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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
第一篇银行知识与业务
第1章中国银行业概况
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1)大事记
(2)职能演变过程
(3)主要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4、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5、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7、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8、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9、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10、经理国库;11、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2、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3、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2、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大事记
(2)监管范围
第二条规定: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也适用本法规定。
(3)监管职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3、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4、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8、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9、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10、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11、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1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1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臵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臵预案,明确处臵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臵措施和处臵程序,及时、有效地处臵银行业突发事件;14、对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15、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16、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17、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4)监管理念: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5)监管目标(4个)
一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三是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四是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6)监管标准(6条)
一是能够促进金融的稳定,同时又促进金融的创新;
二是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
三是对各类监管权限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四是为金融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创造环境和条件,并且维护这种有序的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五是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都应当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六是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7)监管措施(5个)
一是市场准入(包括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
二是非现场监管;
三是现场检查;
四是监管谈话;
五是信息披露监管。
(8)背景知识——‚一行三会‛
指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
(1)成立:2000年成立,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队,主管单位为银监会。
(2)协会宗旨: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3)组织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截止07年1月共70家,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准会员(截止07年1月共37家,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银行业协会)组成。
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并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截止07年4月,协会共设有5个专业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
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
2、大型商业银行:
工、农、中、建、交被称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中国银行
(4)中国建设银行
(5)交通银行
3、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大类
(1)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止07年4月1日,包括12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意义: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大大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另一方面,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整体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是很多重大措施的‚试验田‛,大大推动了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
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矛盾。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跨区经营,三是联合重组。
4、农村金融机构
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合并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2007年批准设立的新机构)。
(1)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附注: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的区别?
(2)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2007年1月29日,银监会发布并正式开始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6、外资银行
(1)定义——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以下机构:一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代表处。
其中,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统称为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2)大事记
(3)经营范围
第2章银行经营环境
一、经济环境
银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经济发展中的投融资需求和服务性需求。
经济环境构成银行运行的基础条件和背景,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决定和影响银行经营状况。
(1)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及其衡量指标
(2)经济周期
又称经济循环或商业循环,是指经济处于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周期性出现的经济扩张与经济紧缩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现象。
分为四个阶段: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
经济波动的周期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
一般来说,如果经济处于繁荣时期,银行业整体的经营状况就会比较好,如果经济处于严重的衰退之中,银行业整体上也难以保持健康。
2、经济结构——从不同角度考察的国民经济构成
(1)构成: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产品结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技术结构、消费结构等。
(2)对商业银行的直接、间接影响
经济结构会通过影响一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增长质量和可持续性来影响商业银行;
经济结构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主体对商业银行服务的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征。
(3)产业结构
国民经济可分为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采矿、制造、建筑、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第三产业(其他行业)。
由于我国经济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低,从而限制了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4)消费与投资的比例
在中国,推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是投资,决定了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对象是企业。
我国许多商业银
行提出向零售方向发展的经营战略,但是否能够实现以及实现的速度将取决于我国从总体上启动和提升国内个人消费需求的程度。
3、经济全球化
经济的全球化及由此导致的金融全球化,必然引起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银行的全球化,并由此对银行带来巨大影响。
二、金融环境
1、金融市场
(1)功能:货币资金融通功能、资源配臵功能、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经济调节功能、定价功能(2)种类
(3)我国的金融市场
(4)金融市场发展对银行的影响
2、金融工具
(1)概念:金融工具是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条约。
(2)分类
3、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经济目标而采用的控制和调节货币、信用及利率等方针和措施的总称。
背景知识:财政政策(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以及相应措施。
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
可运用的工具主要有税收、政府支出和政府债券,其中政府支出包括公共支出和政府投资两部分)。
第3章银行主要业务
一、存款业务
1、相关存款政策
2、个人存款(储蓄存款)业务
注:逾期支取利息以原存款本金为计息基数;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以活期计息。
3、对公存款(单位存款)业务
4、外币存款业务
(1)外币存款业务币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元、加拿大元、瑞士法朗、新加坡元9种。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用于转账等资金清算支付)、资本项目账户、外汇储蓄账户。
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现汇买入价比现钞买入价要高(现钞管理成本高),现汇卖出价与现钞卖出价通常合并为一个,因为银行卖
