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四届职工技能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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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文 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鲁会〔201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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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四届职工
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信委,省属大企业:
全国总工会、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出《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为落实好通知精神,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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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紧紧围绕提高职工队伍技能素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题,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术工人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为一线工人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推动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山东建设服务。
二、组织机构
山东省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由山东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
组委会成员由四家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工种决赛地或单位负责人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技术协作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
主 任:吕明辰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副主任:郭九成 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凤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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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勇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赵立群 省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王振宇 省总工会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
李桂茹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刘宝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孙 颖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
王国栋 枣庄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孙式灵 枣庄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刘朝阳 聊城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昌然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院长
胡兴禹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肖 英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振宇(兼)
副主任:李桂茹(兼)
刘宝强(兼)
孙 颖(兼)
各工种决赛承办地(单位)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市总工会(单位)会同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委等有关部门,成立各工种决赛领导小组及赛务组、裁判组等组织机构,负责赛区决赛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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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设焊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钳工、维修电工4个工种。
四、决赛内容和方式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考核内容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进行命题(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内容的权重设定为3:7),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实施。
实际操作技术文件于赛前公布。
五、决赛地点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焊工。
枣庄职业学院: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聊城市):钳工。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维修电工。
六、参赛人员
各类企事业的在岗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含农民工)均可报名参赛。
为提高非公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推动职工培训和技能比赛活动开展,参加决赛的代表队中,应有非公企业职工参加。
七、大赛实施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由各市(省属大企业、省产业)大赛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各市(省属大企业、产业)根据决赛的时间安排,组织好本赛区的初赛。
决赛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决赛承办地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赛场— 4 —
组织、成绩评定、监督仲裁,组织专家和参赛选手对理论试题、操作技法技术点评、开展技术交流等。
决赛拟于2012年6月份举行,依次进行焊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钳工、维修电工决赛。
2012年9月,在济南召开大赛总结表彰大会。
八、组队及报名
各市(省属大企业、省产业)每个工种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决赛。
各工种决赛代表队的组成为:领队1 人、技术指导1人、选手3人,决赛开始前10天完成决赛组队及报名工作。
九、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
根据我省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和省总工会关于职业技能获奖选手奖励规定,对各工种决赛中获得第1名的选手,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各工种决赛2—6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对获得前3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山东省总工会申报“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对其他参加决赛的选手,颁发“山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奖”证书。
(二)团体奖
向单项和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决赛名次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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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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