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机械产品的标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标机械产品的标识办法
1 制造过程件标识
1.1 民用铸、锻、焊接件(坯)产品的标识形式和内容
a)锻件标识打在水口端或顺沿的水口端。如果设计或工艺在图纸、工艺中明确了印
记内容,则按设计或工艺要求打标识;在设计或工艺未明确时,原则上一般件标识内容:
生产号、图号、件号(卡号),重大件标识内容:生产号、图号、熔炼号、件号(卡号)。
b)铸件采用铸字或打印记进行标识。硬模件、离心浇注件和小型铸件不能铸
字的采
取打钢印进行标识。铸字的位置按图纸规定执行,图纸无规定的由铸造工艺确定(必要时,应经精衡技术部确认)。一般件铸字标识内容:生产号、图号、件号(流水号),重大件铸字标识内容:生产号、图号、熔炼号、件号(流水号)。铸字内容若铸出困难,则可在铸件清理落砂时及时用钢印打上
并用油漆框出。
c)焊接件印记应在图纸规定位置上标打,若图纸无规定则由焊接工艺规定,
标识内
容:生产号、图号、件号(流水号)。
1.2 军品、压容和核电等有特殊要求产品的标识内容、规格、方法、部位及工序,由设计、工艺部门在图样、工艺文件中明确。
1.3 对有特殊要求产品的标识内容、规格、方法、部位及工序,在图样、工艺文件中明确。
1.4 中间工序和无需保留的标识,采用油漆在件上写号或系牌方式进行,同时
传递有标识的质量记录。包装箱采用喷漆标识。零件转序时上下工序应核对软硬件标识是否符合。热处理、喷砂前零件必须采用钢印标识或挂金属牌打上钢印标识,不允许用油漆笔标识或无标识。
1.5 有探伤或机械性能检查工序或其它有可追溯性要求的成品,采用打钢印形式进行永久标识,钢印深度≥0.1mm,深度均匀、大小一致、排列整齐,若零件过小无法采用钢印标识时可采用电刻形式。
1.6成品钢印或电刻标识位置首选零件端面,避开装配面、运动配合面、装配基准面,并有利装配后查验。
2 装配标识
2.1 所有参加联装的部件在完整装配、检验合格后由(配套)出产单位进行产品的装配标识。
2.2 总装部门根据出产的需要,可以对同图号部件进行调用,但总装部门应在总装检验合格、解体前对原标识进行修改,出厂前由出产部门进行最终标识。
2.3 装配标识的部位,按图纸、工艺规定执行;如图纸、工艺无规定时,由生产部门自行确定,原则上在显眼易见和不影响产品功能的地方即可。
2.4 装配标识的方法
a)装配标识可用油漆和钢印标识。油漆标识采用漏字板喷涂,字高为70~80mm,油漆颜色为红色或黑色。钢印标识用10号字,打印部位应用砂轮将油漆磨掉、表面平整,打印后印记应清楚,并用油漆将印记匡在方框内。
b)螺孔错位,应划出偏移的中心线及返修线,并打上洋冲眼。
c)干涉需加工去除的部位,用油漆划线并标明去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