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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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包括临时贮存场所和长期贮存场所。
第五条贮存场所内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六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保证贮存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贮存场所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
(一)围墙:贮存场所应安装围墙,确保外部人员无法直接接触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
(二)门禁系统:贮存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控制人员出入贮存场所,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通风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通风设备,确保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四)防火设施: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火墙、灭火器等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泄漏检测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泄漏检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情况,防止污染环境。
(六)监控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贮存场所进行实时监测,保障安全。
(七)应急设备:贮存场所应备有应急设备,包括急救箱、应急通讯工具、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
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培训证书,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巡查和检测,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危险。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应的标识要求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包括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量统计和记录,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废物的装卸、搬运和运输,确保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建立相应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人员的安全和废物的处理。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废物的危险特性评估和监测,确保废物处理符合要求。
第四章资料管理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的入库和出库记录、处理情况记录等。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的检查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合法。
第五章外聘服务机构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可以委托外部机构进行贮存场所的安全评估、环境评估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外聘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十二条外聘服务机构应与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和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严重失职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按照本管理制度正常运营的人员和单位,将加予嘉奖和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所有贮存场所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过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的批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2)
是指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废物贮存场所的设置与审批: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位置、布局、建筑结构等要求,并规定了贮存场所的审批程序。
2. 废物贮存容器和设备: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种类、材质、质量要求以及贮存设备(如温度控制设备、防火设备等)的配备要求。
3. 废物贮存操作规程: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的操作规程,包括废物的分类、包装、标志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贮存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4. 废物贮存记录管理:要求建立废物贮存的记录管理制度,包括废物进出记录、温度、压力等监测数据记录以及废物贮存设备的维护记录等。
5. 废物贮存安全监督:规定了贮存场所应该配备的安全监测设备和监督人员,以及监督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为准则。
6. 废物贮存风险评估与监测:要求对贮存场所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贮存过程中的安全性。
7. 废物贮存违规处罚:明确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整改、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证照等。
8. 废物贮存人员培训:规定了贮存场所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的培训内容和培训频次,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以上是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要求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3)
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加工、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并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管理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存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布局和环境要求
1. 存储场所应设在无渗漏、无明火、无爆炸和无高温区域。
必要时,应设置遮阳棚或其他防护设施。
2. 存储场所应远离居住区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与食品、饮用水、水源保持一定距离。
3. 存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危险废物不受高温、潮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4. 存储场所的地面应平整、无渗漏。
必要时,应设置防渗漏装置。
5. 存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指明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 存储场所应定期检查、清理,及时清除废弃物、杂物和可燃物。
三、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和包装要求
1. 存储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腐蚀、耐火和耐高温的特性。
严禁使用易变形、易破裂和易燃的容器。
2. 存储容器应与危险废物的特性相匹配,使用不同类型的容器进行储存,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和事故。
3. 包装危险废物时应确认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妥善密封,确保包装不漏、不渗透。
4. 存储容器和包装应标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废物类型、性质、毒性等相关信息。
四、危险废物存储管理人员的要求
1. 存储场所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存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储存管理要求。
3. 存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五、危险废物存储操作规程
1. 存储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胡乱堆放、搬运和混合危险废物。
2. 存储操作人员应使用防护设备,如手套、防护服、防毒面具等,确保人身安全。
3. 存储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
1. 存储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如泄漏清除设备、消防器材等。
2. 存储操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3. 存储场所应及时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和处理。
七、监督检查和记录
1. 存储场所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存储场所符合要求。
2. 存储场所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
3. 存储场所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入库、出库、存储容量、库存量等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管理制度是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通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范存储场所的操作和管理,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保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0定义
3.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3.4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3.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器具。
4.0一般要求
4.1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单位必须依法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4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5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4.6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4.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____毫米以上的空间。
4.8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防漏胶袋)上必须粘贴与之相符合的标签。
4.9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及设计原则。
4.9.1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
①地质结构坚硬,距离居民区____米以外,距离地表水水源地____米以外;
②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③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④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4.9.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①基础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周边设立围堰,并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防雨、防晒措施;
②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③必须在设施内采取通风装置,保持设施内空气流通;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5.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5.1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质量控制部或者外部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5.2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入册。
5.3不得接收没有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5.4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5.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5.6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5.7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6.0职责
6.1安环部职责
6.1.1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监督检查工作。
6.1.2负责固体废物处置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
6.1.3负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6.1.4负责向当地环保机构递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并及时将月度、季度危废报表报送当地环保机构进行备案。
6.1.5负责做好危险废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6.2生产部门职责
6.2.1负责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转运至危废专用库房内,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措施,防治危废泄漏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2.2按照规定与危险废物贮存单位进行交接,堆放好危险废物,做好危险废物交接记录。
6.3贮存部门职责
6.3.1负责对转运来的危险废物及时入库,收集好危险废物进库前的检验报告,并如实做好记录。
6.3.2产生单位没有出具危废检验报告或者其他规定范围内的材料,一律不准放行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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