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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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保证广大患者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业务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负责人
成员:药剂科负责人、后勤科负责人、采购员、库管员、感控办负责人、质控办负责人、护理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负责人
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定本医院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考核。
2、负责制定相关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养护、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收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管信息,研究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工作。
4、对本医院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负责,对首次采购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资格合法性和产品合法性、安全性审查。
5、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不良事件等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作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