效性;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暂停作业。
2.2.2 安全标志
2.2.2.1安全标志的基本型式、颜色、图形、文字说明及制作材料符合《贵州省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志图册》、《安全标志》(GB289)、《安全色》(GB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要求。
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符合《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JTT429-2000)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要求。
标志牌完整清晰,材质质地坚固耐久,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绝缘材料。
2.2.2.2安全标志设置在醒目处,高度与视线尽量一致,基础稳定牢固,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多个安全标志同时设置时排序合理整齐。
2.2.2.3在施工阶段,结合作业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在施工现场设置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信息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2.2.4在施工现场入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梯道口、沿线交叉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空临边、作业场站、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事故易发生的危险部位设置足够、有效、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设置要求如下:(1)施工现场出入口处
根据需要设置“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当心落物、当心吊物、当心扎脚、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等标志。
(2)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
在施工机具旁设置“作业范围内禁止站人、当心触电、当心伤手、当
心机械伤人”等标志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告示牌;机械、电气设备维修时在相应的机械、电气开关处要设置“禁止启动、禁止合闸”等标志;龙门架、脚手架等处的醒目处设置“禁止攀登、禁止停留、当心落物”等标志;配电房、电气设备开关处、发电机、变压器等附近设置“禁止烟火、禁放易燃物、当心触电、注意锁门”等标志。
(3)出入通道口及梯道口
出入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标志,设置“禁止停留、注意安全、当心落物、必须戴安全帽、仅供人通行”等标志,车行通道设置“限速、限宽、限高”等标志;梯道口设置“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仅限人攀登”等标志。
(4)沿线交叉口
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安全、当心行人车辆、前方施工注意安全”等标志,交叉施工、边通行边施工路段等作业区两端还设置交通路标、交通警告、警示、诱导标志等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必要时,施工作业区两端配备必要的交通指挥人员或设置交通信号灯。
(5)孔洞口
孔洞口设置“禁止入内、注意安全、当心坑洞”等标志;桥梁口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等标志。
(6)基坑边沿及临空临边
基坑边沿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坑洞、当心坍塌、当心坠落”等标志;临空临边设置“禁止靠边、禁止抛物、注意安全、当心坠落、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标志,相应地面周边区域内设置“注意安全、当心落物”等标志;基坑边沿及临空临边,必要时夜间要设置照明灯或示警灯。
(7)作业场站
结合实际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烟火、注意安全、当心坑洞、当心触电、当心伤手、当心扎脚、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救生衣”等标志;振捣混凝土场所设置“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等标志;雨天路滑处设置“当心滑跌”标志。
(8)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易燃物、当心爆炸、安全通道”等标志。
2.2.3 安全防护设施
2.2.
3.1项目部结合实际统一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型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发放使用。
2.2.
3.2根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需要,综合施工现场及周边施工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等因素,在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部位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不安全因素多,在作业过程中既容易伤害作业人员,也容易伤害施工现场以外的人员的,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实施封闭式施工管理。
2.2.
3.3安全防护设施设安装稳定牢靠,设施本身外观清晰,材质坚固耐用,结构尺寸完整,颜色布置合理有效。
2.2.
3.4施工现场优先考虑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于要求承重的大型安全防护设施根据施工荷载大小进行独立设计制作。
2.2.
3.5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设置与所防护的对象合理配套,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护作用,作业环境视线不良时,增设必要的照明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
2.2.
3.6防护设施本身符合安全性、有效性要求。
2.3 原材料堆放
2.3.1各种材料、构件的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标识标牌。
各种材料的堆放必须整齐,要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大型工具应一头见齐。
2.3.2地材存放场地(包括储料斗范围)尽量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采用蓝色彩钢瓦。
砂石料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2.3.3现场钢筋应垫高堆放要离地20厘米以上,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
现场钢筋存放需满足防雨防潮、通风的要求,禁止钢材露天堆放。
条件困难的棵采用彩条布等覆盖。
2.4 特殊库房建设
2.4.1 一般要求
2.4.1.1库房合理选择设置地点,距各使用地点综合距离较近,考虑材料运入方式及遵循安全技术和防火规定。
2.4.1.2库房道路整平,场地有条件的适当绿化。
2.4.1.3油库、爆破物品库等危险品仓库,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和既有设施,附近设明显标志及围档设施。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并在拟建工程的下风方向。
2.4.1.4在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警示标志
2.4.1.5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各种材料库房内应设置材料标识牌,易燃易爆处设置禁止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
2.4.1.6库房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4.2 临时炸药库
2.4.2.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
临时炸药库示意图
2.4.2.2库区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
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
贮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
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30米。
库内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2.4.2.3火工品库设专人值守。
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
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 0.1米。
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应不小于0.3米,垫高不小于 0.2米,放置雷管时铺设胶质皮垫。
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炸药、雷管分库设置
2.4.3 油库
2.4.
