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治理制度研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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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 晋商曾称雄中国商界五百余年, 位列中国十大商帮之首。

从制度层面对晋商进行研究, 对于全面分析和评价晋商治理结构, 吸收和借鉴晋商的经验与教训,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两权分离的治理制度
山西票号采用的是股俸制。

票号设立时 , 由财东 (出资人与掌柜 (经理出面, 邀请证人 3~5人 , 书立合同, 写明资本金银两数额, 以若干银两为一股, 盈亏按股均分; 经理顶人力股 (干股若干, 一般以一股者居多。

票号设立之初, 银股一股独大, 除经理的人力股外, 其余顶股人员则不在合同中列名。

为了让掌柜 (经理放开手脚, 施展才华, “ 财东自将资金全权委诸经理, 系负无限责任, 静候经理年终报告。

平素营业方针, 一切措施, 毫不过问。

每到例定账期(或三年, 或四年,
即决算期 , 由经理谒请, 约日聚会, 办理决算。

” [1]594
只是在扩
充业务, 赏罚同人, 处置红利时, 才由财东裁定执行, 而这时的经理是首席建议人, 财东要听其咨询。

这实际上是一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治理制度。

在晋商两权分离的治理制度中, 财东把资本交付给大掌柜, 由大掌柜独揽经营大权, 在笔者所能查阅到的晋商资料中, 没能找到有关对大掌柜行为如何进行监督的规定, 也没有找到大掌柜对所经营的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 相反, 在大掌柜的经营过程中, “ 苟非人力所能制止而丧失资金, 财东不但不责经理 (大掌柜, 笔者注失职, 且加慰勉, 立即补足资
金, 令其重整旗鼓。


[1]594
可以说, 财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而大掌柜对票号的亏损却不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 大掌柜的人品、能力显得非常重
要, 因为票号的兴衰存亡不仅取决于大掌柜的主观努力情况, 更与其人品、能力密切相关, 从而成为晋商财东选择大掌柜的过程中慎之又慎的原因。

据资料记载, 晋商票号成立之初, “ 当财东起意经营, 聘请经理 (大掌柜, 笔者注 , 由介绍人之说项, 或自己注意察访, 确实认定此人有谋有为, 能守能攻 , 足以担任票号经理之职责, 则以礼召聘 , 委以全权。

” “ 但被委之经理 , 事前须与财东面谈, 侦察财东有否信赖之决心, 始陈述进行业务及
驾驭人员之主张。

结果双方主见相同 , 即算成功。


[1]593
可以说, 晋商财东与大掌柜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的互选, 维系他们之间关系的基础, 是“ 信任” 与“ 忠诚” , 这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古代中国, 符合社会主流的价值追求。

财东驾驭大掌柜的法宝是“ 信任” , 而大掌柜唯有以“ 忠诚” 来报答财东的知遇之恩, 这自然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

然而, 真正起作用的却是社会舆论和在晋商中形成的社会惯例。

人类学有一个最基本的原理 , 即越是人口流动少的地方 , 传闲话对维持当地秩序越重要。

晋商票号对大掌柜的选用中, 坚持用同乡的原则, 具有浓厚的地域特点, 通常情况下, 大掌柜与财东都是同乡 (至少是本县的 , 有的甚至是在一个村庄里共同居住了上百年的邻居, 两个家族之间非常熟悉 , 作为长期共同生活的家族 , 不得不顾及当地舆论的评价, 因为任何一方的失信行为都会给家族带来巨大的名誉损失。

同时, 在以家族主义为本位的古代社会, 个人行为不仅代表自己, 更代表着家庭和家族, 按照惯例, 凡是被开除的人员,别的票号也不雇用 , 这自然会葬送自己的前程。

若有作弊情事, 其家族也将难逃追究。

综上所述, 维系晋商两权分离治理制度的基础是“ 信” 、“ 义” , 这在很大程度上更属于道德的范畴, 在“ 明刑弼教” 、“ 以礼导民” 为指导思想,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要特征的明清

