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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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示例 参见图 2
备注
标牌或永 久性标签
7 空气滤清器 8 柴油滤清器 9 机油滤清器
玉柴商标 零件名称 型号 图号 代码 生产日期
商标、YUCHAI
型号: GY135 图样代号:A3000-3509100 供应商代码:188 批次号:1882A00001 生产日期: 2A
参见图 2
永久性标签 印刷
商标
图样代号
图样代号:A3000-1001222A
供应商代码 供应商代码:128
23 其它零部件
玉柴商标
商标
图样代号
图样代号:A3000-1001222A
供应商代码 供应商代码:115
A3000-1001222A 128
A3000-1001222A 115
图号可简 化
注 1: 序号 1~11 的标识内容在标牌上(包括标签)标注或在产品上印刷,标牌尺寸不得大于 40mm×60mm,标牌的
R 零件名称
YUCHAI 零件名称英文
型号(Model No.)
代码(Code)
图号(Drawing No.)
编号(Number)
日期(Date)
(a)
(b)
图1
4.1.4 采取印刷方式标识的零部件如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的,印刷后的效果类似标
牌。
4.1.5 燃油喷射泵、增压器、中冷器、ECU控制器、SCR处理器、SCR计量泵、EGR、EGR控制器、催化器
注 9:机油冷却器的标识按附录 D 的规定执行。
3
Q/YC 5025—2010
序号 1
2 3Βιβλιοθήκη 表2 表1中的第23项“其它零部件”的标识原则
标识原则
备注
依据零部件体积或面积、材料等的不同,标识的优先原则,先“供应商代 标识优先原则是指内
码”、其次为“图样代号”,再到“YC商标”
容的优先原则,不是指
标识的顺序
等零部件由于与排放直接相关,必须在标牌上标识产品型号、供应商名称;热交换器、海水泵、监控仪
表、燃油泄漏报警装置等需进行船检认证(零部件上有船检认证标志)的船机零部件允许有生产厂名称
和商标;其他零件需得到批准后才允许同时标识玉柴商标和供应商名称及商标。
4.1.6 使用铝质标牌时,应采用黑底白字的型式。如果出厂编号采用气标打印,则打印部位应为白底;
a)柴油滤清器; b)机油滤清器; c)空气滤清器; d)发电机; e)空气压缩机。 5.1.5 二维码标识的内容应符合Q/YC 5071规定。 5.2 标识内容的构成 5.2.1 标牌上的内容 5.2.1.1 图号 图号是图样代号的简称,按所生产的产品图样代号标注。 5.2.1.2 代码 代码即供应商代码,按Q/YC 5036标准规定。
更改标记
○a ○b ○c ○d ○e
换 1、2、4、5、7、 8、9 页
处数
2 1 1 1 3 8
更改经办人
钟瀚 钟瀚 钟瀚 钟瀚 钟瀚 钟瀚
备注
发动机零部件标识规定
Q/YC 5025—20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零部件实物永久性标识的内容与构成、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我公司产品图样生产的自制、外协的发动机零部件。标准件亦应参照使用。
注 6:当组合件是由简化图样代号标识的零组件组合成时, 组合件的图样代号标识不得简化。
注 7:油泵、增压器、喷油器等零件的供应商代码有些已包含在图号中,所以没有出现单列的代码。如果图样代号没有
的,需要增加代码标识。
注 8:带出厂编号、批次号的产品,出厂编号、批次号中带有明显的年月标志时,日期可不单独标注。
积>4cm2的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及“YC”商标。
B、管外径≤14mm只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管外径>14mm的印供应商代
码和图样代号及“YC”商标。
C、只合适打印侧板面的零件,板厚度≤10mm只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
板厚度>10mm的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及“YC”商标。
图2
5.1.2 提供玉柴装机的零部件,不得在实物上出现生产厂的商标、名称、地址、电话等方面的内容, 必须在零件规定的位置打(印)“YC”图标。图标形状符合Q/YC 5025附录B玉柴YC标志的规定。 5.1.3 生产厂自行销售的零部件不得使用玉柴的商标、代号及玉柴名称或玉柴简称、产品型号、图号等 内容。 5.1.4 下列零部件的标识、以及在实物上印刷的使用维护说明或注意事项等应采用中英文同时进行(其 它零部件不作要求)。
比如发电机部件,气标打印的出厂编号字小不好辨认则可用永久性标签。
