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李清照研究述评李清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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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李清照研究述评】李清照研究一生平事迹研究
生平事迹是李清照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这二十多年的研究历程,李清照的生平事迹研究主要集中在生年、里籍以及是否改嫁等三个方面。
先谈一谈李清照的生年研究。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是,李清照出生于北宋园丰七年即公园1084年。李清照《金石录后序》中有“余自少陆机作赋之二年,至过蘧瑗知非之两岁,三十四年之间,忧患得失,何其多也”一语,陆机二十岁作《文赋》,这是说李清照十八岁出嫁,即建中辛巳归赵氏时李清照为十八岁,由此上推为神宗园丰七年。进入新时期以后,王延梯先生认同前人的观点,在其《李清照评传》(XX人民1982年版)中将李清照的生年确定为公园1084年。率先对这一观点提出质疑的是毕宝魁,他在《李清照生年新说》(《XX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里署年“XX二年玄岁壮月朔甲易安室题”是可信的,“与内容并无矛盾”,“过蘧瑗知非之两岁”一语证明了李清照时年五十二岁。据此逆推,李清照生年可确定在园丰四年(1081)。又据《金石录后序》“建中辛巳始归赵氏”一语,李清照应在二十岁时。稍后,毕宝魁又发表了《〈李清照生年新说〉》(《XX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进一步论证自己的看法。慈在《李清照生年及〈金石录后序〉之作年新探》(《淮阴教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一文中则认为,李清照的生年应为北宋哲宗园二年(1087)。诸说不同,但其主要的依据均来源于李清照的《金石录后序》,先且不论他们的推论是否正确,但从中可以看到《金石录后序》是研究李清照生年不可或缺的。
其次,李清照的里籍,学术界素有XX、历城诸说。认为李清照是XX人的依据是,其父李格非是XX人,故李清照的出生地自然是在XX。后来,俞正燮在考据《古欢堂集》的基础上写下了《柳絮泉访李易安故宅》一诗,遂认定李清照“居历城城西南之柳絮泉上”。《山通志》卷三十四《疆域志第三·古迹一》采用了此说,认为“李清照故宅在柳絮泉”。长期以来,这两种观点一直争执不下,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又出现了新说。如于中航根据发现的新资料,认为李清照的故乡当在宋济州府的XX县XX镇(《〈廉先生序碑〉及李清照里籍问题》,《XX》1981年6月15日)。于中航的资料来源于1980年山省文物管理部门在XX县XX镇西三华里的廉坡村发现的《廉先生序》石刻,《廉先生序》一文是李格非为已故“里人”廉先生所写的纪念性文章,末尾署有“园丰八年九月十三日绣江李格非文叔序”一语。绣江是XX的别称,以境内绣江得名。石刻所在地廉坡村,恰好在XXXX三里处,可知李格非、李清照的故乡应是XX县的XX镇。此后,靳奉尘发表《李清照故里在XX》(《》〔海外版〕1993年1月8日)一文,出示了李格非的撰文,以证明李清照的故里确实是在XX,这一观点对李清照的
故里在XX或在历城的诸说了强有力的冲击。至此,似乎李清照的里籍当在XX已不成问题了,然而,撰写《廉先生序》的李格非是否就是女词人李清照的父亲呢?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依旧不能作为。
其三,李清照是否改嫁的争论。宋人笔记中有李清照晚年改嫁张汝舟的记载,李清照在《投内翰綦公XX启》中又有“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狙侩之下材”,“信彼如簧之说,惑兹似锦之言”等语句,所以,历代均有人认为李清照晚节不保,以改嫁张汝舟一事诋毁李清照。明清之时,曾有俞正燮、陆心源为其辩诬。进入新时期以后,这一问题再度引起争论。如刘忆萱针对黄盛璋的观点发表了《李清照研究中的问题:与黄盛璋商榷》(《齐鲁学刊》1984年第2期)一文,认为黄盛璋提出李清照“晚年改嫁” (分见《李清照事迹考》,《文学研究》1957年第3期;《李清照与其思想》,《师院学报》1959年第2期)的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理解和主观臆测的论断”。之所以会出现李清照“晚年改嫁”的说法,是因为李清照南渡后“写了些托古讽今的治讽刺诗”,“对集团的揭露和批判是极为尖锐的”,所以,有人“借端闺阃”之事来诬陷李清照,其实,李清照并未改嫁。与此同时,郑国弼发表了《李清照改嫁辨正》(《齐鲁学刊》1984年第2期)一文,对李清照《报内翰綦公XX启》一文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考证,认为“李清照五十岁而犹改嫁,根本不是事实”。与此同时,荣斌也发表了《“清照改嫁”难以否认》(《齐鲁学刊》1984年第2期)一文,依据《投内翰綦公XX 启》“信彼如簧之说,惑兹似锦之言”一语,指出这显然是指媒人的。