要 :明清两代, 晋商曾称雄中国商界 500余年 , 位列中国十大商帮之首。

晋商的治理制度为延续其事业的辉煌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

晋商的两权分离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范制度等, 对我们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关键词:晋商; 制度; 作用; 影响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87(2010 01-0027-04
晋商治理制度研究
宫宏祥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太原 030024
收稿日期:2009-01-15
作者简介 :宫宏祥 (1963- , 男, 山西翼城人,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

宫宏祥:晋商治理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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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学刊 2010年第 1期
社会, 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但是, 由于没有具体的行为规范, 更没有建立对大掌柜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又成为后来导致票号衰落的一个根由。

二、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与晋商两权分离治理制度中道德约束占主要地位相反, 晋商票号的经营中却有一整套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诚可谓“ 经商之道, 首在得人, 振兴各庄, 端赖铺章” , 严格的制度, 保证了同仁们经营目标的趋同,成为抵御风险的一剂良药,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经营资本的安全。

(一人事管理制度
1. 职工招用
晋商票号基本上是由四类人员组成的, 即掌柜、先生、伙计、学徒。

在这些人员中, 财东只负责选任大掌柜 (经理 , 而后便委以经营管理全权, 不再过问号事。

所以, 晋商票号的人员选任权和人事任免权均由大掌柜掌控。

为了便于管理, 在人员招用的过程中, 晋商坚持了“ 三爷不用” (即不用舅爷、姑爷、少爷、“ 避亲用乡” 的原则, 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制度。

比如志成信所定招收伙友规则 , “ 年龄必须十五以上, 二十以下, 身高须满五尺, 家世清白, 五官端正, 毫无残缺, 语言辩给, 举动灵敏, 善珠算, 精楷书, 而保证人必须与总庄有利害关系。

又如协成乾招收伙友规则, 除年龄身家等大致相同外, 更须仪态大方, 习于礼貌, 书算合格, 不惮远行者方为合格。

” [1]613在程序方面, “ 票号以道德信义为根据, 前已言之。

故选
用职员, 教养同人, 非常慎重。

当练习生 (学徒, 笔者注 , 求人说项之时, 恐有不良
遗传, 必先问其以上三代做何事业, 出身贵贱, 再侦询本人之履历资格, 当面测其智力, 试其文字, 如其合格, 择日进号。

…… 果为杰出人才, 短期间即可得到相当职务, 促其实地工作, 造就常识经验。

否则一年之间, 开除出号, 令其早另图别业。

” 所谓“ 求人说项” , 即学徒在入号之前必须有人推荐, 实际上推荐人也就是担保人, 因为“ 练习生有保荐人而无押金,将来如有舞弊情事,由当日保荐人赔偿损失。

” [1]612
此外, 将来在被聘为分号经理人时, 还“ 须有殷实商保 , 倘有越轨行为 , 保证人负完全责任 , 须先弃抗辩权。

” “ 倘保证人中途疲歇或撤保 , 应速另找 , 否则有停职之虞。

” [1]611由此可以看出, 晋商票号在人员招用方面的慎重, 而“ 避亲用乡” 的目的, 更在于加强对所有人员的节制。

2. 职工培训
晋商票号尽管在各地设有分号, 但其用人权却统一由总号掌握, 其人员由总号
派往。

从练习生到外派人员, 一般要在总号接受执业能力和个人操守方面的培训, 度过长达 3年的学徒生涯, 即便聪明出众, 学徒期间也不得少于 2年。

这段时间内, “ 练习生由总号年资深者训育, 训育的科目, 在技术方面为打算盘、习字、背诵平码、抄录信稿, 练习写信及记账等。

在道德方面为忠信用、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喜辛苦、戒奢华等。


[1]613,614严格的培训, 为晋商票号业的发展做好了人才上的准备。

3. 职工工资
在职工工资方面, 晋商通过“ 顶身股” 的方式将个人劳动
力资本化 , 形成特殊的人力资本 , 享有“ 顶身股” 的人员以自己的身股份额与银股所有者即财东的货币资本平等分红。