4.1.7 需进行排放认证、船检认证的零部件,除非已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其申报后的供应商名称、产
品型号及商标不得更改。
5 标识的内容与构成
5.1 标识的内容
零部件标识的内容依据零件可标识的面积不同进行调整,应符合表1规定。表1中的第23项“其它零
部件”所要求的标识内容,遵循表2的标识原则。
表1
序 号
零部件名称
标识内容
1 水泵部件
玉柴商标
2 空气(空调)压缩 零件名称
机部件
型号
3 发电机部件
图号
4 起动机部件 5 转向泵部件
6 ECU 硬件
代码 编号 日期
内容示例
商标、YUCHAI 型号: PA1138FH 图样代号: A3000-3407100 供应商代码:113 出厂编号: 2A1A0000001 生产日期: 按
表面应有保护簿膜。 其它不带型号、性能、规格或说明的零部件应采用无标牌(包括标签)的方法标识。
注 2:自制件出厂编号中已带有生产地点代号,供应商代码可省略标注。
注3:表中规定的型号为部件型号,部件型号按附录E的规定。
注 4:同一供应商的同种产品不允许选择两种形式的表示方法。
注 5:序号 17~20 的产品无出厂编号时不标注。
4 标识的方式及要求
4.1 标识方式 4.1.1 生产厂应依据零部件体积或面积、材料等的不同,以及生产厂家所具备的工艺技术条件选用标 识的方式。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供需双方应确认标识方式。 4.1.2 标识方式可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喷涂(油漆、喷墨)、烫印、标牌、永久性 标签等各种方法进行。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4.1.2.1 外露金属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等方式。 4.1.2.2 外露塑料件一般应优先采用铸印、喷涂等方式。 4.1.2.3 非外露件应优先采用铸印、打印、压印、腐蚀、电刻等方式。 4.1.2.4 采用打印、压印时,字深应不小于0.2mm,采用铸印时,字高应不小于0.3mm。 4.1.3 采用标牌或永久性标签标识的零部件,应根据产品的情况执行图1的格式(图1中的玉柴商标式
技术标准更改废除通知单更改废除下面所列标准发放范围采购部质量部制造技术部工艺人员铸造厂冷工厂一发厂销售公司厦门玉柴公司技术质量人员规划总部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应用技术开发工程研究院技术支持部生产部生产调度室cn资阳公司技术质量部ou玉柴资阳公司ou玉柴集司o玉柴股司签收人员20110510技术标准更改废除通知单更改废除下面所列标准发放范围采购部质量部制造技术部工艺人员铸造厂冷工厂一发厂装备厂销售公厦门玉柴公司技术质量人员规划总部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应用技术开发部工程研究院技术支持部生产部生产调度室cn资阳公司技术质量部ou玉柴资阳公司ou玉柴集司o玉柴股司签收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规范。
Q/YC 5024 发动机零部件条码标签规范 Q/YC 5036 发动机零部件批次号 出厂编号规则 Q/YC 5071 发动机主要件二维码打码规定
3 总则
3.1 发动机产品零部件的标识用来表达在生产、使用、销售、服务、信息传递等过程中识别零部件技 术状态(图号)和生产状态(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或生产批次)等信息,实现可追溯,本标准规定的标 识为永久性标识。 3.2 新产生的零部件图样,标识的通用要求引用Q/YC 5025标准。如设计者认为有其它的标识内容或特 殊标识要求(如方向、位置标记、标准的某项要求不适用于零部件等),应予在图样中说明。 3.3 零部件应由最终供货的分供方负责进行标识,每一供货状态应尽可能的具有一个标识。 3.4 有前、后、左、右、前左、前右、后左、后右区分的支架类零部件,分别用字母F、B、L、R、FL、 FR、BL、BR表示,标注在标识的后面、下面或上面(标在后面用“-”或空格分开),如:150-A-223-FL。 其它标识(如:分组标记、装配标记、配对标记、顺序号、性能等级、技术规格等)仍按图样或有关规 定执行。 3.5 生产厂自行规定的工号、铸号、炉次、模具号等标识内容,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不得与本 标准冲突。标识时必须与本标准的标识分隔开。生产日期符合Q/YC 5036规定。 3.6 “YC”标志按附录B执行。标志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但黑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8mm,反 白模式标志的最小宽度应≥10mm。 3.7 实物上打二维码的零件,二维码标识的要求按Q/YC 5071执行。二维码的标识不影响本标准的规 定。
