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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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辉:浅谈县级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措施
2003-12-15 13:11:04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中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等监督检查活动。
自1983年《统计法》颁布以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本地实地情况开展了重点抽查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保障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三权”,保障了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们也同时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统计执法检查中仍然存在着客观及主观的问题,其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统计执法检查机构级别低是影响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的问题。
自《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级统计局陆续成立了法制机构(有的地方叫统计执法检查机构),统计法制机构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虽然我们有《统计法》这把尚方宝剑,但是由于各地县级统计法制机构级别低,权微言轻,如在统计执法检查中,被检单位一般情况下都安排具体工作人员接待检查组,被检查单位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轻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如我们每次检查完后找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在书证上签字盖章,有时找不到领导,这给我们检查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影响检查进度,从我们检查实践总结来看,不同地位和身份的检查员,在检查中它所产生的效力大不一样。
凡有监督权利的机关,都力图加强提高自身级别和地位,其目的就在于加大执法权威和力度。
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强调加强法制机构,不见行动和结果,却重视加强业务机构,如地方农调队、城调队等单位在级别上都得到加强,而法制机构却滞后,由于地方法制机构势单力薄,因而直接影响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记得国家统计局有权威人士曾说过:“一要发展统计科技,二要发展法制建设,两者缺一不可”。
二、没有一支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是影响统计执法检查质量的问题。
长期以来,县级统计法制机构因受客观和主观因素的限制,无法有效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其主要因素就是缺少一支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
虽然我们每年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要想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长治久安,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就必须坚持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因此建立一支完备的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三、统计执法检查员综合素质较低是影响统计执法检查质量的问题。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主体是人,而人的质量因素至关重要,在统计执法
检查中存在着统计执法检查员综合素质较低的问题,具体反映在两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较差,在检查中有的检查原则性不强,涉及有关领导干扰检查工作时,就不敢坚持原则,坚持原则又怕得罪领导,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还有的检查员办人情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检查工作成为泡影。
(二)综合业务素质较低。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业务性很强,当然要求检查员业务素质条件高,在检查实践中有一些检查员由于综合业务素质较低,尤其是缺少财务知识,在被检单位如金融单位中遇到财务指标就不会检查,只好放弃,凡是参加检查的同志都知道,统计数据指标很多都源于财务方面,就因为我们一些统计执法检查员不懂财务知识,使得检查达不到预期目的。
统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统计执法检查员不稳定,变动性大,新手多,而新手又缺乏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二是统计执法检查员受经费等限制,没有接受严格培训,三是统计执法检查大部分不是专业、专职检查员,他们平时所学的知识面太窄。
四、领导行政干扰比较严重是影响统计执法检查质量的问题。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本身遇到困难就很多加之领导干扰使得我们检查工作雪上加霜。
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总有一些领导干扰统计执法检查,有的直接干扰,有的间接干扰,尽管我们坚持原则,做了大量工作,因受领导干扰,在处理案件时基本上对违法单位从轻处理,存在着罚款从轻的问题。
五、依法行政检查考核目标落实不到位也是影响统计执法检查质量的因素。
多年来各地县统计局先后出台一系列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考核目标责任制,有的还出台奖惩制度,实际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有对检查员实行奖惩制度,存在统计检查员干好、干不好都一样的问题,制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发展。
如何解决上述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各县统计局虽然成立法制机构,但势单力薄,人少级别低,权微言轻,据调查全省各县统计法制机构还停留在股级单位。
已不适应现代统计执法检查需要,因此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势在必行,我们可以借鉴审计、纪检监察等单位是如何发展壮大自己的先进经验。
2、成立一支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加快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我们经常强调要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就必须成立一支专业、专职统计执法队伍,过去老一套如临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临时抽调人,已不适应依法治统工作的需要。
3、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员综合检查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检查员要有政治责任感,站在政治高度处理问题。
二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检查员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知识。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检查员要学习各种业务知识。
掌握包括统计、财务、经济以及相关的业务技能。
四是加强实践锻炼,多检查,积累实践经验。
只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员综合素质才能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抗干扰能力。
4、在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支持帮助检查员,调动统计检查员积极性。
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常说,搞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同志很辛苦,要在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支持帮助他们,要提高检查员的待遇。
作为我们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是辛苦,没有任何待遇,统计执法检查是得罪人的工作,检查员无怨无悔,认真的工作。
各级统计部门领导要从大局出发,真正在工作生活上等方面关心支持帮助统计检查员,提高他们的相应待遇,解决检查员后顾之忧等问题。
使统计检查员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依法治统的步伐。
(饶河县统计局徐辉)。