3.1油库应严格制订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4.
3.2油罐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
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
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2.4.
3.3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2.4.
3.4油库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定消防预案,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2.4.
3.5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2.4.
3.6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3 施工工艺标准化
为保证标准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严格落
实双检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建立质量抽查检验制度、试验管理制度、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制度、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和标准化施工的顺利推进。
3.1 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
3.1.1 挖方路基
3.1.1.1基本要求
(1)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施。
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安全警戒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
在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安全警戒防护
(2)石质路堑必须采用光面或预裂爆破技术,光面爆破的参数根据工程类比法或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必须避免爆破破坏岩体的完整性。
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及土质路堑,从坡顶开始逐级开挖、逐级防护,防止边坡长时间裸露,引起边坡坡面冲刷甚至坡体失稳。
光面爆破
(3)对挖方路段,为保证路床范围内的压实度(≥96%)和路床顶面土基回弹模量E0(≥50MPa)达到设计的要求,当路床为土质至强风化岩质时,路床范围内挖换石方处理。
3.1.1.2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流程参照:测量放样→临时排水设施→路堑开挖→弃土或利用土方→边坡整形和检测→测量放样→路床试验段→路床碾压→压实度检测。
3.1.1.3标准化施工要点
(1)路堑开挖根据实际地形、地貌在适当位置先行设置截水沟,截水沟与排水系统顺接,确保排水通畅。
按照动态的管理模式,根据施工状况,不断维护和整修平台排水沟、坡面急流槽的施工,确保施工作业面始终不积水。
(2)根据地面坡度、地质、开挖断面、施工机械设备等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同时需确保路堑边坡的稳定。
(3)路堑开挖按设计断面测量放样,边开挖,边整形。
坡面平顺、稳
定,不得产生亏坡等病害;路基表面平整,边线顺适,曲线圆滑。
(4)经试验确定能够用于路基填筑的土质分类开挖,不适宜作为路基填料按相关的规定处理。
开挖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随挖随修整边坡,并及时对坡面进行复测,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5)在开挖至边坡线时,预留30cm厚度以便刷坡,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并需保证边坡平台和坡面排水顺畅。
(6)边坡开挖揭露土质、地下水等因素与设计地质资料不符时,及时汇报监理工程师,并综合其防护形式分析坡体稳定性考虑是否需要设计变更;坡体开挖过程中,与边坡动态变形监测同步进行,做好施工期间坡体变形监测工作。
(7)开挖至路床部位时,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在路床顶面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的保护层,待路床施工前挖除。
(8)路床施工前先开挖两侧排水边沟(纵向坡度不小于1%),及时将雨水排出路基外,防止雨水集积危害路床。
在渗水量大的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仰斜排水孔,并在边沟底设置渗沟。
(9)当路床以下存在含水层或含水量较大时,设置排水盲沟、换填、改良土质、土工织物等处理措施,路床填料应具有良好的水稳性和透水性能。
(10)填挖结合部在路堑端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不小于2m,台阶高度不得超过2m,设罝2~4%的倒坡;路床顶面横向衔接长度不小于5m。
3.1.2 填方路基
3.1.2.1基本要求
本标段填方工程主要为填石路基施工。
(1)路基填土前先清除地基表层的草皮、树根、腐殖土等,针对土方段落清表后碾压密实,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0%。
(2)地面横坡缓于1:5 时可直接在天然地面上填筑路堤;地面横坡为1:5~1:2.5 时,需在原地面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并设置4%的向内倾斜坡度。
(3)为更好地控制松铺厚度,在填筑过程中采用插杆挂线打网格的工艺施工。
填筑过程中插杆挂线上料区画方格、设置标牌(4)本段设计四段高填方路基,为提高路堤的强度与均匀性,路基施工采用强夯补强。
设计采用夯锤10吨,锤径2.5米,夯锤落距为10米,按4米一层进行分层夯实。
强夯施工
3.1.2.2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流程参照:测量放样→清表压实→分层填筑→摊铺平整→碾压压实→检验→基床整修。
3.1.2.3标准化施工要点
(1)下承层经检验合格后,根据试验路确定的松铺厚度及自卸车容量计算卸料间距卸料,用推土机在整个路基宽度内进行摊铺;采用推土机进行精细整平,形成路拱,虚铺厚度经检测合格后进行碾压作业。