在这一篇文章中,他又从诠释《投内翰綦公XX启》中的“怀臭”、“抱璧”、“刘伶之肋”、“石勒之拳”、“谈娘善诉”、“李入厕”等典故入手,认为这是“借以说明新夫品质卑劣,与自己无法匹配”,“追悔莫及,唯有涉诉,以求解脱”。因此,荣斌得出了李清照确实曾经改嫁的结论。荣斌的观点引起了时人的注意,黄墨谷发表《为李清照“改嫁”再辩诬:答容斌质疑》(《齐鲁学刊》1984年第6期)一文与之进行争论,他指出:李清照曾遭“颁金通敌”的诬陷,而“改嫁”说犹如“”时的不实报导,属于诬陷之辞。更何况,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有“故虽忧患困穷,而志不屈”的誓言,因此,李清照未曾改嫁。张学忠《论李清照的反传统精神》(《科学研究》2021年第3期)一文则以承认改嫁为前提,认为“改嫁一事绝非李清照的污点,而且又一次证明她藐视礼教的传统世俗观念”。
争鸣对于推动学术繁荣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两种观点之争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又出现了新。如靳极苍在《李清照“改嫁”问题的实况和性质》(《学术论丛》2021年第1期)
一文中针对改嫁说和辩诬说不同的观点指出:李清照并没有改嫁,之所以会出现改嫁说,是因“颁金之谤”出现了错判的“文书”,以致张汝舟“强以同归”。因此,后人遂提出了李清照曾经改嫁的说法。改嫁说是不能成立的。也就不存在为李清照辩诬的问题。靳极苍虽然是个人的,但从另一个层面看,其论点的支撑点依旧是传统的文化意识在起作用。今天看来,李清照
是否改嫁并不重要,如果探讨这一问题的立足点仅仅是纠缠事件的本身,无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反过来说,如果这一事件的探讨有利于李清照文学成就的研究,那么,则有待于深入、进一步找出证据加以申明。但我们认为,即便李清照确实曾有改嫁一事,那是否就可以说李清照晚节不保呢?是否因此会影响她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呢,是否会影响对她的人格的评价呢?这些都是不辨自明的事情。
二思想意识及“易安体”研究
学术界历来主张南渡是李清照思想变化及词风变化的分界线。靖康二年(1126)四月,金兵俘徽宗、钦宗和宗室、后妃等数千人,并押辅臣、乐工、工匠等及大量财物北去,汴京为之一空,北宋灭亡。此前,在李清照个人生活的经历中又出现了丈夫赵明诚之死的事件。由于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相去不远,故学术界认为,国破家亡极大地刺伤了李清照,是促成其思想变化以及词风变化的关键。例如,黄盛璋发表在1959年第2期《师院学报》上的《李清照与其思想》一文认为,李清照“前半生生活在北宋四十多年之间”,“生活的内容既是非常贫乏的,同时又是年少负才,没有遭遇到什么大的波折”。而“后期的创作无论在风格与内容上都有了比较显著的改变”,“她的作品不再像青壮年时代那样逞才显能,而由惊词险句一变而为平易浅近”。郭预衡于1961年第2期《文学评论》上发表了《李清照词的意义和艺术价值》一文,认为李清照“在北宋亡国之前,对国计民生并不关切”,而在北宋亡国之后,她的作品则“代表了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个阶层的情绪”。
承接这一思想的余绪,新时期以来,研究者对李清照以南渡为界的思想变化进行了探讨。如以纪念李清照诞辰九百周年(1984年)为契机,20世纪80年代掀起了以来李清照研究的第一个。在这一中,人们对流行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如邓立勋在《试论李清照词的思想与艺术》(《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一文中指出:纵观李清照一生,她“既不满于北宋现实的与黑暗”,又“不满于压抑女性的自身和生活环境”,因此她具有封建势力的文化精神。王延梯、胡景西在《爱国作家李清照》(《文史哲》1985年第2期)一文中,将李清照的思想定性为“爱国”。为此,李文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他在《“爱国词人李清照”欠妥》(《昆明师专学报》1985年第2期)一文中列举李清照晚年的作品《端午帖子词》,认为“日月尧天大,璇玑舜历长”、“至尊千万寿,行见百斯男”等为奉承之辞,由此推导出李清照后来做了“阿谀买宠,丧失气节”的事情。这种认识是否稳妥自然是值得商榷的,但它也反映了在的背景下,研究已经不再存在,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发表看法。
从总体上看,这些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南渡是李清照思想发生重大变化的转折点,以此为分界线,可以将李清照的生活及思想经历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由于在人民成立以后的研究中,存在着忽略李清照前期词作思想意义的倾向,为纠正这一偏颇,新时期的研究在这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