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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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专审字[2011]00号
(征求意见稿)
城建局: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1年9月30日、2011年1月—9月利润表。
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201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1年1月—9月利润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对阜康市天池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1年1月—9月利润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工作得到城建局领导、财政局领导、审计局领导、热力公司领导、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进展基本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街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集中供热、加气块生产。
二、审计情况
(一)***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原账表情况
1.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止2011年9月30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账面资产总额97,249,189.51元,负债总额97,556,853.99元,净资产–307,664.48元。
流动资产25,928,100.40元,其中:货币资金163,108.38元、应收账款4,790,086.63元、预付账款10,778,750.41元、其他应收款4,642,888.86元、应收补贴款3,403,165.15元、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1,487,002.79元、存货663,098.18元;
非流动资产71,321,089.11元,其中:固定资产86,735,622.13元、累计折旧30,815,485.81元、在建工程15,400,952.79元。
流动负债58,980,100.56元,其中:应付账款20,248,160.31元、预收账款7,958,858.52元、应付职工薪酬-44,841.53元、应缴税费58,407.92元、其他应付款13,582,490.02元、预提费用12,942,160.77元、内部应付往来4,234,864.55元;
非流动负债38,576,753.43元,其中:长期应付款4,584,701.64 元、专项应付款3,210,000.00元。
净资产-307,664.48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10,307,664.48元。
2.财务损益情况
2011年1—9月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帐表反映实现营业收入13,597,079.91元、营业成本13,713,205.5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992.55元、管理费用
1,438,229.58元、财务费用1,959,897.46元、营业外收入50,460.17 元、补贴收入1,014,636.76元、营业外支出5,492.49元、利润总额-2,497,640.80元。
(二)审计情况
1.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总额84,365,063.43元,比原帐表调减12,884,126.08元,其中:调增4,170,065.25元,调减17,054,191.33元。
①货币资金163,108.38元,与原账表一致。
②应收账款1,654,175.90元,调减3,135,910.73元。
调整原因:预付账款转入3,556,564.52元,截止审计日2003-2004年采暖费、2004—2005年采暖费、2005-2006年采暖费及未收回的款项应计提坏账准备6,692,475.25元。
③预付账款6,789,640.04元,调减3,989,110.37元,调整原因:重分类调增103,730.32 元,转入应收账款4,092,840.69元。
④其他应收款3,264,181.41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264,181.41元,应收补贴款0元),比原账表调整4,781,872.60 元(其中: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78,707.45元,应收补贴款3,403,165.15元)。
调整原因:依据2002年11月13日*****70号关于暂停收取热贴费的通知。
已计提尚未收取的2002年热贴费计入资产减值损失3,264,181.41元。
⑤存货663,098.18 元,与原账表一致。
⑥其他流动资产0元(待处理资产损益),比原账表调减1,487,002.79元,调减原因:依据2005年8月15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字(2005)
3-103号审计报告,2002年-2003年应收的采暖费1,201,929.87元,计入待处理资产损益;****字(2005)3-125号审计报告,原材料盘亏285,072.92元,计入待处理资产损益。
⑦固定资产净值55,920,136.32元,与原账表一致。
⑧在建工程15,910,723.20元,比原账表调增509,770.41元,调增原因:应支付的热网工程款—锅炉未计入在建工程,经法院判决,该款项已支付,应予调整。
(2)负债总额90,444,813.50元,比原帐表调增7,112,040.49元,其中:调减22,747,247.80 元,调增15,635,207.31 元。
①应付账款14,820,885.64 元,比原账表调增5,427,274.67元。
调整原因:重分类调减402,368.74元、三年以上无法支付的款项调减5,897,300.76 元、法院判决已执行新增锅炉款挂账调增509,770.41 元、已付**公司案款执行费调增13,494.40 元、已付煤矿案款执行费17,387.00 元、重分类调增331,743.02元。
②预收账款7,958,858.52元,与原账表一致。
③应付职工薪酬3,928.05元,比原账表调增48,769.58 元,调增原因:未按会计核算的规定列支职工福利费,予以调整。
④应交税费59,407.92元,比原账表调增1,000.00元,调增原因: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1,000.00元,未做账务处理,予以调整。
⑤应付利息14,713,042.90 元,比原账表调增14,713,042.90 元,调增原因:应付未付的长期借款利息由预提费用调整计入应付利息。
⑥其他应付款14,311,937.04元,比原账表调减3,505,417.53 元,调减
原因:重分类调减361,920.13元,三年以上无法支付的款项、法院已执行完毕的案款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3,143,497.40 元。
⑦其他流动负债0元,比原账表调减12,942,160.77 元,调减原因:应付未付的长期借款利息由预提费用转入应付利息,予以调整。
⑧长期应付款4,584,701.64元,与原账表一致;
⑨专项应付款3,210,000.00元,与原账表一致;
(3)净资产-6,079,750.07元,比原帐表调增5,772,085.59元。
①实收资本10,000,000.00元,与原帐表一致;