身股份额的多少除大掌柜由财东决定外, 其他掌柜、先生、伙计由大掌柜确定。

一定的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是享有身股的前提 , 而股份的多少则主要取决于工作业绩。

由于红利的分配是按账期进行的, 一个账期最短的时间也需三年, 在此期间享有身股的人员, 每年按其股厘的数目给
予“ 支使银” , 大概每股多则 500两, 少则三四百两不等, 分四季支用。

到了三四
年后“ 合账” 分红时候, 无论“ 应支” 多寡, 概由各人应得红利内扣除。

伙计在未
取得身股资格之前, 由总号按年给予薪水, 自二三十两至七八十两、一百两不等[1]604。

初入号的学徒除由总号承担其食宿费用外, 开始时每年只能得到七八两的薪水, 以后按其成绩逐年增加一次, 自二两、四两起至十二、四两止, 到了薪水可得七八十两时, 才有资格享有一二厘的“ 顶身股” , 所以, 从入号学徒到享有身股,
至少需要奋斗十年的时间。

从晋商票号的工资制度中可以看出, 职工个人所得与
其贡献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而“ 顶身股” 的实行, 又是这一制度的再次升华, 因为它真正地把职工个人的利益与票号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 身股不能靠熬年限、混日子获得, 真正起到了工资的杠杆作用。

4. 职工休假与福利
一般来讲, 晋商票号没有定期休假。

但各职员依一定服务的年限及地方的远近, 可得多少假期, 总号人员两三个月可以休息 7天。

太原分号一年休息两个月。

天津及其它各分号, 原先三四年休息半年, 后来因交通便利, 改为两年或两年半休息一次。

东三省及边陲远处, 则 5年后休息一年。

不论几年休息一次, 概称为“ 班期” , 到休息时回家, 即所谓“ 下班” 。

职工在“ 下班” 期间, 除四标、年节须到柜数日外, 其余时间, 可居家料理私务。

至于职工福利制度, 其主要表现是职工衣食的规定。

根据范椿年《山西票号的组织与沿革》一文介绍, “ 总号人员…… 除日用饮食归号开支外, 其余衣服零用, 皆归自备。

分号人员, 除经副理应支, 往来川资亦归总号给予出账外, 至彼等在外衣服零用, 均由分号给予出账, 但有等级规定 (大概经理每月 10两, 副理 8两, 其他人员6、 4两不等 , 日用饮食亦归各分号开支 [1]605。

” 其它类似的规定, 除在数额上不同时期少有变化外, 并无太大的差别, 比如大德通《光绪十四年三月初六日合账重议号规款录——
—第一次修改章程》 , 大德通《光绪三十年合账众东添规五条》等均有类似的规定。

5. 职工行为规范与奖惩
晋商票号在经营过程中, 对职工要求很严, 除遇父母丧葬大事外, 不得轻易告假, 不得私寄银钱和物品给家 (寄银钱物品必须经过总号 , 即便是下班归里, 也必须是
先到总号, 然后回家, 不准私先回家, 然后到铺。

笔者注外, 还对职工的行为做了特别严格的规定。

即不准接眷出外; 不准在外娶妻纳妾; 不准宿娼赌博; 不准在外
开设商店; 不准捐纳实职官衔; 不准携带亲故在外谋事; 不准吸食鸦片。

其目的除了让职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外, 更在于防止职工在工作中假公济私, 给票 ·晋文化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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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职工勤于工作, 成绩突出的, 除到账期增加身股外, “ 二次下班后, 成绩优良, 经高级人员赞许, 即有独当一面,出任分庄老板之望矣, ” [1]611即可以获得职务上的提升。

