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流程一、一、申报流程
二、结题流程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要求
一、一、结题要求
1、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撰写研究工作总结和编制经费决算,提供纸质材料一份。
依托单位须对研究工作总结和经费决算表进行审查,签署意见,于12月20日至31日将材料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负责对研究工作总结和经费决算表进行验收审核,于次年3月3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2、杰出青年团队项目:资助期期满,项目负责人应对资助期内研究工作作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于12月20日至31日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收到研究工作总结后,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战略研究报告)、人才培养情况、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成效、资助经费的使用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验收评议意见。
完成验收工作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负责办理验收审核,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审核结果。
资助项目通过验收后三年内,项目负责人应将与该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发明专利、获奖和应用情况等成果补充填报上来,申请结题。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负责进行资助项目结题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3、重点、重大项目: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撰写研究工作总结,编制资助经费决算,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于12月20日至31日之间将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表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收到研究工作总结后,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研究成果、人才培养情况、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成效、资助经费的使用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验收评议意见。
完成验收工作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负责办理验收审核,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审核结果。
资助项目通过验收后三年内,项目负责人应将与该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发明专利、获奖和应用情况等成果补充填报上来,申请结题。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负责进行资助项目结题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须注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课题进展顺利一般不允许提前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