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社团理事会章程.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重庆大学社团理事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庆大学社团理事会(以下简称“社团理事会”)是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工作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监督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保证民主、公开。

社团联合会接受中国共产党重庆大学委员会领导、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大学委员会指导,受校办、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保卫处委托专门统一管理、协调、组织、服务全校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是学校以及社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发展校园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合法学生社团及其利益的总代表.
第二条理事会行使下列基本职权:
(一)修改理事会和社联的章程;
(二)监督社联章程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社团管理条例等基本管理条例;
(四)制定社团工作方针;
(五)审核和批准社联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审核和批准社联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对社团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八)监督和审查社联和社团的财务;
(九)考核社联主席团工作;
(十)选举下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
(十一)应当由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组织和成员
第一节理事会
第三条理事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一)理事长一人;
(二)副理事长若干人;
(三)秘书长一人,校团委分管书记担任;
(四)理事若干人。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一)符合社团负责人基本条件;
(二)理事候选人原则上应为上一年年终被评为优秀社团、甲级社团的现任负责人。

(三)在社团系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原则上必须有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特别优秀的同学可以另外考虑.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产生的程序:
(一)秘书长公布下一届候选人条件;
(二)符合条件者提交个人材料和申请;
(三)综合测评后向团委提交资格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四)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审核;
(五)社团系统酝酿产生理事拟任人选;
(六)公布并接受监督;
(七)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换届时间为每年六月份。

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届时,须理事长向理事会申请,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进行换届。

各理事如有特殊情况(如毕业离校,外出实习),可向理事会申请,要求更换理事,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后方可更换.
第七条理事会履行以下义务:
(一)定期按时召开理事会例会、处理社团联合会上报待办事务;
(二)监督社联开展工作;
(三)维护社团工作氛围公正民主;
(四)深入学习调查、改进社团联合会工作质量;
(五)定期审批社团活动;
第八条理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社团管理条例和社团联合会章程;
(二)监督社团管理条例和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实施;
(三)制定社团工作方针;
(四)审核和批准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审核和批准社团联合会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对社团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七)监督和审查社团联合会财务;
(八)考核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工作;
(九)选举下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
(十)应当由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常务理事会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由秘书长,选举产生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其余的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成员组成。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社团管理条例和社团联合会章程;
(二)监督社团管理条例和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相关细则;
(四)对社团管理条例和社团联合会的修改提出议案;
(五)根据规定废除社团联合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由社团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理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十一条社团理事会秘书办公室职责
(一)传达秘书长和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意见;
(二)起草、撰写会议材料、文件;
(三)安排理事会会议相关事宜;
(四)实施理事会换届办法;
(五)监督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六)其他需由秘书办完成的事务。

第三章理事单位
第十二条在社联正式注册、登记的各级社团为重庆大学社联的理事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理事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社联的决策享有参与权和建议权,对社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权,要求社联向有关方面如实解释的权利;ﻫ(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ﻫ(三)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ﻫ(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联给予维护的权利; ﻫ(五)在各项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关于社团和社联工作讨论的权利;ﻫ(六)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权和反映权;
(七)在符合条件时,理事单位负责人有优先进入理事会的权利。

第十四条理事单位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ﻫ(二)遵守社联的章程,执行理事会的决议,积极参加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参与民主管理,认真努力地完成社团的工作任务。

(四)维护社团与社联的团结和统一、荣誉和利益.
第四章组织纪律
第十五条理事会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原则上会议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日。

理事会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才能召开。

每次理事会例会应由各理事亲自参加,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一名代表参加。

如有突发情况,理事长可紧急召开临时会议。

理事会例会由理事长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一名副理事长主持。

第十六条理事会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才能进行,否则表决所通过的决议无效。

重大决议的表决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一般性
决议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七条各理事会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按时出席例会,对长期不遵守本或违反校规校纪者,理事会内部表决通过,理事会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免除其理事资
格。

第十八条若理事会成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在理事会例会上提交书面申请,经表决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并报团委备案。

第十九条本章程内容若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重庆大学社团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庆大学社团理事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