但是, 如果违反号规, 轻者惩戒, 重者开除出号 (在晋商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就是一旦被开除出号, 别的票号也不会再用 ; 对于大掌柜来说, 平时财东都会把他待为上宾, 如果是因自己失职, 造成经营不善, 则会受到财东的冷遇, 只得自动辞职。

可见惩罚之严厉。

(二经营管理制度
晋商票号的业务, 大半是由分号在外经营的, 与大掌柜 (经理独揽经营大权相适应, 晋商建立了由大掌柜统揽全局的总号控制分号的经营管理制度。

1. 分号的设立与人员的选派
晋商票号分号设立的权力由大掌柜掌握,其设立的原则, 一是大的商埠、二是根据自己的营业范围, 三是与该地方官有一定的关系。

设立的手续, 是由总号选择干员, 携带图章砝码, 并路费及开办费若干前往, 因资金由总号统一调度, 一般不用携带大宗的资本。

分号由经理一人, 副经理一人, 营业、账房、信房各一二人组成, 人员至多不过十几人, 少则五六人。

分号经理及成员由大掌柜选派, 其内部办事程序由总号予以规定。

分号只享有业务经营权、资金运用权和人员管理权。

2. 账务与营业报告
晋商票号在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十分完备的账簿制度 , 其账簿多达十几种 , 登记也非常详密。

主要有:万金账, 内附东伙开办时合同, 记载股利分配等项目; 底账, 凡营业上的事实, 一律记载于此, 以便稽查; 流水账, 记载借贷、汇款、杂支、汇费、利息以及与各庄来往汇款等项; 老账, 又称总账, 是流水分类记载; 浮账, 记载浮存 (即活期存款支出; 现银钱账, 不论出入何种款项, 如动用现银, 均需记入; 此外还有汇兑账、存款账、放款账及各地往来总账、本埠往来总账、月清 (每月清算的账目、年清 (每年清算的账目等。

总号对分号全部业务实绩的掌握, 是通过分号报送“ 月清” 和“ 年总结” 的制度进行的。

分号报告的时间, 月清在月底, 年总结在冬月 (旧历十月底 , 报告内容, 首先是各项总结起来的数字, 并写在前面, 其次是各项总结数字的具体花名、地名及数字, 都写在后面, 比如汇兑, 有的票号的“ 年总结” 前面只写一宗共收各处汇票本平足纹银若干两, 至于收的是哪些码头、什么日子、收的是谁的等具体宗项,
都在后面。

有的票号除在前面已分写“ 收平遥会票足银若干, 收苏州会票足银若干” 等等以外, 在后面还要把收每处的一宗一项报告给总号。

如果总号看后认为
有问题, 通过业务信件及时指示分号。

这一制度的坚持, 保证了“ 到决算账期, 以
月清而统造年清, 绝无丝毫错误” [1]614。

在近代电讯业出现之前, 晋商票号的分号与总号, 分号与分号之间的业务报告
均是用信件传递的, 因为每天的营业都要向总号和分号互报, 其所用的信札又分为
正报、附报、行市和叙事四项。

其中正报是报告本号直接对某分号营业之事项, 复报是把各号每天的营业收交数字和码头全盘情况通报各分号, 以便相互了解, 行
市是各号相互报告当地的汇水、利息行市和“ 疲快” 的交流情报, 叙事是总号或
分号对某分号业务的指示、评论及意见。

虽作四种划分, 但一般都在一个信上,
并且当天的事必须在当天发出信, 平时用平信, 急时用专信, 电报通了则用电报。

可以说, 信息的畅通有效地保证了资本资源在各分号之间的优化配置, 成为晋商驰骋
商海稳操胜券的法宝。

3. 在具体业务上, 不准私行囤积, 不准贪收贪放。

4. 不定期巡视
为了对各地分号进行有效的监督, 每年总号要巡视各庄两次或一次, “ 凡人位之处度不宜, 同人暗行不端, 手续不合潮流, 市面情况变迁, 皆为业务上之阻碍, 视察做得立时处理。