②未分配利润-16,079,750.07元,比原帐表调整5,772,085.59元(其中:调增14,812,883.75 元,调减9,040,798.16 元),调整原因:三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135,910.73 元、三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78,707.45元、三年以上未取得发票的预付账款3,556,564.52元、待处理资产损益1,487,002.79 元、依据文件规定停止收取已计提的热贴费3,403,165.15元、未按财务核算规定列支职工福利费48,769.58元、未按财务核算规定应付未付的长期借款利息1,770,882.13元、已经支付**公司案款执行费财务未处理13,494.40元、已经支付阜康三工建江煤矿案款执行费财务未处理17,387.00元、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1,000.00元,未做账务处理、三年以上无法支付应付账款5,897,300.76 元、三年以上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3,143,497.40元。
详见附表(一)《资产负债表》
2.损益审计情况
(1)201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597,079.91元,与原账表一致;
(2)2011年1—9月总成本费用(含税金)31,681,135.98元,比原帐
表调增14,526,810.83元,其中:
①营业成本13,713,205.56 元,与原账表一致;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42,992.55元,与原账表一致;
③管理费用1,517,880.56元,比原账表调增79,650.98元,调增原因:未按会计核算规定列支职工福利费48,769.58元,已经支付案款执行费未做账务处理30,881.40 元;
④财务费用3,730,779.59 元,比原账表调增1,770,882.13 元,调整原因:少计提长期借款利息1,770,882.13元;
⑤资产减值损失12,676,277.72 元,比原账表调整12,676,277.72 元,调整原因:三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135,910.73 元、三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78,707.45元、三年以上未取得发票的预付账款3,556,564.52 元、待处理资产损益1,201,929.87 元、依据文件规定停止收取已计提的热贴费3,403,165.15 元;
(3)营业利润-18,084,056.07元,比原帐表调增14,526,810.83 元;营业外收入10,105,895.09元,比原帐表调增9,040,798.16元,调整原因:三年以上无法支付的款项;营业外支出290,565.41元,比原帐表调增285,072.92 元,调整原因:原材料盘亏285,072.92 元。
详见附表(二)《损益表》
(4)利润总额-8,268,726.39元,比原帐表调整5,771,085.59元,(其中:调减9,040,798.16元,调增14,811,883.75 元);所得税费用1,000.00元,比原账表调增1,000.00元,调增原因:季度已经预交企业所得税,财务未做账务处理;
(5)净利润-8,269,726.39 元,比原帐表调增5,772,085.59元(其中:调减9,040,798.16 元,调增14,812,883.75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该单位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现金的收支管理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存在现金收入不入账而直接坐支的现象,例如:2011年5月25#凭证将收取的2010年-2011年的暖气费6,989.60元直接支付***煤款;2011年6月17日32#记账凭证将收回的暖气费直接支付锅炉房工程款67,961.32元;
(二)往来款项管理混乱,未及时与有关单位核对账务,往来款项账龄大部分在三年以上,未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三)以前年度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审批,不能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
(四)未严格执行存货保管制度,出入库手续不完备,期末未对存货进行盘点,造成材料账实不符;材料账面有金额但无材料名称,也无实物;未及时清理帐外材料,不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低值易耗品经实际盘点,账实不符;
(六)资产的管理不到位,未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账实不符;
(七)累计折旧核算不规范,未按照规定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无法核实计提折旧的完整性、准确性;
(八)在建工程的核算不规范,未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未提供工程预决算资料,无法核实在建工程有关土建、设备投资及费用摊销情况;
(九)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申报表不符;
(十)少计银行贷款利息1,770,882.13元,虚增公司利润,对公司的净资产造成影响;
(十一)生产成本反映失真,有随意调节采暖期成本现象,主要原料煤的耗用,有直接计入当期生产成本,也有经入库后领用入成本,无法确定其成本流程。
(十二)该公司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四、其他事项:
(一)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2006年—2011年排污费共计2,536,378.00元,其中:2006年-2007年应缴纳各项排污费176,795.00元、2008年-2009年应缴纳各项排污费1,322,598.00元、2009年-2010年应缴纳各项排污费412,867.00元、2010年-2011年应缴纳各项排污费624,118.00元。
截止审计日排污费财务尚未入账,款项尚未支付;
(二)第003号借款合同、第004号借款合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3日借入**银行基本建设项目长期借款28,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02年12月3日—2007年12月2日,截止2011年9月30日尚欠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2,495,094.69元,其中:本金27,782,051.79元、利息14,713,042.90元。
截止审计日上述款项尚未支付;
(三)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统筹管理总站于2012年5月11日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2012)**筹字50号,要求有限责任公司须支付集中供热一期管网施工工程劳保统筹费138,095.96元。
截止审计日劳保统筹费尚未入账,款项尚未支付;
(四)地方税务局税务处理决定地税处〔2011〕1号、地方税务局税务行
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罚告〔2011〕2号责令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未交税款及罚款共计422,078.27元。
截至审计日税款及罚款尚未入账,款项尚未支付。
附送: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试算平衡表
****有限责任会中国注册会计师
计师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地址:********
260号大厦B1710 报告日期: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