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附件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办法
2012年度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主要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初审、单位审核、现场办理的办法,具体为:
1、网上申报。
自2012年3月15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达到规定年限的次月开始申报。
具体请登陆烟台开发区人才网()或烟台开发区人事职称网(),点击“同意”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或直接点击主页菜单“报名中心”进入。
在“类别列表”下,点击相应类别进入信息填报状态,如点击“2012年度全日制毕业生初定职称”,即进入信息填报状态。
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申报信息资料。
同一人员只能填写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信息填报成功的,申报系统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提醒。
2、网上初审:人事部门在每周五指定专人对一周来的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结果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遣返修改三种。
初审结果将于申报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给予提醒,一周后仍未收到邮件或短信的,可电话咨询,也可使用网内短信沟通。
初审为“审核通过”的,可点击主页菜单“用户中心”登录,通过“打印信息”打印《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16K纸),并按规定粘贴上照片。
初审为“遣返修改”的,请个人认真学习烟开人劳社…2012‟4号文件(定职文件),仔细核对信息。
确需修改的,可点击主页菜单“用户中心”登录,通过“修改信息”进行修改。
初审为“审核不通过”的,请点击主页菜单“用户中心”登录,通过“状态查询”查看未通过的原因,系信息填报有误的,请及时
修改信息。
初审为“遣返修改”和“审核不通过”的,修改后可使用以下方式中的一种与我们的管理人员沟通,一是登录“用户中心”,利用“网内短信”与管理人员联系,注明“某单位某某人信息已修改,请予重新审核”字样;二是电话告之我们的管理人员进行修改(电话6396727);三是通过申报网站在线咨询QQ进行沟通(1179963567)。
修改后初审通过的,我们也将通过邮件或短信予以提醒。
未与管理人员联系的,我们不再重新审核。
未通过初审前可修改填报的信息,但不能打印;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但信息不能再次修改。
认真阅读本文件后仍有不明白的,请点击主页“留言咨询”栏问询,我们将在一周内在“留言咨询”栏公开答复。
3、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持网上打印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交单位审核,单位主要审核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准确、工作业绩是否属实等。
单位经审核、考核无误后在“单位组织考核意见”栏盖章(区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在该栏盖章)。
4、现场办理。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初审通过之日起两周内,持附件2规定的所需材料于每周一至四到人事部门随到随办。
一般情况下的由单位劳资人员统一到区人事部门现场办理。
单位定职人员较少的(5 人以下),也可由本人到区人事部门现场办理。
(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行政中心449室,联系电话:639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