” [1]594因为这种巡视是不定期的, 事前也不会通知各分号, 分号平
时必须努力诚实经营, 以备总号人员的突击检查。

(三风险防范与失信惩治制度
1. 风险防范
首先, 晋商票号坚持“ 避亲用乡” 的用人制度, 并须经中人推荐 (担保 , 其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用人风险防范制度。

近代学者贺黻晃曾对此做过精要的分析, “ 查山西票庄同业者, 关于雇用店员之规定, 限于山西人, 他省之人不得援用, 其表面上虽为推广山西人之生活, 实则由资本主利用本省之人便于节制也。

又按山西票庄营业规则, 凡设分店, 皆隶属于本店, 并不假分店以自主之权, 故其用人, 亦属本店为人选定, 其所以倚重本店者, 实因本店为资本主之所在地, 凡事必由资本主裁夺, 不令财权旁落故也。

其规则之严如此。

所以山西票庄营业, 自清迄今, 其同业间未闻有危险之事, 未始有雇用人之限制, 有以绝其弊端耳。

” [1]613可谓一语中的。

其次, 分号经理除有殷实商保外, 其本人及其家族对总号负连带无限责任。

分店生意损失 , 确系经理人过失时 , 经理人及其家族全体, 不问原因如何 , 都要受到惩罚, 对于总店的损失, 一家之人 , 永远必须还清。

在损失赔偿未了之前 , 还要其家族入狱 , 将其财产全部没收。

第三, 设立风险准备金。

“ 所谓经理人损失赔偿准备积金者 , 即营业决算后 , 依纯益多少由总店分给分店经理之花红也。

此项花红 , 存积于分店 , 付之一定利息 , 以之为填补经理人损失赔偿之需 , 非经理人出店时决不付还。

” [1]591
2. 失信惩治
晋商把失信行为叫做“ 顶标” 。

为了防止商号间赖账拖欠进而产生债务纠纷, 晋商在长期实践经验基础上, 建立了定期赊购结账的“ 标期” 制度。

比如, 平遥的春标期为农历的三月二十五, 夏标期为六月二十八, 秋标期为九月二十九, 冬标期为十二月初十, 在赊货时定明结算期, 不能隔年。

票号、钱庄的货款收回, 也按标期约定。

凡赊购标期货物的商号, 如到期不付款, 就叫“ 顶标” , 顶标商号经理人姓名、籍贯, 要在汇兑行业登记, 一经登记, 便失去信用, 各商家便与其断绝业务往来关系, 以后就不能或很难买到标期赊购货物。

由此可见, 各商家与其断绝业务往来关系,便是晋商对失信行为的严厉惩
宫宏祥:晋商治理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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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学刊 2010年第 1期
A Study of Shanxi Merchants Management System
GONG Hong-xiang
(Taiyuan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Taiyuan 030024, China
Abstract: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Shanxi Merchants ranked number one in the Chinese business top 10companies for more than 500years. Shanxi Merchants ’ management system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ntinuation of their brilliant career. This paper makes some research and analysis on the separation of enterprise ownership and operation system, personnel management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and risk-prevention system. The paper also explores the role and influence it has play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Shanxi Merchants, as well as in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our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Key words:Shanxi Merchants; system; role; influence
罚, 因为一旦失去了正常的交往, 自然也就会失去生存的基础 [2]8。

三、晋商治理制度的作用与影响
完善的法制是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在晋商的治理结构中, 东伙合作的基础是信任与忠诚, 经营的结果由财东们承担, 这意味着财东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在晋商所处的重农抑商传统时代背景下, 国家除关注对商人的征税外, 未能像今天一样有完善的商法与公司法对利益各方进行有效调整和救济, 财东们要保护所投资金的安全, 除在大掌柜的选择上慎重从事外, 只得建立并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

