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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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退税企业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问:有⼀家⽣产企业,既有内销产品,也有外销产品,内销产品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那么,出⼝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能否冲减留抵税额?出⼝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是否应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适⽤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免抵退税办法。
⽣产企业出⼝⾃产货物和视同⾃产货物(视同⾃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产企业出⼝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折合率×(出⼝货物适⽤税率-出⼝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货物适⽤税率-出⼝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折合率×出⼝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该⽣产企业出⼝货物适⽤免抵退税办法,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通过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较,确定当期应退税额。
从上述公式可知,当期免抵退税额不参与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产企业出⼝货物实⾏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东省地⽅教育附加征收使⽤管理办法》(鲁财综[2010]162号)第四条规定,⽣产企业出⼝⾃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按规定征收地⽅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规定,该⽣产企业的当期免抵税额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教育附加。
当期免抵税额反映为《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37栏“当期免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