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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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目录
1.总则
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3;监督检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5.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6.监督检查步骤和方式
7.检查评价
1.总则
1.1 为了不断提高架空送电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以促进电力建设的发展,根据电力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要求精神,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22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质量监督,也可供同等级电压改建工程及220kV以下工程的质量监督参照使用。
1.3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测试、验证及试点,由审批单位判走后方可采用,拧按本典型大纲的要求进行监督。
1.4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杆塔组立前,导地线架设前,投运前。
1.5 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应结合所监督检查工程的具体情况,另行制定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 监督检查的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1.1 GBJ233-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1.2 GB1179-83《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
2.1.3 GB1200-88《镀锌钢绞线》;
2.1.4 GB2314-85至GB2339-85《电力金具》;
2.1.5 GB396-84《环型钢筋混凝士电杆》;
2.1.6 GB4623-85《环型预应力混凝土电杆》;
2.1.7 GB772一87《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
2.1.8 GB4056-83《高压线路悬式绝缘子联结结构尺寸》;
2.1.9 GBI001-86《盘形悬式绝缘于技术条件》;
2.1.10 GB50204-92《混凝士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1.11 GBJI07-87《混凝士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1.12 GB1143-90《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
2.1.13 GB2694-81《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2.1.14 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2.1.15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1981年9月15日颁布);
2.2 电力部及原能源部、水电部颁发的标准
2.2.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2.2 原能源基(1990)339号和基(1990)41号文《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及补充说明;
2.2.3 SDJ3-79《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2.2.4. 原水电部82年(60)号文《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级标准及检查方法》;
2.2.5 (80)火”发字第5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2.6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水电部79年);
2.2.7 SDj276-90《架空电力线外爆压接施工艺规程》;
2.2.8 《架空电力线路爆炸压接管理制度》(原水电部基建司85年);
2.2.9 SDJ226-87《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
2.2.10 SDJJS2-87《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试行)》;
2.2.11《施工技术及评级记录》(能源部基建司90年文);
2.2.1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
2.2.13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规模》;
2.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检查试验报告及安装指导性资料
2.4 设计图纸、资料、设计变更通知书和与厂家及有关方面签订的技术协议
2.5 施工单位编制的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与施工单位提出经有关单位认可的施工联系单
2.6 甲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2.7 部、网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局下达的有关文件
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1 杆塔组立前阶段
受监督检查的杆塔基础工程施工完毕,进行了三级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证齐全,混凝土基础养生强度已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3.2 导、地线架设前阶段
受监督检查的杆塔组立工程施工完毕,进行了三级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证齐全。
3.3 投运前阶段
3.3.1 整体工程按施工图施工结束并经竣工验收签证合格。
3.3.2 影响安全的通道障碍处理完毕。
3.3.3 工程缺陷处理完,并经复查合格。
4.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4.1 已签证的送电线路施工技术记录;
4.2 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级记录;
4.3 设计变更通知单;
4.4 原材料和器材的化验单、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4.5 代用材料清单及签证;
4.6 工程试验报告及试验记录;
4.7 未按设计施工明细单及附图;
4.8 施工缺陷处理明细单及附图;
4.9 工程遗留问题记录;
4.10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及签证和中间验收检查记录及签证;
4.11 大型及特殊基础和大跨越等的施工日志;
4.12 施工技术联系单
4.13 设计审查文件;
4.14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手册等有关文件;
4.15 竣工图纸及资料(按规范要求提出)。
5. 监督检查的内容
5.1 施工质量的检查重点
5.1.1 杆塔组立前阶段
5.1.1.1 核查下列主要资料
混凝士(包括砂浆)试件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施工技术记录和评级记录。
5.1.1.2 工程质量抽查
各种基础的强度、表面质量,地脚螺栓规格,各部几何尺寸,预偏值及嵌固基础的岩石整体性,基础的 a 值,挡士墙,排水沟。
5.1.2 导、地线架设前阶段
5.1.2.1 核查下列主要资料
杆塔组立施工技术记录和评级记录
5.1.2.2 工程质量抽查
混凝士电杆杆段质量,杆段和铁塔主材弯曲度,熄接质量,杆塔弯曲及倾斜,螺栓规格及紧固。
技线制作及安装质量。
5.1.3 投运前阶段
5.1.3.1 核查下列主要资料
架线施工技术记录和评级记录,应特别突出查阅导线压接及损伤处理记录。
前两个阶段质量缺陷处埋报告。
工程全部技术资料,应齐全、正确、完整、真实。
5.1.3.2 工程质量抽查
导地线对地及跨越物距离、弛度;金具连接、附件安装、导地线损伤及处理、连接管的数量及位置;耐张塔和终端塔的倾斜;接地及其电阻值。
现场复查(抽样)前两个阶段质量缺陷的处理结果。
5.2 质量管理方面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能贯彻GB/T19000,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正常发挥其职能作用。
5.2.1 质量管理制度齐全,质检机构健全,专业人员能满足质检工作需要且能认真把关;能认真执行工程质量三级检查制度,井有检查记录,做到上遣工序末验收则下道工序不施工。
5.2.2 施工技术措施符合技术标准与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方法的制定和变更、质量超标的处理有依据。
5.2.3 技术文件及工程资料齐全、整齐,记录真实可靠。
5.2.4 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有安全标志。
5.2.5 开展质量管理教育,进行技术培训,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有记录。
5.2.6 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小组活动,以克服质量通病。
5.2.7 对质量有否决权,奖罚办法落实得好,并有奖罚记录。
6. 监督检查步骤及方式
6.1 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必须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建设单位认为达到了阶
段性监督检查条件,并征得该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意后,向质最监督中心站提出申请监督检查的报告。
6.2 投运前的阶段性监督检查,出质量监督中心站主持,其他阶段监检视具体情况也可由工程质量监督站主持。
监督检查时要组织监督检查组,实施检查工作。
6.3 施工及有关够位要按本大纲的要求积极做好准备工作,提交有关资料。
6.4 监督检查组听取施工单位关于施工质量情况汇报及建设单位关于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报;并听取设计单位从设计角度对工程质量评价。
然后分现场检查小组和资料核查小组,根据本大纲要求开展工
作。
7. 检查评价
7.1 质量监督中心站检查组汇总检查结果。
7.2 质量监督中心站根据汇总进行研究后,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