(2)碾压前检测填料含水量,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不超过4km/h,碾压无漏压、无死角。
达到规定碾压遍数及压实度后,并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填石路基施工
(3)填方作业分层平行摊铺,分层填筑的各层间平整,符合横、纵坡要求。
如原地面不平,由最低处分层填筑,每填一层,经压实度检测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同意之后,方可再填上一层,并处理好接茬。
(4)上料区、摊铺区、碾压区按要求设置明显标识牌。
设置报检标示
牌,注明施工段落起止桩号、层次、规定压实度、技术负责人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等。
强夯施工时现场设置“强夯区域,请勿入内”的警示牌。
(5)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按设计要求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内倾坡度4%。
(6)当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在两段交界处,则先填段按1:1坡度分层填筑,碾压到边,并逐层预留2m宽的台阶收坡。
当两段同时施工时,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m,并加强搭接位置的碾压。
(7)零填路基上下路床0〜80c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小于96%。
如不符合要求,再次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8)针对高填方路段,根据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管及水平位移观测桩。
施工中每填筑一层观测一次,若填筑间隔时间长,每三天至少观测一次。
3.1.3 高边坡路堑
3.1.3.1一般要求
本标段共有高边坡路堑4段,根据地质情况,分别采用主动防护网、锚杆挂网喷射砼的防护型式。
(1)高路堑边坡结合防排水、路堑边坡安全、稳定的要求,采取施工控制与监测结合的动态设计,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对裂缝和变形进行监测,使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有机结合。
(2)开挖作业面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避免上、下双重作业。
(3)临边、危险区域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警示。
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3.1.3.2施工工艺
(1)石方爆破:石方开挖采用梯段松动控制爆破施工,小型潜孔钻机
配合风动凿岩机钻孔,在距设计坡面线3~5m范围内采用光面爆破,竖孔炮眼的间距不大于1m;石质路堑靠近路床顶面时宜使用密集小型排炮施工,炮眼底标高宜低于设计标高10~15cm,装药时宜在孔底留5~10cm空眼,装药量按松动爆破计算。
(2)锚杆施工
框格锚杆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测量放样→搭设施工脚手架及施工平台→人工清坡→坡面锚孔施工→锚孔验收→锚杆安装→锚孔注浆→锚杆抗拔试验→框格梁分级开挖浇筑→全部拆除脚手架→养护→验收。
3.1.3.3标准化施工要点
(1)光面爆施工要点
开挖壁面岩石的完整性用岩壁上炮孔痕迹率来衡量。
对软质岩体(IV、V级)炮孔痕迹率达到30%以上,对中硬岩体(III级)炮孔痕迹率达60%以上,且爆破壁面不能有明显的爆生裂隙;
壁面不平整度的允许值不能超过±10cm;
若光面爆破达不到爆破质量控制要求,则采用凿岩机进一步修正坡面,确保壁面不平整不超过±15cm。
(2)锚杆施工要点
锚杆钻孔采用干钻,以确保钻孔施工不致予恶化边坡岩体的地质条件,保证孔壁粘结性能;
钻进至设计深度后,不能立即停钻,继续稳钻1-2min;
钻杆安装前,确保每根钢筋顺直无损伤,直径和锚杆长度满足设计要求,无绣,无污染;
锚杆注浆采用孔底注浆法一次灌注,灌浆管插至距孔底50-100mm,并随水泥砂浆注入注浆拔出;
3.1.3.4施工监控
高边坡施工过程中实行动态监测,主要采取地表位移监测,如现场施工揭露坡体地层实际情况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采用深孔位移监测,以坡体变形数据及时修正设计,指导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
3.1.4 排水工程
3.1.
4.1一般要求
(1)排水设施与路基同步施工,坚持高接远送原则,注意排水系统与自然水系的衔接,及时进行管理与养护。
(2)排水工程砌筑用砂浆采用集中拌合,拌合采用能够准确计量的强制式拌和机,且随拌随用,现场设置配合比标志牌。
砂浆在初凝前必须使用,已初凝的砂浆必须废弃。
砂浆配合比牌
(3)现场材料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集中堆放,并堆放整齐,同时设置材料标识牌。
材料堆放场地硬化处理,并搭设彩钢棚。
(4)所有砌体工程全部勾凹缝。
水沟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且沉降缝必须贯通。
3.1.
4.2施工工艺标准化
(1)排水沟、边沟的测量放样适当加密,确保沟体线形美观,达到线型直顺、圆滑,并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
(2)路基排水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的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导排出路基外,并与自然水系相衔接。
(3)边沟、排水沟施工放样一般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以确保边沟、排水沟与结构物的进出水口衔接顺畅。
(4)为防止边沟水流满溢或冲刷,尽可能的利用当地的有利地形条件,在边沟上分段设置出水口及时将水流排出路基外。
(5)排水沟的出水口采用跌水和急流槽将水流引入路基以外或桥涵构造物。
(6)沟槽开挖至设计轮廓线时留出5〜10cm,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排水沟的边坡平整、稳定,严禁贴坡。
(7)施工期间永久性排水与临时排水相结合,防止雨水冲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