出时都是现汇,客户可以支付一定的汇兑手续后以现钞的形式取出。
(2)分类
二、贷款业务
1、大事记
期一次偿还本金。
实践中按季结算利息、分期偿还本金(等额或不等额)的做法较为普遍。
有些项目银行会给予贷款客户一定的宽限期,即在贷款初期(前1-2年)只需偿还每期利息、不用偿还本金。
客户在出现还款困难时可向银行申请展期(一般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累计不得超过3年)。
附注:保理业务与福费廷业务的区别:1、最根本的不同在于福费廷一般只适用于信用证项下经有关银行承兑或保付后办理;保理则适用于非证业务。
2、福费廷通常可按承兑付款金额,扣除融资利息后,全额得到融资;一般银行在办理保理时通常按应收帐款的80%融资。
3、在操作过程中,办理福费廷的银行一般应对承兑银行进行评估,对其风险情况形成代理行额度,在承兑行有额度且额度足够的情况下,才接受出口商办理福费廷的申请,否则只能将寻求将该笔福费廷转卖给其他银行,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出现卖不出去的情况,导致福费廷业务无法进行;保理则需要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评估,依赖于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评估,得出一个风险担保额度,并对初步评估的额度及相关保理费用通过出口保理商通过出口商,如出口商认为可行正式确认后,即可开始在出货
后办理保理如果进口保理商认为进口商资信情况不佳,对其评估的额度太低或根本不愿进行保理,则保理无法进行。
4、除非出现出口商的欺诈行为,否则福费廷项下承兑行必须到期付款,票据的买入行也不能向出口商追索,且一般认为为维护票据的无因性及可流通性特点,即使出现出口商的欺诈行为,承兑行亦应在先向买入福费廷项下票据的银行付款,而后再另行主张自己的权利;保理项下,由于保理商受让的债权应是无瑕疵的,即使出口商并非有意欺诈,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约行为,甚至是由于在以往业务中存在纠纷,进口商提出索赔或其它异议,则保理业务中中止,且保理商有权要求出口商进行债权的反转让。
5、在出现纠纷的时候,福费廷项下承兑行亦应在先向买入福费廷项下票据的银行付款,而后再另行主张自己的权利,单纯在福费廷项下的纠纷集中在银行与银行间,票据业务关系较为明确;保理项下则较复杂,常因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作不佳而出现纠纷,进出口双方可以自行谈判、仲裁或诉讼,新在基础上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确认过错方,保理商再根据新的结果来判断是否继续进行保理。
由于保理项下在出现进口商不付款的情况时,常要依赖于进口保理商的催讨及交涉,其业务能力及投入程度有时并不理想,福费廷更安全些,但遗憾的是很多情况下贸易是以非证形式进行的。
三、其他银行业务
1、资金业务:是银行除贷款外最重要的资金运用渠道,用于投资交易以获得投资回报。
最主要的风险是市场风险,还有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银行从业人员的操作风险。
资金的投资收益包括两部分:资本利得(买入和卖出所投资产的价格差额)和现金分配(债券利息、股票或基金的红利),可以据此计算出持有期收益率=(卖出价格—买入价格+现金分配)/买入价格*100%。
注:次级债务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
次级债务计入资本的条件是: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
商业银行应在次级定期债务到期前的5年内,按以下比例折算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次级定期债务”项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计;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计;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计;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计;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20%计。
次级债务发行的程序是,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
募集方式为由银行向目标债权人定向募集。
2003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出《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决定增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
这使各商业银行有望通过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拓宽资本筹措渠道,增加资本实力,有助于缓解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先天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
次级债相对于上市银行前期喜欢发的可转债来说,后者属于股权融资,而前者属于债权融资。
次级债到期不会转成股票,也就是说不是通过证券市场来融资,而是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从而补充银行的资本金。
对于银行来说,发行可转债没什么风险可言,到期后转成股票,不用还本,还会增加每股净资产;而次级债到期有还本付息的压力,净资产也不会增加,因此银行通过次级债融资就必须要考虑还本付息的压力,从而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
相反,对于投资人来说,购买可转债的风险当然要比次级债大得多,次级债主要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影响并不大。
2、票据业务: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进行的票据发行(包括票据签发、承兑等票据一级市场业务)、票据交易(包括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票据二级市场业务)及其延伸业务(票据延伸业务包括票据咨询、鉴证、保管等票据市场派生业务)。
是商行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和自身实施流动性管理、创造效益工具。
附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是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短期债务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多产生于国际贸易,一般由进口商国内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预先授权。
银行承兑的作用在于为汇票成为流通性票据提供信用保证。
汇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双名票据,经银行作为第三者承兑后则成为三名票据。
承兑银行成为主债务人,而付款人则成为第二债务人。
实际上,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对银行开列的远期支票。
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
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给与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购货人因资金短缺或资金管理需要,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同意并由其承诺当购货人存款资金不足时,由其垫付一定的款项给销货人。
购、销双方事先必须约定好付款日期,并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填明汇票到期日,由销货人持汇票于汇票到期日向其开户银行收取货款。
客户适用范围: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有真实的商品或劳务交易的款项结算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无金额起点限制、银行是主债务人、客户必须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银行申请支用票款、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等于从银行处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只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同城与异地均可使用。
相关服务:承兑(商业交易中的收、付款双方协议在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时,付款方凭协议书,可向其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开户银行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承兑手续,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贴现(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较高,一般商业银行均提供的贴现业务,主要贴现对象就是指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提前收取票款。
银行在扣除一定的贴息后,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
)、质押(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但质押贷款的期限多是短期,一般期限不得长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委托收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持票人可持汇票委托其开户银行通过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向付款人收取票项)、付款(承兑银行到期无条件将票款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并向承兑申请人收取票款)、挂失(持票人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的,可向承兑银行申请挂失)。
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时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时向银行尤其是承兑银行要求贴现取得现款。
银行贴进票据后,可以申请中央银行再贴现,或向其它银行转贴现,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卖给证券交易商,再由其转卖给其它各类投资者。
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重要投资者是外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期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时效为自到期日起二年;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
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前一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价格:申请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承兑手续费。
客户流程:提出申请(客户因资金短缺且在约定时间内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项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银行承兑(银行受理同意承兑后,与客户签订承兑协议,向客户出售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交纳手续费(客户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手续费)、领取汇票(客户将汇票交开户银行由其加盖印章后,领取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流通使用(客户持银行承兑汇票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交付汇票给收款人;收款人可根据交易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其他债权人;收款人可根据需要,持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或贴现,以获得资金)、请求付款(在付款期内,收款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超过付款期的,收款人开户行不再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
3、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
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它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中间业务也叫收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