Q/YC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C 5025—2010
代替 Q/YC 5025—2007
发动机零部件 标识规定
2010-02-06 发布
2010-02-08 实施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Q/YC 5025—2010
前言
本标准是在Q/Y 5025-2007《发动机零部件标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发动机零部件的标注及管理,与生产厂的产品型号(如部件)、标志、炉次、模具号 等编号无关,生产厂可自行决定使用,但必须与本标准规定的标识分隔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玉柴股司工程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YC 5025—2005 —Q/YC 5025—2007 。
不做标识的产品,或只标供应商代码的产品,参照附录A执行。
各类有玉柴图号玉柴专用的管接头、油管(含增压器回油管)、垫块、压板、
垫板、铰接螺栓、冷却喷嘴、隔套、滑套、支架、调节螺栓、管夹、套管、
油尺、传感器等类型零件,执行以下标识原则:
A、管类零件的“管接头弧面”及螺栓接头、传感器等的六角平面可视为合
适的打印面。打印面积≤4cm2的只印供应商代码和图样代号;合适打印面
——
标牌
12 喷油器
13 气缸体 14 气缸盖 15 曲轴 16 曲轴箱 17 机油冷却器 18 离合器部件 19 机油泵部件
玉柴商标
型号
图号
日期 玉柴商标 图号 代码 出厂编号
商标
型号:PA1138
图样代号:A3000-1112100A-149
生产日期:2A
商标 图号:A3000-1002015A 供应商代码:113 出厂编号: 04001133
PA1138 A3000-A-149
2A
A3000-1002015A 113
2A004001133
A3000-1002015A 113
2A004001133
刻字 图号可简

不可简化
图号可简 化
20 水泵风扇
21 不 标 识 或 标 识 供 按附录 A 规定
应商代码零部件
22 怠速提升电磁阀 玉柴商标
2
Q/YC 5025—2010
表 1(续)
序 零部件名称

标识内容
内容示例
标识示例
备注
10 燃油喷射泵(包括 玉柴商标
调速器)
型号
11 增压器(包括中冷 图号
器)
编号
日期
商标、YUCHAI 型号:PA1138 图样代号:A3000-1111100 出厂编号: 2A1A0000001 生产日期: 2A
Q/YC 5025—2010
更改日期
2010.2.21 2010.2.22 2010.3.24 2010.4.30 2011.2.12 2011.5.10
更改记录
更改通知单编号
201002011A 201002012A 201003015A 201004014A 201102002A 201105009A
1
Q/YC 5025—2010
样可省略“YUCHAI”汉语拼音): 4.1.3.1 其中:零件名称用四号字体,零件名称英文用五号字体。总成件如水泵、空气压缩机、空调 压缩机、发电机、起动机、转向泵、ECU硬件、喷油泵(包括调速器)、增压器等才允许用标牌或永久 性标签。 4.1.3.2 允许在标牌中按Q/YC 5024或Q/YC 5071的要求印制一维码或二维码。
4
Q/YC 5025—2010
5.2.1.3 编号 编号的内容分为出厂编号或批次号,如果该零件有出厂编号时打印出厂编号,出厂编号按Q/YC
5036的规定。如果没有出厂编号则打印批次号,批次号编号规则执行Q/YC 5036的规定。 5.2.1.4 日期
日期为生产日期,按产品生产日期确定,符合Q/YC 5036规定。 5.3 标识部位 5.3.1 零部件图样允许用虚线标出标识的部位,除非图样中特别明确,否则标识部位应参考附录C执行。 5.3.2 当零部件图样没有规定时,可参照附录A的规定标识在修理拆卸零部件时容易观察到的一个平面 或圆柱面上。 5.4 标识要求 5.4.1 标识大小可根据标识零件的有效区域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应保证标识清晰,不需借助任何工 具而易于识别。 5.4.2 标识符号的字体为长仿宋体,字号的大小可根据标识的方式及标识部位面积的大小选用2.5~20 (2.5、3.5、5、7、10、14、20)号规格。 5.4.3 有标牌的部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将物料号、批次号、出厂编号(无出厂编号的产品可省 略)在标牌上进行条码化。具体做法见图3。条码的编码及制造应符合Q/YC 50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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