“ 习惯法是这样一套地方性规范,它是在长期的生活与劳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被用来分配乡民之间的权利、义务, 调整和解决他们之间利益冲突, 并且主要在一套关系网络中被予以实施, 究其性质而言, 习惯法乃是不同于国家法的另一种知识传统, 它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不同的原则。

然而, 作为‘ 小传统’ 的习惯法从来都不是自主的和自足的, 事实上, 它是在与包括国家法在内的其它知识传统和社会制度的长
期相互作用中逐渐形成的。


[3]1
晋商治理制度, 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 其组织行为和对败德行为的惩罚典型地
依照和反映了当地的社会习俗, 从这个意义上说, 它具有习惯法的性质。

晋商不断完善的治理制度,大大地丰富了当地习惯法的内容。

“ 诚实守信” 、“ 信誉之上” 是成就晋商辉煌的重要法宝。

在道德观念上, 晋商主张道德为先、利以义制, 提倡生财有道、见利思义, 反对唯利是图, 不择手段; 在处理“ 信、义、利” 三者的关系上, 总是把“ 信” 放在首位, 把利放在末位。

晋商地处关公故里, 尽管关公既不经商, 又非豪门巨贾, 更没有范蠡、管仲的经商理论或实践经验可资效仿和借鉴, 可是晋商尊奉关公, 崇尚信义, 不仅在店铺悬挂关公画像, 而且在全国各通都大邑兴建的山西会馆中供奉关公, 唱三国题材、赞颂忠义的戏曲, 把他奉为财神和偶像, 其原因就在于关公是“ 信义昭著”
、“ 言必忠信” 的典范。

所以, 晋商把“ 信义” 作为一种至高的信仰, 并以此来团结同仁, 凝聚同乡。

而建立在“ 信义” 基础上的晋商治理制度, 有效地实现了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使经营过程走上了专家治理的道路; 同时, 顶身股的使
用, 实现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有效结合, 解决了劳资之间的矛盾, 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严格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 进一步规范了同仁的各种行为, 这些制度在晋商的成长和发展史上, 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然而, 随着票号规模的扩大 , 赢利的增加 , 当身股的数额普遍超过银股数额 , 原有的经营者和财东对资本盈利共享 , 亏损却不共担的权责机制开始失衡时 , 晋商票号却仍然固守经营者和所有者权责不对等的结构模式 , 未能及时进行制度创新来适应这种新的变化。

因而, 也就不能有效地遏制经营者在强化自身利益而过分追求资本利润的最大化时, 忽视资本安全性的行为。

山西票号后期出现的放款过大行为, 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这种制度对晋商发展的不良影响。

在传统的环境下, 晋商的治理制度又具有典型的“ 人治” 色彩, 在财东放权, 由大掌柜独揽一切时, 制度的设计更多地体现了对职工们的约束, 对大掌柜而言, 却没有有效地监督和可资操作的规范, 只是依靠“ 人性善” 的推断和道德力量来维系, 因此, 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根本冲突的时候, 便显得苍白无力。

由此可见 , 过度的个人集权 , 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企业的制度创新。

鉴于晋商治理制度的经验和教训, 笔者认为, 良好的制度离不开对
“ 善者” 的褒扬和对“ 恶者” 的惩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 这样才能使制度在时势变化面前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在法制比较健全的现代社会, 当我们面对并不鲜见的国企老总卷款外逃事件时, 更会感到完善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并进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为此, 进一步明确责、权、利之间的关系, 坚持教育、预防、监督、惩治多管齐下的方针, 仍不失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乔林晓]
参考文献:
[1]黄鉴晖, 等 . 山西票号史料:修订版 [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 2002.
[2]李留澜 . 晋商案例研究 [M].北京:中华书局, 2007.
[3]梁治平 . 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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