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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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13题,单选)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18章>第2节>合同解除的效力

【参考答案】: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为卡办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现甲、乙约定的解除权成立的条件已经具备,乙公司享有约定解除权,可以行使其约定解除权,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由此可知,当

2.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24题,单选)

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8章>第2节>遗产的范围

【参考答案】: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遗产的范围与遗嘱继承。

《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本题中60万元的赔款是在甲因侵权死亡后,由甲的近亲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甲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故A项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

3.甲在乙医院住院输血时,因丙血站提供的血液制品有缺陷(乙医院对此无过失),甲因此感染艾滋病。确诊后,甲欲主张权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若甲主张侵权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B、若甲主张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确诊之日起一年

C、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31章>第4节>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医疗产品责任,医疗机构乙医院和医疗产品提供者丙血站须对甲承担无过错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甲可在提请的侵权之诉中将乙、丙列为共同被告。故A选项正确。

②若甲提起侵权之诉,因系产品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故B选项错误。

③甲、丙间无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无权对丙主张违约责任。故C选项错误。

④若造成精神损害的违约行为同时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只能在侵权之诉中,而不能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4.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1题,单选)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

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参考答案】: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不当得利。

本案,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薛某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民事法律关系。就该笔赔偿而言,义务人或者说责任人是薛某,对应的权利人是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并未违反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所以A项错误。B项,该6万元赔偿费并不属于交警大队,但交警大队作为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是代权利人暂时持有(占有)这笔财产,交警大队并未受有任何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B项错误。C项,交警大队既然是代收6万元,行使的并非行政职权,而是民事权利,属于债权

5.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9章>第1节>具体人格权

【参考答案】: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根据《民法总则》第110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同时,《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有二:(a)以营利为目的;(b)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不能认定为擅自使用赵某的肖像,亦非以营利为目的,难谓对赵某的肖像权构成侵犯,故A 选项错误。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非“赵某的肖像”,同样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犯,故B选项错误。

②根据《民法总则》第110条,自然人、法人享有

6.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11题.单选)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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